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鬻爵贪官徐国健

2016-12-17张新

检察风云 2016年23期
关键词:徐扬交通厅组织部长

张新

2005年1月15日下午,南京市西康路33号礼堂笼罩着严肃凝重的气氛,此时此刻,分布在江苏13个省辖市分会场的人们,同样神情肃穆。江苏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正在举行。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向全省党员干部提出了6条“警示”,其中,有一个名字作为反面典型被反复提及: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

徐国健是全国第一个因受贿而落马的在任省级组织部长。他的特定职务决定了其为他人谋取利益方式的特殊性。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组织部部长,作为治官的官,其腐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严重。

扶正交通厅长受贿200万

2004年2月3日,中纪委办案人员突然来到江苏省交通厅,对正准备召开会议的厅长章俊元实行了“双规”。而一周前,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锦被“双规”。中纪委直接“办理”省管干部,令江苏高层惊动,他们担心会有省级干部出事。的确,徐国健的落马与江苏交通厅窝案有直接关系。当时,中纪委以“涉嫌经济问题”为由亲自经办王文锦一案,江苏省纪委只是配合。王文锦事发牵出交通厅厅长章俊元,继而又牵出徐国健。

作为江苏省交通厅腐败窝案中关键人物的章俊元,1996年前还只是一个处长。在章从交通厅副厅长到正厅级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再到交通厅长的每一步上,时任省委组织部长的徐国健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徐凭借权力在背后运作,章官运亨通,单从2001年1月至6月间,章的职务就向“质”的方向发生了三次变化。1月,章俊元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3月,他兼任一家从交通厅剥离的企业,江苏交通产业集团的董事长;6月,章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从而成为党、政、财三权在握的一把手,直至东窗事发。

然而,2001年2月第一次江苏省人大关于交通厅厅长人选的表决时,章俊元因一票之差没有通过。当时,对章俊元厅长的任命,省人大常委会中有重大争议。据省人大一位官员回忆,“因一些人大代表认为,章俊元业务能力不强,其学历只有中专,工作作风也有问题。”章落选后急忙找到徐国健恳求:“部长,这次看来只得靠您帮忙了,只有您亲自出马才能帮我扶正啊!”徐国健虽有些意外,但仍老练沉稳地说:“别着急,我心里有数。”接着,徐国健利用组织部的考核、推荐干部的“身份权力”,与省人大常委会几位主任“沟通”,有针对性地亲自找几名人大常委谈话。经他一番运作,果然收到奇效。在6月召开的第二次人大常委会上,章俊元顺利通过任命,高票当选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坐上了省交通厅厅长“宝座”的章俊元心花怒放,他对“徐部长”感激涕零。

2004年春节,章俊元带着一个宽50多厘米、高70厘米、厚约25厘米的编织袋和两幅名画来到徐国健家,说是感谢徐国健帮他当上了交通厅厅长,并希望徐国健在自己成为省级后备干部的事上继续帮忙。“你这编织袋里沉甸甸地装的是什么呀?”徐国健故作惊讶。徐国健的妻子沈秀如(另案处理)打开一看,里面都是新版的百元票面。章俊元笑吟吟做了一个伸出两根手指的手势,意示袋子里面装有200万元现金。这也是徐国健单次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当时,他面对这么一大笔钱不由得眼睛发亮,但又觉得有些烫手。在一番客套之后,徐国健还假惺惺地说:“章厅长这么大方,我是不愁吃不愁喝的,还不是为儿孙弄一点钱。”

炒股掩盖下的不义之财

徐国健是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1982年参加江苏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曾任扬州市粮食局局长,后任江苏省粮食局局长。1992年调任盐城市市委书记。1994年10月被任命为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被查实的最早的受贿案情与当时的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有关。1992年,徐国健任江苏省盐城市市委书记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张忠良。当时,张忠良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20世纪90年代初,江苏省委、省政府曾下发一份文件,规定企业销售总额达到一定指标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此时,尚在盐城郊区办企业的张忠良对这一政策很感兴趣。在徐国健的帮助下,张忠良顺利当上了盐城某镇的副镇长,后来又挂职该镇党委副书记。1993年春节,徐国健在盐城市政府大院的家中收到了张忠良送来的第一笔贿赂款10万元。

