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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联模式的核心理念

2016-12-23郑安定

西伯利亚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斯大林列宁

郑安定

摘要:体制模式是理论模式的实践形式。苏联模式虽在斯大林时期确立,但它的思想基础在列宁时期就已奠定。基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理念形成的党国高度统一的政治体制,基于市场和计划观念形成的排斥市场的国有企业制度,基于对重工业地位的认识而形成的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化道路构成了苏联模式的核心要件。对这些要件的认知,列宁和斯大林是一致的,将苏联模式人格化地界定为斯大林模式不够科学,人格化的称谓忽视了苏联模式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模式选择所受的外部环境制约,缺乏历史感。

关键词:苏联模式;列宁;斯大林

中图分类号:D7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6)05—0072—06

苏联解体、苏共亡党至今已过去二十多年,但它留给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留给各国执政的共产党人的教训是现实而长久的。苏联解体后,在追寻苏联剧变根源时我国许多学者将病灶归因于斯大林与斯大林模式。他们认为,是斯大林抛弃了列宁晚年开创的新经济政策(有学者甚至提出列宁晚年开创了一种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模式),依靠残酷的权力斗争按照自己理念建立了一种社会发展模式,而这一模式最后又成为苏联解体的根源。惋惜苏联解体之余,人们又感叹如果当初能沿着新经济政策的道路一直走下去,苏联最后也许不至于分崩离析。但仔细分析之后,我们会发现,上述论断仅仅是用布哈林的观点作为评判斯大林的标准,而忽视了其思想的内在矛盾。其实,历史给上述可能性留下的机会极小。因为在构成苏联模式的几个核心要素上,列宁和斯大林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模式”(英文为model)原意为“事物的标准样式”。作为一种社会发展样式,苏联模式是指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的一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它是一个由多个方面构成的统一体。概言之,政治方面体现为高度集权的一党制。执政党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党中央,执政党的中央机构对全党、全国实行全面领导。经济方面体现为以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排斥市场调节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文化方面体现为将官方定义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文化生活领域的准绳,官方通过一元化的思想灌输实现对意识形态的管控。

苏联模式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它的形成是历史传统、国际环境、党内斗争、个人作用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支撑这一体制模式的是其背后的理论模式,它决定了苏联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往在研究苏联模式时,我们往往将其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对外关系等几个方面进行单独阐释(见图1),但这些要素并不是同等重要的,也并不是并列、平铺在一起的,而是构成了一个由表及里的层次(见图2)。换句话讲,苏联模式有几个核心构成要素,只要具备了这几个核心要素,在外部环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它就会由萌芽状态逐步成长为完备形态。本文认为,基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理念形成的党国高度统一的政治体制,基于计划观念形成的排斥市场的国有企业制度,基于对重工业地位的认识而形成的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化道路,构成了苏联模式的核心要件。通过比较列宁和斯大林对这些要件的认知,我们可以发现两人的理念是一致的。可以说,苏联模式的核心要件在列宁时期就已形成。

一、对阶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认知

十月革命后,面对第二国际理论家考茨基、鲍威尔等人对十月革命的责难,列宁晚年在《论我国革命》中提出了一种在无产阶级专政基础上发展文明的新思路,即运用政治权力发展经济的模式。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共产党必须在获得了绝对的政治统治权力之后,才能够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辟道路。这一历史建构过程就像是携带着一组‘基因计划,它会将体制的主要特征传递给体制的每一个细胞。”在苏联模式的各个构成要素中,政治无疑是核心,也是最先形成的,它是社会运行的动力源。苏联政治体制的认识论基础是布尔什维克党人对阶级以及阶级斗争的认识。列宁认为:“通常所说的阶级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说,社会上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如果社会上一部分人占有全部土地,那就有了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如果社会上一部分人拥有工厂,拥有股票和资本,而另一部分人却在这些工厂里做工,那就有了资本家阶级和无产阶级。”显然,在列宁看来,“区别各阶级的基本标志,是他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将阶级和物质生产资料所有权等价的后果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无情地割私有制的尾巴,因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就是消灭私有制、消除阶级。而这正是斯大林的实践逻辑,当资本主义尾巴割净之时也是社会主义的建成之日。因此斯大林才有底气在国有化改造和集体农庄建立之后宣布,在1936年苏联已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

