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与启示
2016-12-28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周亚荣张丽芳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岩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周亚荣 张丽芳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岩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与启示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周亚荣 张丽芳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岩
本文对近年来我国环境会计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发现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关环境会计相关理论的研究,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内容、模式、体系的研究,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和权益资本成本的研究。本文在对这些文献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中国的发展趋势,提出企业编制综合报告的意义和建议,期望能对完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借鉴和启示。
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综合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频发,日益引起我国政府、普通民众的关注。从2001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增加了沙尘暴天气预报,到2012年开始大半个中国日益严重的雾霾,再到2014年的APEC蓝,一方面说明科学进步、物质文明发展对我国环境造成破坏;另一方面说明环境问题可防可治,需要政府、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把环境问题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向公众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以期正确的引导企业和谐发展、引导企业重视环境问题、引导企业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成为迫切的需求。
在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有关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清晰地梳理这些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地借鉴与吸纳这些成果,可以为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提供有益的背景知识与学术立足点。本文对我国有关环境会计的研究进行了分类,主要涉及环境会计相关理论的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内容、模式、体系的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和权益资本成本的研究。在对这些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最新研究进展,指出可能的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以期为深入研究环境会计问题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环境会计研究在我国的若干进展
从最新的文献研究内容来看,近几年有关环境会计的研究丰富了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理论基础、从正式制度的视角扩宽到非正式制度的视角、也重视国外环境会计的构建对我国的启示。环境会计在以下方面都有一定的发展:
(一)环境会计相关理论研究2001年1月,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环境会计的研究也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周守华、陶春华(2012)认为学术界对环境会计的定义有两种主流观点,一种认为环境会计起到的是“簿记”作用,即会计是计量一个企业或一个国家经济业绩的一种工具。另一种观点强调的是环境会计的“管理”作用,如Steele&Powell(2002)认为环境会计是通过使用环境会计管理系统来对物流及其相关的现金流进行确认、分配和分析,使管理者认识到企业的环境影响和财务影响。通过对近几年的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环境会计依托的理论主要有:可持续发展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外部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公共压力理论、合法性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决策有用理论。吕俊(2012)合法性理论认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考虑和关注其是否符合社会和环境规范。公司需要通过较多的环境披露把自己的环保行为和绩效展示给社会公众,让社会公众认可其继续合法合规存在的理由。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需要取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和认可,公司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管理对公司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环境披露可以看作是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对话,公司需要通过环境披露告诉利益相关者自己的环境政策、环境行为和环境绩效。自愿披露理论认为,企业愿意披露有利信息以将自己与存在不利信息的企业区分开来,避免利益相关者的逆向选择(何玉、唐清亮等,2014)。沈洪涛(2010)指出目前国内有关社会责任会计和环境会计的理论讨论,大多围绕基本概念的界定和在操作层面上讨论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更为根本的目标和理论基础关注较少。尽管如此,在操作层面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还没有较为统一的结论。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内容、模式、体系研究近年来,作为监管方的政府及相关机构发布了一系列与环境信息披露有关的规范,如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2010年环保部颁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以及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13号《或有事项》和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具体准则中对企业的环境负债进行了规范。但作为污染产生源头的企业目前的环境信息披露往往是面对制度与监管等外部压力所做出的,是强制性披露。
沈洪涛、李余晓璐(2010)分析了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何丽梅、李哲(2011)分析了我国电力公司社会责任报告,都得出: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比例有显著提高,但是存在较为明显的重数量、轻质量的情况。不同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显著的差异。披露正面的和难以验证的描述性信息较多,有负面影响的资源耗费以及污染物排放的信息则披露较少。胡曲应(2011)以2009年开展环保后督查的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发现:环境绩效信息主要集中于年报的“董事会报告”和“会计报表附注”进行披露,定性信息主要在“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定量信息主要在“董事会报告”与“报表附注”部分披露目前还属于强制披露阶段。环境绩效信息项目的披露内容、口径存在严重的不一致性,披露方式也不规范。张长江、许家林(2012)分析了长三角地区石化塑胶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现:时序看环境绩效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方面均显示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但地区间、市场间和公司间差异显著。