随后,张忠良的贿赂款不断送上门来。当然,作为交换,徐国健在此后10多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张忠良本人和与他有关的人在职务升迁、企业经营、子女升学等方面牟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张忠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徐国健则越陷越深。张忠良把徐国健当做自己的“财神爷”,自然也不忘知恩图报。一次,张忠良到徐国健家,看到徐国健的妻子沈秀如已经退休,就建议她到股市上走一走,消磨消磨时间。当时,在场的徐国健表示同意。张忠良遂申请开立股票账户,将资金账号、交易密码、电话委托书等股票资料交给沈秀如。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张忠良先后6次往该股票账户共存入109万元。沈秀如将张大部分注资告诉徐国健。沈秀如供述称,当时徐国健还在位,用此方式比较安全,万一出事好开脱。张忠良也“庆幸”称这是他送钱的好方式。

据张忠良交代,这名义上是让沈秀如替他炒股,实际上是变相送钱给徐国健。徐国健在感觉要出事后,和其妻及张忠良三人多次密谋串供。徐国健夫妇再三要求张忠良,如果有人调查此事,就说该股票账户的钱是张自己炒股使用,一切与沈秀如无关。如实在顶不住,就说沈秀如只是帮张忠良炒股,并非张忠良送钱给他们。后经检察机关查实,徐国健先后15次收受张忠良的贿赂款,赃款总额241万元。

纵容儿子在“腐败圈”放荡

其实,徐国健收受交通厅长章俊元的巨额贿赂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和章俊元互相利用,组成了腐败网:徐国健的儿子徐扬(另案处理)一直在章俊元手下做事,章俊元给了他一个超常规的“肥差”,而徐国健则为章俊元做官提供支持。在腐败的共同利益上,章俊元与徐国健相互利用。

徐扬在其父的腐败案中也“受益匪浅”。他被人称为“徐公子”,甚至有人直呼其“第二组织部长”。徐扬高中毕业后先在某粮食局工作,后来参加海军,接着跨兵种转至江苏武警总队,转业后分配到江苏省安全厅任主任科员。2000年8月,章俊元由交通厅副厅长提拔为正厅级董事长、党委书记,组建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其后,他被调到章手下,任主持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3月,章俊元担任新成立的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一职,徐扬紧跟着从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调到产业集团,担任总经理助理。

章俊元当上了交通厅厅长兼江苏高速公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后,徐扬更是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连跳几级,突击提拔成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并兼任江苏连盐、盐通高速公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0月29日,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向省委组织部提交报告,推荐徐扬任公司党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很快批准了这一任命。按照程序,这个任命申请应该报给省委常委们,但是徐氏父子和章俊元却巧妙绕开,直接请示省委组织部,出演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丑剧。

除此之外,徐扬还在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任职时开办了凌云科技公司,到交通产业集团后又开办了一个信息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机关工会和集团占有这家信息公司63.33%的股权,江苏新华发公司占有20%股权。办案检察员披露,在2002年的一次董事会上,信息公司的董事们通过决议,从新华发手中买了一处房产,而该房产实际上是新华发公司从另一公司手中花462万买来,一转手却以930万的价格倒给了信息公司。纪检委人员认为,在这宗交易中,新华发公司充当了卖家与买家的双重角色,其实质是从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占大股的信息公司手中洗钱。

事实上,据公司管理层讲述,这两家公司实际上可视为徐扬个人的企业。章俊元从不过问徐扬所办公司的人员和财务,从公司的普通职员到董事都是由徐扬自选自定,章只是在徐扬自行召开董事会既成事实后为其补办个手续。这也是他为了讨好“徐公子”。徐扬有了权后非常嚣张。那些有求于他的人干脆叫他“第二组织部长”,他居然乐滋滋地答应。“我早就说过徐扬一定会害了他的父亲。”一位曾与徐扬有过多次接触的商界人士听到徐扬被“双规”后的消息时丝毫不吃惊。他证实,在江苏相当范围内流传着给徐扬5万元就能当个处长的说法,“谁都知道,他父亲是省组织部长,徐扬狂得很,是第二组织部长。”

投桃报李感恩“组织部长”

徐国健受贿案中,还有两个“行贿大户”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和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

胡友林通过关系靠上了徐国健这棵“大树”。1995年1月,时任中共盐城市委书记的徐国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让胡友林任盐城市政协副主席一职,享受副厅级待遇。2003年4月,身为省委组织部部长的徐国健又主持召开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让胡友林任盐城市委常委。同年5月,胡友林升任盐城市委常委。后来,因中央规定企业领导不能进党政班子,胡友林的市委常委职务才被免掉。除此之外,徐国健对胡友林的帮助可谓无微不至,涉及企业经营、股权收购、贷款办理、房屋产权证办理等各个方面,其方式均是通过向省级部门负责人和市、县主要负责人打招呼,给予胡友林特殊照顾。当然,胡友林的送款也可谓勤快、及时,不仅在饭店、家里送,甚至当徐国健在北京开会时,他都会准备现金供徐国健使用。胡友林11次送钱给徐国健,共计人民币110万元、美元1.1万元。

