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得上 接得快 接得准——创建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绿色通道”
2016-12-22本刊编辑部
■文/本刊编辑部
接得上 接得快 接得准——创建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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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馨月∕摄
7月27日,在“八一”建军节的前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召开了部分省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汇报会,11个省份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同志及军队11个大单位的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人社部社保中心党委书记尹志远对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工作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宋利华也对做好军地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明确了责任,提出了措施。
架起“战地黄花”保障的桥梁
军人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地衔接是军人保险的重要属性之一。自2012 年7月1日起,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平时按月记录补助数据,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算清并办理保险资金划转和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地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接续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
据悉,此次会议召开前,两个主办单位做了充分调查和研究,分别赴山西、四川、云南和甘肃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基本摸清了养老保险关系军地衔接转续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寻找“病根”,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军人保险事业上牵党的政策,下涉官兵权益,保的是部队稳定,鼓的是军心士气,推的是军民融合,做的是落实军地制度衔接。尹志远指出,目前,每年有数十万军人退役,如何方便、快捷地接续好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既关系到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2012年《军人保险法》颁布,人社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出台《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出台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都为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为保证军人保险关系转移的顺畅,2014年底人社部与总后勤部财务部联合攻关,搭建起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部级信息系统平台,努力为每位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接得上、接得快、接得准创造条件。目前,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既有政策基础,又有物质技术基础,把地方拥军和关爱人民子弟兵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保证军地政策顺畅衔接、精准落地。
宋利华也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近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保障体系”,而军地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就是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去库存、接增量、互联互通
尹志远将当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工作的重点概括为“去库存、接增量、互联互通”。
“去库存”,就是继续做好清理核实2012年度至2014年度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情况。截至2016年7月12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上报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清理核实情况,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率从65.8%上升至87.3%。目前仍有10个省份尚未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情况。
针对当前各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尹志远强调,各地经办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依据军队提供的明细表,按年度分类汇总本地区已经接续情况和资金到账情况。对于到账资金归属信息清楚但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以及资金归属信息不明确的,应建立到账资金明细信息。同时,与后勤保障部军保中心提供的人员信息进行比对,进行分类梳理。二是对于退役军人转移信息与资金一致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建立虚拟单位为退役军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三是对于资金归属信息清楚、但无法联系到本人获取转移凭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可联系退役军人原部队财务部门邮寄原转移凭证复印件,之后再抓紧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四是没有上报清理核实情况的省份要抓紧工作,切实做到资金归属清、接续人数清、办理情况清。
“接增量”,就是扎实做好新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各地要切实掌握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明确适用范围、缴费标准、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经办流程、相关表式等相关要求;要熟悉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范围、资金划转方式和军地衔接的方式方法等;要及时接收和审核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信息和资金,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特别是对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已经到账,但暂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军队、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绝不能再形成新“库存”。
另外,要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再次转续的工作,对于退役军人的到账资金信息一致的,通过建立虚拟单位或退役军人接续专户,为退役军人建立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待退役军人再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手续时,可从虚拟单位或退役军人接续专户中转出,补充完善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要不断完善和简化经办规程和流程,将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视同于在地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在办理手续时应做到不见退役军人或家属也能如期办理。要把握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和离队期适时开展工作。今年面临国防和军队改革,集中接续军人养老保险关系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早准备,及时开展工作。
“互联互通”,就是加强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各地经办机构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抓紧推进异地转移系统的应用,按照要求尽快进行本地信息系统调整,增加联网获取退役缴费凭证和信息表的功能。二是要定期登录异地转移系统,进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信息的查询、下载,及时办理转续手续,减少未办结信息和资金积压。三是对于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要及时将办结信息通过异地转移系统进行反馈。
军地协同,凝聚合力
退役军人既有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也有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还有自谋职业的;既有回户籍地工作的,也有不回户籍工作的;既有到城镇的,也有到农村的,情况十分复杂。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军地双方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尹志远强调,一是建立和完善畅通的沟通机制。军队、社保应建立双方协作机制,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实现信息互通。从源头上解决信息数据不准确、明细不清晰等问题。二是建立定期调度分析制度。军地双方都要实行每月统计、每季汇总分析,相互通报情况。三是实现信息维护与交互常态化。力求信息准、传输快、操作细、要求严、落地实。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应在8月底以前及时上报、更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和银行账号等信息,并及时转给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保中心;平时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也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异地转移系统中予以维护;每年4月和8月,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督导辖区内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复核检查。军队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一人一笔办理基金拨付;银行转账附言信息应包含军队代码、转入地行政区划代码、身份证号码、姓名、入伍年月、退伍年月等信息,并按统一格式加以规范,以便于地方查询和记账;保证银行转账附言信息在转账过程中不减少、不丢失。
此外,军委对于军队职工提出了“全员参保,全员移交”的基本思路。尹志远要求,处理好军队改革与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军队职工全员参保与全员移交、新老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已参保人员与未参保人员、属地参保与异地安置问题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