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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眼中的“妖妇”

2016-12-17张馨月

青年文学家 2016年17期
关键词:水浒传

张馨月

摘 要:男性作家通常都从男性中心文化出发,把男性文本中的女性形象粗略地分为了“天使”和“妖妇”两大类,企图通过文本形象向女性宣扬男权制下的道德标准。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发展,女性意识开始觉醒,我们通过女性视角来审视男作家笔下被划为“妖妇”的女性形象。

关键词:男权中心;妖妇;《水浒传》;查泰莱夫人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7-0-02

随着女权运动的爆发,20世纪初的西方女性基本上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 然而政治上的男女平等,或者说表面上的、形式上的平等,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长期以来世俗对女性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女性的自我精神和自我价值并未得到完全的体现和彻底的改变。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女权运动的再次兴起得到了世界各国女性的强烈响应,女权主义者对男女的不平等关系也有了更清楚、更深刻的看法。正如同美国女权主义批评家凯特·米勒特认为的,男性通过性政治支配女性,“把女性局限在性和生育的事务中,而让男子便于获得有别于女性的人生经验……它把男子在自己身上感到满意的东西标榜为男性优越的证明,而把女性身上有利于控制和支配的特征说成是女性的天性。” [1]这种男性控制女性的权利结构关系正是男权制社会的根本体现。

在男性掌握书写权的时代,我们可以发现,不少男性文学作品中充斥着许许多多的被“妖魔化”了的女性形象。据女权主义者苏珊·格巴和桑德拉·吉尔伯特的观点,我们可以将男性文本中的女性形象大略分为两类:天使和妖妇。“天使”是男性审美理想的体现,她们具有温柔、美丽、善良、顺从的特性,完全符合男性对女性价值的要求和标准,在行动甚至思想上都缺乏个性发展的自由;而“妖妇”则恰好是“天使”的反面,她们不畏男性中心和封建的社会规约,敢于表达、追求自我的发展,挑衅男性的统治权威,因此在男性把握着书写话语权的时代将她们“丑化”为了淫荡、风骚、心狠手辣的“妖妇”。

《水浒传》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女性形象无疑就是男性笔下典型的“妖妇”。她们要么拥有着绝世的美貌,要么有着高于男性的智慧,要么有着令人羡慕的财富……总之,她们有一技长于与她相对的男性,男性的权威在她们面前威力大减。因为她们撼动男权社会的规约,所以她们遭受压制、打击、消灭,自然是充满祸害的“妖妇”。

一、《水浒传》中的“妖妇”

《水浒传》是世界上涉及人物最多的小说,在一批绿林好汉的精彩人生中,伴随着出现了许多女性形象,而作者把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等女性描写成了妖娆而恶毒的“妖妇”形象,使其成为梁山好汉们严惩的对象,值得我们琢磨一番。

首先,《水浒》中有一个人人皆知的荡妇潘金莲,长得“眉似初春柳叶”,“脸如三月桃花”,“纤腰袅娜”,“檀口轻盈”,不想却嫁给了被称作“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心中的委屈可想而知。但得与西门庆一见,便郎有心,奴有意,如胶似漆了。奸情暴露之后,潘金莲不惜亲手毒杀丈夫,以便与西门庆做长久夫妻。当然,恶妇终究不会有好下场,潘金莲最终死于武松之手,而“潘金莲”这个名字,也成了荡妇的代名词。很多人看到的是潘金莲放荡淫乱的一面,却忽视了她本身也是一个受害者的事实。潘金莲原是清河县一大户人家的使用女,颇有些颜色,由于大户要缠她,她执意不从。这大户怀恨在心进行报复,一分钱不要,反赔些嫁妆,白白地送给了“身材短委,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的武大郎。她嫁给武大郎这等人物也就罢了,还要跟着没有能耐的武大受欺负,“近来取得一个老小,清河县人不怯气,都来欺负,没人做主。”(《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在那个“妻以夫贵”的社会,潘金莲没有地位可言,更没有安全感可言。嫁给武大郎本身就是张大户对潘金莲的一种报复,所以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是畸形的,当她遇上了风流倜傥的西门庆,她的自身价值得到了肯定,便不顾一切了。

其次是潘巧云。潘巧云和潘金莲颇有相似之处,都是由于婚姻的不幸而红杏出墙。巧云原是王押司之妻,王押司病故后嫁给杨雄,未及一年夫妻。杨雄在衙门当差,“一月倒有二十来日当牢上宿”。王押司病亡两周年,潘公请报恩寺和尚做道场,期间潘巧云和主事和尚裴如海眉目传情,后潘巧云又借去报恩寺替母还愿之机,与裴如海私通。并定计在杨雄当班不在家时,夜夜相会。二人奸情被杨雄义弟石秀发觉,潘巧云为求自保反客为主挑拨石秀和杨雄的关系。石秀为证清白杀了裴如海,并串通杨雄将潘巧云骗至翠屏山问清缘由后残忍杀死。但无论潘巧云是为了感情也好,为了情欲也罢,在她生活的宋朝,有那样的举动无疑是对整个时代和男权的挑衅。男人家有三妻四妾还要去外面拈花惹草,这在当时的法律和道德上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但是妇女就必须从一而终。然而潘巧云显然没有这样遵守妇道。第一任丈夫过世后,改嫁杨雄,杨雄满足不了她继而转向了裴如海。这说明潘巧云也是敢作敢为之人。她敢于挑战世俗,挑战所谓的“道德”,她把对自己个性的追求看得高过“三从四德”,甚至生命。

