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视角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2016-12-27欧阳艳蓉
欧阳艳蓉
内容摘要:作为农业大国与人口大国,我国一方面农产品产量巨大,另一方面对农产品的流通需求也十分巨大。本文在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针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文章认为,当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参与主体缺失、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参与者素质不高。并以重庆市为案例,分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模式创新,指出重庆市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表现为“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在今后重庆市可以采用“互联网+龙头企业”的双向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
关键词:城乡统筹 模式创新 农产品 流通渠道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长期以来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并降低城市居民农产品消费的成本,一直是我国政府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所关注的内容。要实现农民增收以及降低城市居民农产品消费的价格,就必须在农产品流通环节上进行改造。
但是目前我国在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构建上还不尽完善,例如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存在渠道过窄、参与流通的主体较小,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就成为增加企业和农民收入、降低消费者消费成本的一种有效途径。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
(一)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特点
受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的影响,我国不同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较大差异,但是整体上仍然表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散户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要参与者。在我国当前所形成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中,个体的单个农户以及小型的农产品商品在基层农产品流通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第二,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处于重要节点。当前我国各地区的农贸批发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农产品流动的主要节点,是农产品集散、销售、基本价格的主要决定者。第三,超市和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场所。在城市,居民获得农产品的主要渠道就是超市和农贸市场,但是超市的农产品价格往往高于一般的农贸市场。第四,农产品流通方式缺乏专业化的组织,产品的自然流动性较强。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的流通环节较多使得鲜果产品、水产品的运输和保鲜要求提高,而现有的运输技术往往难以达到较高水平。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我国鲜果类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损失率在25%以上,也就是说我国每年因运输而造成的农产品损失高达4万吨。而在农产品的总成本上,物流成本占据其中的35%左右,学者贾敬敦在2012年对水产品的运输成本进行研究并指出,水产品的运输成本可以占到产品总成本的60%以上。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产品远距离运输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而这种矛盾也会越来越集中。表1是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状况对比。
从表1所列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物流效率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我国在粮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是国外的3倍,而损耗率也基本上达到3倍。在蔬果的运输成本上我国更是达到了60%,超过发达国家4倍,损耗率甚至是其6倍以上。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民、农业企业在等量的农产品上所能获得的利润更少,而消费者却需要承担更多的消费成本。
当前我国农产品主要流通模式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要模式
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以及各类经销商等。在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农贸市场是主要的农产品集散地,而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农超对接则逐步兴起。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模式一:农户十(收购小贩)+批发商+零售终端。这种模式(见图1)是较为传统和普遍存在的一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根据是否存在收购小贩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种有收购小贩型。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农户的生产经营较为分散,企业难以低成本进行农产品的收购,而活跃在本地区的小商贩凭借低廉的人力资本和熟悉的乡里关系成为众多个体农户销售农产品的主要对象。这些小商贩再将收集到的农产品出售给上级经销商。第二种没有小商贩的流通模式。在我国一些成规模的大型农产品生产区,如我国东北的国营农场、江汉平原的大型农户,一般直接将农产品销售给实力较强的批发商。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中间环节对农产品价格损坏率的影响。
模式二:农户十龙头企业十(批发商)+零售终端。这种模式中龙头企业所起到的作用较为明显,在一些优质农产品种植区往往会兴起一些相关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为了提高原料的质量以及保障原材料的充分供应往往会与当地的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协议。例如,我国知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湖北福娃集团就在江汉平原地区与当地的农产品生产者签订了农产品保价、保量收购协议。这种龙头企业的存在使得农产品流通中小商贩被剔除,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直接越过批发商而向零售商供货。
