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行语“也是醉了”中“也”字初探
2016-12-17宋萌萌
宋萌萌
摘 要:本文以“也是醉了”这一网络流行语为研究对象,从语言学角度对“也”字的特殊性,以及何以特殊这两大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初步解释了此句式中“也”字的特殊语法意义。
关键词:“也;语义特征;衔接功能;来源;主观化视角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7--01
近年来,网络流行语“也是醉了”在社交网络语境中俯拾皆是,并日渐渗透到生活中,作为口语被年轻群体广泛使用,甚至在部分不很严肃的新闻标题中也频繁亮相。它是一种对无奈、郁闷、无语、不屑等情绪的轻微表达方式,通常表示的是对人物或事物无法理喻、无法交流和无力吐槽的心情,多可与“无语”、“无法理解”等替换使用。那么,“也”字在这种句式中究竟表达什么意思呢?
一、“也”字的特殊性
(一)语义特征上的差异
“也”字的语义,各家说法大同小异,一般都认为表示“相同、类同”。吕叔湘先生在《中国文法要略》中有“ 类同”一节,专讲“也”的“异中见同”的用法。他指出:“类同关系是异中见同,类同之感建立在相同部分之上。”[1]353也就是说,“也”字前后连接的两部分或语义相同或主体相同或信息相同。“也”的基本语义,无论是“同”还是“异”,都是两件事物间的比较。而可以进行比较的两件事物,必然存在某种相似性。由此可知,“也”的语义特征可以用[比较][相似][两种以上事物]等义素表示。
但是,当我们看到“也是醉了”“也是不容易”“也是蛮拼的”“也是够了”这类句式时,不难发现,传统意义里“也”的词汇意义在这里并不能行得通。这类句式在使用语境中并没有和相似事物作比较,也未涉及两件同性质的并行事物。如,看见别人冬天下着雪吃雪糕,会不禁发出“也是醉了”的感慨,以便表示自己对这一行为的不理解。自然,“也是醉了”中“也”字前面并未出现和“醉了”相联系的同类事物,它前后出现的语义并不具备一致性,因而,传统意义里“也”的[比较][相似]的区别特征在这种句式中已相对弱化,所涉及的[两种以上事物]这个义素也有所弱化,这种句式中“也”字前面虽并未出现主动显性的事物,但在它之前绝对存在一个隐含的话语前提,必须首先有一个设定的话语环境,才会引发“也是……”的感慨。这里“也”字前面隐含着一个深层语义信息,这个既定信息虽不在表面显现,但却总是约定俗成地存在着。
(二)衔接功能上的差异
关于“也”的衔接功能,廖秋忠认为“也”是并列连接成分,“连接两件重要性相当的事件。”[2]张谊生认为“也”是“并存型追加”成分,“表示后面追加的事物、事件与前面的事物、事件不分主次,并存同现;互相对称,大致相当。”[3]我们认为这都是从宏观上理解的,如果从细微处着手,“也”的衔接功能一般被分为承接上文、承上启下、引起下文这三部分。
承接上文的部分一定会出现明确行为主体,但“也是醉了”中并未发现承接部分,以看到的现象为前提或对别人说过的话进行评论,直接以“也是……”表达,这里的行为主体是暗含的,隐藏于语境中,因而必须结合具体语境分析其真正含义。此时“也”的承上启下作用也有所削弱,只有当这类句式出现在一段对话中时,它的承上启下作用才有所表现,但即便这样,它承上启下时对于上文的评判意味和对于下文的表达能力也有所退化,它不能再轻易表达出自己的意见。此种句式中对于“也”字前面的隐含话题,我们的评判意味大大减少,真正起到评判作用的是句式中谓词性质的词语。如,我们明晰“也是够了”批判意味的是“够了”的词汇意义,而非前后文的对比强调。此外,当“也”字处于开头位置时,有引起下文的作用。把表“类同”的“也”字句放在始发话位置,听话人就会格外留心,易将注意力集中到“也”字后面的内容上,这样说话者的主要话语信息就会被强调,听话者就会主动接受强调信息。如,“也是不容易,为赢得比赛,你真是拼了老命!”
二、“也”何以特殊
(一)可能来源
《论语》中当“也”用在单句的主谓之间时,稍作顿宕,起舒缓语气的作用,这类用法中谓语大多为形容词,表达强烈感情,具有评价意。如“天下之无道也久矣。”“也”放在主谓间,稍加停顿,表达感叹等情感色彩。我们认为,“也是醉了”这一表达式和这里“也”作为句中语气词时的语法意义有一定相通处,很可能由此衍生出来。“也是醉了”是“我也是醉了”的简缩,“我”是主语,“醉”是谓语,“也”放在两者间,评判某一现象,弱化原先事实现象,表达强烈主观色彩,宣扬自己的无奈等情绪。
(二)主观化视角
从“也”的衔接功能在“也是醉了”句式中的弱化现象来看,我们发现,“也”的主观色彩逐渐加强,随之,其语音也因语义变化而由重变轻,这种句式中“也”一般读轻声,其词汇意义渐趋弱化,语法意义相对增强,仅起到表主观评判情绪的作用,这种主观化视角的增强是为了寻找共鸣,评判一件事情时避免势单力孤,寻求表达上的强势,和论文中“我们认为”有异曲同工之处。由此可大胆推测,这种句式中“也”主观色彩如此鲜明,评判性质如此突出,是否就是当前学者们所提出的“评价副词”呢?
当然,本文仅简单就“也是醉了”句式中“也”字进行了初步分析,“也”字由传统意义上的“关联副词”到“评价副词”,其客观性逐渐减弱,主观性渐趋增强,评判意味鲜明,话语标记的功能也由此凸显。鉴于“也”字本身的复杂性,其语法意义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商务印书馆,1982.
[2]廖秋忠.现代汉语语篇中的衔接成分[J].中国语文,1986(6).
[3]张谊生.副词的篇幅连接功能[J].语言研究,1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