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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同形量词论析
——以甲骨文、金文及民间契约文书为研究材料

2016-12-17黑学静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黑学静

(1.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19;2.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宁夏银川750021)



汉语同形量词论析
——以甲骨文、金文及民间契约文书为研究材料

黑学静1,2

(1.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19;2.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宁夏银川750021)

摘要:N1+MUN+N2格式是量词就近取材创造原则最初的一种体现,至迟到殷周时代,伴随着量词的产生而出现。N2作为量词初级阶段的产物,具备量词的性质和功能,但因弊端甚多,最终只是昙花一现,留下为数不多的一些例证。依照其与所计量名词同形的特点,将N2确定为同形量词较为合适。

关键词:N1+NUM+CL格式;N1+NUM+N2格式;同形量词

对于汉语中“名词1+数词+名词2”格式(名1与名2同形)记作N1+NUM+N2,其中N2是否为量词,学界一直未达成共识。根据分歧,可分为以王力、黄载君、李宇明等为代表的量词派和以贝罗贝、郭锡良为代表的名词派。本文拟以“名词+数词+量词”格式记作N1+NUM+CL为切入点,以现存时代最早的甲骨文、金文及写作程式化较高的契约文书为研究材料,通过推理分析,阐述N1+NUM+N2中N2为量词的看法,并为其定名。

一、量词产生的时代

定性N2是否为量词的先决条件是确立汉语量词(指非度量衡单位)产生的时代。学界观点可归纳为:1.商周说,以黄载君、王力为代表;2.汉代说,以贝罗贝、太田辰夫为代表。以上各家对量词产生的时间都以汉藏语系独有的个体量词何时出现为判定依据。正如黄载君所言,殷代和周代是量词的萌芽时期[1]。的确,商周时代,量词已然诞生,不仅源于这时个体量词确实不少,而且个别还成了专用量词。举例如下①。

(1)马五十丙。(《殷墟书契续编》1/29)

(2)御于河羌三十人。(《殷墟文字甲编》2491)

(3)王令寝农省北田四品。(《集成》寝农鼎/2710)

(4)俘马百四匹。(《集成》小盂鼎2839)

(5)舍矩姜帛三两。(《集成》郘黛钟/0231)

(6)孚戎车百乘一十又七乘。(《集成》多友鼎/2835)

(7)王迟赤金十钣。(《集成》柞伯簋/486)

(8)赐汝邦司四伯。(《集成》大盂鼎/2837)

(9)孚车卅两。(《集成》小盂鼎/2839)

(10)孚戎兵盾、矛、戈、弓、僃、矢、裨、胄,凡百又三十又五款。(《集成》簋/4322)

以上例(4)的“匹”已成为专门计量马的专用量词。

据赵鹏整理,西周金文中的量词有39个之多,其中个体量词14个[2]。林宛蓉统计,殷周金文中的量词共78个,其中个体量词19个[3](52~165)。其实,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发掘和对甲骨文、金文文字释读量的日益增多,商周量词的数量应远远大于现在所知的数字。黎锦熙曾言“例不十,法不立”,而至商周时代,甲骨文、金文中的个体量词数量已具规模,类别基本齐备,组合形式多样,可以肯定地说,先秦以前,至迟到周代,量词已诞生,同时,N1+NUM+CL和N1+NUM+N2两格式伴随着量词的产生而出现,其中,N1+NUM+CL成为最早、最常用的数量格式。

二、量词的功能

N2性质的确定还涉及量词的功能问题。学术界对量词的功能多有研究,可归纳为表量、修辞、指称、双音化、明确化、个体化、范畴化等,而明确化和范畴化应是量词最基本的功能,它们的相互作用促动了汉语量词的萌芽发展,成为量词产生的真正动因。殷周时代数名可舍弃量词,直接搭配,用于计数,如“牛一”“羊一”“豕一”或“五马”“二壶”“八鼎”,也就是说,“名词+数词”(N+NUM)和“数词+名词”(NUM+N)已能计数,重复名词N2,形成N1+NUM+N2格式,从句法结构和语义需求等功用上来讲不起任何作用,既然N2作为名词是不表达任何信息的冗余结构,那么N2的价值体现在哪里?我们认为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做量词,使语义表达更加明确。举例如下。

(11)羌百羌。(《殷契粹编》190)

(12)孚人十又五人。(《卜辞通纂》513)

