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政策下商业银行发展路径研究
2016-12-26田新民夏诗园
田新民+夏诗园
摘要:营改增政策是我国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措施,而金融营改增是营改增改革进程中难度最大的一环,有其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商业银行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商业银行行业内实行营改增政策符合我国现实经济的需要。文章首先简要介绍了说明营改增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的具体技术手段,接着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在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全面营改增;商业银行;发展路径
一、 引言
“营改增”是指国家税务部门向企业从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一项具有长期效力的政策,给未来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发展动力。正如贾康所言:营改增改革,推动了我国制度上的改进,有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支撑我国长远经济的发展。金融营改增是指对我国金融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此项政策的核心是通过使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方式来达到减轻银行税负的目的。此项政策开始于2012年元旦,范围覆盖我国大多数金融企业。截止到2013年第一季度,我国参与营改增试点的企业用户为103万户,累计减税金额高达426亿元。2016年3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更进一步公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和方法。从2016年5月起,我国金融业使用的税率改为6%,虽然增值税的税率比营业税稍高,但是由于其计税基数较小,因此,我国总体实际缴纳的税金总额也较少。
银行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的发展上作用显著。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税收体制设计的弊端也不断暴露,在银行业内施行“营改增”政策也显得越来越紧迫。从我国施行十二五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已历经四年,目前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改革的正面效应已渐凸显,不仅缓解了我国两税并存制度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顺利实现经济的转型,同时也提高了服务业的规模和质量、提升了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促进了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 银行业进行营改增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技术手段
1. 银行业营改增必要性分析。税收中性原则要求银行业施行营改增。首先,增值税是对商品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而征收营业税并不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因此,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仅更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还可为银行和其他相关产业企业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其次,银行业施行营改增政策也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必然结果;最后,银行施行营改增政策能促进银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服务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其固定资产等项目可按增值税要求进行相应抵扣,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其进步与发展。
2. 银行业营改增可行性分析。银行业征收增值税需要现代税收征收和管理信息系统做保障,而我国近年来建立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TS能集中管理各个行业的税款征收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为银行业的营改增提供了科学的管理和充分的系统技术支持;其次,我国其他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及发达国家丰富的银行业税收经验也都为银行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提供了相应的经验支持。
3. 推进银行业营改增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
(1)灵活设置增值税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率的设置需要遵守以下几点原则:首先,要吸收借鉴其他先进国家在银行业增收增值税的经验,要符合我们国家的特殊国情和商业银行的不同业务特点,更要充分的体现出税收的公平性和税收中性原则的公平性,灵活设置增值税税率[8];此外,还需要灵活的设立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需要对以前享有营业税税收政策的经营领域在实行营改增政策后仍然保持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由于营改增政策的施行可能会对一些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此时政府可对其进行相应的补贴,减轻其经济损失。
(2)加强征收管理准备工作。在营改增政策的实行过程中,由于国税部门中添加了大量的营业税纳税银行及金融企业,这就给其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困难。为了提高国税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我们需要:首先,进一步完善CTATS系统,为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和系统支持;其次,加强和国税、地税部门的沟通。由于在税款的征收过程中,企业的征收管理需要实现从地税向国税的过渡,而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能有效的减少征税的管理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营改增政策的施行过程中,不仅需要采用先进的管理和风险控制系统,而且开办大量的营业点也是极为必要的,此种背景下,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显得更加必要和有意义。
(3)科学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尽量采用电子发票的形式。因为电子发票不仅能够提供交易的明细,准确计算可抵扣的金额,而且交易凭证还能够作为发票为商业银行所用;另外,要提升专用发票的开具层级,统一发票的具体样式;再次,解决好纳税的申报层级制度,拓宽税基,改善征管的管理制度,完善和敦促我国银行业和新税收体系相适应。
