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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变革悄然来临:物联网金融“十大假说”

2016-12-20阙方平

银行家 2016年11期
关键词:支柱联网金融

阙方平

编者按:当前,物联网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兴起并得到广泛运用。物联网与金融结合产生了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物联网金融。本文基于对传统金融与物联网金融的比较分析,阐述了物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颠覆性影响,从风险收益矩阵、金融市场均衡模式、风险管理模式、社会信用体系及金融监管体系等五方面研究提出了物联网金融“十大假说”。

“物联网”概念自1999年在美国首次提出,即“物物相连的智能互联网”,由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三层次架构构成,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等传感设备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物联网与金融的不断互动、融合和发展,产生了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物联网金融,不仅拓展了物联网的应用前景,也拉开了一场新金融革命的序幕,将深刻改变传统的风险收益矩阵、金融市场均衡模式、风险管理模式、社会信用体系及金融监管体系。对这种新的金融革命作出趋势预测,有待实践检验。在这里,本人提出“十大假说”,以期抛砖引玉。

风险收益“四象限”模型假说

根据经济学“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基本原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其中,风险又可称为不确定性。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传统金融环境中广泛存在,不确定性是普遍现象。不确定性与收益共生共存,承担风险是获取收益的前提,收益是承担不确定性的成本和报酬。

物联网金融模式的情形将发生颠覆性变化,由于风险的确定性大幅提升,收益的确定性也可以得到显著提高,正如图1所示,风险收益曲线将会由传统金融的二、三象限迁移至一、四象限。第二象限为“不确定的收益”,第三象限为“不确定的损失”;第一象限为“确定的收益”,第四象限为“确定的损失”。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机构可以充分掌握交易客户的各类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高确定性、高收益、低损失”的理想组合得以实现。在物联网条件下,金融机构面临的是确定的环境,确定性与收益成正比,与成本成反比。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筛选市场上的客户,评估交易机会对应的损失可能性,主动选择具有“确定的收益”的交易机会,规避“确定的损失”,使风险收益达到最优平衡,从而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金融市场“尾部均衡”假说

根据马歇尔的局部均衡理论及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整个经济体系处于均衡状态时,所有产品和要素的价格为均衡价格,在“完全竞争”的均衡条件下,出售一切生产要素的总收入和出售一切产品的总收入必将相等。

对于物联网金融企业而言,从长期看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增长而采用不同的技术水平组织生产,引起固定成本增加。但由于物联网金融具有规模报酬递增效应,其长期平均成本随技术更新而下降,企业最优生产规模是无限大的产量,各金融机构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能够获取市场完备信息。对任何单一的金融产品而言,与传统金融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降低,即市场供给曲线向右平移。在同一供给数量下,物联网金融市场的价格低于传统金融市场;在同一价格水平下,物联网金融市场的供给要大于传统金融市场。

尾部均衡是指市场均衡形成于市场需求曲线的尾部,即市场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于需求曲线的右下部分。如图2所示,传统均衡状态下,对应的均衡数量和价格分别为Q1、P1,均衡点位于需求曲线的头部,即“头部均衡”。在物联网金融市场下,供给曲线右移,导致均衡状态发生变化,均衡点由需求曲线的头部移动到尾部,即图2中的E2点,均衡数量和均衡价格分别为Q2、P2,从而形成了“尾部均衡”。

物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的头部均衡状态,使均衡数量增加,均衡价格下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供给更加丰富,金融服务价格下降,服务效率和覆盖率大幅提高,有效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

信用风险(违约概率)降低假说

信用风险(违约概率)降低假说的核心要义

信用风险(违约概率)将呈整体下降趋势,即“信用风险(违约概率)下降”假说。根据风险管理理论,信用风险总损失由预期损失及非预期损失组成,而传统金融及物联网金融模式的预期损失基本一致,因此二者区别主要在于非预期损失。按照传统金融理论,违约概率PD在经济衰退期处于最大值,在经济繁荣扩张期处于最小值。传统金融模式与物联网金融模式繁荣扩张期的正常违约概率均保持常态。但由于物联网金融模式处于风险与收益确定的环境,最大违约概率将低于传统金融。

