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的墓中回忆录:《戏谑人生》
2016-12-15何玉蔚
内容摘要:在马克·吐温的自传《戏谑人生》中,他披露了自己创作的秘密——“油箱说”,并且敢于自揭疤痕、自损形象,坦诚他所写的这一切很可能是九牛一毛,他的自传就像他写的雅俗共赏的小说一样,充满着生活的质感、泥土的芳香、情感的肌理,同时又具有明显的辨识度,《戏谑人生》是他创作生涯的又一高峰。
关键词:自传 解释 油箱说
作为美国有影响的批评家,威廉·狄恩·豪威尔斯的那句话经常被人提及——马克·吐温“是我们文学中的林肯”,这一名言出自豪威尔斯的《我的马克·吐温》一书,那是1910年,也就是马克·吐温去世的那一年,豪威尔斯写了这部书对马克·吐温做了最高评价——“文学中的林肯”,意思是说林肯解放了黑人奴隶,马克·吐温解放了美国作家,实际上,马克·吐温在全世界还有一个称谓——“美国的伏尔泰”,因为他像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一样,为争取自由进行坚持不懈的战斗,通过马克·吐温的这两个称号,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在文学批评家心中还是在全世界读者眼中,马克·吐温都是一幅勇敢无畏、光明磊落的形象,实际上他也是这样一个人,1900年8月12日,在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的前一天,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我的同情是在中国人民一边的,同年11月他在一次演讲中说:义和团是爱国的,热爱自己的祖国……我祝愿他们胜利,马克·吐温这样公开地、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以至于有友人好心提醒他,这样的言论也许会激怒美国国内民众,给自己招惹麻烦,但马克·吐温依然我行我素,毫不畏惧。这样一位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文坛勇士写起自传来却是另一种风采——自传《戏谑人生》是马克·吐温晚年通过口述,由打字员记录完成的,他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明确表示,他的自传在其身后一百年内不得出版,至于为什么如此,他是这样解释的:“我之所以决定在我死后从坟墓中向大家说话,而不是在世时就向大家说,是有我自己的考虑的,因为那样可以畅所欲言,”[1]他在自传中又反复加以强调:“我自坟墓里向外面说话的唯一原因,便是为了有时候能一一讲出心里的话, 而不能要将那些高兴或是悲伤的事一个个全部收藏起来,只留给自己享用。我自坟墓里向外面说话,能够说得比大多数的历史学家都更加坦白一些,因为他们不会有死的体验,不管他们是如何想要也不行,而我却可以做到。对于他们来说,那是假死,不过对于我来说,那却不是假装。”[2]“当我自坟墓中向世人说话时……我便能够老实、随便地讲讲,这是因为没有办法知道是在引起何种痛苦、不安或是冒犯。”[3]这样的自传策略,使我们很自然地想到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他把自己写的回忆录称之为《墓中回忆录》,夏多布里昂不止一次提醒他的读者,他们听见的乃是一个死去的人在讲述他和世界、和历史的纠葛,他的回忆录乃是他“用尸骨和废墟造就的一座建筑”。的确,“活人写作,死人说话,这不是矫情,不是姿态,也不是故做惊人语,这是他内心的需要,他需要在泯除一切个人恩怨的平静中对历史和人生作出解释和思考……”[4]马克·吐温与夏多布里昂英雄所见略同,以活人写作死人说话的方式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开诚布公,又尽可能地减少对所涉及的当事人的“伤害”,毕竟,自传是作者的一家之言,别人无法及时反驳和为自己辩护,尽管马克·吐温出于礼貌、教养或者其它主客观的这样、那样因素的考虑,在谈到与自己相关的其它人时既谨慎又坦诚,使我们深切体会到马克·吐温在他那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风貌下温情细腻体贴的一面。
我们知道,判断一部自传作品的好坏,价值的大小,除了内容材料的真实可靠这一基本点之外,应当还有另外一些尺度。首先一点是“关于人才学角度的自我解释。”[5]一般说来,自传传主大都属于广义的人才,他们之所以成为这样的人物或人才,既是人才学研究所要探讨的问题,又是自传作品应当予以某种形式和程度的解释的问题,当然也是众多读者关注的焦点。一部自传,如果有意回避这一点,即未能提供让人才学家予以分析的充分的材料,就是一种缺陷和不足。而马克·吐温作为著名作家,在这一点上没有让读者失望。虽然认识自己是困难重重的,但马克·吐温还是如数家珍地娓娓道来,他出生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小镇,他的伯父拥有二十个左右的黑人奴隶,他的农庄,不止一次地在马克·吐温的作品里出现,农场的黑人奴隶对马克·吐温很友善,特别是丹尼尔叔叔,一位中年黑人奴隶,他极富同情心,为人真诚,从不知道玩花样是怎么回事。