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腐败频发的场域
2014-07-24沈栖
沈栖
在我国高官腐败的谱系中,出自同一个领导岗位最多的,莫过于政府交通厅。前些年,河南省四任交通厅厅长(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董永安)前“腐”后继,令世人震惊。今年4月份,短短两周就有三省的交通厅厅长——山西的王晓林、云南的杨光成、贵州的程孟仁——相继落马。按新华社报道的说法: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二十年以来,被查处的交通厅厅长(正职)达十五名,如果加上交通厅副厅长,“交通厅厅长”因腐败落马的数量更是惊人!
面对这一官场态势,人们不禁诘问:政府交通厅咋成了一个高官腐败频发的场域?
常言道:“若要富,先修路。”道路交通堪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脉”。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最大的一个方面便是城乡四通八达的道路交通设施。如今,汽车早已进入了穷乡僻壤,大中城市更是通衢交叉,高架纵横,成为当今都市的一大景观。倘要说这些年来在社会发展、民生工程方面政府投入最大的,也许就是道路交通设施了。修建每一条道路的投资都是一个天文数字,面对这一“流着油”的“肥缺”,那些意志薄弱、贪欲萌生的高官如交通厅厅长,“常在河边走,自是难有不湿鞋”,于是乎,“工程上马,贪官落马”便成为了某些交通厅厅长的谶语。
腐败案件看得多了,几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高官腐败少有贪污。因为贪污公款需做假账,不知何日东窗事发,而受贿则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二人转”,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倘是再有人(如情妇)暗中收受转个手,更是“天衣无缝”。因此,受贿成为这些落马交通厅厅长最为常用的手段。从他们的腐败轨迹来看,这些权力被运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招投标。按理说,作为一个工程项目上马的前道必经程序,招投标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但是,一旦有了交通厅厅长作幕后推手,“猫腻”陡然而生。兹举一例:浙江省要在萧山造一个机场,在航站楼的土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了得到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关照,找到其情妇汪沛英,承诺中标后按工程总价1%的比例以“业务费”名义给予赵、汪好处。结果,在赵的一手操作下,“龙元”顺利中标,赵、汪拿到五十五万元。
这些落马的交通厅厅长们敛财手段可谓五花八门。由于受贿不显山露水,以自己“一言九鼎”般权力的威慑力和影响力,通过演戏般的招投标而获取巨额“回报”,似成了这些腐败高官的共同罪责。
【原载2014年5月19日《上海法治报·法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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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 / 爽快 / 傅晓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