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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者有尾(短篇小说)

2016-12-27老四

当代小说 2016年11期

老四

1

私搭乱建。从四楼望出去,满眼尽是小窝棚、小房子。小菜园、小花园更多。奇形怪状的围栏。牵牛花、紫藤乱长。白天,电钻声此起彼伏,不是这家砸墙,就是那家垒墙。声音扣人心弦,用不了多久,整栋楼也会被震倒。我经常深夜写稿,睡得迟,早晨八点即被施工声吵醒。睡眼惺忪,经常哈欠连连。我就下楼走走。不得不说到一楼住户的便利,小区地广,每栋楼往南,有五米的草坪,往北,又是四米的草坪。于是,一楼住户纷纷外扩。简单的,在北面圈起一个花园,南面圈起一个菜地;复杂的,在北面建一间房,在南面把阳台外扩成半间房,同时圈起一个院子。最东头或最西头的人家,福利更多,楼的整个侧面也是他们的,可以种树,枣树石榴树无花果树,养鸡,十几只鸡散养。还有一家养了羊,奶羊,每天蹲在楼下挤奶。一楼之外的住户只能眼馋,偶有打翻了醋瓶的,打电话给市长热线,拆迁队来了也不管,管也管不了,法不责众。媒体倒是隔三差五过来,报道也是白搭,报纸的版面成了笑话。去年创建卫生城市,来了几百个城管,扒掉了三分之一违章建筑,一楼住户集体抗议,把小区门口的路堵了,被抓了三个。紧接着,市委书记被双规,当然不是因为此事,贪污几千万,还养了一群情人。好似一楼住户养的一群鸡,散养,却也有挣脱篱笆逃出的可能。没人再关心卫生城市,人们都在讨论书记的情人。

上午十点,我走下楼去。一楼东户门开着,两个工人正在往外抬白色的尼龙袋子。往里瞧一眼,空空的,客厅和厨房间的墙已被推倒,只剩一堆碎砖块。两个女人拖着袋子往里装废料,两个男人往外抬。我想起了我家的客厅,一年前,也是这样操作的。一堵矮墙,看着不大,倒装了四十袋废料。

昨天,杜若跟我说,一楼卖了七十八万,比一年前我们买的时候还便宜两万。“房价最高的时候买,我的命怎么这么苦,”类似的唠叨杜若说了很多次。幸亏,买这个二手房是她的主意,算不到我头上。一楼可以圈院子,种菜种花养鸡养羊,福利待遇相当于省直单位。四楼,连市直都不是,算是聘任制,对,五十万的房贷压在我们身上,三十年,聘期够长的。

我越过一堆砖砾和被粉灰覆盖的楼栋,出了单元楼,进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不谈“工人新村”这四个大字,忽略掉私搭乱建的各种简易房门头房,单看楼前楼后这些花花草草,也还真养眼。夏初,玉兰花正在怒放,牡丹也穿上连衣裙,各式各样的篱笆上,红蔷薇黄蔷薇紫蔷薇挤作一团。无花果没有花,樱桃比豆粒大了一些,桃更大一些,有如鹌鹑蛋。更多的是油菜小葱大蒜茄子黄瓜西红柿,全都是嫩嫩的,向丰腴的成熟期发足狂奔。

我的老总,一个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说他自己每天起床后,都会站在卧室窗口,由近及远望出去,油菜西红柿李子树杏树一条狗,这是他家的。越过篱笆,是成片的松林、山坡,以及南面绵延的阳光和空气。他很享受这种自然的生活,当然,他住的是别墅。而我,殊途同归,在工人新村里同样陷入到大自然的汪洋大海。

走到四座楼交会的十字路口,迎面看见黄书圣。黄书圣骑一辆三轮电瓶车,嘴上叼着烟,晃晃悠悠从小区外窜进来。看见我,停下,一只脚撑地,没话找话:“刚起床吧?”

我问他怎么知道,他说:“昨晚看你亮灯到一点半,现在肯定是刚起床。”

呦嗬,偷窥我啊变态。

他摆摆手,递给我一支烟:“才没心情偷窥你,我干完活出去撒尿,扭头看到你开着灯。”

黄书圣比我大两旬,同一属相,精瘦,在这个小区里,和我最亲。

为什么亲?

我们是老乡。

老黄叼着烟斜跨在三轮车上,邀请我晚上去他那喝酒。我问他有什么好事,上午就预约晚上的酒。

他说:“女儿来了,儿子也在,叫上你媳妇,我们来个老乡会。”

2

一个月前的一个午后,我和一帮狗友喝了酒,从外面晃悠着回来。刚进小区大门,就看见一个老女人蹲在花坛边哭。一边哭还一边四下张望,散乱的头发盖了半边脸。我曾在另一篇小说中写道,我不善于搭讪,只有一次例外,在电梯里遇到一个痛经的女孩,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主动上前帮忙,着实捏了一把汗。结果把那个女孩帮成了现在的媳妇。

这又是一次搭讪,和比自己大二十岁以上的女人,我不把它看做搭讪,只是无性别的说话而已,不算违规。

我上前问她怎么回事,为何一人独坐哭泣。午后两点半,小区里很少看到人,大家都躲进卧室午休去了。

老妇人抬起头,闪着两串泪珠,犹豫道:“我找不到家了。”

老年痴呆?不可能,她应该还没到那个岁数。我点上一棵烟,对她刚才的话表示疑问。她解释道:“旁边是有一棵大榆树的,还有一个商店,我记了好多遍,但一走出小区大门就回不去了。”

明白了,多半是外来户,极有可能来自农村,一辈子没进过城,为了给儿女看孩子或别的什么原因来到这里。还有可能是文盲,之前的大半生生活在这个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

我想了想,大榆树,商店。想起来了,就在我的楼西南方向一百米。大榆树,刚结了榆钱,闻起来喷香。想起小时候没东西吃,总盼着榆树槐树开花,好做美餐,除了榆钱槐花还有茅草根、玉米秸、瓜果梨桃,都曾是我的零食。

关闭记忆的闸门。我说可以带她回去,我们应该是邻居。

老妇人眨眨眼,不哭了,拍拍屁股站起来。刚走两步又犹豫了,上下打量我。我有点儿不耐烦,说:“我要是人贩子,放着大姑娘小朋友不拐,专拐你这样的?”

