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为“吃螃蟹的人”买单?
2016-12-22金岩石
金岩石
近日,张维迎和林毅夫的辩论(以下简称“张林辩”)吸引了眼球,却跌破了眼镜!双方对市场都很尊重,前者推崇企业家,后者眼里只有政府,但在市场之内,两人都漠视了产业创新不可或缺的主体——投资人。
谁与企业家共担风险?
产业政策之辩的核心是产业创新。在经济学大师熊彼特的理论中,企业家是主动承担风险的人,而在经济学的“经济人”定义中,人的理性行为之一是厌恶风险。在“张林辩”中,林毅夫甚至说企业家“可以是企业家,可以是学者,也可以是政府官员。要是我们没有企业家精神,也不会来北京大学办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在这里,林毅夫也成企业家了。请问:你承担风险了吗?
承担风险,才会有“吃螃蟹的人”。而在产业创新活动中,只有“吃螃蟹的人”不够,还要有投资。用自己的钱投资是自担风险,用别人的钱投资是共担风险,这就提出了产业创新最为关键的环节:谁与企业家共担风险!是政府官员吗?是学者吗?显然不是,与企业家共担风险的是经常被忽略的投资人。
换一个角度看,政府投资于基础理论研究和科学技术研发用的是政府的钱;学者在大学进行科学研究,用的也是政府的钱,二者都是非市场化经营。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之投资都不属于企业的经营行为,公共研究和公益事业可能有商业价值,所以由企业再投资开发“公用品”,并使之市场化。但无论是“军转民”还是“科研成果的市场化”,都必须事先划分“公私”才能签订协议,而“张林辩”不分公私的讨论有悖常理,令人跌破眼镜。
企业家的孪生兄弟是投资人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下海经商的官员学者”是1992年后响应邓小平号召的一批人,史称“92派”企业家。这显然不能归功于产业政策,而是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由此看林毅夫对“产业政策”的宽泛界定,更是学术讨论之大忌!若将严格意义上的官员和学者从企业的创新活动中剔除,直接参与企业家驱动创新的就只有投资人、消费者、创新企业的上下游关联企业。
消费者和关联企业都有可能是创新失败的受损者,比如三星Note7手机的“爆炸门”事件,供货商受损,消费者受害,但“爆炸门”的后果是股价暴跌,投资人受损。反之,Note7可能会让三星手机的市场份额大幅度提升,股价将如预期上涨,投资人受益。三星“吃螃蟹”的股市说明:投资人与企业家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俨然是企业创新的孪生兄弟。
再比如马云创业时,中国的股权投资还没有产业化,阿里巴巴的50万元创业资金来自于“十八罗汉的非法集资”。后来公司业务成长,财务入不敷出,山穷水尽之时,投资人孙正义来了,聪明的马云让他上了西湖游船,尽情“忽悠”不靠岸,直至孙正义承诺投资3000万美元。事后孙正义说:“当时我不投资,阿里巴巴就得死;但若真不投资,我就可能被尿憋死在船上!”马云“吃螃蟹”的故事说明:是投资人成就了马云,马云创造了阿里巴巴。若没有投资人为“吃螃蟹”买单,就没有政府官员和学者后来的鬼话连篇。
企业所创造的“价值”,事前事后几乎都有投资人的身影。所谓“价值发现”就是投资人自愿承担风险,所谓“价值创造”就是企业家自愿承担风险。政府和学者可以自愿锦上添花,但绝不会雪中送炭。热热闹闹的“产业政策之辩”,可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