“三会一课”制度的渊源与发展脉络
2016-12-28曹普
曹普
[摘要]“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列主义的建党、管党学说,在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在民主革命时期,“三会一课”制度在实践中形成雏形,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建立,之后遭受挫折,在改革开放后逐步恢复并得到发展。
[关键词]“三会一课”形成 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三会一课”制度的渊源
早在1847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在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草拟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世界共产党的第一个党章中,就对同盟的奋斗目标、盟员条件、同盟纪律、同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等作出规定,确定同盟的组织系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五级构成。并明确要求:“支部、区部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支部每月联系一次”;“每个区部至少每两个月向总区部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总区部至少每三个月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等。这是关于党的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的最早规定。1850年12月,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指示,由科伦的同盟中央委员会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也规定:同盟“支部至少须由居住同一地区的3人组成,每个支部选举一名主席主持会议”,“支部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半个月一次;它至少每一个月向区部作一次书面报告”;区部则“每三个月在区部所在地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讨论区部事务。每个支部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列宁在创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过程中同样明确主张,工人阶级政党是有着铁的纪律、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党内生活的先进部队,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而且必须“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即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并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参加党的会议,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不然的话,就会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而为空谈家和各种机会主义分子大开方便之门。为了坚持这个重大组织原则,1903年7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上讨论党章第一条时,列宁与孟什维克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托夫进行了坚决斗争,坚决反对马尔托夫所提出的“一个人不一定甚至不愿加入到党的任何组织,只要能在组织外同情和赞助党,都可算作共产党员”的主张。这场斗争的实质,是把党变成一个无组织的、自由散漫的俱乐部,还是把党建成有组织的、富有战斗力的先进部队。列宁的建党思想得到党内多数人的支持,并逐渐丰富发展为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1905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三大肯定了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并在1906年4月召开的四大上把民主集中制正式写进党章。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并根据组织的安排参加党的会议和学习,是党员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1919年,列宁进一步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各国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的重要条件,写入共产国际组织章程中,从而成为指导各国共产党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生活的一条根本政治原则。
“三会一课”制度的最初形态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列主义建党学说组织起来的党。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党章专设“会议”一章,具体阐述了党的会议制度。规定“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各支部每月召集全体党员或组长会议一次;各地方由执行委员会每月召集各干部会议一次;每半年召集本地方全体党员或组长会议一次;各区,每半年由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本区代表大会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一次”。从此,会议制度进入党章,并在历次党章修改中不断健全完善。
1929年12月底召开的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总结红军创建以来的经验教训,确定了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开创了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这一独特的党建思路。由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强调,“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有计划地进行党内教育”,不通过教育“提高党内政治水平,不肃清党内各种偏向,便决然不能健全并扩大红军,更不能负担重大的斗争任务”。决议明确提出要通过“党报”、“政治简报”、“训练班”、“有组织地分配看书”、“个别谈话”以及召开“小组会”、“支部大会”、“支部委、组联席会”、“党员大会”、“活动分子大会”等十八种方法进行党内教育。这是把党内会议制度和以“训练班”等形式开展党课教育付诸实施的最早尝试。古田会议结束后,红四军即按照决议的要求,并把决议当作党课教材,逐条对照学习,检查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后来,其他各地红军也照此实行,对从思想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1931年5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全国组织报告的决议案》提出“必须加紧党的教育工作”,“各级党部的工作同志必须以自己的组织为单位组织列宁读书班,讨论党内主要问题”。“组织列宁读书班”,实际上就是对党员集中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一种党课形式。1932年10月8日,中央宣传部在《关于教育新党员运动提纲》中,针对“潮水般涌进”党内的新党员“渴望着党的训练与教育”的状况,再次强调“教育新同志的任务”已严重地“摆在我们的眼前”,“必须克服我们在政治教育上的不可容忍的落后状态”,要求“必须利用各种各式的训练方式,如开设短期训练班,流动训练班,列宁小组,为特殊问题的读书会或研究会”等帮助新党员了解党的理论和主张,“武装新同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头脑”,提高其“党内政治的理论的水平线”。提纲还特别指出,党课课程的设置应符合实际,“最主要的课目,应该是‘党员须知,‘怎样领导罢工斗争以及党目前的具体任务。不应把一切所有的问题,都摆在课程之中,使新同志摸不着头脑而嫌弃受教育”。
