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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问题及改革思路*

2016-12-17李冯锐包乌仁吐亚

包头医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法医学法学专业法医

李冯锐,包乌仁吐亚

(包头医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内蒙古包头 014060)



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问题及改革思路*

李冯锐,包乌仁吐亚

(包头医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内蒙古包头 014060)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1]。法医学是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对象为法律医学证据,兼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属性。法医学是法学的边缘学科,具备社会科学的属性,主要任务是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及行政案件的审理及人身保险理赔等提供科学证据,与司法鉴定制度、证据法学及诉讼法学密切相关;法医学也是一门医学科学,具备自然科学的属性。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均开设了法医学课程,结合法学专业的教学和培养目标及我校法学专业法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笔者就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改革思路进行探讨。

1 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问题

1.1 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不明确 法医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在法医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不明确,授课教师及学生重视程度均不够,法医学逐渐成为法学教学中可有可无的课程。目前教学管理人员机械地安排法医学的教学课程,授课教师对于教学目标、课程安排及学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缺乏足够的认识,备课的广度及深度存在偏差,进而影响教学的整体设计;部分学生选择法医学课程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另一些学生仅为了修学分。

1.2 缺乏适合的教材 目前法学专业使用的法医学教材有许多版本,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医学专业教材的缩写版,其中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人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等法医学主干学科;另一类是医学专业的法医学教材。对于高中以文科教育为主且欠缺医学背景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讲,上述教材中的部分内容学生难以理解。不仅如此,上述教材由于针对性的偏差,不能充分体现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医学的目的,且与今后从事的司法工作关联不够密切。

1.3 授课方法单一 由于法医学授课学时数较少、实际教学条件的限制、师资力量短缺等因素,现阶段很多高校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基本以教师讲授教材为主,仅配合少量图像资料。单一的授课方法无法吸引学生对法医学学习的兴趣,学生感受不到法医学知识的博大精深,对相关知识点的掌握只能死记硬背而不能灵活运用,学习负担加重且无法与其将来要从事的司法鉴定和医疗纠纷等实践工作相联系。

1.4 实验(实习)教学不完善甚至缺乏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开设相关的实验(实习)课程,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法医学教学的主要目标之一。然而,目前很多高校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中实验(实习)教学不完善甚至缺乏,导致学生对法医学相关知识点的理解仅停留在纯粹的理论上,与实践脱节。实验(实习)教学的缺乏,最终将导致学生对法医学实践操作技能一无所知。

2 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思路

2.1 明确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就业方向为检察官、法官、警官及律师等。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医学的目的,不是培养法医学鉴定人而是让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充分了解法医学解决专门性问题的范围、熟悉法医学解决专门性问题的程序和基本要求,并对法医学要求回答的专门性问题的结果进行判读。简言之,法学专业开设法医学课程的教学目的为提升学生综合运用法医学相关知识的能力,有助于司法的实践工作[2]。

2.2 选择适合的教材及参考书 选择适合的教材及参考书对教学内容的完善至关重要,建议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适用于法学专业的《法医学》作为教学教材,同时选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适用于医学专业的《法医学》、《医事法》及适用于法医学专业的《法医法学》作为教学参考书。教学教材在内容上围绕法医学鉴定常见的问题进行介绍,其中涉及法医学学科与法医学鉴定、法医病理学的尸体鉴定、法医临床学的活体鉴定、法医物证学和法医人类学的生物检材检验鉴定、法医精神病学与司法心理学的精神心理鉴定等;教材要突出法医学鉴定的特点、法医学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判断以及审判和法律有关的资料和案例等。针对上述教材中医学及法医学知识涉及较少的特点,我们选取教学参考书中与法律实际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医学知识进行讲解,部分内容推荐学生进行课后自学,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学会在法律实践工作中发现并解决法医学相关问题。

2.3 将多种教学方法引入课堂 法医学教学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临床病案参与能力。法医学教师可以针对不同章节内容的特点,灵活选择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computer aided instruction,CAI)、以问题为中心教学(problem based learning,PBL)、案例教学结合模拟法庭(case teaching binding moot court,CTBMC)等教学方法,打破传统教学的沉闷气氛,提高学生学习法医学的兴趣,使学生对法医学知识有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在课堂上真正实现“学”向“用”的过渡。

CAI教学法是借助图片、动画及录像等手段,设置并创造更多生动形象的教学情景,提供理想的教学环境,直观地让学生了解法医学所涉及的知识和能解决的问题,有效弥补了单纯的文字讲授无法向学生传授足够信息的缺陷,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3]。PBL教学法是在获取科学知识基础上重点强调问题的解决和能力的培养。针对日益突出的医疗纠纷、医疗损害和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等问题,授课教师将授课内容进行纵向、横向组织联系,精心准备问题,学生积极思考并主动参与整个学习过程,可以提高学生在工作中对各种司法实践问题的处理能力[3]。CTBMC是将理论知识贯穿于具有直观性和真实性的案例中,并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讨论,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基础上,使学生熟知司法鉴定程序、律师质证要点及庭审要点,并提高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以及对法医鉴定意见书的阅读水平和鉴别能力。此教学方法在科学性的基础上增加灵活性、趣味性与实用性,整体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4]。

2.4 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中增加并完善实验(实习)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医学的学习兴趣,还有助于培养学生正确鉴定病案的思维模式,并提高其实践检案能力。学校应增加法医学实验(实习)教学的投入,授课教师应在能力范围内尽量开设真正有效的实验(实习)教学,开设的实验(实习)课内容需注意与理论教学的衔接并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使学生在实验(实习)中加深对课堂讲授内容的理解并可应用于日后司法工作。笔者建议法学专业的法医学实践教学中可设置参观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教师带领学生参观或亲自示教法医学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案件受理、书证审查、现场勘验、活体检查、物证检验、尸表检查及尸体解剖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学生动手操作,以熟悉法医学常用的基本操作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运用于司法实践工作。

综上所述,明确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重新定位其法医学教学目标、选择适合的教材以及参考书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应用性,灵活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实践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关键所在。只有充分认识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积极整改,才能使法医学教育在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应用型人才中作出更多的贡献。

[1] 王保捷,侯一平.法医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1-11.

[2] 袁丽.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0,(6):104-106.

[3] 孙文平,李传伟,房建强.临床医学专业法医学课程教学现状与改进思路[J].高校医学教学研究(电子版),2012,2(2):13-15.

[4] 李冯锐,杨占君.案例教学结合模拟法庭在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J].包头医学院学报,2014,30(1):119-120.

包头医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14-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JCYX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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