学者们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结果比较一致,研究结果都表明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高,而且定量信息披露不足,没有经第三方审计,可信度存疑。披露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实用性低。沈弋、徐光华、王正艳(2014)在总结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现状、资本市场的反馈现状后,指出“一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局限,由此提出了“多维”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新环境—大数据。“多维”的大数据披露新环境也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途径开辟了新的视野。
鉴于我国环境会计披露的现状,学者对环境会计发展较为先进的日本进行研究,以期建立我国环境会计披露的内容体系。刘仲文、张琳琳(2007)认为,日本环境会计后来者居上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会计榜样的原因是日本企业高度重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日本政府倡导循环型社会建设,并发布专门指南帮助企业;日本社会各界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企业环境报告的发展;日本推行企业环境审计监督,开展环境会计方面认证工作。彭珍(2013)认为日本环境会计发展的成功经验有:积极发挥政府的监督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公共团体的促进作用和积极推行企业环境审计监督、开展环境会计第三者认证工作。日本环境会计发展比较进步、完善的原因,总结起来主要是以下三个层面:政府、企业、民众。政府方面,日本政府在2005年发布《环境会计指南》对企业的环境会计进行指导,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强,并推行企业环境监督。企业方面,日本企业高度重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政府。民众方面,由于日本自然资源贫乏,民众环保意识很高,参与度高,对企业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通过对日本环境会计发展的研究,针对我国的情况,学者们也提出的自己的见解。王月欣(2010)提出应借鉴日本制定出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在借鉴时应考虑我国宏观管理的需要,综合环境财务会计和环境管理会计,借鉴日本对外报告、内部管理的表格,增强可操作性。刘家松(2011)认为只有完善立法、改变政府环境监管体制、重视公众参与、引导企业自愿披露才能推动我国环境会计的发展。
通过进行相关的借鉴和研究,一大批学者提出了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模式、体系。姚圣(2011)借鉴生态效率的计算方法,提出了三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夏孟余、王依军(2012)在确立环境会计基本内容时进行了必要简化,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层次评价指标是核心指标:生态效率=生态权益/股东权益;第二层次主要评价环境成本;第三层次评价资源损失。高辉(2014)认为企业报告未来的发展模式应当是立足于全面反映公司整体价值,克服财务报告与各类非财务报告并行发展的弊端,从根本上整合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提出了企业综合报告的编制原则、特征、逻辑框架和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等内容。沈洪涛、廖菁华(2014)探讨了将外部性问题内生化的途径:排放权交易、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税。张威、伍中信等(2014)对产权保护导向下的碳排放权进行了确认与计量方面的探讨。
(三)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姚圣(2011)具体验证政治关联对环境业绩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结果表明,政治关联与环境业绩低下没有显著关系,但对环境信息披露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杨熠、李余晓璐、沈洪涛(2011)系统考察绿色金融政策下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国有股权、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审计委员会以及设立环保部等公司治理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影响非常显著,而绿色金融政策则强化了这些因素的环保作用。吴德军(2012)检验环境信息披露政策演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状况的影响,得出上市公司被纳入社会责任指数成份股之后,提高了其环境信息的披露水平。是否重污染行业、国有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有显著的影响。毕茜、彭珏(2012)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证明环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颁布及实施提高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同时研究验证了公司治理具有增强制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促进作用。崔亚飞、宋马林(2012)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只有第三方负责环境污染信息披露才具有社会效率。杨肃昌、万湘媛(2012)通过对银行业进行研究,得出:银行资产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实际控股人属性也会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产生一定影响。沈洪涛、冯杰(2012)分析舆论监督和政府监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以及政府监管对舆论监督作用的影响。研究发现:媒体有关企业环境表现的报道能显著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地方政府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能显著提高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并增强舆论监督的作用。何玉、唐清亮、王开田(2014),Wiseman(1982)、Freedman and Wasley(1990)以及Ingram and Frazier(1980)等未发现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业绩间显著相关。Bewley and Li(2000)、Hughes et al.(2001)、Patten(2002)、Campell(2003)以及Clarkson et al.(2011)等发现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业绩显著负相关。吕俊(2012)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何玉、唐清亮、王开田(2014)Al-Tuwaijri et al.(2004)与Clarkson et al.(2008)发现环境业绩与环境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沈洪涛、黄珍(2014)则研究得出:企业环境表现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当企业环境表现水平较高时,环境表现越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并且信息质量较高;当企业环境表现水平较低时,环境表现越差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这一特征在国有企业中尤为显著。毕茜、顾立盟、张济建(2014)把非正式制度引入研究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制度及传统文化分别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同时传统文化与环境制度有互补的效应。
在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有关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财务杠杆、控股股东的性质、独立董事、两职合一情况、股权集中度、流通股规模、行业性质、环境披露制度等因素是被学者们广泛研究的,研究也表明了这些因素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有相关性。从毕茜等(2014)[32]发表在《会计研究》上的一篇名为《传统文化、环境制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以看出,非正式制度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已引起了学者的思考,这将会给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的研究开辟一个新的视角。