进入抗日战争时期后,鉴于党的力量的迅速壮大和党的思想理论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强理论建设和党内教育的问题被进一步提上日程。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建设和党内教育的基础工作之一。1940年10月17日,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内党支部教育的指示》。第一次把“使一般党员懂得怎样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作为党支部教育的四条“方针”之一。要求对普通党员的教育应当包含“怎样做共产党员,支部本身的工作,统一战线政策,乡村工作(群众工作、政权工作、经济建设工作、文化教育工作及武装工作)”等;对支部干部的政治教育,应当包含“党的建设初步(党章的教育),以中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常识。以区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根据地的初步知识”等。在党课教育的方式方法上,对普通党员可采用“巡回教育与流动训练班的方式”。对“含有水平较高的知识分子党员的支部,可以先训练这些党员,然后经过他们去教育本支部的其他党员”;党小组也应“兼有学习小组的作用”,“每月一次至二次小组会议作为学习会”;要把“教与学统一起来”,“在课堂上不仅有教员的讲授,而且有质疑、问答、辩论及复习”。在党课教材编写上,要求应“注意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在量的方面由少而多,在质的方面由浅入深,在顺序上由近到远,由现在到过去,由具体的到理论的”,“各课之间须保持有机的联系。并编入带有启发性的复习问题和讨论问题”等。这个指示是我们党最早作出的以各种形式的党课开展党支部教育的指导陸文件。在延安的13年间,毛泽东曾16次到中央党校、20多次到抗日军政大学作报告,这些报告实际上也是他亲自给全党讲的党课。
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尽管身处艰难的战争环境,但是基于党的性质、宗旨和自身建设的需要,在遵循党章落实党的会议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党课开展党的思想理论教育方面,仍作了可贵探索。从而保证了党的坚强有力。虽然这一时期尚无“三会一课”制度之名,但在具体的党建实践中已初步有了施行“三会一课”之实。
“三会一课”制度的建立与曲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活动由秘密走向公开,党员横向联系大大加强,党内教育可以更多地以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课等形式进行,“三会一课”逐步“名实”兼具。各地基层党支部开始建立起“三会一课”制度。比如,据相关文献,北京印钞厂1949年建立党总支后,坚持每月上党课,每次1~2小时;党支部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开4次;党小组每周开会1次,每次1~1.5小时。从1950年起,湖南省长沙市开始在基层党支部推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1次支部大会,每1~2个月上一次党课。到1956年,长沙市585个基层党支部普遍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并有200多名党员干部兼任支部党课教员。黑龙江省林口县委1950年根据上级党委要求,规定企业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大会,每半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宁夏中卫县1954年规定县直机关各支部每两周上一次党课,区乡党支部一月上一次党课,农村支部每月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10天开一次支委会;1957年进一步制定了规范的“三定”(定人、定点、定期)党课制度。新疆独山子矿区党组织1957年建立“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每月开1次党小组会、1次支部委员会、1次支部大会,上1次党课。
但是1958年“大跃进”运动发生后,各地兴起的“三会一课”受到严重冲击。1962年1月,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此曾严厉批评:“近几年来,不论农村或者城市,许多领导机关,都只忙于日常事务,忙于指使基层组织完成一项一项的具体工作,对于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都不管或者管得很少。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应该从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着手,使支部生活健全和活跃起来,切实改变许多基层组织长期不开小组会、不开支部大会、不上党课、党员不起作用等等组织涣散的现象。”这次会议以后,党内组织生活受到高度重视,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迅速相应,普遍建立起“三会一课”制度。山东省桓台县、即墨县、庆云县,河北省武强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湖南省麻阳县、辰溪县等地的基层党组织都是此时实行“三会一课”制度的。
随着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三会一课”制度受到更加严重的破坏,全国除了少数基层党组织外,“三会一课”制度基本上中止。
“三会一课”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以后,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轨,党的建设各项制度也开始拨乱反正。
1977年2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河北省蔚县南双涧大队共产党员张佃满、孙宝山的来信,呼吁“把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恢复和健全起来,把党的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来信认为:“党内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是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只有坚持定期召开支部会、支委会、小组生活会和党课教育等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才能使党员不断地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近几年来,由于‘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有的单位长期不开党的支部会,不过组织生活,不上党课,因而有的党员组织观念淡薄,不能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这种状况应该马上改变。”1979年10月,中央党校第三期学员在学习研讨“党的学说”课程时,针对“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内正常组织生活遭受破坏,也明确建议“恢复和健全文化大革命前的‘三会一课制度”,学员中一些担负重要领导职务的老党员表示,“今后一定要象普通党员一样,学习党章,遵守党规党法,参加党小组的生活”。此后。全国基层党组织逐步恢复“三会一课”制度。
与此同时,中央有关正式文件也对健全和完善包括“三会一课”在内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作出规定。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的通知》。提出“各级党委应把健全组织生活作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恢复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一个重要问题来抓”,“要一级抓一级,每年至少抓两次。要形成制度,持之以恒”。这个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同志之间要敞开思想,推诚相见,认真地开展相互批评”,“做到原则问题不含糊,小是小非要谅解”。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时间、频次、范围、内容、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扩展了“三会一课”制度。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同时规定,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这些规定从党的根本大法的高度为基层党组织实行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供了依据。
党的十六大以后,“三会一课”概念开始进入党的正式文件。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在全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2006年6月21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提出要“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三会一课”制度从内容到形式进一步丰富完善,已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作者为全国党校教师进修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