马克·吐温在作品里经常写到他,要么用他的真名,要么用“吉姆”这个名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实际上,通过研读马克·吐温的自传,我们知道他作品中的人物通常都有现实生活中原型,当然,现实生活是艺术的永恒源泉,艺术作品绝不会是空穴来风,横空出世,它总与现实生活有这样、那样或紧密或松散、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不是什么秘密,给人启示的,或者说揭示自己创作奥秘的是他所谓的对创作的认识——“油箱说”,在马克·吐温一生的创作中,他几乎总是同时进行两部或三、四部作品的创作,乍一看他的这种创作路数似乎不是认真做事的模样,但马克·吐温实际上是不得不如此,他坦诚道:只要一本书自己能够顺顺利利地写下去,他便是一个踏实而又饶有兴趣的书记员,干劲儿也不会衰退。纯粹是一次偶然机会,他发现一部书写到中间就一定会令他感到厌倦,不愿再写下去了,非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之后,才会将精力和兴趣重新激发起来,非要经过一段时间,才可以对已经损耗的原料重新进行补充,他是在将《汤姆·索亚历险记》创作到一半时才有这个珍贵发现的,那时马克·吐温写到手稿的第四百页时,故事突然便停了下来,坚决不肯再朝前迈一步了,连续许多天,都不肯前进。马克·吐温感到失望难过并且大为诧异,到了后来他才明白,理由非常简单——他的油箱里面所储存的原料已经用光了,空了,没有原料,故事是没有办法前进的,空空的大脑是无法写出什么作品来的。
马克·吐温称自己的体会是一个“伟大的发现”——“那便是,当油箱干枯时,就一定要放下,等它重新装满。而当你睡觉时——以及你在做其他的什么事情时,总之是在你没有在意的时候,上面所说的那些无意之中的特别有益的思维活动,实际上,仍旧在进行着,等原料充足了,故事便会继续前进,到那个时候,你用不着费什么事,便会大功告成。”[6]自从有了这个发现后,每当马克·吐温写一本书时,只要是油箱干枯,他便会毫不犹豫,毅然决然地将它搁置到一边,深信两三年之内的某个时刻,用不着费什么事,它就自然会充实起来,那时候,将这本书写完便轻而易举了。《王子与贫儿》和《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他写着写着就写不下去了,因为油箱干了,于是马克·吐温把作品搁置了两年,等到油箱充满了才创作完毕。
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一个人写自己的生平时,如果说的太多了,总是免不了虚荣的,所以他认为写自传应该力求简短,如果从意想化的角度看,这有一定的道理。所谓意想化,简单说来是指某人在此时此地回忆本人彼时彼地的活动时,由于时过境迁的原因,对于记忆表象也就是所追忆的史实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追忆时的种种主客观情况,而作的一种甚至连自己也不易觉察的加工。这一情况在心理学上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自传中出现这一情况也是在所难免的。然而问题在于这种意想化的程度有大小之分,马克·吐温的自传中也存有个别明显错误,这主要是由于他的自传是在晚年写成的,对先前的事情记忆有些模糊,还有笔者推测就是他创作上的“油箱说”,导致他最后记不清哪是已完成,哪是未完成的作品,这应该属于不自觉的意想化,另外,难能可贵的是,马克·吐温清醒地意识到自传写作中有意识的意想化。实际上这也涉及自传的真实性或自传作者的真诚性问题。“自传中的所谓真实,同他传一样,要求事实的客观、准确和全面,也要求描绘出人格的真实和心理世界的真实。”[7]从这些要求看,自传作者有时比传记家更有利,因为许多经历本人最清楚的,而那些隐秘行为和心理活动,也只有当事人即自传作者才知道,其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正如奥古斯丁所说:“他们听我谈我自己,怎能知道我所说的真假?因为除了本人的内心外,谁也不能知道另一个人的事。”[8]正因为别人不知道,把自己的秘密公布出来才显示出价值。但另一方面的问题是,自传中的忌讳也比他传更多,许多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就但说无妨,发生在自己身上就难以启齿,因为牵涉自己和亲友,出于感情或利益的因素,作者对自己和所爱者的隐恶扬善和对所恶者的扬恶隐善,就成了自传中常见的现象,甚至许多自传写作目的就在于自我颂扬或自我辩护,对敌手进行揭露和攻击。卢梭的《忏悔录》虽然是西方现代自传中的第一部经典,但也包含这样的目的。对此,马克·吐温深有体会,他在自传《戏谑人生》中写道:“我每天对我的自传进行口授已有三个月了,我想到了自己一生中的一千五百件到两千件引以为羞的事情,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将其中的任何一件写到纸上。依我看,等到我将这个自传完成(如果还能完成的话),前面这个数目不会有丝毫的减少,依我看,即使是我一冲动,将全部这样的事件都写了出来,等到对这本书进行修改的时候,肯定还是会删掉这些东西的。”[9]尽管如此,马克·吐温还是写了他七十二年的人生中最为可恨的一天——由于自己的交友不慎,不得不陪着一位过度自恋的英国女性招摇过市,导致了一场不堪回首的演讲,让马克·吐温感到有愧于他那个牛津大学的博士学位。