根据这种逻辑,在物质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以前,阶级是不可能消除的。因而,阶级斗争也是不可避免的。斯大林提出,“阶级的消灭不是经过阶级斗争熄灭的道路,而是经过阶级斗争加强的道路达到的”。这一观点常被人诟病,但这种认识在逻辑上与列宁是基本一致的。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始终强调,“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在推翻资产阶级并完全消灭资产阶级时期有阶级斗争,实际上这个时期必然是阶级斗争空前残酷,阶级斗争形势空前尖锐的时期”,“消灭阶级要经过长时期的、艰难的、顽强的阶级斗争。在推翻资本权力以后,在破坏资产阶级国家以后,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后,阶级斗争不是消灭(如旧社会主义和旧社会民主党人中的庸人所设想的那样),而只是改变了它的形式,在许多方面将变得更加残酷”。在推动新经济政策的转向中,列宁虽不再公开这种看法,但他却并未忘记“谁战胜谁”的问题。1921年底,他在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关于经济工作的指令》中就指出:“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应严密注视私商和私人企业主的活动,但对他们的活动不加丝毫的限制,然而与此同时,要对任何不坚守共和国法律的尝试给予最严厉的惩罚,并且教育广大工农群众自动地、迅速地、认真地参加监督工作,使法律得到遵守。”在这种方针的指导下,成千上万的“耐普曼”(因新经济政策而出现的工商业者)被判投机倒把罪从莫斯科流放到北方。

也正是基于对私商的警惕与担忧,在施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政治与经济不同步性变奏的奇怪现象。一方面是经济管控的放松,商品货币、流转贸易自由的恢复;另一方面却是通过《关于党的统一》《总清党》的决议加速党的权力集中。前者取消了俄国社会主义政党史上一直存在派别的传统,这为日后党内斗争走向严酷、极端化埋下祸根;后者在实施的过程中清退了近16万人,占党员总数的24.1%。许多人对这种矛盾的做法疑惑不解,其实这正是源于列宁的认识逻辑:既然资本主义与私人所有现象绑定在一起,那么新经济政策的实行就意味着“资本主义的恢复和资产阶级的发展”,意味着“资本主义分子及其在党内代理人的活跃”。因为,党员并不是与社会隔绝的,资产阶级倾向必然反映到党的内部。而要抵制“腐蚀无产阶级又腐蚀党的小资产阶级”危险的必然选择就是自我革命,寻找隐藏在内部的阶级敌人。因为,“只要无产阶级的革命先锋队的统一、力量和影响稍微受到削弱,这种动摇的结果就只能是资本家和地主的政权以及私有制的复辟”。基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列宁为何不断告诫:“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和苏维埃机关内部还都可以看到资产阶级残余……我们必须记住,内部的危险在某种意义上比邓尼金和尤登尼奇的危险还要大。”政治与经济的这种反向运动,注定了新经济政策的短命。在阶级斗争的视角下,资本主义的颠覆阴谋须时刻警惕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阶级斗争的螺丝钉需要不断被拧紧。因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便成为政治权力运行的出发点和目的。无产阶级专政本应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但文明程度较低国家的工人、农民如何管理国家却成为重大难题。直接管理虽然不现实,最终还得交由自己的代理人——党去管理。党成为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力量,列宁的“职业革命家组织”高度集中和绝对服从的组织形式被移植到国家结构中,这种党国高度一体的政治结构是苏联模式的最大特色,也是后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标志性特征。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权力高度集中成为该体制的常态。面对日益蛮横的斯大林,病中的列宁仅仅认为是斯大林“太粗暴”,而看不到他背后的体制因素。列宁也仅仅想以一个较为耐心、较为谦逊而“较少任性”的人来代替斯大林。由此可见,苏联模式虽然在斯大林时期建立,但列宁时代的主张和实践却为苏联模式的建立提供了核心动力。