她的脸活泛了,连连摆手,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问她什么意思,没有什么意思。

酒醒了点儿,才觉出她的口音有些熟悉。一边走,一边问她是哪里人。她不知道。我就问:“哪个市,哪个县?明白了吧。”

她说:“县城没去过两趟,忘了名字。”

果然是个土包子,文盲。顺着口音,我把范围一再缩小,最后锁定一个地方:“岱崮?”

她惊喜道:“你怎么知道?”

果然是老乡。岱崮是我家乡那个县的一个镇,以连绵不断的山崮著称,桃树也多,号称江北第一桃乡。那里的人还会做锅饼,山多羊就多,羊汤也不错。风景秀丽,离县城远,十里不同音,岱崮人说话大舌头,好认。在县城大街上,找准一个最土气的,一问,十有八九是岱崮的。

我把县城的名字说出来,她拍着脑门道:“对对,你看我老是忘。好几个县啊,想起这个就忘了那个。”岱崮处于三县交界处,离三个县城同样远近,上学都往三个县跑,哪里高考升学率高去哪里,本县意识淡薄。

我问她不在老家呆着,跑到齐州来干什么。她说:“地都被征去盖工厂了,桃树砍了,羊卖了,就跟着男人出来打工啊。”

我说:“你们这年龄还能做什么?不会是卖锅饼吧。”

妇人说:“小伙子你真是神仙,猜啥啥对。”

锅饼那么硬,能卖出多少?老家是山区,人们牙口好,专挑硬的吃,比如煎饼,比如锅饼。城市就不同,人们馒头大米吃了一辈子,肠子吃细了,牙也吃软了。妇人又摆摆手,让我莫担心:“我男人是发明家,难不倒他。”

又谈了一些别的,就看到了老榆树,商店。

那个小商店,店主老王,以及他的媳妇,是本小区仅有的几个“地王”之一。何为“地王”?就是圈地贼狠。他家的位置好,处在一座楼的一楼最东头,北面是一个花园,南面是小区围墙,楼和墙之间隔了二十米,以及侧面的大片空地,他们索性全盖成了房子,三间小房之外,还有一个不小的菜园。房子不到一百平,圈的地儿一百好几十平,羡煞旁人。

三间小房的其中一间,就是商店,外边一个门,另一个门直通阳台南侧的菜园。北边路口挂一个牌子:东北大超市。工人新村东北角惟一的商业设施就此成立。小区太大,从我们东北角走到西南角的商业街,步行要十几分钟,小商店的存在确实方便了许多。

商店门口正对的,就是大榆树。

老王正和媳妇从一辆货车上往下搬儿童摇晃车。两个小车,安装好后,此地更成了带孩子的老人女人们的栖息地。老妇人说:“大榆树,大榆树。”好像要去拥抱。老王媳妇看见她,喊道:“老黄找你都找疯了,这会儿又骑三轮车出去找了。”

妇人说:“哎呀你看看,我这不是回来了。路上怎么没碰见?”

我准备离开,困得要命,回家躺着醒酒,就听见电瓶车的咣咣声。一个粗犷的声音:“死娘们窜哪儿去了?”

妇人冲着我的身后嚷嚷:“第一次出门还不让人迷路?多亏了这个小伙子,把我带回来。对了,还是老乡。”

我转身,和老黄对视一眼,矮,精瘦。老黄问我是哪里人,我回答了。他道:“城乡接合部,你是县城的人。”我说:“我们都是外省人。”问他大名,黄书圣。够响亮,也够大胆,亏他不是书法家,叫了这么个大不敬的名字,不知者不怪。

他邀请我去他家坐坐。对,还不知道他住在哪儿。就跟着他往南走,老妇人走在最前面,钻进老王新盖的平房中的最南面一间。还有一个小院,种了一垄黄瓜、丝瓜,几平方米的油菜。房子是套间,外间住人,里间是工作室。什么工作?锅饼坊。老黄拿出几个锅饼向我炫耀,说这是经过他改良的,变硬为软,撒上芝麻盐,一咬一口香。让我尝尝,我肚子里全是酒,不想吃,摆摆手。他就装了几张饼,递给我要我带回去。

此后的一些天,经常看见黄书圣和他的三轮车,以及傻媳妇。他们熬夜做饼,第二天一早送往附近的商场、学校,不零卖,送完拉倒。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胖子,给他们打下手。问是谁,是他们的儿子,学习不好,干脆辍学跟着父亲学手艺。问他家里还有谁,他兴奋道:“大女儿啊,读大三了,也在齐州。”我就纳闷了,不让儿子读书让女儿读书,这可有悖于传统。老黄嬉笑道:“祖传锅饼手艺,传男不传女,得让儿子去继承。”

走出小平房,屋檐下摆了一溜空酒瓶。我问老黄,你还喝酒?老黄说:“没事就整两盅,一个人喝也没意思。”我客套道,有时间可以陪他喝几杯。那之后一个星期,我下班回到小区,老黄就在路口拦住我,说:“我等了你一个小时。”问他什么事,他说:“跟我走,喝酒去。”

第二次走进他的小院。黄瓜架旁摆了一张小圆桌,桌上三道菜,竟然还有一道红烧兔子头。老黄炫耀道:“这可是我们老家的招牌菜,你嫂子的拿手好戏。”黄嫂从屋里出来,羞涩地笑。

老黄喝二锅头,我喝不了,闻不惯那味,就跑到隔壁老王的小卖部买了一箱啤酒。老黄喝酒摆出陶醉状,嗞溜一口,嗞溜一口。抓起兔子头往嘴里塞,示意我也啃一个。我喝啤酒一口一杯,声音是回流的,咕咚往下咽。

他谈起女儿,那是他的骄傲。“名牌大学,”他说,“世上有几个人能上名牌大学?”其实他女儿那所大学只是省属重点,距名牌大学还差了几个档次,倒无所谓,名牌大学又能怎么样?我没有跟他回顾我的大学时光,要是说了,他肯定会为名牌大学感到焦虑。