(四)环境信息披露对公司价值和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研究如果资本市场能对环境信息有效的反应,那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就会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学者对这一方面的研究也较多,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研究成果:一是研究得出环境信息的披露对公司价值和权益资本成本有正的影响;二是研究得出环境信息的披露对公司价值和权益成本成本有一定影响但是不显著,由此得出我国应建立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等结论。
肖华、张国清(2008)探讨重大环境事故对相关行业的公司股价和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股票市场对公司的正当性受到威胁和未来可能承担更大的管制成本作出了负面反应。沈洪涛、游家兴(2010)我国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能显著降低权益资本成本。再融资环保核查政策及其执行力度能显著的影响环境信息披露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唐国平、李龙会(2011)考察了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及质量在资本市场中导致的市场反应和经济后果。得出: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与投资者信心微弱正相关;投资者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和质量的反应存在一定的时滞性差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与公司价值微弱正相关,即披露了环境信息的公司具有相对较高的市场价值。孔东明、徐茗丽、黄京(2012)研究发现环境污染整体上导致了公司价值下降,但市场只对由媒体曝光的污染事件进行了惩罚,对于政府部门披露的污染事件则没有显著反应。市场定价机制并未显著关注企业环保责任,而这种惩罚机制的缺失进一步导致了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差异。
从以上相关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有一定的关系。早期的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呈微弱的正相关,而近期的研究则表明有正相关关系。表明我国资本市场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公众开始比较关注企业的环境表现,这对企业积极披露环境信息有激励作用。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企业综合报告的编制
沈洪涛(2010,2011)等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年报中虽然披露了大量环境信息,但这些信息一般是根据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方式选择性的披露,各企业间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和完整性。如何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引导企业通过环境信息的自愿披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最终产生战略性竞争优势,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综合报告视角进行探讨。
(一)综合报告视角披露环境信息的意义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传统以披露财务信息为主的财务报告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近年来,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催生了环境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非财务报告。但如何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整合,简化复杂、重复的信息,综合报告此时应运而生。综合报告是近年来国际会计学界重点研究并力推的一种企业报告模式,它将整合传统的财务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现有财务与非财务信息,试图用更有效的方式报告公司持续创造价值的信息。沈洪涛、廖菁华(2014)认为综合报告将企业战略、治理、业绩、前景和财务、环境、社会等重要信息整合在一起,反映企业价值创造的过程,从而实现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当前国际会计准则已成为全球各国广为接受的规范财务信息编制的准则体系,但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缺乏相应的准则体系,各国实践中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也是形式各样,没有统一的规范。在此背景下,IIRC的成立和综合报告框架的制定正好弥补上述空白。我国近年来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综合报告未来可能成为我国规范财务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正式制度安排。
(二)综合报告视角披露环境信息的建议
第一,基于价值创造设立评价指标,重产出绩效。综观国外学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关注的焦点已从对环境描述及对于环境污染发生后的后续治理等内容,转换到了对环境的改善这一方面。国内学者也认识的我国现有规范对企业环境绩效考虑不够全面,认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仅包括与环境成本有关的项目如排污费支出、弃置费用支出、环保设备支出等,还应将能重点反映企业环境绩效的信息充分披露。国内外学者在这一点上已达成共识,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应当反映环境管理理念、环境管理方针以及为改善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绩效的数据。这和综合报告反映企业持续创造价值的理念相吻合。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标,学者们在指标内容界定上都涉及到了环境绩效、环境政策等一系列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
第二,环境信息的披露应体现综合报告的重要性特征。为避免报告篇幅过长、信息冗余,国际综合报告框架提出的指导原则包括重要性。哈佛商学院的Robert G.Eccles教授在解释重要性原则中指出,重要性即综合报告呈现的内容应该是董事会判断对投资者重要的信息,而不是将传统财务报告与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等进行简单拼凑。他认为重要性的对象是针对投资者的,即对投资者重要的信息才应纳入综合报告,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或者全社会重要的信息纳入可持续发展报告而非综合报告。基于这一思想,可以只把外部投资者需要的,判断企业环保能力和发展前景的环境绩效信息反映在综合报告中。如我国环保部为了详细掌握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及所取得的环保成绩,这些信息的提供放在社会责任报告中。
第三,利用XBRL建立环境信息系统。XBRL由美国一位注册会计师在1998年提出,随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推进。2000年中国财政部委托会计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了相关研究并于2008年11月成立了XBRL中国地区组织。近年来有关XBRL在会计上应用的研究较多,如史永、张龙平(2014)实证研究表明XBRL财务报告的实施能够有效降低股价波动的同步性。XBRL能够有效减少数据的重复录入,提升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能够方便地利用计算机工具对财务报告进行充分的挖掘,获得决策有用信息(Pezaee and Turner,2002Malnig,2005)。陈宋生、李文颖等(2015)实证研究表明XBRL的实施显著降低了权益成本。可见XBRL在财务报告中应用的效果得到学者们的肯定,因此我们认为可利用XBRL,建立环境会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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