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探索
2016-12-13于菲菲
【摘 要】 本文以淄博市为例,阐述了金融扶贫工作现状,介绍了淄博市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的探索经验,分析了金融支持扶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金融扶贫工作的推进路径。要强化政策引导,构建金融扶贫协调推进机制;坚持创新推动,探索多种新型农村扶贫金融模式;完善小额扶贫信贷相关政策,构建简洁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担保诚信体系,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有效;提高扶贫宣传针对性,构建多渠道宣传机制。
【关键词】 金融扶贫;模式创新;推进路径;淄博市
一、淄博市金融扶贫工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淄博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启动实施了“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扶贫开发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实现了10万户,26万贫困人口的年人均增收1000元目标,淄博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为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但同时,淄博市扶贫开发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目前,全市仍有7.5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总量较大、分布零散、脱贫任务艰巨。
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行广泛深入动员,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如何扶、怎么退”的问题,确保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在加快扶贫脱贫工作的过程中,淄博市银行业因地制宜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在加强网点建设、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扶持和带动贫困区域脱贫,取得了一定成效。
1、不断增强金融扶贫的政策支持力度
坚持组织推动,政策支持,确保形成金融扶贫合力。一是推动成立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力度。二是出台《关于开展金融助推脱贫“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意见》、《博山区关于开展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试点实施方案》、《博山区小额扶贫信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等文件。
2、积极提升贫困地区的基本金融服务水平
完善存取款、转账、支付(各种支农补贴发放)等基本金融服务,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自助服务终端、流动服务、固定服务代理等多种渠道,拓宽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村的覆盖面。以助农取款服务点为基础,不断加载小额存取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财政扶贫资金汇划等基础金融服务功能,打造惠农支付综合服务平台。
3、不断创新小额扶贫信贷的投放力度
2007年,淄博市在山东省率先试点探索依托互助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模式。2014年淄川区被确定为全省金融扶贫试点区县。近年来,淄博市以列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小额扶贫信贷为抓手,坚持组织推动、创新带动、机制拉动,着力打造淄博金融扶贫品牌,为全省金融扶贫试点闯出了新路子。先后2次在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培训会议上介绍经验。全市10个区县实现了小额扶贫信贷全覆盖,累计撬动金融资本11500万元,受益贫困户1.3万户,户均年增收2000元。
二、淄博市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的探索
1、与互助资金结合
2007年以来,沂源县探索建立了由财政资金、村民自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互助公积金组成的扶贫互助资金。在此基础上,利用互助资金搭建的诚信平台,扩充互助资金规模,拓展“银社”合作业务,由县政府提供担保资金支持,与国开行和农业银行合作共为互助社批发贷款6000余万元。
2、打造“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的特色产业扶贫模式
一是对16个旅游扶贫项目实地开展融资需求对接,摸清融资需求,提高金融扶贫的针对性。同时,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二是淄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出“光伏扶贫”产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比如淄博市齐商银行推出“党贷福”光伏扶贫产品,采取贷款支持一块,财政扶持一块,挂包党员干部帮扶一块的方式,在淄川区西河镇为贫困户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邮储银行淄博分行在沂源县推出“光伏扶贫小额贷款”,以财政资金为担保,为每户贫困户发放光伏扶贫小额贷款。高青县以光伏企业为依托,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充分利用滩涂地建设光伏电站,惠及贫困户1500多户。
3、创新政策性金融贷款方式,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精准定位贫困地区多元化融资需求,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公路道路、水利、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
4、瞄准扶贫生产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财政出资1000万元用于扶贫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要求金融机构以不低于1:10的比例进行信贷投放,专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
5、立足小额信贷,推动银行信贷与财政贴息联动,破解农户融资难题
引导各区县农商行与当地扶贫办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以不低于1:10的比例向农户发放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最高5万元的扶贫小额贷款。针对“四有”贫困户,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与市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加强合作,按照其实际经营需要,提供相应额度的免担保、免抵押创业贷款,并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变“输血”为“造血”。
三、金融支持扶贫存在的问题
1、小额扶贫信贷推广存在制约因素
一是保证金不足,影响了信贷投放。二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与扶贫社会属性之间存在矛盾。三是信贷审批流程、权限设置制约。
2、扶贫任务重点地区融资增信担保机制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注重贴息,并未对金融机构自身损失进行补偿。二是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问题存在分歧。对于扶贫贷款风险较高,这一点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取得了共识,但是对于扶贫贷款风险补偿的额度,两者出现分歧。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希望风险补偿越高越好。地方政府囿于财力不足,尽可能的降低风险补偿额度。
3、金融扶贫宣传方面存在不足
一是政策涉及范围广,金融机构宣传带有片面性。二是扶贫宣传针对性较差。金融扶贫宣传,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这部分贫困户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普通宣传如折页等的宣传方式效果不佳。
4、融资对接进展中存在问题
一是不良贷款上升和信息不对称制约融资业务。二是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够。三是贫困信息不对称,造成“逆向选择”。
四、淄博市金融扶贫工作的推进路径
1、强化政策引导,构建金融扶贫协调推进机制
应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给予开展扶贫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规范、精准、协调、高效、适度的财税金融扶贫“特惠”政策,引导那些对贫困和中下层农户“特亲”的扶贫金融机构的创立和发展。
2、坚持创新推动,探索多种新型农村扶贫金融模式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试点扎根乡村、面向贫困和中下层农户的多种新型农村扶贫金融模式,如互联网金融、电商+扶贫金融、农业特色小保险、小型农业众筹等多种金融扶贫创新模式。
3、完善小额扶贫信贷相关政策,构建简洁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作为扶贫贷款出现风险后的直接承受方,补偿资金往往滞后于实际需要,政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补偿措施,简化补偿流程,尽快将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富民农户贷日常贷款利息的缴存来源,不确定因素多;且出现风险后需先清偿后补偿,诉讼清收处置过程较长,将产生更多利息,而逾期贷款利息不纳入风险补偿,必将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应考虑对出现风险的扶贫贷款能够先补偿后追偿。
4、建立担保诚信体系,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有效
由政府主导,加快建立扶贫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财政出资设立政策性的扶贫融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专门用于扶贫贷款的担保。要突破政策障碍,推广扶贫专项资金、专项基金担保等方式,集合各类分散的扶贫开发资金用于担保,发挥整合联动效应,合理放大融资担保倍数,提高担保效率。
5、提高扶贫宣传针对性,构建多渠道宣传机制
要根据贫困户需求,深入贫困家中,送温暖、送知识下乡,采用贫困户容易接受的视频、现场讲解示范等措施,提高扶贫宣传效果,同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避免宣传“一阵风”现象。
【参考文献】
[1] 李善民.普惠制金融视角下金融扶贫模式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改革与战略,2014.11.
[2] 郭兴平.新时期的金融扶贫:形势、问题和路径[J].农村金融研究,2013.05.
[3] 宁爱照,杜晓山等.新时期的中国金融扶贫[J].观察与思考,2013.06.
【作者简介】
于菲菲(1982-)女,山东淄博人,讲师,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学及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