在相同信贷规模下,物联网金融模式的银行对于同一企业或同一贷款的违约概率将低于传统金融,非预期损失随之下降。因此物联网金融模式的信用风险将低于传统金融。从资本要求的角度看,资本金是用来覆盖非预期损失的。将传统金融模式的非预期损失(ULq)与物联网金融的非预期损失(ULw)相比较,可得出“非预期损失的差额=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最大可能的违约概率之差”。由于资本金大于等于非预期损失,因此,“资本金的差额=违约概率之差×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由于物联网金融的违约概率低于传统金融,将降低银行业机构对资本金的需求。公式推导过程如下(传统金融以q表示,物联网金融以w表示):

物联网金融将破解信用风险管理“两大瓶颈”

一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阿尔克洛夫和斯蒂格里茨创立的信息经济学指出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借款人与银行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如银行贷款重复质押等。物联网金融模式彻底解决了“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现象,甚至可能达到经典经济学中所论述的“完全信息”状态。通过运用VR、区块链、RFID(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可实现对动产无遗漏的监管,实时监控抵质押品状态,使动产融资的“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管理”、“事后追踪”变为“事先防范”。如,物联网通过实时监测库存变化,可解决汽车合格证重复质押的问题。

二是解决信贷市场悖论问题。传统商业银行依赖抵质押品作为贷款增信工具。但抵质押品并不是“万能钥匙”,反而可能导致“信贷悖论”。理论上,由于抵质押品加固了还款保障,风险排序应当是“信用贷款风险 > 保证贷款风险 > 抵质押贷款风险”。而实践中恰恰相反,湖北省2013~2016年不良贷款余额最大的为抵质押贷款,其次为保证贷款、信用贷款。

产生信贷悖论的原因主要在于:银行发放抵质押贷款时,认为贷款者无法偿还贷款可以以物抵债,放松了贷款“三查”。要解决信贷悖论,关键在于破除“抵押迷信”的路径依赖,打造“轻抵押”银行。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将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全新的技术手段。一方面,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数据“分布式”储存和参与者共同维护等特点,提高了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另一方面,通过将信贷系统与工商、海关、税务、监管部门等数据库相连,能够全面掌握企业信用状况变化,了解企业缴纳水电费、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和雇工情况等“软信息”、“活信息”,有针对性的发放信用贷款。

信用风险(违约概率)降低假说的主要意义

一是发挥节约资本作用。传统金融模式的信贷规模受资本约束限制,需留存足够资本用于覆盖非预期损失。由于物联网金融模式的违约概率下降,非预期损失减少,资本要求降低,银行业机构能够腾挪出更多资本空间,增强贷款发放能力,扩大信贷规模,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二是熨平经济周期波动。传统金融体系在不确定性环境下运转,具有“亲周期性”,与经济周期波动呈“强相关”。而物联网金融与经济周期呈“弱相关性”。在经济扩张期,物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违约概率均保持不变。在经济衰退期,传统金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明显大于物联网金融。由于物联网金融消除了不确定性,经济衰退期的违约概率低于传统金融,非预期损失不会大幅增加,对资本金影响较小,能够起到熨平经济周期的作用。

三是实现弹性风险计量。传统金融模式的信用风险计量主要通过标准法既定的权重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物联网金融模式掌握了借款人“完全信息”,可精确计量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指标,标准法将逐渐淡出,内部评级法将得到广泛应用。同时,由于违约概率下降,风险权重也应同步调整,弹性风险权重与弹性资本充足率要求将成为常态,巴塞尔协议Ⅲ下的风险资产权重不再适用,有可能被迫全面修订,风险计量将更具精确性、前瞻性。

操作风险“两极端”假说

物联网的发展对于操作风险防控是一把“双刃剑”。传统金融操作风险发生概率在0和1之间的区间波动,风险损失由0趋向于无穷大(如图3、4所示)。物联网金融模式的操作风险处于0和1的“两极端”分布,发生概率服从离散型的0~1二项分布,即操作风险“两极端”假说。

一方面,物联网金融模式将提高操作风险防控水平。通过发挥物联网智能管理优势,将成为风险管理的“千里眼”、“顺风耳”,实现覆盖各业务条线、产品条线、营业场所的“全方位”防控,操作风险发生概率及风险损失均趋向于0。如,通过RFID识别等技术,可进行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管理,监控现金柜、库房、机房等重要资产设备,提高了安防可靠性。

另一方面,物联网金融模式潜藏操作风险引爆点。由于物联网实现了“万物互联”,风险的“触发点”更多,传播范围更广、影响程度更深、传染速度更快。如,可能出现系统崩溃、系统被非法操控事件。又如,由于物联网操作环节增多,可能出现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指令发送错误等风险。一旦发生操作风险事件,将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绝对的操作风险,即操作风险发生概率为“1”,风险损失趋向于无穷大。

