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构建城市建设管理新常态
2016-12-21民建省委
文/民建省委
科学构建城市建设管理新常态
文/民建省委
为切实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应全面准确地审视我省各地城市建设管理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全面系统地改革和改进,切实解决城市发展中的各种障碍,构建城市建设管理新常态。
近年来,我省各市倾力扩区增量,推动县城建设,发展县域经济,使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建议:
精心筹备会务工作,组织能力得到制,系统推进阳光操作。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其设置运行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一要“三位一体,协调联动”。城市建设要以规划为引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背景下,着力加强对城市建设的长期深入研究,坚决杜绝一任一改的短期盲目行为,改分期规划为立足长远的“百年规划”;二要要尊重科学,“多规合一”(城乡总规、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尊重技术,加强从规划到建设的系统管控,规划要从确定城市规划指标转向控制环境容量,从项目把控转向确定保护内容,从过细干预型管理转向服务引导型管理转变;三要深刻解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破地区行政垄断,区域分割。紧紧把握京津冀区域生产力要素重组的历史机遇,合力攻坚,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四是大力调整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打造市中心城区突出中心城市,加快县城的升级步伐,实现交通同环、设施共享、电力同网、金融同城和环境同治,城乡一体的大城市格局,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优势互补的适应现代发展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际型大城市群;五是要阳关施政。每个城市必须有广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城市建设管理研究机构,充分发扬民主,实施阳光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部门施策的科学决策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机制,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彰显文化品位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恢复建设。要对文物古迹、历史传统街区、城市风貌和空间秩序精心规划。通过深入研究,挖掘、保护与利用、继承相结合,保护延续优秀历史文化特色,切实避免建设、开发对古城的破坏。梳理地域文化,将历史建筑、遗迹的保护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创新联动。抢救传统风貌街区,统筹规划,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激活潜在的经济价值。二是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保护修复生态。要设定每个城市的禁建红线,科学明确标注生态保护绿线,合理打造市中心城区与各县(区)之间高标准快速交通系统、生态防护隔离带和慢行绿廊绿道。保护城市湿地水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等低碳生态理念。实施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打造海绵城市,修复城市生态。出台城市强制性绿色建设标准,鼓励建筑采用节能综合技术。推进低碳技术的实施,全面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率,推进低碳集能等多种建筑节能技术,大力扶持太阳能与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在县城的应用,降低污染排放总量,同时将大气污染防控由控制城市污染源向城乡一体管理防控推进,改善环境质量。三是开展宜居工程,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完善设施配套建设,有效解决交通堵塞、沥涝成灾等问题。全面进行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广地下综合管沟建设,实施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彻底改变“拉锁式”道路建设方式,避免“拆了建、建了拆”行为的发生。
三、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着力构建城市建设的长效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城市统一建设管理综合调控运行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制定完善各项城市管理规章、标准、制度,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日常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构建沟通便捷,处置及时的城市综合高效的管理运行体制。二要全面开展环境容貌整治,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基本消除县城“违、脏、乱”现象。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向县、乡、村延伸,向小街小巷延伸,向角落末端延伸,积极推进垃圾城乡处理一体化进程,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三要建立新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树立经营城市思想,政府要退出市场竞争领域,把投资重点转移到难以市场化的公共服务领域,转变政府统包统揽的局面,全面开放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市政建设维护、绿化施工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鼓励民营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经营,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四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全面实施“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积极运行模式,推行由社会各界参与的城市管理民主议政机制,由社会参与制定管理标准,完善整治方案,落实民主监督。要健全城管执法监督机构,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人员仪表、工作态度、执法方式予以时时纠查,切实强化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