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研究
2016-12-20吴洋
吴 洋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南京 210031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研究
吴 洋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南京 210031
伴随社会的全面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人民群众通过网络能够参与各类社会新闻事件的互动当中,网络成为人民群众集中关注的平台,一方面方便了警民沟通,另一方面也使得多种负面涉警新闻进入受众的视野,不仅不利于公安公众形象的有效树立,而且极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群众性事件的发生。因此,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涉警网络舆情发展的同时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如影相随,已经成为现阶段公安工作实践中需要集中思考的问题。本文以涉警网络舆情为研究视角,从其特点出发透视现阶段涉警网络舆情的危机,从而提出化解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时效性对策,旨在推动公安工作时效性的提升,期待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涉警网络舆情;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策略
一、前言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网络舆情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警网络舆情是网络舆情的一部分,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民群众以网络为媒介,针对涉警新闻事件的发生、发展陈述自身的政治观点以及宣泄内心情绪的社会实践活动。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涉警网络舆情总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负面涉警新闻的数量随之增加,杨佳袭警案、“我爸是李刚”等新闻热点在网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严重的不良反应,使得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已经成为当下公安工作中集中思考与关注的话题之一,为了确保涉警网络舆情发挥正面效应,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民主建设,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基于此,笔者针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研究”一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二、涉警网络舆情危机概述
(一)概念界定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随着网络舆情以及涉警网络舆情发展产生的一种严重影响公安部门公众形象的舆情危机。即以互联网为平台和媒介形成并传播的不利于公安部门队伍建设以及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负面影响。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及其受到网民的集中关注,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很有可能引发集体的群众性事件,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不利于公安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弱化公安部门执法的公信力。
(二)特点分析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由于公安部门执法活动与人民群众被执法地位导致警民关系紧张,与此同时部门警员在执法过程中方法欠妥当,专业性不足,导致人民群众将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通过涉警网络舆情渠道传播开来,最终导致涉警网络舆情危机,通过对近年来负面涉警网络新闻事件的分析可知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播速度快速,波及范围十分广泛,人民群众对其的关注程度极高。由于网络舆情是以互联网为媒介来传播信息的舆情方式,互联网本身的即时传播特点使得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传播;速度始料未及,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可能已经被数以万计的网民转载,形成广泛的不良影响。
第二,涉警网络舆情危机负面影响极大。涉警新闻事件一旦形成,不仅成为人民群众的关注重点,同时容易成为新闻炒作的焦点,一方面部门网络媒体在利益驱动下,断章取义的对涉警新闻进行评论,另一方面网民的言论自由,使得新闻事件本身在经过大规模的传播之后更加严重,导致对相关部门的负面影响无线扩大,形成“蝴蝶效应”。
第三,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具有难控性的特点。网络是一个开放性的环境,网民在网络中可以匿名进行评论,阐述自身的观点,这就使得诸多非理性的情绪以及观点随着负面新闻的传播传播开来,所以网络舆情危机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呈现难控性的特点。
三、透视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对社会的影响十分严重,所以相关部门对于网络舆情危机的及时应对与化解集中关注,近年来我国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管理取得诸多成效,但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具体实践工作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不足
第一,相关部门在针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对网络中危机与现实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进行有效联系与对接,使得对于涉警网络舆情危机进行应对的时效性不足,导致诸负面涉警新闻快速传播,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第二,公安部门对于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单方面认为网络只是网民通过网络陈述观点、宣泄情绪的平台,不能看清网络舆情是社会情况以及民意的综合型表达,使得其在管理过程中不能以积极的指导理念作为基础开展行之有效的管理与处理机制,造成网络舆情危机的管理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第三,相关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过程中,单纯的注重传统媒体,对于新生媒体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负面涉警新闻在新媒体中快速传播,形成“燎原之势”,对公安部门以及社会安定团结产生不良影响。
(二)主体模糊性问题