1997年至2003年下半年,徐国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在亲友的工作调动、职务升迁、子女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3次共收受姚洪军送给的人民币70万元。姚洪军儿子姚志强从乡镇调到省司法厅工作;姚的儿媳妇工作调动;姚洪军儿媳妇的赵姓亲戚是溧阳市副市长,想到人大常委会当副主任等,都是徐国健帮忙办成的。2002年溧阳市政府换届,因赵某不愿意离开溧阳,想平职转到市人大工作。姚洪军主动提出找徐国健帮忙。不久,姚对赵某说徐国健已打招呼,提名他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姚洪军也积极给“徐部长”送钱。

2005年2月25日,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益民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逮捕。他于2004年6月11日被“双规”,距徐国健案发不到一周。从“双规”至正式批捕,对王益民的调查长达八个月之久。来自中纪委的调查结果显示,王益民案发,主要是因为向徐国健行贿“买官”;而所买官职,正是江苏国信集团董事长的“宝座”。据纪委查证,王益民几次给徐国健送物送钱。另据国信集团的人士透露,王益民在2003年初如愿以偿后,曾在一个“哥们”小范围内“酒后失言”:“徐部长有个存折在我这里。”说完觉得失态,连忙解释是“玩笑”。

被判死刑悔之晚矣

徐国健在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位子上长达10年,可谓“三朝元老”。接触过徐国健的人大都认为他是一位行事低调、做事谨慎的人,很讲“规矩”。不仅如此,他还利用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教育下属或新提拔上来的年轻干部,告诫他们社会很复杂,不该要的财物一律不能碰。甚至在饭桌上,徐国健也经常把这些话挂在嘴边,用他的话讲就是“毛毛雨常下、小木鱼常敲是对干部的关爱”。

可奇怪的是徐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十年时间里,前3年并非省委常委,这在全国是比较罕见的。有知情人披露,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盐城市“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但徐国健善于伪装,就这样一直保持着他的“清官”形象。如果不是章俊元案发,徐国健可能还会藏得更深更久。或许,正如他所言,再过两年,自己60岁就快到人大、政协去享清福了。然而他的美梦没有成真。

2004年2月3日晚,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被“双规”。20天前,徐国健刚刚收受了章俊元200万元贿赂,这让徐如坐针毡。然而,徐国健毕竟久经官场。在公开场合,他表面上依旧强作镇静,到处视察、讲话,推行该省几个县市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工作。5月30日,徐国健作为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最后一次公开亮相。当天,中共江苏省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徐国健出现在大会主席台上。6月4日,徐国健原计划列席一个会议,但会议开幕后,他的秘书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第二天,中纪委网站发布了徐国健被查的消息。徐国健被“双规”后,有关部门到徐家进行搜查,在其床垫下面搜出了大量现金,由于现金太多,来不及清点,办案人员只好用秤称,然后估算大概……

徐国健在看守所回忆说,自己并非为官之初就是个贪官,他曾经十分清廉。在盐城市当市委书记时,他的专车一直是普通桑塔纳,而他很多下级的车都比他的车高级;有人给他送礼,他会让秘书或司机把东西退还给人家,或干脆上交。谁知时间一长,他的妻子不干了。一天,徐的长子徐扬打电话给妈妈,说他在南京看中了一套地段和户型都很好的房子,但房价较高需50万。在妻儿两人的劝诱下,徐国健再难当“清官”,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0日依法对徐国健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被告人徐国健利用先后担任江苏省盐城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张忠良、章俊元、胡友林、姚洪军等人现金631万元、美元1.1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40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2006年1月2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徐国健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赃款已全部退缴,依法判处徐国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徐国健在法庭上听到对自己的死缓判决,一下子瘫坐在被告席上,他失声痛哭:“都怪我耳根子太软,听信了老婆的话,千不该万不该啊……”他的妻子和儿子也因罪获刑:徐扬因犯转移赃物罪,被判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沈秀如因利用丈夫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9万元、转移家中部分受贿赃款,被厦门中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整个家庭被彻底击垮”。

反思该案,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认为,徐国健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买官者”在获得仕途升迁后牟取私利;二是案件发生时间长,隐蔽性大。他说:“组织部长身份地位特殊,出问题危害无穷,其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去选拔评价干部,这些干部最后都成了利益共同体。为此,对组织部长人选的选拔任命要慎之又慎,做到好中选优,严防带病提拔。同时加强其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杜绝吏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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