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产局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2016-12-20
湖北省水产局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本刊讯 为进一步加快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湖北省水产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坚持“健康养殖、生态渔业、绿色发展”的发展思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保护;合理利用,和谐发展;创新驱动,科技支撑;依法治渔,强化保障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湖北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500个高标准健康养殖示范场和50个现代渔业示范区,全省重点渔业养殖区域的养殖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渔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生产水平显著提升。省内大中型湖泊、水库,以及通江河流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全省江河湖库渔业全面退出人工养殖,发展增殖渔业。渔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能力明显增强,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鱼、水和谐共生,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意见》从全面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强化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强化依法履职监管、完善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的加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强调了要改变一味追求高投入、高产出,盲目提高单产的养殖方式,严禁投肥投粪养殖,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严禁使用冰鲜小杂鱼直接投喂,规范用药、投饵、投肥方式;强调要强力推进湖泊拆围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督导各级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做好湖泊、水库围栏围网和养殖网箱的拆除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拆围工作目标。
《意见》还强调,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把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渔业发展的全过程,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和科技支撑,积极争取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和资金扶持。要加强对各类渔业环境违法违规人员和渔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推动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湖北省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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