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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6-12-18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四调研小组

福州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福州市服务体系群众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四调研小组



创新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四调研小组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建 福州 350014 )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福州市要在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服务内容和形式、投入机制、绩效评估机制以及文化人才管理等方面予以创新,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

近年来,福州市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相比,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然有待提高。

一、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的成果

(一)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政策、制度日益完善。近年来,福州市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抓手,相继制定了《福州市文化强市建设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福州市文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也出台了《福州市街道综合文化站考评暂行办法》《福州市乡镇综合文化管理考评暂行办法》《福州市农家书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考评制度,有力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财政投入稳步增加。福州市坚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各级财政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长率”纳入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财政投入逐年稳步增加。2013年和2014年市财政下达“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共计1800多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文化事业经费补助4000多万元,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设施网络基本建立

设施网络不断健全。福州市现有文化馆(群众艺术馆)13家,公共图书馆13家,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27家,美术馆(画院)3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73家,村(社区)文化活动室2605个,文化广场1000多个,各类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268个,公共体育馆(场)12077个。农家书屋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04%,广播综合覆盖率98.32%。此外还有位于福州市范围内直接服务于福州市社会公众的省级文化服务单位24家。基本实现了市区“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30分钟文化圈”。

文化阵地免费开放。福州市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文化公园于2011年底前已全部实现“零门槛”向社会公众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坚实的阵地保障。

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等一大批大型文化设施已动建,福州市图书馆新馆已建设完工,拟于今年准备对外开放。城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两批共50台、各县(市)区重点文化服务设施项目都相继投入使用。

(三)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文化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推进文艺创作,打造了闽剧《红豆缘》《林则徐进京》《兰花赋》等一大批优秀文艺精品,电影《原乡》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2011年以来,共有90个剧目(节目)在省级以上艺术赛事中获奖,31个剧目(节目)在全国获奖。

文化品牌层出不穷。一些文化品牌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如“激情广场大家唱”荣获文化部第十五届群星奖,入选第二批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新福州人歌手大赛”入选文化部全国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文化部群星奖,“文化惠民—六进”活动入选文化部“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同时结合对台文化交流,近年来福州市还打造了海峡青年节、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两马同春闹元宵、陈靖姑民俗文化节等一系列对台文化交流活动品牌。

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书香榕城”全民读书月、我们的节日、“相约九日台”周末音乐会、文庙道德讲坛等成为市区常设性的文化活动项目。同时,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开展“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牌” 活动,引导并带动了福州市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据统计,目前福州市以激情广场为主的户外文化广场就达1000多个,常年参加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人次。

(四)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文化下乡常态化。近年来,福州市文化主管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促进文化多下乡、常下乡,加大农村文化的供给和服务总量,全年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下基层、下农村开展文化活动1000多场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文化惠民—六进”等活动已实现经常化开展。

帮扶机制长效化。建立健全了文化下乡惠民演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辅导和艺术扶贫等帮扶农村项目的长效机制。如农村文化协管员队伍的培训已坚持十年之久,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

交流平台多样化。鼓励农村文化通过展演、调演等形式进城交流,如近年来海峡合唱节、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海峡青年节等活动都从各县市区抽选节目参加展演,使农村文化在与城市文化的交流中弘扬特色、借鉴提高、繁荣发展。

二、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福州市公共文化投入主要靠各级财政资金。2014年,福州市人均文化事业经费为29.31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也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乡镇的农村群众文化经费投入更是偏低。比如,按照50万元/年的免费开放标准,经济较发达的福清、长乐市文化馆只有8万元/年,大部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5万元/年的免费开放经费不能达标。从2016年起,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长率”不再纳入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级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力度。近年来福州市虽然也不断地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但成效不太明显。

(二)城乡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均衡

福州市是一个山海共生、城乡共存的城市,各地文化建设的标准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比如,五城区的中心城区鼓楼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基本构建了“15分钟公共文化圈”“一老一少一普”的服务模式,深受群众欢迎,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而晋安区因地处城乡结合部,外地人口居多,公共文化设施陈旧、简陋,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在7个县(市)中,经济文化较发达的福清、长乐、闽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相对比较完善,而经济较落后的闽清、永泰等县,公共文化设施存在较多缺项,大部分乡镇、村级文化场所未能达标。这次调研的永泰县一个美丽乡村,虽然财政投入100多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村级公共文化设施还是很不健全,唯一的农家书屋仅有十几平方米,全村没有一个像样的室外文化广场,其他的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更是可想而知了。

