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探究
2016-12-21王火红董文鸳
李 成, 王火红, 董文鸳, 王 娟
(嘉兴学院 图书馆,浙江 嘉兴 314001)
区域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探究
李 成, 王火红, 董文鸳, 王 娟
(嘉兴学院 图书馆,浙江 嘉兴 314001)
强化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协同创新体系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论文从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的机制入手,借助委托代理理论探讨了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开放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的可能路径为:用“市场”精神改造委托代理制度,增加委托者的剩余索取权和市场行为,以“经济人”原则设计激励约束制度。
科技资源; 开放共享; 运行机制; 管理模式
0 引 言
我国的科技资源共享工作从上世纪90 年代末始逐步开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1],但总体来看,我国科技资源特别是区域科技服务资源共享难和使用效率不高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老大难”问题[2]。据对嘉兴市“精英引领计划”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调查,62.5%受调查者认为本单位的科技服务资源不能满足需要,72.8%受调查者是通过朋友介绍才获得外部所需科技服务资源的,这充分说明我国特别是市(区)对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的需求仍然十分强烈,但是由于未能及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原本由国家、省已经建成的科技资源网络服务平台的优势难以发挥。因此,我们需进一步审视和反思科技服务资源共享问题,探索建立区域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对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现状
1.1 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涵义
科技服务资源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定义,一般认为就是创新服务主体为提升创新能力具有支撑性、辅助性的创新服务过程中所运用的各种科技资源[3],科技服务资源主要指基于信息网络、运用现代科技知识、技术和分析方法,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和支撑的科技资源,包括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学仪器设备、研究实验基地、实验试剂、检测与中试、咨询与服务和自然科技资源等等。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面向科技创新需求,围绕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所构建的支持和服务系统,共享机制包括决策、效率、公平和激励机制等。科技服务资源具有稀缺性是要求其共享的根本原因[4],科技服务资源的共享机制不仅要有人才、制度,还要有市场的保障,因此探讨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时,市场定位也就成了市场经济对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和配置的必然要求[5]。
1.2 区域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概述
1.2.1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实践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常见的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机制主要有三种模式。①政策驱动式。美国是采取这一模式的代表。美国主要通过建立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来促进公益性科学数据的共享,成立了专门技术中心来推动科技信息的共享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6]。②项目驱动式。欧盟是采取这种方式的代表。欧盟提出了创建欧洲研究区的理念,通过建立多国共建共享的研究区域和科研基础设施,促进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③仪器驱动式。采用这种方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本和印度。日本政府出台了“设备共用,接受民间委托”等一系列相应的条例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产、学、研”各环节之间的互动,提高了科技仪器的使用效率。欧美等发达国家将立法与管理相结合,通过制定完善的共享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科技资源共享开放有效运行,在资源共建共享方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如英国采用了集中型科研管理体制并实施了全过程型科技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美国对国家投资获取的科学数据采取“完全开放”的共享政策,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构建了FASTLANE项目管理电子系统来完成相关的科技项目的信息内部及对外的信息共享。但是,由于技术因素和社会与人文因素的影响,科技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在各国的发展仍然是不平衡的。
科技资源共享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国外研究文献所关注的重点,资源共享计划的成本效益分析、共享系统的经济特性、效率的评估等是开展共享项目必须考虑的因素。国外学者对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的研究一般建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在对特定区域资源共享系统的研究中,更多地体现出区域发展需求,及资源共享的环境因素和区域协同问题。相对来说,有关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的理论研究少些,少数文献则指出了现有共享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变革方向。
1.2.2 国内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开放的探索
我国科技资源建设和开放共享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49~1992年为科技资源建设的积累阶段[7]。这一阶段我国在许多科学领域组织开展了观测、探测、调查和试验研究工作,抢救了一批珍稀、特有、濒危的自然科技资源,逐步拥有了一批重要科技基础设施,积累了大批宝贵的科学数据和重点领域科技文献。1993-2000年为科技资源整合共享探索阶段。1993年中科院地球科学部建立了大气资料中心,实现了大气科研项目资料的无偿使用;1997年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建立了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试点,2000年组建了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科学仪器和科技图书文献的共享试点工作逐步展开。2001年以后为科技资源平台搭建阶段。2001年启动了气象科学数据共享试点工作,2002年启动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试点,2004年发布了《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2006年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和2008年颁布实施的《科学技术进步法》都对科技资源共享做出了规定。