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湿地保护浅析
2016-12-17卢山巴特乌勒扎乌特那生
卢山,巴特乌勒扎·乌特那生
(1.阿勒泰地区林业局,新疆 阿勒泰 836500;2.阿勒泰市拉斯特乡林业工作站,新疆 阿勒泰 836500)
阿勒泰地区湿地保护浅析
卢山1,巴特乌勒扎·乌特那生2
(1.阿勒泰地区林业局,新疆 阿勒泰 836500;2.阿勒泰市拉斯特乡林业工作站,新疆 阿勒泰 836500)
摘要通过对阿勒泰地区湿地现状的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阿勒泰地区;湿地;保护;措施;建议
1湿地现状
阿勒泰地区湿地类型分为高山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盐泽湿地和人工湿地,湿地主要分布于额尔齐斯河流域和乌伦古河流域。目前全区有国家重要湿地3处,分别为阿尔泰山东南部湿地、乌伦古湖和吉力湖湿地、喀纳斯湖湿地。国家级湿地公园7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根据2012年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区现有湿地面积(含山区)共计410 617 hm2,占地区总面积的3.51%。湿地在维持阿勒泰地区生态平衡、蓄洪抗旱、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珍稀濒危物种和降解污染等方面发挥了其他生态系统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4年1月16日,阿勒泰地区行署批复同意《阿勒泰地区重点湿地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共确定了36处重点湿地湖泊,标注了准确的坐标位置及面积。要求地区及各县(市)、景区各林业部门对重点湿地湖泊划定保护红线,严格湿地湖泊征占用审批制度,严禁违法开发建设,积极开展重点湿地湖泊的科研监测工作,清查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制定中长期保护规划。同年,地区生态委提出编制阿勒泰地区重点湿地湖泊保护规划,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地委、行署安排,经认真考察研究,2015年4月12日,阿勒泰地区林业局与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正式签订了《〈阿勒泰地区重点湿地湖泊保护规划(2016年至2036年)〉项目规划合同》,规划交稿时间为2015年11月。
2开展湿地保护的方法和措施
由于受自然和人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阿勒泰地区湿地陷入不断退化和丧失的危险境地,部分湿地干涸,湿生植被严重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同时受化肥、农药残留物及农田排碱渠盐碱水注入等因素影响,湖区和库区湿地的生态环境受到污染,部分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为了更好地开展阿勒泰地区湿地保护工作,地区和县市的林业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工作。
2.1 加大对湿地保护的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
“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了科克苏湿地保护与恢复、阿尔泰山两河源头湿地保护与恢复、喀纳斯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乌伦古湖湿地保护与恢复等4个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共投入项目资金6 000余万元,建设成效显著。已列入《国家林业局“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的青河县大小青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新疆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等12项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4项,投入资金7 000余万元,其他湿地保护工程项目也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完成评审。对涉及占用天然湿地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实施湿地开发利用的项目,地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查办侵占和破坏湿地资源、非法乱捕乱猎乱挖野生动植物等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巡逻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农牧民非法开垦林地草场的行为,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在喀纳斯、布尔根、科克苏、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等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划定禁游点和禁牧区,积极建立覆盖全地区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基础设施,通过春季引洪补水和跨流域补水相结合的方式,对缺水湿地进行补充灌溉。
2.2 提升湿地关键区域和特有物种保护地位
阿勒泰地区是国际第三条鸟类迁徙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相继建立了候鸟保护站、瞭望塔等管护监测设施。对鸟类迁徙停歇地等关键区域加强了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针对迁徙和繁殖鸟类的不法行为,建立健全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出台了《阿勒泰地区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应急预案》和《阿勒泰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制度》。针对盐桦等阿勒泰地区湿地特有物种,积极开展了人工扩繁等异地保护措施,对于原生地采取协同管理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原生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计划将特有物种原生地列为保护小区,对其进行综合性保护。
2.3 积极争取湿地补偿资金和援疆资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了湿地补偿资金的争取力度,截至2015年6月,新疆阿尔泰山两河源头自然保护区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300万元;科克苏湿地自然保护区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350万元;乌奇里克国家湿地公园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200万元;福海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200万元;吉木乃高山冰缘区国家湿地公园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250万元;富蕴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300万元。同时科克苏湿地自然保护区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获得了黑龙江省援阿资金扶持,自2012年开始,连续7年,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研究与示范。
2.4 积极开展保护湿地的法律法规宣传
自2012年开始,阿勒泰地区已连续四年举办全地区的“自治区湿地保护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群众依法保护、依法管理、依法使用湿地的意识,使保护湿地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湿地宣传的长效化,让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湿地的功能作用,弘扬湿地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热情,关注和支持湿地保护工作,使地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主要存在的问题
3.1 系统保护机制建设不完善
目前,阿勒泰地区湿地保护的模式是在两大流域各自独立实施的县(市)湿地恢复项目、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独立的“点保护”模式,片面性强、难以形成流域系统保护效果。
3.2 水库的修建及向外调水对湿地产生一定影响
在阿勒泰地区实施的区外调水、大型水库修建、排湿造田以及大规模荒漠土地开发等项目,使得河谷等重要湿地水位下降甚至断流,由此导致湿地消失的趋势加快,生物多样性不断降低,例如目前拟建的萨尔托海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外调水就给该区域下游乌伦古河沿岸生存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蒙新河狸种群带来极大威胁。
3.3 缺乏项目资金,部分项目资金不到位,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开展缓慢