市场风险上升假说

物联网将扩大市场风险的内涵及外延。从内涵来看,物联网金融将推动金融市场“跨界融合”,市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交易量成倍增长,交易复杂程度显著提升,引发剧烈频繁的价格波动。从外延来看,银行业机构将加速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实现从存量管理向流量经营,从持有型资产向交易型资产转变,从而扩大市场风险影响范围。

物联网将产生“共振效应”。共振效应是指物体在周期性外力的作用下,当外力频率与物体自身振动频率趋同时,振幅达到最大,产生最大的效果。共振频率的计算公式为:(k为物体的劲度系数,单位为N/m;m为物体的质量,单位为kg)。

在金融领域,“共振效应”是指当市场上多种重要的利多或利空因素同时出现时,导致大幅上涨或重挫行情,引发市场风险。传统金融市场联结相对松散,有一定的风险隔离效果,市场风险传染性尚不显著。物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和跨时空性的特点,同业拆借、银行间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将紧密相连,机构及客户将突破时空约束参与多个市场,信息传递速度更快,风险传染范围更广,使市场风险出现叠加,超预期的“黑天鹅事件”发生频率显著增加,甚至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物联网将催生“蝴蝶效应”。“蝴蝶效应”来源于“混沌理论”,是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会造成系统巨大变化的现象。在物联网环境下,金融部门通过相互持有资产负债,建立了千丝万缕的关系网络,市场联动日益密切。单一风险事件将产生“蝴蝶效应”,通过传染路径迅速流转、不断放大,造成不同金融部门的连锁反应和金融市场之间的传染冲击,产生交叉耦合作用,危害呈几何级数增长。

流动性风险上升假说

在物联网环境下,移动支付、感知支付等各类支付转账手段快速发展,资金业务从线下向线上迁移,银行业机构资金结构及客户行为特性都将发生较大转变,导致流动性风险随之上升。

物联网金融加剧存款流失。物联网金融的线上支付转账更为便捷,线上交易平台将成倍增长,原有的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工具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吸引海量的客户资金,对线下存款产生显著的“虹吸效应”,使线下存款转化为线上理财资金,继续加剧银行业机构存款流失的压力。

物联网理财导致存款波动幅度加大。物联网技术极大降低了理财业务的信息不对称及交易成本,线上理财客户可以很方便地获取各个线上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情况,并以极低的成本在各个产品之间切换。由于物联网技术的支持,客户的利率敏感性也大大增强,理财资金追逐高收益产品的行为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共振效应”将导致存款波动幅度更高。

物联网支付加大资金兑付压力。随着感知支付、移动支付的应用,用户对即时支付的需求将呈几何倍数增长,资金支付的突发性、不可预计性显著提高。同时,物联网金融投资公司广泛发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T+0”清算支付将成为常态。而线上即时支付势必导致流动性压力向银行业机构传导,增加了对资金清算实时性、集约型的要求。当线上理财产品面临大额、大面积赎回时,将对银行业机构的流动性储备提出更高要求。

物联网环境加速流动性风险传染。物联网金融市场间的联结性将显著增强,当市场发生流动性紧张时,理财产品可能陷入“赎回——抛售资产——触发更大赎回”的恶性循环。一旦某只线上理财产品遇到兑付问题,用户可能集中提出兑付要求,甚至出现挤兑现象,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社会信用体系升级假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仍相对滞后。物联网将颠覆传统社会信用管理模式,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升级版”。

促进信用体系“物联化”。物联网具有“泛在化”特征,可以对企业及个人的经营、交易、消费等行为进行识别追踪,并上传至征信管理系统,建立庞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记录全覆盖,不留死角。通过发挥物联网互联互通的优势,能够破除信息壁垒,打破“信息孤岛”,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与评级机构、社会监督员评价等社会监督情况相结合,打造全方位的统一信用监管体系。

促进信用评估“透明化”。传统金融模式的银行信用评级主要基于对客户信息的主观判断。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传感器、云计算等技术,可实时掌控企业财务状况、销售情况、客户还款行为等数据,动态调整信用评级结果,确保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透明性与真实性。银行信用评估将从滞后、片面的“主观信用”进化为实时、全面的“客观信用”,打造全新的商业模式。

