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华美学精神
2016-12-13李怀亮
李怀亮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指出,新时代的文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习总书记的这个号召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其思想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和道德理念等方面。总体来看,中国传统文化构成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释道三家。其中,儒家文化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规范性文化,是秩序感最强的文化;道家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创生性文化,是最富创意的文化;而佛教,则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普世情怀的慈悲文化,是最具悲悯意识的文化。与这三种文化相对应的美学精神,都是当代文艺发展的血脉之根。
先说秩序文化,也就是规范意识和秩序感。西方文化是建立在把人理解为“欲望的生物”这个基本前提上的,所以首重法律和宗教。中国传统文化却是把人首先理解为“情感的生命”这个坚定立场上,所以倚靠道德和伦理来维系。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孟子说“仁者,爱人”,儒家为每一种情感关系附着一种道德纲目,如孝与慈、忠与恕,贞与信,义与和,正是希望在人的基本伦理亲情基础上,推己及人,建立起一整套的伦理体系,建立起一种由家庭推广至社会和天下的人伦秩序,正如孔子所说,“礼之用,和为贵”,以情感的力量,通过道德约束,实现和谐社会,正是儒家对社会规范的理想设计。
由此出发,对于文艺创作来说,就是要从整个社会利益出发,为社会和谐与进步而贡献正能量,而不是去一味暴露社会阴暗面,刻意渲染人性的丑恶,挑起社会矛盾,制造不和谐氛围。
再说创生性文化,其实也就是创新思维。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与科技思维息息相通,但是科技思维往往致力于纷繁细节的再次裂变与细化,而道家的思维,却是向本原上溯求。
任何一种文化,从它萌生的一刻起,也如自然物一般具有自我增长的态势,如果得到了政治、经济、宗教或者其他力量的扶持,它就会迅速建立甚至膨胀泛滥为条条框框,这样就出现了如儒家的“礼教”在不同时期的束缚性。针对社会文化的各种过度建构,庄子的“齐物”思想正是一种解构性的良方,庄子继承老子,通过消解各种对立概念,比如美与丑、贵与贱、健全与残缺等,以这种方式省思既有文化,打破人们对现有秩序的迷恋和盲从,为个体生命带来鲜活的生机。
最后再说慈悲文化,也就是普世情怀和悲悯意识。儒家的荀子谈到人性时感慨道:“人情甚不美,又何问焉”。所以他希望用“礼”来约束住人的欲望,但是他的学生接受了他的立场而又抛弃了他的做法,认为只有用“法”才能控制住横流的人欲。儒家和法家对欲望的认识,都没有佛教来得宽广和彻底。
佛家的慈悲文化和大爱精神,与儒家的“仁爱”思想结合起来,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我国高尚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念,如崇高、正义、仁爱、善良、忠义等人文精神与人文传统。从这些高尚的文化价值观出发,我们就会去积极地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关注人民的精神需求,发现现实的苦痛,发出时代的强音,而不是沉迷于那些暴力色情、低俗无聊、一味迎合低级趣味的作品。
(本文为作者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暨2016中国文艺评论峰会”上的发言)
责编/李金芳 美编/李祥峰 孟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