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空间与实体功能
2016-12-22鲍淡如
■文/鲍淡如
虚拟空间与实体功能
■文/鲍淡如
鲍淡如
曾任上海市社保中心主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受聘任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特约研究专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上海现代金融职业研究所所长。
进入互联网时代,出现了“虚拟空间”这一词汇,借以区别真实空间。在虚拟空间里,不断地模拟真实空间的功能,虚拟空间的领域越来越宽广。比如网上商店、网上售票厅、网上课堂、网上图书馆、网上银行、网上政务大厅等。虚拟空间的领域仍在不断拓展,在相当多领域里起到了部分替代真实空间的功能,改变了真实空间的运行模式。
比如铁路系统开通了网上售票功能,就缩小了实体售票窗口的空间,节省了大量人工售票的成本,也节约了旅客到窗口买票的时间成本。因为系统的发展完善,满足了更长时间的预售票需求。超长时间预售票的出现不仅增强了旅客出行的计划性,运用大数据技术也使整个客运的计划性增强。这样带来的效率提高和方便程度提高,是实体空间功能不能比拟的。
再比如上海构建了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每月有近80万笔业务在网上办理,占了近三分之二的业务办理量。且不计这将节省经办机构多少办事成本(包括办事大厅扩建、人员增加等),又将节省整个社会多少成本,单是几十万名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不需专门到社保经办机构大厅办事节省的时间成本和出行成本,就是个巨量数字。网上办事开放度越高,对实体空间办事的促进就越大。试想网上大厅可以办成,实体大厅办事的综合性也就大大增强了,业务办事权限下放也就没有障碍了。因为,为了网上办事的安全,整个系统的流程和控制都作了相应改变。这一改变同样也改变了实体空间办事的流程和控制。网上社保受理端口、实体社保大厅受理端口、延伸到基层的实体受理端口其实都是一样的受理端口,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搞成两种模式两套系统。
但在现实生活中对虚拟空间和实体空间的关系认识还存在诸多问题。有的把虚拟空间捧上天,认为一切皆可虚拟,凡是做得不好的都是因为虚拟得还不够。有的把虚拟空间贬入地,称实体空间受到冲击均是虚拟惹的祸。还有的将虚拟和实体割裂开来:能虚的要虚,不能虚的要实。
到底如何看待和处理虚拟空间功能和实体空间功能的关系?笔者认为,两者关系可以概括为“虚的要实,实的要虚”。
就是说,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建立虚拟空间,要从实际需求出发,实现实体功能。虚拟空间如果不实,不能真正实现实体功能,就是徒有“互联网+”之名的花架子。这就是“虚的要实”。而“实的要虚”并不是要虚无,而是指实体空间原有的功能要实现虚拟化。实体功能如果不能实现虚拟化,就无法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形势。如果固守实体功能运行的原有模式,不从虚拟空间的视角重构实体功能实现方式,将会落后、甚至被淘汰。
当前“互联网+”既是国家战略,又受到老百姓的追捧。于是,几乎凡与互联网技术有点关联的事都冠之以“互联网+”,这未免失之肤浅。真正的“互联网+”是对实体功能实现方式的根本性改造,”一是没有脱离实现实体功能这个本源,二是组织结构和沟通联系方式趋向扁平化,三是创造共享平台并促进共享机制的形成,四是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逻辑一致、渗透互补。各地经办机构正在积极推进“互联网+”社保服务,扎根现实土壤,吸收互联网思维营养,才能使我们的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