促进信用环境“纯净化”。在物联网环境下,从企业缴税、经营情况,到个人征信记录、缴纳水电费、违章记录等,都难逃“法眼”,信用缺失将意味着失去现代社会的“通行证”。通过统一信用平台公开披露信用信息,将创造出更多的“市场监督者”,违约成本增加,不守信用的人数将显著减少,营造“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信用环境。

巴塞尔协议第一支柱:风险资产资本全覆盖假说

目前,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实施重点主要在第一支柱,第二、第三支柱起辅助补充作用。但在实际风控效用方面,美国学者对150个国家和地区巴塞尔协议Ⅱ实施情况的统计显示,从高到低依次为第三支柱、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物联网金融将深刻影响三大支柱格局,加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重要性,提高第一支柱的风控效果,从而使三大支柱的地位和效果越来越均衡,由传统的第一支柱“独木支撑”变革为三大支柱的“三足鼎立”,共同发挥作用,相互支撑互补。

对第一支柱而言,巴塞尔协议Ⅲ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风险覆盖“空白点”,即剩余风险。一是第一支柱虽涉及但未完全涵盖的剩余风险,如信用风险中的贷款集中度风险。二是第一支柱未涉及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业务风险等。三是小概率黑天鹅事件,在物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导致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物联网金融模式的流动性、声誉等风险占比越来越重,风险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影响和破坏力越来越大。在第一支柱对此类风险未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仅靠第二和第三支柱监督将无法及时有效地量化和控制风险。因而,物联网金融下的第一支柱的风险加权资产需对目前的剩余风险进一步覆盖,不仅要进一步细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子项目,也须将流动性风险、战__略风险、声誉风险、业务风险和小概率事件风险以“其他重大风险”名义纳入第一支柱进行资本计量,并且在降低信用风险权重的同时,提高“其他重大风险”的权重以示重视,详见图5。

巴塞尔协议第二支柱:大数据监管工具假说

一方面,物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带来了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既满足了人们的金融需求,也给监管当局带来了巨大挑战。巴塞尔协议Ⅲ第二支柱要求:监管当局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化解状况、收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等因素进行监督检查。在当前监管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配备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产品的快速创新、不同金融领域的混合交叉使监管部门所面临的监管选择决定因素爆炸性增长,增加了监管工作量和难度。

另一方面,物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带来了丰富多样的金融监管工具,尤其是精准大数据监管工具。如,银监会的现场检查EAST工具。大数据工具能够解决部门间数据互通互容性不够、应用数据现时性不强、基层监管力量单薄、监管方式盛行“人海战术”的问题。以大数据为支撑,以信息化监管为手段,对金融运行进行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为一体的实时跟踪、动态监管将成为未来监管方式的标配。物联网金融模式的第二支柱将明确对大数据监管的要求,包括提升数据治理、应用大数据监管提高服务、推进信息共享开放、发展社会化征信等方面。目前,大数据监管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和应用。如,美联储经济学家研究用非传统大数据改善经济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一文,布置落实运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大数据一词在《意见》中共出现了61次。

巴塞尔协议第三支柱:网络平台监督者假说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硬件等技术快速推进,各种市场网络平台将成为经济、社会的中枢。感知层的RFID、传感器、智能终端等将源源不断地收集数据,并传输到网络层的云计算、大数据平台上,进行大规模存储和处理,开展智能化、自动化、专业化的应用,形成强大的统一网络平台。网络平台共享深度将显著加强,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得到持续满足,纵向共享将取代横向分工,成为新经济的主要特征。

巴塞尔协议Ⅲ第三支柱市场约束也被称为“市场纪律”,实质是银行债权人、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借助于银行的信息披露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信用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实施对银行活动的监督约束,将管理落后或不稳健的银行逐出市场等手段来迫使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过程。物联网时代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网络平台作为市场的中枢,也必然是重要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金融机构信息公开也起到事半功倍的约束和监督作用。金融机构信息公开由之前泛化的利益相关者监督进一步发展到由网络平台和利益相关者共同监督。物联网网络平台成为新的市场监督者,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发挥重要的约束作用。

总体来看,以上十大假说,第一个属于整体风险收益矩阵问题,第二个属于金融市场均衡问题,第三至五个属于风险管理问题,第七个属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最后三个属于巴塞尔监管体系问题,可见物联网金融是对金融体系的一次全面的革命性颠覆,必将成为金融界重点关注和研究的全新领域,影响和意义非常深远。

(作者系湖北银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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