截止2013年,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学文献、科技成果转化、网络科技环境等六大国家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已投入使用[8],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东北、西南、华中、西北七大区域协作共用网已基本建成,依托于各个区域和各个省市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体系[9],对外开展了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服务,为科技、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尽管我国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取得了积极发展,但是在各级地方政府构建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运行和推广实践中仍然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运行、少推广等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具体表现在:①资源分散、监管虚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大量用公共财政投入的科技资源仍局限于部门、地方内部使用。②共享平台间各自为战、不能与其他资源有效协同与整合,社会需求和平台供给不能得到有效对接,提高了科技公共服务成本。③缺乏科技资源共享的激励机制和共享环境,科技资源拥有单位仍然普遍缺乏共享的积极性,资源共享难仍突出。如,对嘉兴市“共享与区域整体规划、共享与市场联动、共享与创新主体意识、共享与信息畅通机制存在障碍”的调查,受调查者认为这是制约嘉兴市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的主要因素,仅有27.3%的受调查者享受过科技服务资源共享,73.3%受调查者表示不了解本地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针对上述科技服务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有的学者认识到新的社会经济、制度、科技环境要求资源共享机制发生变革,但对影响共享的因素缺乏从理论角度的深入分析,在所提出的机制构建策略多属于笼统性建议,缺乏完整的运行机制构建模型设计,在应用新的工具方法和指导共享机制实践尤为欠缺。
2 科技服务资源共享问题产生的原因
只有正确认识和找到科技服务资源“共享难”的症结,才能提出破解科技服务资源共享难的策略。现以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为原型来探讨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中的代理关系及存在委托代理风险。
2.1 现行共享模式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委托代理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模型,委托-代理制度是以契约委托他人经营的一种制度形式,在委托-代理契约中包涵几个因素:委托人、代理人、委托职责和权益、委托经营目标等内容[10]。在科技服务资源共享领域中,我国科技资源需要方、政府、资源提供方之间存在着一个多层级复杂契约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多重委托一代理结构包括3个层面(见图1)。
图1 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共享的委托代理关系
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全体公民(资源需要者)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之间,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社会需要者与政府之间有一种隐性的契约关系,政府成为所需要共享服务的“中间代理人”。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政府与科技资源提供方之间,政府将科技资源共享目标委托给科技资源提供方来行使,科技资源提供方成为资源需要者的“二代理人”。第三层委托代理关系则为科技资源提供方的内部运作关系,委托方掌控着科技服务资源的人事、投资、制度和激励权,为整个单位的科技资源的总体使用绩效承担责任;而作为代理人的科技资源服务技术人员是科技服务资源管理、使用、开放工作绩效的主体,他们不是独立法人,但对运行机制和服务绩效承担责任。
2.2 不完全代理所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在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存在着不完全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代理人有可能为追求自身目标利益而牺牲委托人利益,因而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1) 市场失灵。社会对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服务具有很大的需求,面对巨大的需求和强大的社会舆论,为什么拥有科技资源较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并没有出现有效的市场供给?①对于资源提供方来说,其共享开放服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仍具有较强的间接“公益性”,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这样非市场竞争的等级分权制度结构环境中,资源提供方对价格(市场)机制不敏感,反而认为共享意味着失去自己对资源的占有优先权,采取不共享的策略,从而导致市场供给失灵。②对于资源需求方而言,由于多头委托和不完全委托等弱委托的存在,造成了很多科技资源对外封闭和共享价格不透明,需要具有社会关系和专业的背景知识才能共享到资源,这抑制了需求方使用共享资源的积极性,从而导致需求失灵。③对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服务人员来说,由于科技资源共享有着与科研创新类似的特点并且存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和行业之间的相互封闭,加大资源需求者与科技资源共享的服务人员的谈判和监督执行难度,特别是对于政府用行政方式要求开放共享的科技资源,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人员完全可以用一种消极的态度来对待,造成共享开放服务的市场供给和需求都难以实现,社会总收益下降。
(2) 管理失效。各级政府都在不断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但为什么在科技资源共享开放中仍然出现“政策失效”现象?①政府在科技资源共享中缺乏顶层设计,制定的各种形式制度规则缺乏可操作性和公众监督,特别是在现在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的背景下,导致政府鼓励开放的政策失效或者管理措施的低效率和无效率。②由于资源提供方管理者对科技资源共享无剩余索取权和弱委托关系的存在,资源提供方自然会利用委托人信息优势,在工作中会尽量降低尽职工作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利益损失,从而导致“管理失灵”。③政府对科技资源提供方激励行为是建立在某些政府官员而非初始委托人(资源需求者)利益最大化基础之上,这会直接影响共享合约运作效率,同时对于科技资源共享结果,政府官员亦不承担多少责任,这也限制了激励政府成员的动力,从而出现政策失效。
2.3 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的原因解析
在科技服务资源共享代理关系之中,为什么会有上述委托代理风险存在?这是因为,要使代理人目标与委托人目标一致,在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中要有一个重要的命题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必须立足于私有产权,在我国科技服务资源大多为公有产权的前提下来分析代理问题与传统委托代理理论的假设不一致或者说是存在悖论的。正是由于立足私有产权和市场化运营出了问题,才引发了一系列的与传统委托代理不一致的后果。因此,要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就要改变委托代理模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增加委托者的剩余索取权和市场行为,以“经济人”原则设计激励约束制度。