(三)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随着科技进步和传媒网络的迅猛发展,群众的信息量大大增加,文化消费观念、消费群体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在调研中,基层群众普遍反映,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比如:文化活动阵地形同摆设,文化站、文化室大部分时间没有开放,而且设施简陋;农家书屋的书籍没有及时流动和更新;文化活动的内容千篇一律,没有新意;电影放映流于形式,没有观众;就连群众比较欢迎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也只是热闹一阵子,向基层送文化的多,种文化、育文化的少。

(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缺编严重。据调研情况来看,乡镇(街道)文化站人员没有配备到位,普遍存在缺编现象,而且大部分在编人员身兼多职,经常是在编不在岗。二是待遇偏低。农村文化协管员每人每月只有省级财政补贴100元,市县两级没有配套,乡镇、村也基本上没有补贴,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三是专业素质偏低。基层文化管理人员70%以上为高中以下学历,大部分为即将退休的人员,缺乏对文化工作的认识,业务技能较低,对农村文化工作无思路、无措施,无法发挥农村文化带头人的作用。因此,急需解决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问题,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创新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在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安全管理过程当中,要想实现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则需要不断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并组织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对施工队伍进行全面监督。并且将安全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上报给上级领导部门,同时要做好次月的相关规划。同时,及时上交购买相关安全用品的清单,然后再根据清单,组织技术人员对购买的用品进行清点。此外,加强对选购用品入场前验收,例如入场用品必须携带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只有不断加强对进场用品管理,才能够确保选购的用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一)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创新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思路

1. 加强顶层设计。根据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结合福州市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任务,制定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

2. 建立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制定与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实施标准,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土地使用、建设规模、设计、施工规范、技术要求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等等,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

3. 缩小城乡差距。按照城乡一体,均等便民的要求,根据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对山区、农村的扶持、引导和辐射带动,推动不同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1. 贴近群众文化需求。开展新模式试点推广,在鼓楼区试点“网格化”服务模式,建立“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市区和闽侯、福清、长乐等有条件的城区试点推广鼓楼区“一老一少一普”服务模式,把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使群众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福州市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和福州市歌舞剧院、福州市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都要配备流动服务车,促进文化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将设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纳入图书馆、文化馆服务体系,实行“总分馆”体制,使各项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开展群众需求“点单配送”,组建福州市公共文化配送中心,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菜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点单配送,使群众就近就便地享受丰富、低价、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2. 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三)以共建共享为原则,创新公共文化投入机制

1.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2.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

3.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机制。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如奥体中心、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等一批新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可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运营、管理。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统筹企业资源,设立企业文体设施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优秀项目扶持资金,构建“政企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四)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创新公共文化绩效评估机制

1.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实行文化工作项目责任制,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根据文化部对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标准,建立完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体系,把城市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之中,形成政府、社会、服务对象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体系。

2.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老年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各类文化活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设立公共服务监督平台,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征求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城乡群众文化需求表达、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惠民项目与城乡居民文化需求有效对接,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

(五)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的,创新文化人才管理办法

1. 规范基层文化干部管理。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至少配备3名事业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管理人员的待遇,建立健全文化行政部门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专职人员的业务考核管理体系,并与工资、福利管理相结合,健全完善文化人才引进、培养、输送等保障机制,规范人才队伍管理和使用。

2. 加大文化人才培训力度。将文化专职人员的培训制度化,其中,县级以上文化单位的专职业务人员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至少15天,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专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0课时,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文化队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 推进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文化志愿者队伍中来。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要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院校等到基层教、学、帮、带,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执 笔:江柳青

课题组成员:江柳青 林 勇 何时雄

林能响 刘炜明 陈 芳

陈景华 林祥润 江思毅

林 辉 刘秀国

责任编辑:林淑周

G127

A

1674-1072(2016)04-066-04

2016-07-20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四调研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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