“你不知道我闺女长得有多美,和她妈年轻时一模一样。”我看看一旁的黄嫂,想象她年轻时该有多么惨淡。老王醉了,一会儿就忘了女儿,哭诉自己无能,老家的房子拆了,自己还没有盖上新的。

老王举起空了的酒瓶,晃了晃,头歪向一边,差一点栽倒地上。

手机响了。透过小院简陋的篱笆,我看到自家阳台上闪烁的人影。杜若在向我发出召唤,我马上站起来,告诉老黄,我要回家。

老黄已没有了意识,黄嫂窜出来说:“正事不干,就知道灌马尿。”

3

答应了老黄的第二次邀请,晚上,我带着几包点心,以及一箱啤酒,又一次走进了老黄的小院。跟在我身后的,是杜若,我的媳妇。

黄瓜已经长到二十厘米了,差不多可以采摘。黄瓜架旁,照例摆了小圆桌,一个牛仔短裤、雪白长腿的姑娘留给我们一个端坐的背影和一头乌发。

老黄跟姑娘说:“这就是你吴叔和吴婶。”

长到三十岁,我还是第一次被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喊叔叔。杜若更尴尬,她比我还小三岁。

姑娘回过头来,喊一声吴叔、吴婶。一张清秀的脸,说不上多么漂亮,但看着舒服,器官没有突破性的生长,已经不错了。四目相对,我在她脸上看到了错愕,我也是。

五秒钟,姑娘收敛了错愕,我也赶紧收敛。杜若说:“千万别喊什么叔叔婶子,把我们都喊老了,各按各地叫。你叫我姐,我再喊你妈姐。”确实有点儿乱。

4

一个星期前,我跟着一帮狗友去KTV。我怎么有这么多狗友?有的是媒体同行,有的是做企业的,还有一帮同学,有的是城中村的拆迁户子弟,家里的钱和回迁房存了一银行。

这几年我熟悉了KTV,当然,十年前也熟悉,不过现在已不是当年的样子,那时候干唱歌,一唱一整夜,糟蹋自己的嗓子。现在,进了场子也就唱几首,大部分时间在喝酒。这一次,我的同学高欢做外贸生意,赚了一大笔钱。我们找了一些人,喝酒到很晚。喝了酒,高欢请我们去唱歌。

那是一个位于护城河附近的KTV,没有招牌,一座安静的商业楼地下室。外面看不出什么,走进去,拐过几个拐角,音乐声震耳欲聋,一群着淡黄色低胸长裙的姑娘齐刷刷向我们鞠躬,口中念叨:“欢迎光临。”

高欢他们几个一人选了一个,要我选。那天我心情有点烦闷,不想点姑娘,跟他说不用考虑我。他指了排在最末尾的一个,那个姑娘便朝我走来。

欲望都市开始了。高欢和他的姑娘唱起了情歌,其余的哥们和姑娘们喝酒,把手深入彼此的衣服。我端坐不动,不是我有多正人君子,喝了一晚上酒,头疼得厉害,真的想静一静。姑娘揽住了我的胳膊,头靠在我身上。彼此安静。高欢唱完了歌,拉着他的姑娘躲进阴影里。新的歌曲在徘徊。我的姑娘给我倒上酒。我们端起酒杯,互相碰杯。她抓住了我的手,小鸟一样依在我身上。

四个姑娘中,只有我身旁的这个最安静,也最瘦,像学生。半小时后,有几个姑娘的上衣被除掉了,其中一个推开我身旁的姑娘,骑到我身上,用两个奶子夹住我的脸。我顺势舔了几下。最终我推开她,大口喘气。此时,我的姑娘已躺在了高欢怀里,高欢的手正在她身上游弋。我的烦闷突然转向,跨过几步把姑娘拉回身边,把刚才喂我吃奶的那个推回给高欢。

姑娘再次和我喝酒。我们聊了几句,她叫耿兰,21岁,不管真假,暂且这样认为。她打开手机上的微信,让我扫一扫。我犹豫片刻,加上了她。

又喝了一杯,她主动抓起我的手,顺着自己宽广的领口塞了进去。胸前的两只兔子不大,但还算挺拔,滋养了我的手。接下来一直到结束,我们就保持这个姿势。看着高欢和姑娘们越来越疯狂,我和耿兰不断地喝酒。

结束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其他姑娘的小费是五百,惟独耿兰是四百,怪不得没有跳脱衣舞。高欢说我赚了大便宜,那几个都是公交车,只有这个是处女地。我的心情稍微愉悦了一些,给了耿兰五百。她把我送到门口。我问她什么时候下班,她抱住我,亲了我的脸,转身回去了。

耿兰,裸露的肩膀闪过拐角,消失在音响的海洋里。直到一个星期后,我们在老黄家里相遇。

5

老黄介绍,这是他的女儿,黄有尾。有尾,耿兰,我分辨不出两个人到底是不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人的两张面孔?有尾,我脑子里冒出《庄子》里的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吴叔——”不带感情色彩的两个字。我赶紧随了杜若,让她不要叫叔,听着别扭。

为了掩饰尴尬,我顺着老黄的话问下去,读大几,学校生活怎么样。她给出标准答案:“大三了,还行,挺好的。”接着就是沉默。幸好有杜若,她以女人的话题把姑娘带到了自己的世界,谈论她的皮肤、衣服和化妆。

照例,我喝啤酒,老黄喝白酒。有尾坐在杜若旁边,喝饮料。还有她的弟弟,一身膘肉,也喝饮料。我们谈论了许多关于老家的话题,“四塞之崮,内货不出,外货不入。”——山区小县,我们共同的故乡。从县城到岱崮,老黄给我们讲民国时期的土匪,八路军游击队。我以记者的身份,不断追问,关于逝去的历史细节,我显然不够了解。不时拿眼睛瞄杜若的身侧,有尾安静地夹菜,喝饮料,不看我。