湿地保护属于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成果量化相对困难的公益项目,地方政府很少愿意在这方面投资,或者投资也仅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管护站点、瞭望台等,用于湿地恢复和科研监测的投资非常少。当前,阿勒泰地区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发展基本依靠项目拉动,但是部分保护区常年没有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开展十分困难,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作开展缓慢。
3.4 结构设置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
除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外,阿勒泰地区县(市)一级均未设置湿地保护的专门机构,基本上都是委托县(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站)或者森林公安派出所来管理,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湿地管理中心)和县(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站)人员编制也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各保护机构普遍存在缺少湿地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保护区甚至没有一名精通湿地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湿地保护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4建议
4.1 加大湿地保护工作的环评力度和考核力度
建议在湿地以及围绕湿地实施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牢固树立“生态立区、环保优先”的思想,加大湿地在环评工作中的地位,湿地环评不通过的一律不许开工建设;增加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在政府考核中的权重,签订湿地保护责任状,从根本上促使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视。
4.2 抓紧湿地保护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经费支持
(1)将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额尔齐斯河可可托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布尔根河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申请列入国际重要湿地,提升其保护地位。
(2)将科克苏湿地自然保护区、额尔齐斯河可可托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申请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以进一步加大政府保护投入和保护力度。
(3)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等的建设步伐。争取吉木乃县北沙窝湿地自然保护区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保护区域性水资源储备库;尽快申请建立额尔齐斯河流域北屯杨树基因库自然保护区,保护额尔齐斯河流域湿地极其珍贵的天然杨树基因库;在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建立保护区的地方,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建立保护小区或设立保护站点,如在阿勒泰市阿拉哈克乡盐池湖边建立盐桦保护小区,以切实保护国家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避免其灭绝。
(4)申报建设额尔齐斯河流域和乌伦古河流域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建议在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科克苏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
(5)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在符合上报湿地公园的县市,积极筛选条件较好的湿地优先上报国家湿地公园, 新上报新疆哈巴河县阿克齐国家湿地公园等,已批复的阿勒泰克兰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福海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要确保按期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后正式挂牌。
(6)抓紧落实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按照初步设计保质保量地做好青河县大小青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富蕴县乌伦古河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竣工验收,已由自治区林业厅完成评审的其他湿地保护项目也要争取早日立项开工建设。
(7)进一步争取国家湿地补偿资金。积极申报争取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湿地、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湿地、克兰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补偿资金,力争将全区有条件的湿地都纳入湿地补偿范围。
4.3 加强湿地合理利用模式的研究与示范
阿勒泰地区湿地的合理利用途径,首先是发展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生态旅游。应进一步加大试验区和合理利用区的景点、景区建设,如垂钓、划船、观鸟、修建栈道观赏湿地景观等都是很好的休闲观光项目。另外,应把湿地旅游和著名景区喀纳斯湖、五彩滩等结合起来,形成便捷的、景点密集度高和知名度高的生态旅游路线。
湿地水资源相对丰富,应用生态学的生物共生、物质循环和生态位等原理,可在常年积水的芦苇沼泽和湖泊实施苇田养蟹、养鱼,建立苇-鱼(蟹)复合湿地生态模式,提高湿地区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稻田是人工湿地的重要类型,可在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辟小面积的稻田和进行水生经济植物的引种,进一步形成苇-鱼(蟹)-稻合理利用模式。
4.4 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
汛期通过各种途径协调促成流域上游水库开闸放水,保证足够的下泄水量,人为形成漫灌洪峰,对全地区河谷林地、草场等绿洲湿地进行长时间足量淹灌,以取得显著的湿地恢复和保育效果。
4.5 进一步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和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研究
结合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开展地区湿地资源的动态详查,了解湿地资源的动态消长规律和受威胁状况,尤其要明晰湿地中栖息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栖息环境、水鸟的迁徙状况等,积累基础资料为申报相关保护恢复性项目以及实施积极有效的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应开展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为各级政府加强湿地保护的投入、进行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提供科学依据。
4.6 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加强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能力建设和有效管理,努力培养湿地保护人才。
(1)针对阿勒泰地区湿地保护管理需要,参照我国有关地区的经验,通过地区人大编制和颁布地方性法规,为湿地有效保护与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2)以流域为单元,对防洪工程、控制性水利工程等水资源开发项目、湿地保护与生态用水、河谷林保护恢复等进行统一规划和优化管理,建立流域性系统保护体系。建立以蒙新河狸为代表的乌伦古河水系湿地保护体系和以水鸟为代表的额尔齐斯河水系湿地保护体系,成立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湿地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两大水系湿地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3)各县(市)成立湿地保护专门管理机构,增加湿地保护人员编制。利用对口援疆和定向培养的平台,和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湿地保护专业人才,利用在职和脱产学习等方式对现有湿地保护人员的素质进行全面提升。
作者简介:卢山 (1975-), 男,江苏赣榆人,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科研、推广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收稿日期:2015-10-27
中图分类号:X3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01/j.issn.1005-5215.2016.01.038
文章编号:1005-5215(2016)01-00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