二、对市场经济的认知

同政治相比,经济处于苏联模式的次层。它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指令性计划管理方式两大部分组成。苏联模式在经济方面最大特色就是对市场运行机制的排斥。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许多人将目光转向20世纪20年代初期苏联施行的新经济政策,认为新经济政策的本质是存在市场关系。学者们在褒奖新经济政策的同时指责斯大林过早地结束了它。但大家都有意无意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要把新经济政策作为一项长久的战略去实施需要哪些观念上的变革。

恩格斯曾斩钉截铁地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再清楚不过地证明,商品生产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就转变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换句话说,即使我们排除任何掠夺、任何暴力行为和任何欺骗的可能性,既使假定一切私有财产起初都基于占有者自己的劳动,而且在往后的全部进程中,都是相等的价值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那么,在生产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中也要必然产生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众所周知,马克思后半生的主要研究精力都在《资本论》上,在这里唯物史观由“假设”变成了“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这部宏伟的著作为社会主义设立了不容置疑的原则——理想社会绝对不可以运用市场经济。马克思、恩格斯对市场经济的否定不仅仅是在策略层面上,它已然根系于整个经典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常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是一块整钢,他们二人为经典社会主义编织的是一张近乎滴水不漏的逻辑密网,其中任何一个微小结论的变动都会牵涉到一系列基本原理的改动,更别说要变动对市场定位这样重大的理论问题了。换句话讲,不彻底改变社会主义观念,不根本改变对市场的看法,对市场的运用必定难以持久延续。

若要列宁将市场经济作为一项长久的战略去加以运用就需要重构整个经典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实现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构至少需要具备两个历史条件:第一,在市场运行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必须得到有效克制;第二,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提高,劳资之间的冲突不至于使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受到威胁。这种转变的历史条件在当时是根本不具备的。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条件下,当市场还在自由放任的场域中滋生着一场又一场肆虐的经济危机时,社会主义观的变革近乎是不可能的。没有经历宏观调控和新科技革命洗礼的市场经济远远不像现在这般美好、诱人。列宁作为一个熟知马克思理论体系的革命者,对马克思否定市场的原因有着异常清晰的认识:“马克思主义阐明了在任何一种商品经济制度下,资产阶级专政的经济必然性”,“我们所有的人,哪怕是只学过一点马克思主义起码的常识的,都知道流转和贸易自由不可避免地要使商品生产者分化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分化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就是说重新恢复资本主义雇佣奴隶制”。就在不厌其烦地向全党解释新经济政策必要性的同时,列宁仍不忘强调“租让制也是一种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在另一种形式下的继续,而绝不是用阶级和平来代替阶级斗争”。不管斯大林的理论水平如何,在对资本主义起源的认识上他同列宁是根本一致的。1928年,斯大林提出:“我们推翻了资本主义,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正在加速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并使农民经济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结合起来。但是,我们还没有挖掉资本主义的老根。这些老根藏在什么地方呢?它们藏在商品生产里,藏在城市小生产者特别是农村小生产里。”恐怕这才是斯大林加速推进集体农庄、急于消灭商品流通的理论原因。

可以说,在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的认知框架里,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在基因上完全是互相排斥的。在传统社会主义观念下,现实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运用只能是应急之策,对市场经济的暂时松绑并不代表着对它的政治信任。