黄嫂邀请我们吃香椿芽,还有从老家带来的羊肉,甚至一根黄瓜也是他们的亲戚从老家给捎来的。我仿佛置身在那个闭塞的山区小县,一口一口品尝故乡。饭吃到一半,女人们吃饱了,连同老黄的儿子,离开饭桌到院子的另一边坐着聊天。我和老黄继续喝酒。

老黄谈到他的女儿,“有尾,奇怪的名字吧。我给起的。”没什么奇怪的。他继续说:“读到大三了,学习不错,性格也文静,是个好学生。”

我附和他,不过这个话题没有纵深,我的脑子里老是浮现出夜场里的情景。转眼乜一下有尾,牛仔短裤的上面,胸平平的。曾经,我触摸过那两团神秘的兔子,但对于视觉却很是陌生。

6

这一晚,一切好像发生了变化。我长久盯着黄有尾的微信发呆,头像是一只玩具狗,朋友圈,几乎没什么内容,除了刚发的一个状态:被毁坏的,是我将沉默吗?

杜若问我发什么呆,我赶紧藏起手机。关掉灯,睡觉。第二天起床,看到手机里一条留言。问我中午有没有时间,见一面。是黄有尾。

我赶紧回复,有时间,邀请她一起吃饭。她拒绝了,只说见一面。

我在思考她会跟我说什么。想不出来。见面再说吧。

中午,我特意空着肚子,赶到泉畔的一个凉亭。等了十几分钟,黄有尾来了。这次是半袖长裤,文静的马尾辫。我们面对面坐了,一时无话。

“那天晚上,真是巧。”我说。

“不要跟我爸说……”她说。

我明白她的意思,当然,我肯定不会透露出去。我们需要互相保密。但我还是忍不住说:“你还是学生,夜总会不适合你吧。”她笑了,噗嗤一声:“你说话还真冠冕堂皇。”

一时尴尬。静了一会儿,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是觉得我表里不一,所谓人面兽心。但人就是这样的,根据和自己的关系远近,对同一件事会有完全相反的判断。”

黄有尾说:“我毕业了,找不到工作,又不能跟家里要钱,最后只能干了这个。”

怎么会呢,她才读大三,应该还有一年毕业。她接着说:“我读的根本就不是名牌大学,而是一个民办专科学校,三年制,读到两年半学校就把我们赶出来了。”

“如果让我爸知道我读的是这种野鸡大学,他是不会供我读书的。所以我骗了他。”她叹一口气,把眼睛对准近旁的黑虎泉。

我也叹一口气,盯着流泻的泉水。

“我帮你找份工作吧。”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自己的生活都没闹明白,上哪儿去替她找工作?

黄有尾又笑了。

“好啊,我正愁没工作呢。”她看我一眼,带着一丝问询,“忘了问了,你是做什么的?”

怎么回答呢,我在一家报社,做编辑,也做记者。这是我最讨厌的职业,地方小报,工作被各种规则限制住。这里没有新闻人,我的工作就是反新闻,以前做民生,后来厌恶了,改做文化。

我简单说了,黄有尾再次笑了,“记者都是骗人的。”

说得对。

我邀请她一起去吃饭。她拒绝了,说刚吃过。看着她单薄的背影隐没于公交车的洪流里,我转身走进一家拉面馆。

回到报社,我搜遍通讯录,没有找到一个能提供工作又和我亲近的人。虽然平时狗友众多,真到了有事要办,却反而陌生了。无奈,只好给高欢打电话。

出乎意料,高欢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在组建贸易公司,正是用人的时候,她是什么专业?”我赶紧给黄有尾发微信,问她是什么专业。文秘。我回答高欢。“让她来面试吧,我刚租了写字楼,下周一过来。”

我松了一口气,问高欢是不是皮包公司,穷人乍富,折腾什么公司。高欢说我不懂,“你们文人是办不成事的,不会忽悠,脸皮薄。”

这事就这么定了,心情舒畅了一些。下班回到小区,却又躲着黄书圣,他老远喊我,装作没听见,从另一个路口拐到楼洞里。

第二天早晨却又碰到,互相敬烟,比平时客气了不少。老黄问我怎么了,脸色不好。我随口说写稿累的。他说:“写东西真没劲,费脑子不说,也赚不了几个钱。”我附和他,“哪像你卖锅饼,卖完拉倒,有的是力气。”话语带了讥讽。老黄就向我抱怨,他的傻媳妇,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闹着回老家,“地都没得种了,回去能干什么?说是在这里不习惯,我怎么没觉得?还是外面好,那个穷山旮旯,让我回也不回去。”

那个山区,对于我而言,作为故乡,肯定是好的,正因为穷山恶水,自然环境反而优越,歌里唱的“人人那个都说沂蒙山好”,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言不虚。但是,那个地方早已不属于我,外面的世界才是我的归宿,除了用来怀念,我真的不知道故乡还有什么用处。

我无心跟他纠缠,居中分析了一下老家的好与不好,赶紧告别去上班。

去单位拿了相机,就去赶班车,东部沿海要举办啤酒节,报社派我去凑热闹。

喝了几天啤酒,每天都是眩晕状态,喝醉了往床上一躺,第二天醒来接着喝。酒店里偶尔有骚扰电话,接起来,没聊几句,姑娘开始介绍特殊服务项目,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醒来后只剩下后悔。

最后一天上午,我正在酒店蒙头大睡,手机响了,疲倦地接起来,是高欢。他的声音有点大,好像在吼叫,我不得不把话筒拿离耳朵。

“吴越你够厉害,现在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什么什么程度?”

“不要装蒜,黄有尾,对,是这个名字。她面试刚离开,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你小子厉害,搞定夜场姑娘,是要帮她从良吗?”

我竟然疏忽了,高欢也是见过黄有尾的,只是潜意识里感觉他应该不会记得,当时灯光昏暗,他有他的姑娘,怎么会偏偏记住我这个?

我不得不解释,将老黄一家的情况简单说了。“既是邻居又是老乡,这么巧的事偏让我赶上了。”

高欢笑了,是那种极力往回憋的笑,“你是让我录用她呢,还是不录用?”