现阶段,涉警网络舆情监管工作一般由宣传部门负责。以昆明市为例,市政府宣传部网络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监管,公安部门也设有专门的机构对网络舆情进行监管,但是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针对涉警网络舆情的监管责任并没有进行清晰的界定,导致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后,各个监管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由此可见,现阶段在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过程中,各个主体对于自身的责任并没有清晰的认知,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协作过程不够流畅,最终导致整体应对能力不足,工作效率不够,应对与化解涉警网络预警危机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第一,涉警网络舆情一般都是由一个新闻热点事件引发,但是这一事件的背后往往涉及诸多方面的矛盾,这就要求在应对化解舆情危机的过程中多个部门通力合作,但是现阶段我国在出现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之时相关部门并不能有效的形成合作机制,有效的化解与应对危机,所以全面构建完善的、有效的舆情治理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化解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首要任务。第二,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治理需要专业素质极强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但是我国现阶段网络舆情监管人员一般都身兼数职,使得其在处理涉警网络舆情事件的过程中方法不够得当,如诸多地方监管人员在处理类似事件的过程中,以为删帖、封贴等方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舆情危机,反而激发了公众对于公安部门的负面情绪,所以若想有效的管理与化解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必须培养专业化的监管与治理队伍。
四、探索时效性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策略
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从宏观而言,是网络舆情发展的必然结果,从微观视角分析是警民关系和谐程度欠佳的集中体现,综合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不良社会影响以及现阶段我国在网络舆情治理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若想进一步提高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的时效性,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网络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大众麦克风”的时代,人民群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自由的、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表达心中的观点,宣泄心中的情绪,所以公安部门的执法活动受到了全体网民的监督,同时意味着错误的执法活动及其容易形成新闻热点在互联网上传播,成为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诱因。所以,若想从根本上化解与直接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必须进一步强化公安部门规范性执法,使得执法实践经得住人民群众的考验,全面贯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防范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网络舆论监督
网络是开放的,是自由的,一方面可以使得网民有效表达心声,另一方面也是的部门网民违反责任与义务的发表非理性言论,形成混淆视听的效果,造成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扩大化,对社会安定团结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立法部门应该颁布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进行有效的约束,明确网络舆情的法律责任,进而规范网民以及相关媒体的言论,从而有效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进行约束与管理。
(三)强化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
现阶段,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发生之时相关部门没有出面阐述合理的解释是导致危机处理过程中公安部门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的主要原因。所以,在日后的实践工作中,当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公安部门新闻发言人应该及时的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及时发表对于该类事件的态度,陈述公安机关的立场,回答百姓心中的疑问,以此防止通过网络的“蝴蝶效应”导致危机信息的以讹传讹,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化,掌握公安部门的话语权,引导社会舆论的正发展方向。
(四)完善警民沟通平台
由于公安部门工作保密性的特点吗,使得公安网与花联网是分离开来的,这就导致网民无法进入公安网络系统了解公安部门工作动态,部门重要新闻信息上传公安网之后,网民是产约不到的,在公众心中公安部门的神秘感增加,逐渐产生隔阂。所以,为了确保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率的降低以及管理危机效率的提升,公安部门应该通过互联网构建高效的警民沟通平台,从而能够及时向人民群众澄清新闻事件的真相。
(五)培养专业网络评论员
网络评论员在网络环境中能够通过具有建设性的语言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防止网民以及相关媒体对于涉警新闻事件的恶意炒作以及非理性思考。所以,在有效处理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过程中应该加快培养高素质网络评论员的步伐,使之发挥宣扬正能量,引导网民对新闻事件进行理性思考。
五、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以及普及使得涉警网路舆情危机成为公安部门工作实践中必须中重视的问题之一,有效化解蛇精网络舆情危机不仅可以减少负面涉警新闻对国家公安部门以及党和政府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可以为人民群众构建和谐、安定、团结、充满正能量的社会环境。但是目前在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理过程中呈现出了问题,使得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危机的处置时效性不足,希望通过文章的阐述,能够使得相关部门有效的认知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不良影响,探析涉警网络舆情危机产生的原因以及自身在处置相关危机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日后的实践工作中全面转变工作理念,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现今经验,全面提高公安执法人员的素质,从根本上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国情的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化解道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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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洋(1979--)男,江苏淮安人,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系讲师,管理学硕士。
本文为2013年江苏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3SJB63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