3 改进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共享机制的对策
3.1 构建以“第三方”为主体的市场运作机制
从前述可以看出,市场不足是引起现行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委托代理问题的主要方面。因此,构建以“第三方”为核心的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服务模型(见图2),就是用市场机制来改进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的委托代理关系,增加共享的代理效度和强度。
图2 “第三方”科技服务资源共享服务模型
所谓“第三方”模式,是以经济和市场的眼光看待区域科技服务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以完全契约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区域科技服务资源开放管理,“第三方”利用契约所约定的责权利和其在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一手托资源,一手托市场,实现区域科技服务资源的市场化运营服务。“第三方”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的科技服务专业机构,也可以是政府建立的实行经济效益独立核算的科技创新服务共享平台。
整个机制模型主要依靠市场化机构运作与协调,“第三方”是整个共享模型的核心所在,第三方搭建共享信息平台,负责共享工作的实际运作。科技资源提供方以完全契约的形式将本单位的科技资源委托“第三方”来托管,科技资源需求方以完全契约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来代理科技资源共享的使用,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以完全契约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来代理科技资源共享的日常管理。这样政府、资源提供方和资源需求方和“第三方”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资源提供方通过签订托管协议与“第三方”授权代理资源的经营权,实现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第三方通过专业团队对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合理的工作机制和以契约明确的利益分配机制与资源提供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从托管协议生效开始,资源提供方的二级单位就成为“第三方”的资源共享用户,除约定的使用数外还须支付一定共享费用,这就有效监督资源提供方的二级部门和具体服务人员的行为。科技服务资源依托“第三方”根据市场与客户的需求提供开放共享和技术服务,双方在利益驱动下会尽可能的提高共享策略,彻底改变了财政经费供给的科技服务资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谁买谁管,谁管谁用”的“个体作坊式”状况。
资源需求方与第三方签订共享代理契约,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利益驱动下,委托方根据代理方的服务及政府确立的最高限价内按照市场机制选择代理方,同时第三方也必须遵循在政府的指导价下明确收费标准,通过价格发现功能促进供给和需求的协调,加快科技服务资源的共享速度。作为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代理方,第三方根据政府的委托契约开发区域科技服务资源的共享信息网络,对科技资源提供方和需求方的共享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和绩效分析,并向政府提供基本数据,同时参与政府组织的科技服务资源配置环节的论证工作。第三方按照契约的约定获得政府给予的报酬。
燃煤电厂捕集技术:从燃烧类型划分,主要分为燃烧后捕集、燃烧前捕集、富氧燃烧三种途径。燃烧后捕集是现阶段的主流方向,目前第一代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已趋于成熟。
当然所提出的“第三方” 模型的着眼点是将财政投入科技资源当作是非公益性资源进行共享,对于这种思路和新的探索,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并不断实践和总结完善。
3.2 构建“一张网”加强信息传导
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信息对称与否直接影响相关利益主体的决策。因此,以信息整合为中心构建区域“一张网”,就是要通过增加信息传递效度,消除资源共享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人为因素干扰等道德风险。
所谓“一张网”模式,是从市场出发,利用第三方(中介)实现共享信息的“一站式”服务。“一张网”可以是区域共享信息中心或者前述的“第三方”机构,“一张网”负责收集、分类、加工和整理共享信息,接受资源主体的共享反馈,发现并解决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对共享反馈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区域“一张网”模式解决了共享中存在信息渠道不畅通及共享意识不强的问题。
信息传导是保证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并协调内部运行,建立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系统信息传导机制目的是实现信息共享基础上的信息协同,可以按照“一张网络覆盖、一个信息平台、一套反馈机制、一套评价办法”的思路进行建设。“一张网”应尽可能以国家和省为区域建设,扩大信息辐射范围和共享范围,避免共享数据库的各自为阵和信息孤岛的存在。
有效的共享信息传导机制应包括共享信息监测、信息整合、信息扩散、信息反馈功能[12]。对数据库整合与信息传导机制建设同样重要,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对全国目前已建成的共享数据库重新组织、存储、管理、提取、融合就能提高数据综合性程度和信息共享程度,就能消除共享数据库重复且不同数据库之间不能兼容的状况。选择合适的信息扩散制度及信息扩散的行动规范,包括信息扩散的流程、原则以及扩散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力的规定等,是共享信息传导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共享反馈信息的利用需要从信息挖掘技术、决策支持技术、人员素质培养等方面进行加强,通过对共享反馈信息的分析挖掘为政府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3 设置“创新券”营造激励约束机制
从激励理论的视角,委托人设置恰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来鼓励和限制代理人的行为,能有效解决代理问题。“创新券”模型主要针对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存在共享意识淡薄、市场失灵现象问题,从市场角度拉动科技资源的共享需求。
所谓“创新券”模式,是政府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创新资源缺乏、经济实力有限、创新需求不足而设计发行的科技代金券,是一种事前补贴企业、事后兑现服务的政府购买方式和以需求导向的新型创新政策工具[13]。创新券由政府向资源需求方发放,需求方用创新券向“第三方”服务平台购买共享服务,“第三方”服务平台持创新券到政府部门兑现。“创新券”模式具有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增加对科技服务资源共享的需求;调动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增加对科技资源共享的供给;弥补前述完全市场运营模型下政府调控不足的问题,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使用绩效,强化对科技资源共享各方的激励。
