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启动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和奖励基金
2016-12-22陈文斌,徐世兵
湖北教育 2016年30期
我省正式启动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和奖励基金
▲我们的好老师——湖北省庆祝2016年教师节颁奖晚会
本刊讯设立关爱、奖励基金,今年教师节,湖北省给乡村教师送上了两份大礼!9月9日晚,在由省政府主办,省教育厅、湖北广播电视台承办,湖北教育报刊社、湖北广播电视台教育频道协办的“我们的好老师——湖北省庆祝2016年教师节颁奖晚会”现场,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宣布启动“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和“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分别对大病、特困教师提供救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
据了解,建立奖扶机制,鼓励全省乡村教师长期从事乡村教育工作,专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着力培育一批爱岗敬业的乡村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旨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照管理办法,本人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在5万元以上,生活特别困难;或因遭受重大灾害损失巨大、负债达5万元以上的全省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校等)正式在编的特困教师都可申报乡村教师关爱基金的资助。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和村庄学校任教满30年并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在编教师(含教育工作者)可申报乡村教师奖励基金的奖励。(本刊记者陈文斌徐世兵)
(责任编辑 徐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