“你看着办吧。”

“还别说,她的能力不错。”

“你的公司有多少人?”

“两个,我,再加上黄有尾,如果录用的话。”

果然是皮包公司,说白了就是吃饱了撑的,拿开公司耍着玩。高欢决定录用,我推荐的人,没有不录用的道理。“不过你得想好了,我这里可不是婊子从良的收容所。”

“哪是什么婊子,夜场陪唱,加起来也没几次,卖艺不卖身,说不定还是处女。”

不管怎么说,黄有尾的工作搞定了,我也多少放了心。

睡意全无,起床收拾东西往回赶。在海边的火车站坐上动车,头还有点儿晕。打开微信,看到黄有尾的留言:“吴叔,我准备去上班了。”

打开手机的自拍功能,看着镜头里的那张脸,胡茬遍布,三十岁,正进入衰老的深渊。

7

老黄再邀请喝酒,推辞不过,拎着两瓶酒去了。这次没有杜若,没有他的两个儿女,只有黄嫂在敲打锅碗瓢盆。开门见山,老黄说:“你嫂子要回老家了,你大侄子也回去,以后我想找人说话,只有兄弟你了。”

黄嫂端上一盘凉拌猪头肉,啐老黄一口:“你在这里享福,我回家种地。”更重要的目的是给儿子说媳妇。那么小,说媳妇着什么急的,我问。“二十了,不小了,隔壁老王的儿子十九岁就有儿子了。”我想了想,也是,我父亲只比我大十九岁,看起来我们更像兄弟。

“你也该要孩子了,”黄嫂转了话题,朝我怜悯道,“是不是,那个不行?”

我知道什么不行,但不是这个意思。要孩子,还不在我们的考虑之内。每月需要生活,房贷把人压死,虽然是一个破烂的二手房,五十万的房贷对我而言同样是天文数字,没有余钱来供养一个孩子。这一点杜若和我观点一致,她更决绝,和我这样一穷二白的人生孩子,她还没有考虑好。

我们继续喝酒,这一次黄嫂也端起了酒杯,和我一起喝啤酒。没想到她酒量尚可,平时不喝,一喝就停不住。

“只剩下我和闺女相依为命了,”老黄仰天长叹。

我想起那个瘦弱的平胸姑娘。欲言又止,竟发现没有任何话题可以让我接近老黄眼里优秀的女儿。

黄嫂端起酒杯和我碰杯,“不要想闺女的事,闺女不愁嫁。想想怎么赚钱,好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

老黄低头不语,猛灌白酒。

吃了饭,和黄嫂道了保重,往楼上走。找出钥匙开门,家里黑灯瞎火。不对,杜若应该回来了。我开了灯,杜若端坐在客厅沙发上,把我吓了一跳。她的面前,是一瓶即将见底的红酒。

我问她怎么了,她不抬头。再问,她抬起头来,腮上是两道泪痕,“我们离婚吧。”石破天惊,我呆住了。脑子里立即闪现出黄有尾的身影,莫不是那晚的事被她知道了?按说不可能,没人会告诉她,即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我又没真的出轨,或者嫖娼。

“我不想工作了,整天被人呼来喝去,我想要大房子,不想在这个破小区住了。到处都是违章建筑,整天听电钻声。”她哭出了声。我倒放心了,走过去抱住她。

之后,借着酒劲,我与她上床。久违的感觉,回忆上次做爱,忘了是一个月前还是两个月前的事了。酒后的疯狂确实非同一般,我们大汗淋漓,很久没体会这种欲死欲仙的感觉了。

看着杜若甜甜睡去,我走到阳台,点燃了一棵烟。

8

第二天,黄有尾约我吃饭。这爷俩有意思,轮番上阵。我们去了一家烧烤店,夏天热意正浓,到处都是烧烤,油烟和羊肉串笼罩了整个城市。

白色短袖T恤,牛仔短裤,马尾辫,朴素的有尾显得更加可爱。露天坐了,我们开始喝酒。“吴叔——”我打断她:“你看我像一个叔叔吗?”

“那当然,怪蜀黍。”她咯咯笑了,“哥,谢谢你介绍的工作。还是叫你哥吧。”

我们碰杯。我从小就想有个妹妹,可惜却是独子,堂兄弟中数我最小,一直是他们的跟班。“夜场的工作辞了没?”烧烤摊的人越来越多,吵闹声加剧,感觉自己的分贝有点儿小。

“我就干了三次,三个晚上。其实她们对我很好,有男人欺负我都是她们帮忙。”她的声音同样小,“又没签合同,不用正式辞职。”

话题难以继续,我们就转到谈论家乡。县一中,我们是校友,有尾比我低七届,有几个老师是相同的,甚至还有我的同学,是她的语文老师。“整天给我们读诗歌,他自己写的,”有尾说,“他是诗人吗?”

“嗯,”我想起那个同学,偶尔会给我他的作品,我在报纸上给他登过,“狗屁不通吧,诗歌谁都会写。”

“我就不会,一看就头疼,也不喜欢读小说。”

“那你喜欢什么?”

“上网,打游戏,聊天。”

我喝一杯酒,盯着五米外的烧烤炉子发呆。手机响了,是高欢。他问我在干什么,要找我喝酒。我说了地址,让他赶紧过来。挂断电话,有尾说一猜就是高总。高总,称呼挺响亮。

不一会儿高欢到了,我站起来迎接,“高总,企业家都像你这么闲吗?”