马克·吐温的自传虽然主要是写自己,但是避免不了写别人,他自传中的别人就像他小说中的人物一样活灵活现,令人过目难忘,特别是那位拯救他于水深火热(破产)中的罗杰斯,他们相识纯属偶然,但罗杰斯却是传说中的打着灯笼也难以找到的好人——一旦朋友有难,或是事关道义,“他从来都不逃避责任,脑子敏锐,手脚勤快,困难越大,负担越重,反而心里越轻松,激情越充沛,干劲越来越大,越忙越快乐。”[10]罗杰斯在帮助马克·吐温的时候,非常注意方式与分寸,既没有损害他的自信心,又没有挫伤他的自尊心,把事情做得如此艺术,令人不由得喟叹:什么时候我也能邂逅像罗杰斯这样的人呐?但更让人也让马克·吐温感慨万千的是,四十八年一个月又零二十七天后《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蓓姬·撒切尔——现实生活中的劳拉·姆·赖特,马克·吐温把她如花似玉般的青春看得清清楚楚,也写得清清楚楚——她的辫子在脑后摇晃,夏天穿在身上的白色上衣被古老的密西西比河上的风吹得鼓了起来,这同四十八年后的那位六十二岁,历经风霜、饱尝忧患的寡妇形象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她写信给马克·吐温,让他在钱财上对她和她那残疾的儿子进行帮助,目前她急需一千块钱,想当年,马克·吐温与她相识的时候,她的父亲按当时的标准来说是一个富翁,是密苏里州中部高级法院的法官,这个姑娘究竟做了什么事,犯了什么罪,以至于到了晚年非得受到贫困和苦役的惩罚?这真是个可怕的世界,上帝啊!当然,在《戏谑人生》中,马克·吐温也少不了写了他的同行——作家,其中的布雷特·哈特真的是一位奇葩,他从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那儿学到的感伤文笔,使读者觉得他写的作品就是狄更斯亲笔写出来的,马克·吐温认为这位老兄是他所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之一,同时又是他见过的最无聊的人之一——布雷特·哈特装腔作势,既不踏实,也不真诚,在他的衣着上也能显示他的特征:他的衣着打扮总是比当时流行的样式还要更时尚一点,他总是比当时社会上那些最讲究的人还要明显地更加讲究一些,他如此自恋,甚至都表现在神情举止以及走路的步伐上,他最后的结局是为一个期刊而绞尽脑汁,最后客死在旧金山。
表面上看,“自我描述的技艺似乎根本造就不出艺术家,而只能造就出诚实的记录员。”[11]但历史教导我们,艺术家真切地塑造当代及历朝历代的任何人的困难都没有真切地塑造、展现他本人的自我的困难大,最能清楚地表明这种巨大困难的,莫过于自我描述的成功之作的稀少了,但马克·吐温的自传《戏谑人生》应该属于这些屈指可数的成功之作吧,在他的自传中,他敢于自揭疤痕、自损形象,并坦诚他所写的这一切很可能是九牛一毛,他的自传就像他写的雅俗共赏的小说一样,充满着生活的质感、泥土的芳香、情感的肌理,同时又具有明显的辨识度,可以说,马克·吐温的一生,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戏谑人生》是他创作生涯的又一高峰。
注 释
[1]转引自马克·吐温:《戏谑人生——马克·吐温自传》,石平译,译者序,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页。
[2][3][6][9][10]马克·吐温:《戏谑人生——马克·吐温自传》,石平译,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3页,264-265页,284页,234页,281页。
[4]夏多布里昂:《墓中回忆录》,郭宏安译,墓中人语(代译序),三联书店,2001年,第2-3页。
[5]朱文华:关于自传的几个问题,引自《传记文学研究》,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年,第61页。
[7]杨正润:《现代传记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99页。
[8]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86页。
[11]斯·茨威格:《谈自传》,引自《茨威格散文精选》,高中甫编选,人民日报出版社,1997年,第33页。
(作者介绍:何玉蔚,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现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