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的话
2016-12-17林晖
林晖
主持人的话
林晖
鲍罗斯教授的论文讨论的是四位17世纪欧洲思想家在爱的概念上各自不同又相互关联的立场。以通常的学术分类眼光看,爱的问题似乎仅属于情感理论研究的范围,但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却始终是与哲学的根本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比如柏拉图所强调的性爱激情与对某个对象的渴望之爱(eros) ;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高尚的、理智的友爱(philia),包括对朋友、家庭以及共同体的忠诚。而基督教所强调的作为上帝本质的爱(agape),包括上帝对世人、世人对上帝的爱以及基督徒之间的爱,则直接与当时的形而上学思考联系在一起。尽管如此,在17世纪的欧洲,对爱的概念的形而上学式讨论却呈现出全新的形式,借用卡尔·贝克的说法,这是与那个时代的“舆论气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经常用理性主义者来指称包括上述四位在内一大批17世纪的哲学家,对他们而言,这种舆论气候的要旨就是:即便是信仰,也必须被合理地加以证明。
这样一种舆论气候既与文艺复兴以来欧洲文化世俗化的总体倾向有关,也与新兴科学在那个时代的发展和不断接受有关。当然,这样的倾向和发展必然会与旧有的基督教形而上学及伦理体系产生冲突。在此情形下,17世纪的理性主义者承担起了重建知识统一性的使命。而要完成这种重建,不得不面对安置旧有权威和协调新生力量的双重任务,即对以基督教形而上学为代表的固有权威的某种理性化处理,以及在新的科学知识体系与道德秩序之间寻求某种协调。演绎推理方法是他们进行这种安置与协调的主要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人可以不用凭借感官来达到对必然真理的认识。
如果说笛卡尔的我思论争突出了主体性的理性灵魂,那他关于上帝之爱的讨论恰好与前者形成某种特殊的张力。在笛卡尔那里,爱的等级体系是建立在第二运动定律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根据我们对所爱对象的尊重或激情的多少来区分简单感受、友谊和崇敬。斯宾诺莎则将对神的理智之爱与直观知识直接相连,并且在逻辑必然性的意义上讨论这种爱的永恒与完满性,从而摆脱了外在意志的决定,这里的神也就呈现出自然化而非人格化形态。而在论证对神的理智之爱的逻辑必然性时,斯宾诺莎将其称作永恒,永恒之爱就是从较小的完满性向较大的完满性的过渡。马勒伯朗士以神学方式进一步强化了笛卡尔的思考,强调爱不能摒弃意志,同时保留了笛卡尔关于爱的等级体系。在他看来,对上帝的爱就是对秩序的爱,而对秩序之爱就是相对完满与绝对完满之间的关系,爱是被事物的完满性所激发的,并且与完满性的程度成比例。马萨姆女士提供的则是关于爱的形而上学概念的世俗化版本,她指出所有爱的行为同时包含了欲望与善意,尽管对于上帝之爱与上帝之本性的完满性相关,但是对于受造物之爱却仅与其本性有关,而并不与其完满性相关。相比而言,旧形而上学更强调的是事物的性质,而新科学更强调事物的数量,因此前者也更关注分类问题,而后者则更关注与数量相关的规律问题。从对于完满性概念的不同使用中,既可以发现17世纪的理性主义者在方法上迥异于旧形而上学的特征,也可看到其仍旧摇摆于新旧观念之间的位置。本文在这方面的研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读早期近代形而上学发展理论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