被誉为“革命的金娃娃”、“党内最宝贵理论家”,也是列宁去世后坚决拥护新经济政策的布哈林说,“市场关系并不是别的东西,它恰恰是小生产者存在的外部表现”,“为什么我们这里还有市场关系?因为我们这里还有分散经济,有着大量的小生产者,我们不能够把他们组织到某种类似托拉斯的集体中去”。因此,“在没有小生产者的地方,大家就可以完全放心地反对‘新经济政策,反对市场关系和类似的其他事物”,“愈是工业发达的国家,愈是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在无产阶级掌权后,国内的市场关系就起着愈小的作用”。可以肯定,在布哈林的逻辑中,市场的存在仅仅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存在而存在,而并非是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无疑,布哈林代表了当时布尔什维克对市场的最高认识水平。在这种认识水平之下,“对社会主义整个看法的根本改变”,也仅仅只能是对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看法的改变,而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观的改变。当人们还没有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然性的层面认识市场经济时,它的命运必然是短暂的。对当时的布尔什维克领导层来说,破除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恪守,把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素来对待实在是太遥远了。说到底,新经济政策背后的逻辑不过是:要维持政权就要获得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支持,而要得到他们的支持就必须允许农民存有私粮。在维持政权和消灭私粮的急迫选择面前,布尔什维克选择了前者,但这一选择背后的理论实质却被掩盖了。该选择背后的理论问题至少包括:(1)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劳动与人本性之间的复杂关系;(2)政府权力在市场中角色的定位;(3)若市场经济不可跨越,那么如何保证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在市场中不被异化。对于这样的问题,当时的布尔什维克根本没有涉及,也没有机会涉及,直到今天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

如果可以肯定当时不具备实现理论转向的时代条件,那么就没有理由责怪斯大林过早逆转了新经济政策。即使列宁晚年不断强调新经济政策需要“认真地和长久地”执行时,他仍告诫司法人民委员部要“保证新经济政策实施方面的战斗职能”,“狠狠惩办任何超越国家资本主义范围的资本主义”,防止“滥用新经济政策”。他要求司法人民委员部“不要受‘因职责关系沿用‘适合欧洲的行动方式的外交人民委员部的影响,而要同这种行动方式做斗争,制定新的民法,确定对‘私人契约的新的态度等等。我们不承认任何‘私人性质的东西,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畴,而不是什么私人性质的东西……必须对‘司法关系更广泛地运用国家干预;扩大国家废除‘私人契约的权力;不是把罗马法典,而是把我们革命的法律意识运用到‘民事法律关系上去……如果司法人民委员部不能够使我们这里的资本主义成为‘训练有素的、‘循规蹈矩的资本主义,如果司法人民委员部不能用一批示范性审判证明他善于抓住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并且不是用罚款一两亿这样一种丢人的‘共产党员的愚笨办法,而是用枪决的办法来进行审判,那么,司法人民委员部就毫不中用”。1922年,在给加米涅夫的信中列宁再次提到,“以为实行新经济政策会终止使用恐怖手段,那是极大的错误。我们还会重新采用恐怖手段……在经济方面我们不再做更多的退让,凡是蓄意欺骗我们(或者逃避垄断,如此等等)的人,将遭到恐怖手段的回击”。我国有学者为了制造列宁与斯大林之间的对立,将列宁强调“停止退却”解释为是基于党内“左”的压力,但在私人信件中又有谁能逼着列宁去否定市场,去讲停止退却呢?恐怕这更能代表列宁的真实想法吧。

三、对国家工业化道路的认知

尽管人们对斯大林的认识存在争议,但却都承认,斯大林时期的工业化运动对苏联体制模式形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工业化虽然在斯大林时期才狂飙式的推进,但关于苏联工业化道路的思考始于列宁时期。1920年2月,在列宁的倡议下,成立了以格·马·克尔日扎夫斯基为首的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该委员会制定了第一个国民经济计划,同年12月召开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批准了这个《全俄电气化计划》,列宁称这个计划为“第二个党纲”,并倡导各级苏维埃按照计划重建整个国民经济。这个计划要求在10~15年之内实现国家的电气化,在发展电力工业的基础上全面改造农业、交通运输业。这个计划强调全国经济服从中央计划,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列宁在会上说:“我国仍然是一个小农国家,这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不仅在世界范围内比资本主义弱,在国内也比资本主义弱……一定要努力把小农经济基础变成大工业经济基础。只有当国家实现了电气化,为工业、农业和运输业打下了现代大工业的技术基础的时候,我们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1921年5月,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会议上,列宁指出:“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而对于一个农民国家来说就更是如此。”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的迅速恢复,工业在国家生产中的地位愈益重要。1922年11月,列宁呼吁:“不挽救重工业,不恢复重工业,我们就不能建设任何工业,而没有工业,我们就会灭亡,而不能成为独立国家……要挽救俄国单靠农业丰收还不够,而且单靠供给农民消费品的轻工业情况良好也不够,我们还必须要有重工业。”

