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 推进改革创新
2016-12-23包冬冬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在政府监管方面将“以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编制无缝隙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网,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为改革创新的重点,企业则以“明确细化政策措施,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为重点。
2016年的国庆节前夕,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如期公布。作为首善之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着重在哪些方面?力推哪些措施?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唐明明。
记者(以下简称“记”):请问,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与“十二五”完成情况对比,指标发生了一些变化。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唐明明(以下简称“唐”):“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的7个主要指标全部完成(见表1)。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共设定了6个规划指标。在指标测算过程中,既充分考虑了“十二五”时期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又结合“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既考虑到在区域分区和产业调整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新的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指标下降空间将逐渐变小,幅度逐渐减缓,个别行业(领域)还有反弹的可能等现实情况,避免过于乐观;也考虑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大背景下,本市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积极压缩高危行业,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就地淘汰一批污染较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引导和推动非科技创新型企业迁出等因素,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将继续保持总体下降态势。指标制定过程中,还充分采纳了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最后,设定了“十三五”时期的目标(见表2)。
记:“十三五”期间,北京市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并主要围绕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请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具体介绍责任落实以及改革创新重点。
唐:围绕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从政府角度来看第一位的就是监管责任,也是《安全生产法》赋予政府的法定责任。所以从政府角度,改革创新的重点就是“以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编制无缝隙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网,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继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厘清职责,明确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责任边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组织制定行业(领域)安全标准,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优化安全生产权力运行流程,推广建设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一库两单四平台”(行政权力项目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坚持并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厘清安全生产委员会与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关系和职责界定,整合相同的责任。
研究制定失职追责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实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办法。健全事故信息直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推进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评价考核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和事故倒查追责机制。建立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机制,将工伤事故数据纳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大数据分析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机制,制定并规划督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采用例行督察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评估制度,调研邮政、铁路、海关、消防、空港等特殊行业和区域存在的安全监管难点问题,理顺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从企业责任落实角度,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十三五”期间,改革创新的重点是“明确细化政策措施,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制定《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与考核相结合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人数规模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一定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建立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企业职业健康保障体系。将企业执行“五落实五到位”情况纳入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优先领域。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高危工艺优化行动。建立企业安全绩效审计及审计结果注册安全工程师审核签字制度。推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制,制定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指南。
建立并实施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实现与社会征信系统对接。对守信企业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企业在注册新公司、生产许可、项目核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投融资、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记:“十三五”时期,北京将疏解非首都功能,非首都功能都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具体措施促进疏解?
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非首都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区域性批发市场、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以及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危化、矿山等传统高危行业也属于非首都功能范围。
对危化企业,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不影响全市危险化学品供应的前提下,引导部分规模不大、工艺简单落后、管理水平较差,且具有一定高风险的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序退出。
2016年,我局制定下发了《有储存设施的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退出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安监发〔2016〕44号),按照通知规定,本市将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退出奖励机制,运用经济奖励手段,对申请退出的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截至目前,全市有意向退出的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约80家,其中首批38家企业已完成退出验收工作,退出奖励资金已拨付到位。计划2016—2018年,本市将计划调整退出危险化学品企业约90家。其中,2016年,拟调整退出企业不低于60家;2017年至2018年,拟调整退出企业约30家。
在矿山企业方面,我局统筹运用政策手段、经济手段等多种措施开展矿山整治工作。
政策方面,我局会同市国土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准入门槛,规定了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对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6年,本市取得国土局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19家,19家非煤矿山企业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仅为13家。其中,3家位于河北省迁安市,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10家。对已经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严把审查关,确保其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要求的矿山,提请有关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2016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正常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开展了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工作,针对不同的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采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和检查频次。
经济方面,我局计划联合市国土、环保等部门,制定非煤矿山、尾矿库及排土场退出奖励工作方案,按照“早退多奖,集中拨付”的原则组织退出奖励工作。计划2017—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调整退出约9个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10座尾矿库,10座排土场,在本市范围内彻底消除非煤矿山安全风险。
记:安全生产社会共同治理,是北京市安全生产“十三五”期间的任务之一。如何理解社会共同治理?共同治理都包含了哪些参与者?
唐:社会共同治理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社会共同治理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需要有关部门的合作以及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才能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格局。新《安全生产法》把“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方针,标志着对安全生产内在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共同治理需要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包含政府、社会、企业、职工等诸多方面的参与者。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在财政、发展改革、科委等单位支持下,获得了资金、项目的支持;在组织部、编制办、人力社保、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支持下,获得了人才、机构、编制、表彰奖励名额的支持;在质监、法制等单位支持下,获得地方标准、立法的支持;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了诸多文件;在宣传、新闻等单位支持下,安全生产工作获得了媒体的关注。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始终坚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在市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的理解配合下,顺利修订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14〕27号);联合开展了地下空间综合治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商市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始终坚持培育社会组织力量。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文件,明确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机制。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27家,安全生产领域社团组织已有20家。搭建服务体系,建立了以市安全生产联合会为枢纽,安全生产科技促进会、职业病防治联合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安全文化促进会等共同发展的市级社团组织体系。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始终坚持努力赢得公众的关注支持。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规则、信息处理流程、公众咨询手册等,通过建立有偿奖励办法,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政策宣讲团,采用多种形式最大限度赢得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记:北京市在安全生产社会共同治理工作中面临哪些问题,如何解决?下一步的思路是什么?
唐: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本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转变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形成由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个体多元主体共同构成的安全生产新型治理结构。
下一步,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将多方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市场等手段,从行业管理、购买服务、技术支撑、经济政策、安全文化等方面着手,把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作为提升本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理念和重要方式。将充分发挥好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继续依靠安委会,采取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综合考核以及在各区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等措施,充分调动行业部门主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积极性。将充分发挥好社会力量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协同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社团组织发展壮大。加强专家库建设,使企业与安全生产专家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充分依托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运用科技方法、手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抓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使用试点。积极培育、科学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评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此外,还要运用好新闻媒体、群众举报投诉的监督作用。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措施,研究建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将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全行业施行,研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进行有效衔接的制度。积极开发新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产品,逐渐扩大试点的行业领域。
此外,本市还将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以点带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养一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骨干。积极研究制订《北京市安全社区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本着有效整合资源,全面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高标准筹划北京市安全生产的互动体验式基地。推动向社会定期开放,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常识的认知度。
编辑 包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