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赠品须一并退回
2016-12-20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赠品须一并退回
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参照本办法执行。退款方式比照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纳入失信“黑名单”企业信息应公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公示。其中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要求明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发布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此外,网站还应强化内容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等。
工信部:年底前电话实名率100%
记者近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将指导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确保电话实名率年底前达到100%,并督促电信企业加强用户登记信息保护。工信部将组织电信企业全面清理专线出租、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重点电信业务,对违规经营的一律取缔,并进一步规范号码传送,加大违法网络改号电话和非法主叫号码拦截力度,指导电信企业强化技术防范能力。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停止其相关业务资源审批,对整改不力、屡次违规的依法予以惩处,直至取消其相关资质。
发改委:明年全面放开食盐价格
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地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细化改革措施,抓紧建立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完善企业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不断供、不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