模式三:农户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十(批发商)+零售终端。在城乡统筹发展中为了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以形成更具优势的规模经济效益,在我国一些地区的农村组建了农民合作社。这种合作社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小商贩的作用,它们会联系龙头企业来集中收购农户的农产品从而压缩农产品流通的渠道长度,降低渠道成本。在模式三中农民合作社起到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一个桥梁,一方面将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产品质量与数量上的要求传达给农户,另一方面也将农户在农产品收购价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传达给龙头企业并督促双方按照约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模式四:农户十零售终端。这种模式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以及城市居民对农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逐渐产生的。这种将农户和零售终端直接联系起来的模式也被称为“农超对接”,是我国政府为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而大力支持发展起来的。在实际的农产品流通中主要表现为直采或者是直供。这种方式对于超市而言需要有一定的物流组织能力和现金支付能力。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这种模式对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渠道成本、提高农户的收入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和低价的产品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二)城乡统筹视角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优势分析
当前我国农产品流动渠道模式的形成是在我国农产品流通发展的现状上产生的,这些流通模式的形成必然是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需要。从整体上看,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具有的优势在于:模式一能够适应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生产经营较为分散的现状,可以帮助农户尽快将农产品销售出去,避免可能出现的农产品存放损失。同时也减轻中间批发商亲自到散户中收集农产品的资金成本和时间压力。模式二可以保障农户的利益,避免出现粮食丰收后农产品价格下降的旧有局面,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长度,提高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并降低流通成本。模式三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户的利益以及降低龙头企业直接与每一位农户进行沟通的成本。此外,农户合作社的形成还有利于农户的生产更加具有组织性和规模性。模式四一方面能够最大化增加农户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加高品质和低价格的农产品。农超对接实现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最短化和效率最优化。
城乡统筹视角下我国当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不足与成因
(一)当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存在的不足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虽然在整体上满足了国内农产品流通的需要,但是,这些农产品流通模式中还普遍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模式一中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问题在于农户的组织程度较低以及农户与收购者之间的关系不稳定。由于小商贩的存在使得农户无需进行组织就能够将产品销售出去,使得农户失去了组织发展的动力;同样这种小商贩与农户以及批发商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没有保障,完全依据市场的行情来形成和终止。此外,这种模式还加剧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长度,使得农产品的流通变得更加高成本和低效率。模式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这种流通模式往往难以顺利存在。这是因为当市场上的农产品价格低于合约价时龙头企业往往放弃收购或者是少收购签约农户的产品,而转向市场收购更低价的产品。同样的,当农产品的价格上涨时农户也不愿意将农产品按照合约价格卖给龙头企业。由此,两者经常会产生违约现象,使得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受阻。模式三所存在的不足在于如何培养出优质的农民合作社成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如果在这个渠道中合作社所发挥的作用不充分反而会成为限制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以及流通成本下降的一个负面因素。模式四存在的不足在于超市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这就使得这种农产品流通渠道难以长期稳定运行。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问题产生的原因
1.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参与主体缺失。根据我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统计公布的数据,2010年我国从事农产品行业的经纪人为600万人,而在2014年这一数据上升到1000万人;从事农产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在2014年达到600多万人,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人员则分别为550万人和1200万人。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42%的农户是自己直接向外销售农产品,45%的农户则是将农产品销售给农产品经纪人。从我国农产品收购经纪人队伍的发展现状来看还存在以下与流通现代化不适应的方面:首先,农产品经纪人自身的实力往往不强。其次,农产品经纪人的业务能力普遍不高,且多数人是被动接受市场变化,缺乏主动适应市场发展的能力,在市场出现大的变化时往往也是无能为力。再次,农产品经纪人的资金实力有限,往往采取边销售边收购的方式以保障资金链的稳定,这就使得他们无法做到大规模的销售,降低了议价能力和规模化经营的效益。此外,我国缺乏对农产品经纪人进行管理和组织的机制体系,农产品经纪人往往是一个人运作,缺乏管理,这就使得很多农产品经纪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违规行为。而缺乏组织体系也使得他们在即时获取市场信息上存在明显不足。
2.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力发展基础交通设施,这对于促进我国农产品流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并没有完全改变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不足问题。首先,乡村级别的公路运输能力较低,难以实现运输工具直接到户的要求。同时,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城市以后往往也会因堵车和行驶的限制而在最后的一段距离上出现问题。其次,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很多农产品要保障质量或者是新鲜性就必须冷藏运输或者是恒温运输,这就要求运输的工具具备智能化的温度调控能力。但是,这类具备一定水平的智能运输车辆在我国农产品物流运输中数量较少,这就使得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变质率升高。此外,由于农产品的量一般较大往往需要大型的冷库进行存放,而我国在农产品冷库建设上也存在不足,很多农产品因为无法得到有效的存储而变质。再次,我国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和配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使得农产品无法在一个大的市场中进行规模化的交易和配送。