高欢不看我,盯着黄有尾,“有尾啊,你越来越漂亮了。”挨着她坐下来。有尾羞涩地笑,挪一挪身子。高欢说:“我要挨着美女坐,吴越你不要吃醋。”

高欢嘴甜,按他的说法,玩过的姑娘够一个连队了。我突然有点担心,但瞬间转移想象,没什么可担心的。夜晚越来越深,我们不断喝酒,有尾抿一小口,我和高欢都是一口一杯。高欢不满意了,“姑娘你是在养鱼吗?”有尾端起酒杯举到他面前,“敬领导一杯。”自己先干了。

接下来,高欢向我们讲述他的宏图大志,要做一个出口贸易公司,向日本推销日用品。去年他确实赚了一些钱,几十万件T恤一倒手,利润应该在七位数。有尾听得入神,托着腮转头看他。

9

接下来的几个月,很久没有高欢的消息,黄有尾也是,不过我发的微信朋友圈,她会第一时间点赞,有时还来个“手动赞”。

杜若和我商量,准备要孩子,婚姻逐渐把这个女人塑造成我想要的模样。孩子早晚会要,就像饭早晚得吃,三十岁再不要孩子,以后年龄会越来越大,再要孩子就来不及了。“酒就不要再喝了,烟也戒了,你的好日子到头了。”杜若朝我坏笑。

是的,好日子到头了。酒不是天天喝,戒不戒无所谓,烟就有点困难,十年烟龄,不是说戒就戒得了的。我把烟藏到单位办公桌抽屉里,上班时间照抽不误,回到家绝口不提。酒场推了不少,但总有一些推不掉,只是不喝酒,干坐一晚上,憋得难受。久了别人也很少约我,时间一下子空出不少。

黄书圣找我喝酒,我推说希望工程,不能再喝。他说:“我年轻时候烟酒不离身,生出的孩子也没啥毛病。”

我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到处是雾霾,吃的是地沟油,百毒加身,能避免一样是一样吧。”

说归说,杜若出差的某个晚上,我还是抱着一箱啤酒跑到了黄书圣的小院里。

老婆儿子回了老家,女儿也不常过来,老黄除了做锅饼卖锅饼,剩下的就是发呆喝酒抽烟。突然想到黄有尾,问他可有女儿的消息。老黄说:“人家读书忙,一个多月没给我打电话了。”我明知故问:“来齐州这么久了,就没去她的学校看一看?”老黄说:“你说得有道理,哪天找个时间去看看。”

我心说,去吧,看了你就傻眼了。有点儿幸灾乐祸的感觉。

我也要去黄有尾的“学校”看看。第二天给高欢打电话,电话一直无法接通,给黄有尾打,也是无法接通。看看表,应该是上班时间,老总和他的员工似乎约定好了,集体关机。偌大的城市,那么多写字楼,我不知道他们的公司在哪里。

下午再打,高欢接了。我直接问他公司在哪里,要去视察一下。他那边好像没睡醒,说话吞吞吐吐,半天也没说清楚是哪个区哪条路几号楼几单元。我说:“你是不是把我们家有尾拐跑了?”

那边不吞吐了:“差不多。”

我问他到底什么意思。他说:“你过来吧,遇到了一点麻烦。”

10

我打车来到位于山大路的一个居民区,脑子里一直在回想高欢刚才说的话,他是不是把黄有尾怎么样了?高欢在大学期间就颇花哨,曾拿下本校以及外校的十几个女生。后来找了个女友领证但未办婚礼,外人一般以为他还是单身,只有我们几个相熟的人了解他的婚内生活。不过这几年除了偶尔混迹于娱乐场所,他倒没传出什么绯闻。

他曾告诉我,办公司只是脑子一时发热,关键是他在日本的“内线”出了问题,那边不再需要他找地下作坊制作的劣质T恤衫。除了大赚几百万在齐州买了几套房,他又回到了原点——待业青年。

想到几百万,我心里有点堵。按我的工作规律,几百万可能就是一生的收入总和,人和人不同,有人在生存有人在生活。我没有必要自怨自艾,转而想别的,去看看他们吧,他们的公司,算是拜访老同学,也帮老黄给女儿的工作把把关。

那是一个破旧的老式小区,找到高欢告诉我的那座楼,走上楼梯,敲门。好大一会儿没回音,掏出手机准备给高欢打电话,门却开了。高欢蓬头垢面,穿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下身是短牛仔裤,裤子和拖鞋之间是茂密的丛林。

客厅里摆了几张办公桌,桌前几个大字:高氏贸易有限公司,煞有介事。我拍着高欢的肩膀:“老高,这就是你的公司?有模有样嘛。”高欢把我按到沙发上,在对面坐下,点一棵烟,犹豫道:“公司早不办了,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

我想到了黄有尾,还没待问起,高欢道:“有尾失踪了。”

我一时不知如何问起,腾地站起来,指着高欢的鼻子:“到底怎么回事?!”

高欢猛吸一口烟,说:“不告而别,就这么简单,我找了她许多天,一直没找到。”

我问他到底把有尾怎么样了。“你说我能把她怎么样?不过,”他说,“有那么一次,就一次而已……”我心里咯噔一下:“一次什么?”高欢说:“公司迟迟注册不下来,那段时间我太焦虑了,晚上我们一起喝酒,就在这里,我坐在我现在坐的位置,她坐在你的位置,喝了很多,她一直安慰我,要和我同甘共苦,聊得火热,我们就亲近了一下。”

果然,我担心的终于发生了,心里不是滋味,还升起了一股莫名的怨气。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不该有的画面,屁股感受到了沙发的热度,有尾,她的屁股也曾陷在这块海绵里。我想到了那个久违的夜晚,昏黄的灯光,音乐,人影幢幢,有尾,不,我的那个姑娘是耿兰。

“有尾怀孕了。”高欢掐灭烟,嘴唇咧开,说这几个字用去了很大的力气。

我猛地站起来,踢翻高欢面前的烟灰缸,满缸的烟头和烟灰落满他的衣襟。我抓起他的衣领,一截烟头顺着我的手滑落到地上。我举起拳头,没有丝毫停顿,拳头落在了高欢的鼻子上。血,在我的第二记拳头抡出去的时候从他的鼻孔里蹿出来。高欢没有还手,像雕塑一样挺立在我面前。血越流越多,滴在满地烟头丛中。他抹一把,把鼻血当成了搽脸油。血逐渐止住,静止在他脸上。他用血手撕开一盒新烟,抽出一根点上,吸一口,瞅我一眼,开口说话:

“打完了吗?”