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是我国企业等经济主体间接融资的主要中介,是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支柱。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商业银行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现我们从税收、财务和经营三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1. 从税收角度来说。从税收角度来说,营改增产生的积极影响有:首先,避免产生重复征税问题的发生。营改增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在缴税之前从利息收入中扣除相应的利息成本,相比之前的征税方式此种方式更加的科学和合理;其次,减轻总体税负。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已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标准,其总体税负有所减少。比如,在改革之前,企业在购买设备和货物时通常不能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而改革后,则可进行抵扣。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商业银行可进行的增值税抵扣项目数量较少且规定较不明确。近几年我国利率逐渐市场化的情况导致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越来越重视,如果可抵扣业务的数量较少,则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实际税负的增加;另外,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岗位是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重要基础,这就对商业银行管理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商业银行管理成本和投入成本的增加。
2. 从财务角度来说。从税务角度来说,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增加商业银行的经济利润,这是因为营改增政策可避免重复征税问题,这就减轻了商业银行的总体税负;其次,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分属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费用科目。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具体确认收入时需扣除应交增值税,所以会导致收入具体项目值的降低,从而通过企业的收入来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最后,有些财务指标会出现利好变化。这是因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导致衡量利润和长期偿债能力的各项指标都会上浮。
从消极影响方面来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会提高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发生的概率,同时也对于部分财务指标的变化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究其原因是因为应交增值税的增加会提高流动负债水平,导致流动比率、现金比率等指标发生变动,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短期偿债能力;另外,营改增政策的实行有可能会增加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减少,不利于每股净资产和市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短期偿债和营运能力。
3. 从经营角度来说。从经营角度来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有: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能有效的减少增值税的上缴压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能会使银行对负债业务产生重视,这不仅可充裕其资金来源、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空间,还可为银行扩充更多的长期客户资源;其次,从商业银行角度来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其转嫁贷款增值税。在增值税的征收过程当中,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市场是卖方市场,转嫁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嫁给贷款申请人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也会减少自身缴纳增值税收的压力;再次,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能有效的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商业银行和其他服务业及国内外银行业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我国银行业的税制逐渐和国际接轨,对服务类的商品出口也实行退税制度,密切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商业银行领域的联系,为双方间的业务沟通提供便利条件,提高了出口服务的价格优势和国际竞争力。
从消极影响方面来说,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能会提高银行业的运营成本。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增值税在征收过程中核算的步骤较为繁琐,这就对增值税收的管理和核算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银行还需完善、更新、升级或维护自身的财会管理系统,这就不可避免的会提高银行的管理成本,导致商业银行的运营负担加重;其次,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存款利率浮动上线会逐渐放开,商业银行之间为扩大客户范围会进一步的付出相对高额的利息成本,这就导致商业银行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而这种情况对中小商业银行来说更加不利;最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会导致商业银行的单一业务结构。由于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中转嫁增值税、销项税,这就会激励商业银行再次将利差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最终导致商业银行的单一经营模式。
四、 商业银行营改增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试点的推行情况并非一帆风顺,商业银行的营改增过程还面临着许多困难,我们从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两点具体来说明:
1. 内部问题。金融领域营改增的核心是税务领域的改革,而税率又是税收政策的核心,但目前,我国金融营改增政策在课税对象和税率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1)从征税对象来说。由于制造业、商品流通业等行业的交易对象是实物产品,流转过程中相关税收征收的准确性通过实物可进行准确的检测和监督,所以,增值税在这些行业中的征收通常较为顺利。然而,金融企业的服务绝大部分是虚拟的,而且隐形金融服务在金融企业中的占比较大。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占营业税总额的比重更是进一步增加,位列行业营业税收的第四位。但是,由于施行营改增政策以后,我国的税负总体是减少的,金融企业在隐形服务上实施的免税政策会使政府的财政税收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
(2)从实际税负角度来说。首先,商业银行实行营改增政策会使商业银行的税基和实际税负发生巨大变化。虽然,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商业银行的许多业务可进行相应的抵扣,但商业银行的职工工资不能使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式进行抵扣。如若金融业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额抵扣部分和商业银行税基的增长部分无法实现抵消,就极易导致税负加重的现象产生,特别是涉及到进项税额抵扣业务较少的门类的时候,这种现象表现的更为明显;另外,目前银行营改增政策设置的税率档次过多,极易产生“低征高扣现象”。