(13)玉十玉。(《集成》亞崔乍且丁簋/3940)

(14)获馘四千八百又二馘,孚人万三千八十一人,孚马□匹,孚车卅两,孚牛三百五十五牛,羊卄八羊。(《集成》小盂鼎/2839)

例证中的N2,唐兰、李宇明、张桂光、Hashimoto、Yau等学者都认为是量词,非名词。本文持相同的观点,原因有两个。首先,从产生的时间来看,N1+NUM+N2与N1+NUM+CL一样,都产生于殷周时代,是最早的数量格式,所以两者能混用,有时甚至在一个句子共现。如例(14),此例是对战斗胜利后俘获战利品数量的记载,统计马和车时,分别用了“匹”“两”,统计人、牛、羊时,仍用了“人”“牛”“羊”,如果在此承认“匹”“两”是量词,那么就没有理由否认“人、牛、羊”也做量词,通过相同的语境及语义结构,由前者表数量的性质和作用可推知后者。其次,从异文考求的角度来看,N1+NUM+N2与N1+NUM+CL虽出现在不同的卜辞或钟鼎文里,但CL可替换N2。举例如下。

(15)御于河羌三十人。(《殷墟文字甲编》2491)

(16)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集成》大盂鼎/2837)

(17)王亲赐驭方玉五瑴、马四匹、矢五束。(《集成》噩候鼎/2810)

例(11)(12)(13)中的“羌”“人”“玉”,可分别被例(15)(16)(17)中的“人”“夫”“瑴”所替换,而且语义不变,由前者逐渐代替后者更可以管窥量词对语言发展的促动作用。通过相互取代、同义替换的异文考证法,进一步说明了这两组词在句中的功能是一样的,就是做量词。N1+NUM+N2结构中,虽然重复N2,对于明确、归类N1没有太鲜明的作用,但我们推断这也是没有更合适的N2出现的无奈之举,所以不应囿于N2名词的形式断定其为名词,而在判断时应该充分考虑量词的功用。

三、量词的计量格式

下面将通过契约文书进一步证实N2的语法角色。契约文书是过去民间百姓订立的一种凭证,类似于今天的合同或协议,使用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有文字留存的始于西周中期,目前所见数量居多的为清至民国契约。作为一种应用性文体,其最大特点就是量词丰富,格式固定。举例如下。

(18)《周孝王二年(公元前883)匡季赔偿契约》:“东宫廼曰:‘赏(償)曶禾十秭,(遗)十秭,为廿秭……’廼或(又)即曶用田二,又臣□□(一夫)凡用即曶田七田,人五夫。曶觅匡丗秭。”(《会编》14)

(19)《汉七月十日居廷张中功贳买单衣券》:“七月十日,鄣卒张中功贳买皂布章单衣一领,直三百五十三。堠史张君长取钱,约至十二月尽毕已。”(《会编》40)

(20)《南宋嘉定八年(1215年)祁门县吴拱卖山地契》:“录白附产户吴拱,祖伸户,有祖坟山一片,在义成都四保……见作熟地一段,内取叁角,今将出卖与朱元兴。”(《会编》532)

(21)《清顺治三年(1646年)休宁县汪学朱母子卖房地红契》:“东北隅三图立卖人汪学朱、主盟母刘氏,今因缺少使用,将承祖阄分基地土库房屋一所,土名南街宣仁巷。”(《会编》1130)

以上各类契约,交易对象各异,所用计量单位也有别,但均使用了N1+NUM+CL格式。通过对契约文书历时的研究,我们发现N1+NUM+CL是契约文书里典型且基本唯一的计量格式,其中CL与NUM结合,位于N之后做述谓成分,表计量,上至商周,下至明清,鲜有例外。这一发现与下面几位学者的观点不谋而合。太田辰夫将汉语量词分为计数和计量两类,并认为无论计数还是计量,古代汉语都使用“名+数+量”格式,该格式直到现代汉语,记账时还在使用[4](147~152)。吴福祥指出:“在先秦汉语里,如果一个包含单位词的数量结构是表示实际的、指称性的计量时,无标记的语序是‘(VP+)名词+数词+单位词’。……先秦文献里,如果一个包含单位词的数量结构表达的是事物的实际量度,那么通常要采取‘名+数+量’格式。”[5]基于上述研究成果,可以得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即N1+NUM+CL是汉语里产生时代最早、历代通行的计量格式,尤其在契约中。

