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
2016-12-14文高辉
文高辉
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南机器厂,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的大型骨干企业,始建于1952年,总部位于湖南省湘潭市西郊,毗邻一代伟人毛泽东故里——韶山,占地620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186.66公顷。
公司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将新仓库库区、501火工区、军五厂火工区(装配车间)、万家山(公司水塔所在地)列为生态公益林区,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管护和建设措施。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遵循三个原则:坚持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提高,务求实效。根据坚持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的原则,对需要进行道路和房屋改造等的工程设计,必须与划为生态公益林的区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不得破坏现有林地,如造成小面积的破坏,在图纸设计和资金投入上需将现有林地进行补充。公司的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公司火工产品的组装区、原材料区、成品区,规划强调相对合理布局。即生态公益林尽量将库房之间、生产车间之间隔离,以免因火工产品意外产生冲击波伤及到生产工人和其他人员。利用原有植被,大量种植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的种植方法,先生产车间,后库区,分步实施。
公司党政领导极其重视生态公益林保护,成立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小组。由公司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职能部门领导任成员的组织机构,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管护协议,公司与职能部门签订管护协议,职能部门与个人逐级签订管护协议,层层落实,把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护具体落实到个人。
公司成立了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厂行政领导任副组长(13个),每个分厂设一个小组(10~20人),如遇火灾信号,各个小组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救援。公司每年调集韶山、湘乡及本单位的消防队伍、应急小组成员、江南医院医生等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演练。由于公司生态公益林与周边农村山地紧密相连,一旦周边农村山地发生火灾,极易引发到公司林区,在公司林区周边建立了一条宽15米的隔离带,防止山火蔓延到公司的林区。
公司严格执行了一系列管护制度:禁止征用、占用生态公益林地,确因国家、公司建设需要征用、占用的,必须依法办理,并在异地划定同等面积的生态公益林;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林木更新需要采伐的,必须逐级申报,由省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开展生产性经营活动。同时规定,生态公益林区的更新采伐迹地、病发地应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造林更新。
笔者作为公司园林部门的基层管理人员,参与园林绿化的管理已超过10年,通过听报告、座谈、实地观察等形式进行了调研,对公司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提出一些意见。
大力开展宣传。完善宣传基础设施,在公司公益林区交通路口及时设立宣传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同时丰富宣传手段,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宣传的针对性,主要针对周边群众和公司职工、家属,做好他们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使生态公益林建设能得到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通过开展与林业部门交流活动,提高宣传水平。
科学编制规划。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化界定工作,制定公司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本着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扩大生态公益林总量。同时对每一块宜林地进行具体规划设计,包括整地方式、栽植树种、造林方式、造林年度等统筹考虑,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分厂,做到明确职责,限期完成。
提高队伍素质。严把入口关,聘用护林员时首先由公司职能部门推荐,分管领导考核,公司行政主管领导审核,报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教育,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林业、资源保护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为保护好公益林打下基础。
强化管护责任。要求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管护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凡不能及时发现案件或隐瞒不报要给予相应处理。每年对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如不能胜任,更换护林员。
规范资金管理。公益林补助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有效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浪费。
完善数据建设。工作中注重合同档案的管理,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生态公益林资源数据库,公益林管护台账,区划的界定书、管护合同等完全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归纳,为科学管理好公益林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