由于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政府通过有效干预手段进行修正和弥补,因此共享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各项制度安排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协调运行。政府在科技资源共享中主要是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通过市场导向的顶层设计,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契约授权明确其科技资源开放的目标,通过引入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在政府与市场间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使政府的委托目标成为代理人的刚性约束,减少制度弹性空间。
营造鼓励资源共享的人文环境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内容。政府要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政策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广泛宣传科技资源共享服务领域新的服务模式、代表性机构、典型人物和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科技共享服务的环境。同时也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增强惩罚效度。运用评估体系对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提供方进行效益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该单位今后购置科技资源的重要依据。建立严密的“创新券”使用管理流程,对资源需求方与“第三方”虚高价格或者共谋套取创新经费的行为进行惩处和重点风险防范。建立矛盾预警机制,避免利益诉求中的腐败现象,使各层面利益诉求有据可依,确保共享的有序开展。
4 结 语
面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对科技资源协同共享的要求,创新科技资源共享的有效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共享开放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管理失效、信息不对称与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为实现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共享开放的最优目标,在设计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开放的制度体系时,必须创新共享开放代理组织体系,以市场化思路改变共享开放市场上的博弈格局,必须完善共享开放信息传递机制,抑制代理者的败德行为,必须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地推动科技资源协同共享事业的发展。
[1] 宋立荣,曾红波,齐 娜.我国行业科技资源共享建设现状及对策思考[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3(4):93-99.
[2] 李 成,沈国勤.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开放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12):49-51.
[3] 张贵红.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建设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3:14-18.
[4] 郑长江,谢富纪,傅为忠.科技资源共享的效益提升路径设计[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15):7-10.
[5] 张晓玲.论科技资源市场化[J].软科学,1999(2):14-17.
[6] 吴松强,沈馨怡,刘晓宇,等.发达国家科技资源共享的经验与借鉴[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4,33(6):140-143.
[7] 吴家喜.我国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J].社会科学家,2011(12):125-129.
[8] 吴家喜.新形势下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4(2):92-97.
[9] 岳晓杰.我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08:15-21.
[10] 任增元,刘元芳.契约理论与大学办学理念[J].教育发展研究,2008(11):73-76.
[11] 王 玲.国有企业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下的激励机制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5(9):48-51.
[12] 何德旭,饶云清,王智杰.金融安全网:基于信息空间理论的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2):69-78.
[13] 张 臻.科技创新券提供企业创新源动力[J].华东科技,2013(12):22-24.
Research on the Sharing Mechanism of Reg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Resources
LICheng,WANGHuo-hong,DONGWen-yuan,WANGJuan
(Library of Jiaxing University, Jiaxing 314001, China)
Strengthening the open shar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ervice resources,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stem has become the theme of the times. Starting with the sharing mechanis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resource, this paper applies principal-agent theory to discuss the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and the principal-agent problems, which exist in the open shar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resources. Then it puts forward possible paths to improve sharing mechanis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resources i.e., using “market” spirit to reform the principal-agent system, increasing consignors’ residual claim rights and market behavior, using “economic man” principle to design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system.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s; open share; operating mechanism; management mode
2015-11-18
嘉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2014AZ53003)
李 成(1971-),男,四川盐亭人,研究员,主要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Tel.:13505732668;E-mail:lc@mail.zjxu.edu.cn
G 642.0
A
1006-7167(2016)08-02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