既然例(18)的“禾十秭”“人五夫”都以N1+NUM+CL为格式表达特定的计量意义,其中“朋”“秭”“夫”都是量词,那么,处于同一语境的以N1+MUN+N2为格式的“田十田、田五田、田七田”,其N2是不是量词呢?唐兰认为,“上一‘田’字是名词,指农田。下一‘田’字是田亩的量词。《考工记·匠人》说:‘田首倍之。’注:‘田,一夫之所佃百亩。’”[6]唐先生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对于同样用于契约的N1+NUM+CL和N1+MUN+N2格式,N2与CL之间是可以画等号的,其中,做田地的计量单位,从“田七田”“人五夫”的对举关系也可管窥到N2量词的用法。

四、N2的定名

N1+MUN+N2结构中,尽管N2是量词,但它却是个形式和意义脱节的“怪胎”,披着名词的外衣,起着量词的作用,所以千百年来学界才会对它生出种种误解。譬如黄载君作为N2的量词派,却被李宇明误解为名词派的代表[7]。为了消除歧解,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他们的定名,如王力称之为“原始的天然单位”,桥本万太郎称之为“反响型量词”,李永遂称其为“名量同源量词”,李宇明称其为“拷贝型量词”,管燮初称其为“临时量词”等称谓。我们的观点更倾向于称其为“同形量词”,这源于汉语里已有“同形量词”这一概念,如邵敬敏、郭先珍等学者就将“V一V”的第二个V称为同形动量词,当然学界对此说法历来也有争议,原因正如张美兰所说:“专家学者大都以现代汉语材料来证明其为动词重叠”[8]。如果打破材料的藩篱,放眼古代或近代汉语,不难看清其量词的性质,不仅因为“V一V”可以用“V一下”代替,而且很多“V一V”不能省略为动词重叠式“VV”。

数量结构中N1与N2之所以同形,应该说这是量词就近取材创造原则最初的一种体现。殷商之际,始用量词计量名词之后,仍有名词没有适合的量词与之搭配,这时借用同形名词计量名词成了暂时缓解名多量少的一种临时手段,由于这样的临时计量方式存在诸多弊端,如实义性太强,与数词组合无法表达清晰的数量意义;无法区别汉语里越来越多的同音同形现象;阻碍了量词范畴化、明确化、修辞化功能的发展;使量词的数量变得庞大无比,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模糊了名量间的界限;等等。正因为此,N1+MUN+N2只在汉语的历史中存在了很短的一段时间,留下了为数不多的一些例证。

综上所述,N1+MUN+N2格式作为纳西语、拉祜语等众多汉藏语系语言共有的句式结构,很多学者从语言类型学角度对此做过深入研究,结论基本一致认为N2是量词,将该格式归结为量词初级阶段的产物。本文通过对最早的甲骨文、金文及民间契约文书的梳理分析,得出了与类型学研究相同的结论,即汉语N1+MUN+N2格式中N2是量词,具备量词的性质和功能,但作为产生最早却弊端甚多的格式,至汉代早期已消失不见。当然,这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疑问,为什么如此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一种格式,在汉语里只是昙花一现,而在其他民族语言中一直存活?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深思。

参考文献:

[1]黄载君.从甲骨文、金文量词的应用考察汉语量词的起源与发展[J].中国语文,1964(6).

[2]赵鹏.西周金文量词析论[J].北方论丛,2006(2).

[3]林宛蓉.殷周金文数量词研究[D].台湾东吴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4][日]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蒋绍愚,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吴福祥,冯胜利,黄正德.汉语“数+量+名”格式的来源[J].中国语文,2006(5).

[6]唐兰.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J].文物,1976(5).

[7]李宇明.拷贝型量词及其在汉藏语系量词发展中的地位[J].中国语文,2000(1)

[8]张美兰.论《五灯会元》中同形动量词[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责任编辑李小凤】

收稿日期:2016-01-28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汉至清代契约文书词汇历时演变研究”(12XJA740006)

作者简介:黑学静(1980-),女(回族),宁夏同心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讲师,主要从事汉语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H14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627(2016)03-0127-03

①文中例证来自《殷墟书契续编》《殷墟文字甲编》《殷契粹编》《卜辞通纂》《两周金文集成》(文中简称《集成》)及《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文中简称《会编》),例证末括号内数字为卷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