对于一个幅员辽阔、经济落后、外部环境敌对、时刻面对战争威胁的国家来说,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方式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这一点,斯大林的危机意识更加强烈。在他看来,工业化对苏联具有双重意义。就国际环境而言,工业化是保证苏联社会主义免于成为资本主义附庸、免受资本主义侵略的保障。斯大林认为:“处于资本主义包围中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如果自己不能生产出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如果停留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即不得不使国民经济受制于那些生产并输出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阶段,就不可能保证经济上的独立。停留在这个阶段就等于让自己隶属于世界资本。”就国内环境而言,斯大林与列宁一样,认为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大工业基础之上,工业化是改造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如果没有实现工业化,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可以说,在工业化的重要性以及工业化的核心问题(即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些方面,列宁与斯大林的认识是一致的。

重工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对后发国家来说,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绝不可能依托于市场,它只能依托于国家所控制的资源。既然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是紧迫的,那么就必须尽快为推进工业化找到资金。用列宁的话来讲,“重工业是需要资助的。如果我们找不到这种资金,那我们就会灭亡,就不能成为文明国家,更不用说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了”。在工业化的资金来源问题上,列宁一开始试图通过租让方式获得外国资本,但租让制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直到1927年,实际生效运营的租让制企业仅有65个。既然得不到外部资助,那工业化的资金就只能取自国内了。列宁虽没有明确提出工业化要剥夺农业,但他也认为,农业是工业化的源泉。在《关于粮食税的报告》中列宁说:“在余粮收集制的情况下,小农户没有正常的经济基础,许多年都必然死气沉沉,小经济不能存在和发展。因为小业主对于巩固和发展农业、增加产量失去兴趣,结果我们就失去了经济基础,没有别的源泉,如果不把大量的粮食储备集中在国家手里,那就根本谈不到重建大工业……我们实行这种政策,是为了获得重建大工业所需要的粮食储备。”1923年,俄共(布)十二大关于工业的决议指出,只有工业的发展才能建立巩固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党应当有系统地、坚定不移地、不惜一切力量和牺牲地以尽可能迅速的方法来加速这一过程。国营工业的恢复需要紧密地依靠农业的发展。在工业取得重大发展以前,必要的流动资金应当取自农业,取自超过农村需要的剩余产品。在列宁看来,从粮食征集制到粮食税只是换了一种不会危及布尔什维克政权的集中粮食的方式罢了。而斯大林后来则找到了一种既不会威胁布尔什维克政权又能保证迅速积累粮食的方式——集体农庄。可见,靠优先发展重工业拯救俄国并不是斯大林的独门秘方、一家之见,它在党内近乎是普遍的共识,它更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渊源——俄国历史上就有靠军事立国的传统。

列宁时期,党国高度统一的体制、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化道路、排斥市场的国有企业制度,这些苏联模式的核心要素已经形成。对列宁和斯大林来说,实现社会主义必须保证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保证生产资料国有化、保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这也恰恰是苏联模式的思想基础和灵魂。由此,我们可以说,苏联模式虽在斯大林时期建立和完善,但它的思想基础和原初形态在列宁时期就已奠定了。因而,将苏联模式定义为斯大林模式是不全面的。这种人格化的称谓有两个弊端:一方面,它难以揭示出苏联模式的本质,似乎这种模式取得的所有成就与灾难都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当需要反思这种模式的弊端时就会将注意力过度集中在个人性格特征上,这妨碍了对体制模式背后的理论模式的分析;另一方面,人格化的称谓忽视了苏联模式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性,以及模式选择所受的外部环境制约,缺乏历史感。若非要以人格化的称谓指代苏联模式,那将苏联模式称为列宁一斯大林模式似乎更合理一些,这样讲并非要否认他们二人在社会主义建设策略方面的差别,而是为了与人为制造列宁与斯大之间对立的做法形成区别。

[责任编辑:孙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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