3.农产品流通渠道参与者素质不高。人作为第一生产要素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现代化的经济就是一种人的现代化发展过程。目前我国从事农产品流通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原有的农业活动中分离出来的一批农民,他们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是整体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知识和意识并不强烈。首先,从业人员的文化层次不高,专业技能不强。我国农产品流通中从业人员多数学历在高中及以下,他们所接受的知识层面有限,对于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信息体系认识不足。其次,缺乏现代化的思维意识。他们在认识上没有风险意识和危机与机遇意识,使得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现代化发展缓慢。再次,从业人员的竞争意识不强,往往局限于自己已经从事的领域,缺乏开拓新局面和创新物流方法的思维。
城乡统筹视角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对策——以重庆为例
(一)重庆市农业发展现状
重庆市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集散地,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重庆市农业生产活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表2是重庆市2014年主要的农业生产数据,图2是重庆市2014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对比图。从表2和图2中所示的数据变化可知重庆市的农业生产规模较大,农产品的数量较多。
(二)城乡统筹下重庆市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现状
当前在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渠道模式:“公司+农户”。这种模式是借助公司的资金和技术实力实现农产品的集中收购和流通。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制度性缺陷,主要问题就是缺乏对参与双方的监督以及违约追责的难度大。在这一模式下种植农产品的农户与收购农产品的企业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双方相互信任度较低,极易出现不道德的行为。例如,公司为了尽可能的低价收购农产品会以各种理由压低产品的价格,而农民也可能将一些残次品夹杂在优质产品中,以弥补价格上的损失。这种现象的持续发展就会出现“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破裂或者是合作的程度较低。“公司+协会+农户”模式。由于上述“公司+农户”模式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在遵从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重庆市部分地区成立了农产品协会以强化农民的话语权和增强相互之间的信任。这种模式可以增加农民在产品收购价格上的影响力提高农民积极参与的信心。“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与农户之间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为纽带将双方联系起来,形成一种风险与利益共享的机制。公司以农户为基础确保稳定的农产品来源,而农户则以公司为依托解决了农产品丰收时的销售难题。这种模式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也为企业的稳定经营创造了条件,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户的产品销售价格随市场波动而波动,农户虽然不用担心销量但是仍然不能把握产品的销售价格,这就使得农户在外部价格高时会希望将产品销售给其他收购者,而公司在发现外界收购价格更低时则会增加外部收购而压缩对内收购。
(三)城乡统筹下重庆市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要实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就必须从农产品流通的整个参与过程进行优化、创新。为此就必须开展以下工作: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工作人员的现代化和职业意识培训,让他们有机会更多接触现代化的流通知识;完善重庆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建立起一个现代化的农产品中转贸易基地是其中的核心;加强对农产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培养;农产品的品种繁多要发展现代化的流通模式就必须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起一个农产品质量标准明确的通用体系。
在上述改进后,重庆市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创新本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第一,将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渠道模式。在这种渠道模式中龙头企业要起到核心作用,它们要利用自身的品牌形象来提高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并引导农超对接。第二,网络直销流通渠道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物流企业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而互联网电商平台这是这种流通渠道的主要桥梁。这种渠道可以最大化的压缩渠道的长度并降低中间费用。第三,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在这种渠道模式中,龙头企业直接收购农户的产品并加上自己已经在市场上树立起来的产品品牌形象。随后通过互联网将该品牌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同时,消费者还可以与龙头企业进行产品的预约,由消费者提出个性化的需求而龙头企业收集这些需求并集中整理给农户,让其进行小规模的针对性生产。这种模式可以改变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单一流向,使得农产品流通渠道变成一种双向的流通渠道。
综上,本文研究了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问题。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特点表现为:散户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要参与者、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处于重要的节点、农产品流通方式缺乏专业化的组织、超市和农贸市场是农产品向城市居民流动的主要场所。第二,我国当前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主要有四种模式,但是这四种模式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参与主体缺失、基础设施不完善、参与者素质不高。第三,城乡统筹下重庆市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表现为“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促进重庆市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可以从政府、企业以及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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