“打完了你就给我坐下,你是她什么人?用得着你来教训我吗?跟你说是看得起你,还真以为她是你什么人?吴越,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看看这事闹的,你帮我想想办法。”

“你娶了她。”

“不可能,我有老婆。”

“那就花钱让她去打胎。”

“我刚才说了,她不见了,我找不到她。”

怎么会呢,一个大活人,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了?“你去找过吗?比如她原来的学校,原来的出租屋,原来认识的人,比如她的父亲黄书圣,你问过他吗?”高欢盯着我不说话,我也知道我说的都是废话,问他,“黄书圣知道吗?”

“我哪敢去找他,还是别让他知道的好。”高欢说。

也是,老黄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丢了,还怀孕了,肯定会跟高欢拼命,捎带捅我一刀。我不怕他找我拼命,但这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一时半会儿想不出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呢?事情是高欢办的,却也跟我脱不了干系,想想就头疼。

11

接下来的一些天,我刻意避免和高欢正面接触,怕他打电话来。他倒没跟我联系,仿佛一切如常,我们退回到各自的人间。至于我自己,和杜若一起操作的希望工程已进行三个月了,她的肚子还没有半分波澜。我们算准了排卵期,在那几天里彻夜狂欢,将快感转化为育儿的机器。快感直线下降,杜若的身体对我已没有神秘感,每天上床之前我都如临大敌,看到她装作睡去,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在她身旁悄悄躺下。

有时我会想黄有尾,那个失踪的小姑娘。怀孕就像喝凉水一样稀松平常。

老黄倒乐呵,除了做饼,也没有别的要紧事,偶尔拉着我喝酒。看我愁眉不展,问我有什么心事,我不好意思说,只说工作压力大,写稿太累。他就说,喝酒,喝酒有好处,释放压力。他说:“我闺女买的好酒,你尝尝。”从里间屋拿出一瓶剑南春,打开盖,给我倒上一杯。

我端起杯子,和他碰杯。戒酒行动早已破产,管他娘的孩子不孩子的,能喝就喝,反正一时半会儿也要不上。不对,什么你闺女?我大惊,把放到嘴边的杯子蹾到桌子上,“你闺女什么时候来的?”

老黄说:“三天前,毕业实习找到工作了,发了工资给我买酒。”

我问:“她找到了什么工作?”

老黄说:“在一家企业,坐办公室,具体我也不懂。”

我问:“她的公司在哪儿?”

老黄说:“在……你这么关心我闺女干啥?”

我笑道:“就是问问,替你关心一下嘛。”端起酒杯,喝掉一半。

黄有尾还挺逍遥,至少目前来说没有什么想不开,或者短时间内不会对自己怎么样。那就好,小姑娘嘛,经历一段稀里糊涂的感情,过几天就好了。我越来越看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我当然也是年轻人,但三十而立和二十岁之间的鸿沟,恐怕隔阂很深,十年前手机还是诺基亚,屏幕是黑白的,只能打电话发短信,十年后的现在呢?手机自媒体已经风行世界,人人带着一个自媒体终端,所有人每天都钻到手机里,那里有他们赖以生存的所有资源。

老黄唱起歌来,咿呀呀咿呀呀,听不懂歌词,好像是样板戏,也不是,后来我听清楚了,是一个小剧种,流行在鲁中南山区一带,像极了葬礼上的哭丧。酒喝到第三杯,老黄的眼里渗出眼泪来,啪嗒一声滴在桌子上。

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示意他不要唱了,问他有什么心事。他摆摆手,不唱了,继续喝。然后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儿大不由爷啊——”这个“儿”当然是指黄有尾,或者他远在老家的儿子。

酒喝多了,我也开始伤心,替他打开另一瓶酒,各自倒上,想想自己这么些年一事无成,三十岁了还是一个小记者,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每月的房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我又想到杜若的肚子,忍不住对老黄说:“你还好,有一对儿女,我呢?无儿无女,乐得清静。”

老黄说:“各有各的罪过,你不知道她都做出了什么好事!”

我问:“你说谁?”

老黄说:“还有谁?我那名牌大学的闺女呗。”

我说:“她不是已经找到工作了吗?”

老黄说:“一言难尽。喝酒。”

我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刚才的猜测可能有所偏差,黄有尾到底怎么了?我不便继续追问,只好不再言语。深秋的夜晚,风刮得紧。这几天雾霾重,我的鼻腔好像被判了死刑,奇痒难忍,喷嚏不断。

酒喝得寂寥,我们不再说话,两瓶酒见底之后,也不再添酒,面对面坐着发呆。过了一会儿,我站起身,摇晃着往外走。老黄喊住我,一字一顿地说:

“以后你再和我闺女联系,一刀剁了你!”

我没有回头,呆立一会儿,迎着乱舞的风走了出去。

12

老黄出事那天,我并不在齐州。

我出差去了广州,参加一个商业活动,采访一干大佬。除了采访,我哪也没去,当地朋友抱歉说:“东莞已不是以前的东莞了,实在不好意思,这次不能带你放松放松了。”好像我以前经常去放松。

老黄做的锅饼出了问题,可能是面的问题,或者油的问题,或者水的问题,接收锅饼的那家学校,一个中午有将近一百个学生进了医院,个个上吐下泻,还有三个危重的,进了手术室。老黄被拘留了,严重的话可能会判刑。

这些我都是在我们的报纸上看到的。回齐州后我照常去上班,办公桌上摞了一摞这几天的报纸,随手翻了翻,就看到一条新闻:“黑心商贩制作毒锅饼,××中学一百学生上吐下泻”。公安已介入调查,商贩已被刑事拘留。配了一张照片,警察押着商贩指认现场,我一眼就认出了老黄。

立即给老黄打电话,对方手机已关机。想必他还在看守所里关着,自然不能带手机。搜索了半天,想起市公安局的朋友刘天一,给他打电话。刘天一听了我的陈述,说:“事情比较难办,只能公事公办,食品问题马虎不得。”我自然知道食品问题马虎不得,我是想让他打听一下,老黄具体关在哪,有没有可能去看望一下。刘天一放下电话,十分钟后打过来,跟我说了地址,并提醒我,只能我一个人去,找某某某可以通融,不要声张。

在南部山区的看守所,我见到了老黄。看气色,没有什么不同,脸上倒有些红润了。我问他需要我做什么。他说:“什么都不用做,我是罪有应得。”

我说:“老黄你别这样,我知道你肯定不是故意的。”

老黄说:“那么多学生出了事,我心里也不好受,你就让我在里面呆着吧,反正出去了也是心烦。”

我说:“要不要我通知你的家人?”

