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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中的影响力

2016-12-15潘凌艳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美德家庭教育

潘凌艳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福建 福州 350001)



女性在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中的影响力

潘凌艳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福建 福州 350001)

女性在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根据福建省调查数据阐述了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影响情况,对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影响力特点与缺陷作了初步分析,提出女性要在子女道德教育中起引领作用、在家庭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在邻里社会中起示范作用,以促进良好家风及社会风尚的形成。

女性;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今后要加强对家庭美德的教育培养,挖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弘扬时代新风尚。2013 年10 月,在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王岐山代表党中央发表祝词,他指出,“慈母、孝女、贤妻对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新春团拜会上也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为了解女性在传统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影响与作用,课题组2014年制作“福建省家庭美德建设调查问卷”1000余份,分发至全省九个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回收有效问卷887份,问卷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本问卷的受调查者多为女性,占被调查对象的78%,分析样本均为女性受调查者。

一、女性对家庭美德建设的影响力情况

1.女性是家庭美德建设的主力军

现代家庭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女性在这其中承担妻子和母亲角色,由于母性本能,女性身上与生俱来的一些特点,如温柔、感性,富于同情心、怜悯心和爱心等,对家庭中教育、赡养、抚育、休闲与感情满足等多种功能的发挥与实现都有诸多的裨益。

而家庭在完成自己的社会化功能时,也需要传承被社会成员所认同的价值观和规范,使各成员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家庭内部的和谐一致。可以说,女性在家庭中是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引领者,是家庭情感的缔结者,也是家庭关系的维系者。因此,家庭美德建设,从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女性作用的发挥。

笔者调查发现,女性普遍比较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有56.6%的女性被调查者了解“家庭美德”建设的内容,而且女性了解的比例高出男性13个百分点,反映出女性要比男性更为关注家庭美德建设,她们是家庭美德建设的主力军。

2.女性重视维护和谐的夫妻关系

夫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和睦是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在和谐的家庭环境氛围中,美德建设才能更顺利地开展。调查数据显示,对自己婚姻满意的女性占83.6%,其中很满意的比例近47.5%,说明被调查女性婚姻满意度较高。

调查发现,82.4%的女性认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当好慈母、孝女、贤妻有很大的帮助,能彼此促进。因此,她们认为夫妻关系和谐的最重要因素是互相尊重和彼此忠诚。见图1。

47.1%的受调查女性表示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当夫妻出现冲突时,73%的女性认为及时分析原因、冷静处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当婚姻出现第三者时,53.2%的女性更愿意选择从自身找原因,挽救婚姻,而不是冲动地选择指责对方(占1.1%)或离婚(占12.2%)。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女性注重维护和谐的夫妻关系,大多数女性明白理智且妥善地处理婚姻危机的重要性,从而维护良好的家庭环境氛围。

3.女性更多地承担子女教养责任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环境。家长对儿童的道德教化,起到至关重要的“形塑”作用,决定着孩子未来的发展方向。本次调查对象中,已婚者占90%,女性对孩子教养责任的排序是: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品德高尚、快乐生活、学业优秀,说明她们对子女的教养责任还是很明确的,教养的目标是让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调查显示,在孩子0~6岁生活与行为习惯养成初期,她们中有52.6%的人花较多时间与孩子一起活动或进行有质量陪伴。平时能关注孩子的情绪情感,分享孩子内心感受的妈妈占64.8%。亲子间有冲突也能尊重孩子,更多从自身找原因。见图2。

文化名人于丹说“家教好不好,关键靠母亲”,作为孩子道德养成的领路人,母亲的言传身教很重要。调查中发现,在物质条件更优越的今天,有44.3%的女性忽略对孩子进行“勤俭”等传统美德的教育,完全能在“诚实守信”上为孩子做好榜样的只有29.5%。表明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与教育上还有些许的欠缺。

4.女性注重家庭和睦孝敬长辈

中华传统家庭美德最注重孝文化。孝作为“众善之始”,存在一个由内及外、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由小及大的推行过程。推行到最后, 几乎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在家庭中孝道伦理的本质应是责任和义务,它被视为国人的基本品德。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对进一步弘扬国人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提出要求,大家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更多地关注长辈的精神需求。调查中有79.5%的女性表示用“常回家看望”这种方式关心老人最好。婆媳之间的关系最能体现年轻一辈女性的美德与修养,有48.9%的女性表示“当婆媳发生矛盾时,自己会先让步”,另有38.5%的女性认为应当“谁错谁让步”。而对于隔代教育中出现的矛盾,有71.2%的女性表示会委婉表明态度、坚定立场、事后再与长辈沟通。这些数据说明当代女性普遍具有传统的“孝亲”观念,同时也表现出更多的理性。

但是,也有不少女性的“孝亲”观念有偏颇,在调查中,被问及对“啃老”现象的看法时,有38.5%的人认为“很不应该”,有54.3%的人认为“事出有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有7%的人甚至认为“可以理解”。大家对“啃老”的宽容固然有一定的主客观原因,但从另一方面也表明被调查者“助老养老”的意识与能力均有不足。