最后一个是,阎婆惜。阎婆惜原是东京卖唱的,和父母住在山东投奔亲戚不着,流落于郓县城。阎公染病身死无钱埋葬,只好停尸家中,宋江得知后就替阎公买了副棺材,又给阎婆十两银子以度生活之用。阎婆为了报答宋江,就将女儿送给宋江做小老婆。宋江初时还与阎婆惜一处,可后来就慢慢腻了,只使枪弄棒。后来阎婆惜遇上了“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学得一身风流俊俏”的张文远,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一来二去便打得火块一样热。宋江私放劫了生辰纲的晁盖并与之有书信来往,被阎婆惜抓住把柄。阎婆惜以报官相威胁要宋江交出晁盖送的一百两金子。可宋江确实不曾收到金子,当然无法交出,阎婆惜不依不饶,宋江为了自保,情急之下便杀了阎婆惜。

试看这“两潘一阎”的下场,作者是将场面写得血腥而暴力的,如武松杀潘金莲: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潘金莲死不足惜,但这种死法也未免过于凶残。宋江杀阎婆惜、杨雄杀潘巧云同样如此。在读者看来,阎婆惜和潘巧云没有必杀之过,即使有,也不至于被这么残忍地杀掉。作者刻意在文学作品中塑造这些“荡妇”的女性形象并详尽描写她们被杀的过程,无疑是在警示天下的女性,女人必须遵守妇道,否则就会成为人所不齿的淫妇,成为千古罪人,且不得善终。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作者的一种态度: 对不遵守“社会道德原则”的女性是坚决地歧视和否定的。

二、查泰莱夫人

劳伦斯的作品《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女主人公康妮,出身于一个富裕而有教养的绅士家庭,自幼接受开明教育,做姑娘时就有爱情的体验。长大后,嫁给了富有而英俊的查泰莱伯爵。而康妮的厄运正是从她嫁给克利福特·查泰莱男爵之后开始的。婚后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很久,查泰莱就上了战场,不幸的是他在战争中致残,成了失去性功能的半男人。因此,他与康妮的婚姻实际上名存实亡。

1920年,康妮随着克利福特回到了位于英格兰中北部的查泰莱家庭的世居庄园。闲极无聊之下,克利福特开始舞文弄墨,做起小说来。这颇使爱好文学的康妮兴奋了一阵。可是,后来康妮发现他的那些作品冷漠空洞、缺乏生命力,不过是些空疏、矫作的文字的惨淡经营。在极度的空虚和压抑中,康妮就与来到拉格比庄园的丈夫的朋友蔑克利斯偷情。但蔑克利斯却是一个自私而粗野的家伙,他根本不顾及康妮的需要,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于是两人之间的私情没多久就告终结。

毫无生机的工业区生活环境和守活寡的生活使得康妮变得日渐憔悴和消瘦。她身上的青春气息因为缺乏爱情而被孤独和苦闷日渐销蚀着。不久,康妮在她生活的矿区附近发现了一个自然乐园,这里阳光充沛,鸟语花香,远离喧嚣。她沐浴在自然的抚慰下,深深被这大自然中的万物和谐所感动。在一次林间的漫步中,她偶然窥见看林人梅勒斯在林中小屋前洗澡时赤裸的身体,她觉得那对她“是一种奇异的经验”,“那是一个纯洁的人的美。那不是美的物质,更不是美的肉体,而是一种光芒”。[2]康妮被压抑的性渴望被这健美而充满生命力的身体强烈地激活了。她再次去林园时便到梅勒斯的小屋借口小憩一会儿,主动与他攀谈。渐渐地,两颗同样孤寂、真诚而情感丰富的心灵情不自禁地靠近了。心灵与精神的交融使得这两个炽热而成熟的肉体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康妮从梅勒斯身上得到了她从前在蔑克利斯和克利福特那儿从未得到的温暖与活力,在梅勒斯的怀抱中康妮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焰。

总之,康妮背叛了她的丈夫,背叛了她的阶级制度,背叛了教化她的道德规范,成为了一个敢于追求爱情、追求个性解放的活生生的女人。在追求真爱的道路上,康妮便不知不觉地就成为劳伦斯笔下拒绝遵守世俗道德而又自私放荡的“妖妇”形象。

三、小结

综观中西文学作品,许多男性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实际上就是男性对女性的艺术想象。吉尔伯特和格巴也曾形象地指出:“男人的一支笔创造了女人,也禁闭了女人”。[3]我们从女权主义批评的立场出发,不能把潘金莲和康妮简单地看作男性作家笔下的“妖妇”,因为她们的命运都是不幸的,这不幸也体现了女性这一性别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悲哀。在男性掌握着控制权和话语权的时代,他们支配着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而女性则一直处于被支配被压抑的无声地带。她们要么克制自己的个性追求,遵守社会道德原则,卑微而悲惨地活着;要么为了追求自我价值挑战当时的社会权威,最后被封建传统的道德例律勒死。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她们开始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构建着和谐、统一的两性关系。一个平衡发展的两性关系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进最终会得以实现的。

注释:

[1]康正果:《女权主义与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版.

[2]邢建昌.《残酷的朝圣之旅》——重读劳伦斯《查莱斯夫人的情人》[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28.

[3]格巴·吉尔伯特(1979). 阁楼里的疯女人:女作家和 19 世纪文学想象[M].耶鲁大学出版社.

参考文献:

[1]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上、下)[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2]潘知常.水浒传》人物说[M].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8.

[3]李军.男权主义的试金石——对《水浒传》中女性形象的边缘性阅读[J].华夏文化论坛( 第三辑),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4]张岩冰(1999). 女权主义文论[M].山东: 山东教育出版社.

[5]特雷·伊格尔顿(2007).当代西方文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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