老黄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嘴唇抿紧,吐出几个字:“你要是去见有尾,我一刀剁了你!”

我周身一哆嗦,仿佛回到十天前的那个晚上,有点儿尴尬,尽量挤出微笑:“老黄你想哪儿去了,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老黄说:“做没做你心里有数。你走吧,我以后不想再见你。”停顿一会儿,“有尾已经结婚了,现在挺好。”

走出看守所,心情坏到极点。想起老黄愤恨的表情,仿佛我对黄有尾做出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当然做了,但那是在KTV里,我是顾客,她是公主,说白了只是职业行为,或者消费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至于这样吗?想必他是对自己的女儿曾从事那种职业感到无地自容,连同我在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至于她结婚的事,天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想起了高欢,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或者误会。立即给他打电话,打第一遍,他没接,再打,接了,电话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是高欢的媳妇。

女人去喊高欢接电话,一会儿,高欢出现在话筒那边。

我直奔主题:“你到底见没见过黄书圣?”

那边好一会儿沉默。高欢压低了声音说:“见过一次,那时我实在是着急。”

我问:“你都跟他说什么了?”

高欢说:“我现在不方便,等我再打给你吧。”

我拒绝了,让他现在就说。那边又是沉默,时间更久,我听见开门关门的声音。高欢说:“好了,我到楼下了。”

高欢说:“我把黄有尾的事都跟他说了,那可是他的女儿啊,要是真出了事我可负责不起。”

我问:“通过老黄,你找到黄有尾了?”

高欢说:“没找到,那老头嘴巴太紧了,我一无所获,白瞎了我两瓶剑南春。”空气里有种静默的味道,“吴越,你们关系好,说不定他过些天就消气了,你这些天躲远一点吧。”

我说:“你什么意思?”

高欢说:“你也知道,我刚结婚,媳妇家里有的是钱,还需要他们帮我东山再起,财神爷一时半会儿惹不起。”停顿一会儿,“我把黄有尾的事都跟她说了,不过故事里另一个主人公不是我,是你。反正,从KTV那次开始你们就有感情基础了。”

回家路上,我感到周身陷入了冰窟,羽绒服裹紧了也没用,还是冷。冬天越来越深了,小区里,电钻的声音暂时止息,小花园小菜圃被蒙上了一层灰尘,了无生趣。黄书圣的小屋上了锁,我去问老王,老王抽着烟叹气:“我再也不租给那帮外地人了,你知道吗,城管差点来把这几个小屋给掀掉。”

13

没几天就是春节,我带着杜若回到老家。关于齐州的所有人情世故暂时清零,脑袋里塞回故乡的人和事,找久不见面的兄弟喝酒,拜访同族的老人家,去野地里漫游。春节假期,像往年一样,我把自己三十年的人生重新梳理了一遍。

许是对老家的环境过敏,杜若的身体一直不好,感冒咳嗽,日日呕吐。房子里没有暖气,她整天裹着一条棉被,坐在床上发呆,窗前摆着一个电动小太阳。我去买了药,她的病依然不见好。

大年初二下午,村里开始送家堂。所有人以小家族为中心,聚集在村外的原野上,把过年攒下来的鞭炮全都用竹竿挑起来,噼里啪啦,整个村庄进入癫狂状态。杜若跟着我去送家堂,在鞭炮的白色烟雾中,呛人的火药味贴紧地皮,她忍不住蹲在地上呕吐。我决定带她去医院。

我开了表弟的车,带着杜若朝县城奔去。到医院门口,被一群人挡住了去路,十几个人披麻戴孝,扯着一条横幅:“黑心医院无良庸医,产妇死亡置之不理”。有老人在白布的包裹下嚎啕大哭,一个小伙子眼含泪水,立在老人旁边发呆。大年初二,街上没有多少人,围观者不多。前几天的一场雪没有化尽,白孝衣和白雪掺杂在一起,分不清哪是雪,哪是号哭的白衣。

我正要看个究竟,杜若用胳膊肘捅捅我,医院进不去,只好把车停在一家花圈店门口。我们下车绕过人群,朝医院里走。来到门诊楼,挂号排队,医生给杜若检查了一遍,开了几付药,我们正要离开,医生喊住我们,建议再去妇科检查一下。

感冒要去妇科,闻所未闻,确实是黑心医院,杜若有点儿生气,嚷着要回家,“拿什么药,再抗几天就过去了。”我心里没底,觉得还是去检查一下为好,反正已经来了。拗不过我,杜若止住脚步,到了另一座楼的妇科。

我不便进去,就到楼下抽烟。此时,披麻戴孝的人群已冲破了医院大门,来到妇科门诊楼前。烟吸到了一半,我看见刚才的那个小伙子,将一幅黑白照片抱在胸前,照片里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子。我盯着这幅照片欣赏,感觉有点儿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再往后看,那个号哭的老太太迎面朝我走来,另一个小伙子搀着她缓慢行走。我的大脑突然一震,某个夏天的小区门口,一个坐在花坛边抹眼泪的老妇冲击着我的视线。再看那幅照片,女子微微露出的笑容,面朝我,笑得天真烂漫,诡异阴森。

人群的正中央是一副担架,厚厚的棉被包裹住一个人形,棉被一动不动,里面仿佛是一个正在睡觉的人,在冬天的县城,她的生息沉睡安眠。风吹得紧,棉被仿佛动了一下,好像有一个人从棉被里露出头来。

老太太看见了我,在巨大的悲伤面前,她已不知道我是谁。有警察从医院门口冲进来,把痛哭的人群围在中间。

烟蒂在我的食指和中指之间,冒着淡淡焦油味。此时,电话响了。杜若兴奋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老公你在哪里?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责任编辑:段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