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务员”也有试用期
2016-12-15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12期
我国在上古时代就已经开始“公务员”试用了。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四岳建议尧把帝位传给舜,尧答“吾其试哉”。这个“试”,就是我们现在说的“试用”。
古代科举考中的人,也不像古装剧中演的马上就授予官职。唐代的刘禹锡登第后两年,才授从九品下的司经局太子校书郎。清代的康有为,在发动“公车上书”时就是工部一个见习生,要想做到实职,还要等到满一定期限后补缺。不过,当时见习生的工作也是非常认真主动的。清代作家段光清在《镜湖自撰年谱》中,记录自己以举人身份参加了道光二十四年的大挑(落地举人的选拔考试),以一等知县分发到浙江试用。他到杭州后,“每夜自提灯笼,步行街道”“澹村或亲问案,余必自旁观之”,可见那时实习生的费力与用心。 (摘自《滕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