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虽初现 调控仍路远
2016-12-27刘正
刘正
自9月30日,北京市率先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已有22个城市先后出台地方调控政策。我们注意到,此轮调控除了延续和强化了之前历次调控的相关内容外,在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出比较鲜明的特征。
其一,地方政府对调控表现出较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往历次调控,地方政府的执行不力被广为诟病,而在本轮调控中,我们发现这方面有了根本性的改善。仅国庆长假的短短7天中,就有19个城市先后出台限购限贷政策。此后,调控范围更扩展至22个城市,各级地方政府对此次调控表现出的雷厉风行之势,史无前例。更有一些热点城市在既已出台调控细则的基础上还在不断为调控加码,比如上海近日已发文明确收紧“接力贷”“合力贷”等信贷产品,并且升级了对“离婚贷”的审查,此举被誉为地方政策的“加强版”。我们认为,在房地产市场日趋分化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对调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
其二,各级政府对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的规范和惩处力度空前强化。今年5月和8月,住建部分别发布了《关于房地产中介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其中包括违规招揽业务、违规代理销售、违规赚取差价、违规挪用交易资金等方面。今年10月,住建部又查处了45家失信中介。这些中介主要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采取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等手段,煽动消费者购房,以达到其抬高房价、牟取私利的目的。在许多城市,也公布了对本地房地产开发、中介等企业违规行为的规范查处。毫无疑义,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违规甚至违法操作具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加大规范和查处各类房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分必要。
相关数据显示,此轮调控政策的效力已然显现。10月28个样本城市新房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5%,发布楼市新政的城市环比下降21%,投资需求占比高的城市(如郑州、苏州、厦门和无锡等)下降40%-60%。此外,近期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半月房价变动情况,15个热点城市10月上半月新房价格指数涨幅环比9月明显降低,深圳和成都环比下降0.3%和0.1%,其他13个城市涨幅回落幅度在1.0-3.8个百分点之间。
调控刚刚“满月”已经呈现出这样的调控效果,固然令人欣慰。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多年来的痼疾,真正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显然需要更加科学、完善、可持续的房地产及相关方面的顶层设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终迎来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显然,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