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始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属)项目
2016-12-17吴妍
福建轻纺 2016年5期
福建省开始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属)项目
从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落实福建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福建省开始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属)项目。
资金项目支持类型包括中小微企业平台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企业开拓市场等。其中中小微企业平台建设包括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业务奖励、企业管理提升项目。中小微企业融资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省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项目、融资担保等类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33?号)规定由省经信委按省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预算资金1%比例列支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经费,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包括省外公开招标中标奖励、智能装备新增配套采购、参加省外知名工业展会、省级经济社团组织举办全省行业性产品推介对接活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医药省外中标奖励项目、军品省外中标奖励项目。
据悉,有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主管部门、类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参照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5〕264号)有关要求,将制定2016年省级切块下达设区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