2. 外部问题。首先是金融业的发票管理问题。因为,增值税的征收依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这样的发票通常情况下只能由规模比较大的公司才能开具且程序较为繁琐,所以,金融业发票的管理问题是一个重点问题;另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的过度膨胀会加大发票的销毁难度,对环境造成污染;其次,过渡性的政策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而且也缺乏相应配套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再次,金融产品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管理。从金融产品的更新换代角度来说,在利率市场条件下,传统存贷业务的获利空间遭到了挤压,迫使银行不得不设计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从而达到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缓解利润下行的目的。但是,通常情况下,税法的修订速度无法赶上金融产品的更新换代。而随着金融产品的设计越加复杂,新金融产品通常在征税方面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五、 全面放开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路径
商业银行增值税改革是一项系统而巨大的工程,在我国全面放开营改增政策的战略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路径主要有:
1. 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商业银行应组织和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税务和咨询机关进行的培训活动,学习和掌握营改增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做好前期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科学而合理的推进。商业银行应结合已进行试点的行业的运行情况,对后期的各项工作进行合理规范;其次,我国商业银行营改增政策的顶层设计和细节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和政府政策制定部门密切沟通,根据自身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此外,商业银行还需严格按照增值税的申报流程计算需交纳的增值税收额度,建立严格的增值税收发票管理制度等。
2. 优化业务范围,提升业务专业度。商业银行应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对未来改革进行预测,根据情况适当让利给客户。相反,为了抵消改革后产生的损害,商业银行应以财务核算健康等条件为主要依据,这样才能有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具体做法有:首先,各大商业银行应积极的成立专业性人才研究小组或专项研究机构,和国际银行进行积极的开展交流和合作;其次,重视负债端相关业务,因为它能帮助银行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从而达到减轻商业银行税负的目的;再次,我们需要重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避免产生盲目竞争现象,权衡商业银行的客户规模和运营成本。
3.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的税务组织结构,培养专业性的人才。在我国施行全面营改增政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为了实现更好的发展需要首先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的税务组织架构,做好增值税收政策的普及和学习工作、处理好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其次,银行还需大力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务管理人才。一方面,从商业银行的内部选拔和培养员工,提高内部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需从外部引进熟悉税收、财务和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人才,确保商业银行增值税业务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最后,加强在税收法制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人员的税收法律意识,为税收的收取提供良好的法律氛围。
六、 结论
银行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税收体制设计当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已无法满足我国当前银行业的发展需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进一步推动我国银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银行业中存在的诸多弊端极为必要。在商业银行内部实行营改增不仅能有效的减轻税负,提高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还能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总之,银行业实行营改增政策是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袁庆禄.营改增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的税收承受能力度量[J].财经科学,2014,(11):1-11.
[2] 胡继荣.基于ERM框架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制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9,(2):146-152.
[3] 冯毅.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及其创新策略[J].改革,2011(8):106-111.
[4] 肖瑞彦.利率市场化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应对[J].经济研究参考,2013,(69):3-15,32.
[5] 张炜.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营改增”改革成本分析[J].税务研究,2014,(1):79-82.
[6] 李春瑜.“营改增”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J].地方财政研究,2016,(1):66-71.
[7] 肖鹏,刁晓红.营业税改增值税对CPI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上海市“营改增”的样本分析[J].财政研究,2016,(4):82-92.
[8] 魏志华,夏永哲.金融业“营改增”的税负影响及政策选择——基于两种征税模式的对比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5,(8):71-8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债务的可持续度量指标及其促进经济增长内生机制的分析与比较研究”(项目号:14BJL030),负责人:田新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CBD发展研究基地资助(项目号:TDJD201613),负责人:夏诗园。
作者简介:田新民(1967-)男,汉族,山西省稷山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理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运行、金融计量与金融工程;夏诗园(1987-)女,汉族,河南省周口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运行、金融计量与金融工程。
收稿日期:201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