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商贸流通业促进消费发展的政策路径探讨
2016-12-27宋雪莲
宋雪莲
内容摘要:新常态环境下,商贸流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其发展水平的优劣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真实地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但与此同时,商贸流通经济的发展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性制约。在这种发展形势下,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各产业部门结构的调整就相对比较复杂,总体上来看,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区域经济的发展态势,本质上就是商业新常态与国民经济新常态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结合当下国民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社会各产业部门结构体系,基本可以得知,在新常态经济环境下,最大的问题还是消费性问题,而最基础性的产业消费则通过商贸流通体现。
关键词:新常态 商贸流通 消费 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相比较于2010年之前,在“十二五”发展期间,我国逐渐进入到“新常态”经济发展环境当中,在该阶段,国家政府更加注重国内市场消费领域的发展,也更加看重国内消费需求对于新时期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而当下我国在该领域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国内消费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基于此,我国出台了《国务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其明确提出了我国今后要重点建立并扩大基于流通产业消费需求的长效发展机制。
商贸流通业促进消费发展的政策概述
在“十一五”期间,特别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波动下国际贸易形势转变可能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国内外消费造成的冲击和影响,政府部门迅速做出反应,2008年12月30日,首先制定发布并实施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之后一系列促进消费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继到来,比如“万村千乡工程”、“家电下乡工程”、“农超对接”、“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并且在之后的几年内(2009 - 2013),我国在该领域基本初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城乡商贸流通信息服务体系、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系以及社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大约超过 90% 的消费额度基本都是通过商贸流通来实现的,并且创造并吸纳了超过 8000万的就业岗位,行业税收也占到了全国年度总税收的百分之二十多,超过了1/5 。
2014年12月12日,商务部举办了新一届的全国内贸专家座谈会,会议上主要涉及、探讨的内容集中在当年国内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域,并且就在新常态经济环境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内商贸流通工作,以及增强国内市场开放程度、刺激消费等层面确立了新的发展思路,也制定出了相应的对策。其中包括有《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该项决议是一次有针对性(专门针对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策略性的专项行动计划,并且在全面实施之前为了检验其实际效应,专门确立了一批标准化试点城市,其中包括了北上广等城市。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体系的延伸,重新确立了全国第二批城市作为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城市,比如太原、长春等22个城市,专门编制并印发了《全国城市配送发展指引》,以及《全国商贸功能区发展指引》等指导性文件。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经济发展与服务模式的转型,这也基本标志着我国已全面步入到新常态经济时期,在这一经济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促进国内消费,积极发展专业化第三方物流,相继制定、出台并施行了新的行业标准与规范性服务政策,例如《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新常态经济环境下商贸流通业与内需消费发展现状
所谓“新常态”,它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经阶段。关于“新常态”一词,最早出现在2013年,即在2013年12月10日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由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来的。这一经济概念的提出,恰到好处地反映出了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见的各类问题,同时也是我国在注重和防范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滑出底线的最好体现。“新常态”的含义,具体以“调结构、稳增长、促转型、扩消费”为基本特征。
当前我国在商贸流通与市场消费领域,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域性差异化发展,比如东部与中西部商贸流通产业、消费规模上的差异,以及同一区域内城乡之间的流通业、消费发展市场差异。由于当下“城乡差异”、“城乡二元经济”是限制我国商贸流通与市场消费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并且农村消费市场无论是规模还是未来发展前景,都比较广阔,因此,本文在这里重点以农村商贸流通产业作为研究视角,选取了我国中部省份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基本统计情况作为样本数据,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基本可以较为真实的反映出当下国情实际。
表1和表2数据信息来源于河南、安徽、江西中部省份部分县市管理部门,是最近两年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统计。此次调查重点涵盖了两大方面内容,一是农民经常遇到的消费问题,二是农村消费领域。
新常态下商贸流通促进消费发展的分析
(一)提出问题
城乡商贸双向流通体系的构建,其市场目标就是改善、解决当前城镇化发展中突出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失衡的非良性互动市场发展状态已经日益成为制约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在这种商品贸易市场格局之下,城乡市场被对立与分割开来,从而形成了国内重点争论的“大生产与小市场”这一话题。城乡商贸双向流通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实现,可以解决大生产与小市场这一制约我国城乡一体化实现的主要矛盾。在大生产与小市场这个城乡商贸体制环境内,农村市场处于一个绝对的劣势,而农民也无法平等地参与到市场活动当中,进而导致并造成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贫富程度也越来越悬殊,最终成为了一个社会性问题,更成为阻碍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的主要突出矛盾。
(二)分析问题
统筹城乡流通是我国实现扩大内需和保增长的必然选择。截止到2015年12月,尽管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人口仍占到了全国总人口比重的 60%,农村地区居民消费总规模却仅仅占到了总市场消费规模的 20%,只是城市消费规模的四分之一。因此,现发展阶段我国仍将继续走“扩内需保增长”的双重国民经济发展道路,扩大消费的重点放在农村地区,应想方设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以此来最大限度挖掘出巨大的农村市场消费潜力。
统筹城乡流通是我国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经之路。当前我国基本建设完成并进入到了小康社会,而当下还需要重点解决的就是民生问题,包括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等,其目的就是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既定目标,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缩小并最终消除城乡差别,进而实现统筹城乡利益关系,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建立一元化社会结构。我国在该领域与美日韩等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发展的过程中,城乡居民收入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被拉大,究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源于农村市场不发达、农产品流通及物流体系不健全。通过统筹城乡流通,坚持贯彻和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道路,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妥善解决以往农村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基础设施档次低、布局散、网络体系不健全等,这些问题都严重限制和阻碍着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与农民消费需求的扩大。
