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问答
2016-12-23
问: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主要是哪些群体?
答: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
问: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认定条件有哪些?
答:农民工,是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农民,是指经 “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是多少?
答:广西农民工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或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1)自愿申请;(2)组织推荐;(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4)担保机构担保;(5)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问:申请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贷款项目用途说明、抵押担保意向和还款计划;(2)劳动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经“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不需要提供);(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问: 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范围有哪类人员?
答:具有所在地户籍或在所在地工作的下列人员:(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垂直机关工作人员;(3)在规模以上企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4)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村“两委”干部和公职人员。
问: 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哪种情况可以免除担保?
答: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贷款人,以及妇联组织推荐的创业妇女,凭其与信用社区或妇联组织签订的《借款承诺书》,原则上可免除反担保。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构评审通过的,也可免除反担保。
问: 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如何申请、拨付与清算?
答:(1)贴息资金的申请。经办银行于每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同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圆贴息资金的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2)贴息资金拨付。各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审核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预拨上季度财政贴息资金,并将贴息拨付隋况抄报当地人民银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3)贴息资金的统计和清算。各市、县财 政局拨伺贴息资金后,在每季度后l0日内向财政厅上报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并提出追加贴息资金申请。各市、县财政局在年度终了后25日内编制贴息资金年度决算报财政厅审核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