二、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影响力特点及缺憾分析

1.女性对提升自我道德修养的动力不足

调查发现,从总体上看,女性对家庭美德内容的关注度与知晓度还是略显不足。了解家庭美德建设内容的女性比例不到六成,且还有11%的女性根本不了解,反映出女性在提升包括家庭美德在内的自我道德修养时动力不足。笔者分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家庭作为道德教育的摇篮,它对女性进行道德教育的功能与责任正逐步减弱。家庭现代化理论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古德在《世界革命与家庭模式》一文中提出:“经济进步的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强调社会的工业增长和变化,并把传统和习俗的重要性贬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步”。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里,许多家庭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会更关注孩子的专业成长和工作状况,而较少花大力气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随着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家庭的美德教育功能也在逐步弱化,核心家庭增多,使传统大家族的道德教化作用在减小;对子女的过分宠爱,使家长的权威日益减弱甚至消失,长辈的教育影响在削弱;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的完善,使家庭部分教育功能转移到社会。

二是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熏陶与教育的不足。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与体制下,富含丰厚道德元素和人文气息的中国优良传统文化未能通过家庭或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得到有效传承。中华传统家庭美德教育因为缺少文化资源的支撑而难以为继。各级学校对传统文化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忽视家庭美德的教化,更没有专门针对女性开设相关的课程,使女性很难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足够的道德资源进行自我完善。

三是家庭美德教育没有在实践层面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落实。当前,虽然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家庭美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女性在弘扬家庭美德中的独特作用,但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还是肯定女性对社会的价值与贡献,而不太关注女性对家庭所作出的贡献。无论从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抑或从女性自身来说,家庭美德教育还都停留在倡导层面,家庭和学校既缺乏专门针对女性群体开展家庭美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家庭美德也没有成为女性进行自我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2.女性普遍认同要扮演好新时代贤妻角色

此次调查显示女性的婚姻满意度较高,同时夫妻互动的几个数据也显示当前女性普遍重视夫妻间关系的维护与良好的沟通,这可能源于中国“贤内助”、“相夫教子”等传统美德仍被大多数女性所认同。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 的女性比例为54.8%,比2000年提高 4.4个百分点,这一数据从某种程度上反映目前中国女性传统的家庭观念仍占主流,同时也承认自己在家庭中的性别角色担当。

典型的现代家庭是一个更喜欢亲密生活和私密性的团体,情感支持是其最主要的功能和特征之一。在婚姻边际效用下降、离婚率逐年递升的今天,忠诚温婉、自信独立、心平气和以及聪明智慧的贤妻向来都是非常有效的婚姻关系的润滑油、黏合剂和排除外扰的重要武器。在女性看来,扮演好新时代的贤妻角色有助于提升婚姻质量和稳定夫妻关系。当前,婚姻家庭的外部支持因为各种相关体制机制的不完善而相对弱化,婚姻的美满和家庭的幸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程度地依赖于婚姻家庭内部的运行机制和文化氛围,特别是取决于包括贤妻和慈母在内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方式和互动质量。对家庭亲密关系质量的追求及对下一代教育培养意识的增强,使女性较之以往更加重视家庭建设,更加注重作为家庭和谐基础的夫妻关系的维护,更加努力地展现自己作为贤妻的美德。

3.女性在子女教育上存在功利性倾向

当下,受不良社会心态的影响,家庭教育的功利性倾向越发明显。一些母亲重智轻德,把孩子能进重点中学、重点大学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教育目的,教出了只会学习但不会“做人”的孩子。有一些母亲过分追逐自身的利益,把教育当做家庭获取各种利益的手段,养育了一群自私自利、缺乏奉献与协作精神的孩子;还有一些母亲在教育上追求短期行为,在生活目标的选择和设计上缺乏远见,不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造成部分孩子道德滑坡、心理障碍等问题日益突出。而一些农村的母亲,为了增加收入远走他乡对孩子放任不管,使孩子缺少亲情关爱,虽然孩子可能在物质上得到满足,但在精神上是荒芜与空虚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理解和信任。

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女性不是非常看重孩子“诚信”与“勤俭”等品德的培养,也能从一方面反映出她们对家庭美德教育重视不够。在充满诱惑和竞争压力的社会中,我们用什么作为家庭的核心价值观?我们要如何培塑我们的下一代?一些女性并没有认真思考过,也没把中华传统家庭美德的教育与实践作为家庭文化与家庭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没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把它当成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从而使自己在对孩子进行零散的、自发的家庭美德教育时既缺乏明确的教育目的,也缺乏明确的责任意识。

4.女性对“孝”的解读有偏差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孝敬父母首先是能够供养父母,“养儿防老”就是对子女孝敬长辈的最基础的、最一般的道德要求。其次才是敬重父母、善待父母、更好地立身行事。虽然,在当下社会,一些父母并不需要子女供养,但作为“孝”最基础的要求,供养的意识不能丢,更不要说父母还需供养了。据百度调查显示,当前65%的家庭有啃老现象,有30%的年青人是啃老族,这与我们的调查相吻合。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作为父母的老一辈人对子女的无条件爱护与长期溺爱教育的结果;其次反映了子辈对父母感恩与反哺的意识与能力的不足。