(三)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并完善区域内商品流通基础配套设施。为了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商品流通的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建设新农村现代商贸流通发展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应当结合城镇化建设进程,使二者之间逐步形成一种联动机制和联动效应。同时,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在严格遵循国家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基础上具体实施,将城市商业设施规划模式有序地引入到广大的农村地区,进而从技术层面上给予强力支持,最终大幅度地提升农村商品市场的技术水平和现代化水平。另外,应该继续坚持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将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建设以及区域经济下的商贸流通与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联系起来,在提高区域内城市化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最终实现“就业转移——工业化与城镇化——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区域内物流体系的建设,加大对其扶持的力度,尤其是在金融领域方面,要充分发挥出中小企业的市场灵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坚持第三方物流的长效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具有多层次的产品物流供给体系。在农村地区商贸流通发展领域中,各级政府需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多领域、多层次的投入,包括政策信息、财政税收、立法规范等,最终促使其依托于第三方物流,积极支持工业制成品、城市消费品“下乡”。
完善城乡商贸双向流通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并通过统筹发展的机制措施来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结构。当前在城乡商贸双向流通市场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严重阻碍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原因就是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正是因为城乡商贸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也导致农村市场诸多问题产生。因此,破解二元经济结构将是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市场弊端的机制措施,从而使农村获得与城镇同等的发展基础以及市场发展空间,最终有助于构建农村新型城镇化,使农村地区形成规模化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生产的分散性。总而言之,可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并依据市场发展规律来破解城乡商贸二元经济结构,极大地改善与增强城乡商贸市场一体化的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通过降低物流环节的市场流通成本,为城乡商贸流通的可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引导绿色消费,拓宽农村消费市场。所谓“绿色消费”,顾名思义,具体就是指绿色、节能、环保型的绿色消费模式,目的就是积极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可以间接地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在实际实施中,应当充分挖掘农村市场,拓宽农村消费区域,借助于国家、省级政府所出台的一系列惠民消费政策,切实做好发展规划,进一步刺激农村地区的消费需求,调整消费金融产业政策,在部分县市地区经济条件、基础配套设施允许的前提下,逐步向农村商业流通市场倾斜。除此之外,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各级政府应当坚定不移的继续推行惠民消费政策。关于这一点,针对中部省份地区(安徽、河南等)消费和商业流通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应当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论是城镇化建设,还是在城乡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层面,地方政府应当着重坚持和注重提升城市便民服务,简而言之,就是消费产业的发展,应该以促进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等为主,而不是一味的仅仅将其看作是一个行业,一个项目,一个纯粹的GDP数字。在具体实施方面,比如,与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相结合,为居民提供搬迁、租金等日常性的消费贷款等服务,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城乡中低收入的居民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加当地消费金融规模,以及提升当地消费金融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优化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当前,农村市场之所以在整个城乡双向流通市场环境下处在劣势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缺陷。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我国农业生产等各相关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地发展,其中农产品商品率也在不断提高,再加上城市居民对于农产品需求的日益扩大,这就使得农产品的地位在整个城乡商贸环节当中有所提升。但是,由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缺陷,使得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相对分散,进而导致农产品消费品与过度集中的城市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突出。因此,关于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优化调整,必须顺应市场时代的发展需求,政府应当强化市场监管手段、效力,把分散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扭转到集中层次上来,并发挥市场本身的机制促进作用。各行业、各企业再从集中生产环境下的商品市场中建立高效的中转环节,例如“生产者 → 产地批发商 → 销地批发市场 → 农贸市场 → 消费者”。
商贸经济和流通经济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比如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到来,我国才开始通过一系列可行的市场化改革,经过不断的摸索,逐步建立与国内产业结构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新时期,关于新常态经济下商贸流通与内贸消费相关性的探讨以及导向性政策的研究,具体可依照着目前市场上现行的商贸流通产业运营方式及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切入点。在原有体系框架的基础之上,融入现代流通职能,构建适应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流通(经济)职能。基于现代商贸流通职能的市场流通经济体系,详见图1。
结论
本文针对新常态下国内商贸流通业促进消费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几点建议,对于我国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整合优化商贸流通市场资源、体系等研究层面,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总体上来看,针对文中关于农村消费的发掘,可总结归纳为三个层面,用一句话来描述就是——“渠道阻塞、效能低下、成本高昂”,笔者认为,“渠道阻塞、效能低下、成本高昂”系列现象是我国商贸流通领域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在“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应当坚持在“十一五”、“十二五”政策原有发展理念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和扶持城乡流通协调发展,将政策改革方向的重点放在如何克服机制性障碍层面,比如,在商品流通环节、城乡贸易消费环节,需要将工作的重点由之前的“优惠政策补贴型”有步骤、分层次的转向“制度环境改进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新常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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