父母关爱、抚养子女是人之常情,而子女赡养老人却没有很明确的约束与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是倡导晚辈要孝敬父母,并无具体要求,这就使一些女性只是把“孝” 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体现在行动里。特别是在婆媳关系上,因代际差异、背景相异、性格迥异、血缘与情感归属不同等原因造成的婆媳矛盾已成为破坏婚姻的“二号”杀手。这也反映出当代某些女性过分强调自我,缺乏对老年人的尊重与理解,不懂得如何与老年人进行情感沟通交流,不懂得如何在“孝亲”上把握分寸,学会妥协,用心经营。当然,要想“婆媳和,一家亲”需要双方都付出努力。

三、进一步发挥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作用

1.在子女道德教育中起引领作用

印度教育家卡鲁纳卡兰曾说过:教育一个男人,受教育的只是一个人;教育一个女人,受教育的是几代人。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一个好的母亲抵得上一百个学校的老师。”家庭道德教育虽然是家人的共同责任,但女性的作用却无可替代,而要使女性能更好担当家庭美德教育的重要职责,必须注重女性自身道德素质、母亲素质的提升。为此,作为女性的“娘家人”的妇联组织,不仅要继续举办好“母亲教育工程”、“母亲素养提升行动”等活动,还应积极推动教育部门汲取中华传统文化中优秀的道德资源和素材,结合“四自”精神、性别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各年龄段女性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让女性在人文素养提升的同时,增强自我道德教育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使中华优秀的传统家庭美德由知到情,再到行,让家庭美德成为女性自我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从而有效推动女性以德修身、以德治家、以德育人,在家庭道德教育中起引领作用。

2.在家庭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在各种家庭关系中女性之所以具有“独特作用”,不仅在于她们在家庭中依然承担着生育者、劳作者、照料者的传统职能,还在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女性地位的提升,她们还承担起了教育者、抚养者、管理者的新职能。在家庭成员正解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以及良好家风的倡导、家庭生活方式的选择上,拥有更多的“主导”性,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笔者认为,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新时代赋予女性家庭角色的新内涵,发挥女性的主动性,激发女性的自主性,合理设计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工作手段,可尝试通过家庭外有效机制的支持提升女性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技能。首先,建议在各级妇联成立“家庭工作”专门部门,负责指导和实施包括家庭美德在内的家庭文化与家庭道德建设,协调家庭教育各项工作。其次,依托省、市、县妇联的法律援助中心,村、社区“妇女之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等机构与组织,引入由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志愿者力量,大力宣传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性及具体内容,通过公益讲座、沙龙、团体辅导、个案服务等形式帮助群众了解家庭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了解构建良好婚姻关系的方法及处理婚姻冲突的技巧,了解子女的个性培养策略及不同年龄段的心理行为特点,了解老年人心理需求及如何改善代际关系等。让科学的婚姻家庭理念在更多的女性心中扎根,让女性学会如何有效处理情感矛盾与家庭问题,让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3.在邻里社会中起行为示范作用

女性不仅要在家庭中做自觉践行家庭美德的模范,也要在邻里关系上互帮互助,在社会中崇德向善,追求积极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努力促进良好家风和社会风尚的形成。家庭美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多管齐下,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妇联组织要积极推动将家庭美德宣传纳入社会主流媒体传播渠道;挖掘身边的“最美家庭”“好女儿”“好儿媳”“好妻子”的感人事例,为更多女性树立行为示范榜样;监督文艺作品对家庭道德的引导,不过分渲染婚外情、炫富、啃老等失德行为;加强网络监管,减少网络不良内容对家庭道德建设的冲击,为营造家庭美德建设良好氛围、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女性能够在健康的舆论氛围中投身家庭美德建设。

[1]于光君.传统文化与女大学生家庭美德教育[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5).

[2]唐灿.家庭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的回顾与述评[J].社会学研究,2010(3).

[3]发挥女性独特作用,推动家庭工作创新发展[N].中国妇女报,2013-11-11(1).

[4]潘凌艳.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教育中的传承问题探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5(4).

责任编辑 何志玉

On the Influence of Women Promoting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Family Virtues

PAN Ling-yan

(Women Cadres School, Fuzhou 350001, Fujian, China)

Women play a unique role in promoting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family virtues. According to the survey data of Fujian province,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influence situation of women in the family virtues construction and simply analyzes the features and the defects of influence.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women should play the leading role in the moral education of children and family relationships, and play an exemplary role in the neighborhood community in order to promote good family traditions and social fashions.

women; Chinese tradition; family virtues; influence

2016-03-18

潘凌艳(1971-),女,福建福州人,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办公室主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女性心理学与发展心理学。

D669.68;D649

A

1673-6133(2016)04-0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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