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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甲渠候官的后勤管理

2016-12-13

关键词:都尉俸禄口粮

张 文 瀚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汉代甲渠候官的后勤管理

张 文 瀚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汉代甲渠候官颇具严密性的后勤管理,是汉帝国军事经济制度、财政制度在边郡地区得以贯彻和执行的高度体现。在戍卒衣装、戍吏俸禄、盐粮等供应方面,甲渠候官的物资消耗数额庞大。每年甲渠候官须定期制作带有预算性质的各种簿籍文书,上呈居延都尉府申请拨付钱粮等各种物资,以满足机构运转的需要。在钱、粮、食盐等物资的领取、输送、储存和分配诸环节,甲渠候官依据严格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各种物资,并接受居延都尉府的严密监督,候官自身没有独立的财政权。以财政、经济等有力的手段,汉政府实现了对甲渠候官等军事机构日常运转的有效管控,进而实现了对边郡地区卓有成效的管理和统治。

汉代;甲渠候官;后勤管理;边郡

两汉时期,汉政府曾在边郡地区广置候官,作为维护边防安全的军事候望机构。不过,由于史籍缺乏记载,候官的基本情况一直湮没无闻。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甲渠候官等汉代边郡屯戍机构遗址的发掘和居延汉简等西北简牍的发现,汉代候官方引起学界的关注,逐渐成为新的研究领域。

迄今为止,随着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努力和简牍学研究的进步,学界对候官的职能和属性、建制和规模、人员构成、吏俸和秩级情况,以及城鄣亭隧和粮仓分布、设置情况等,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和认识①参见李均明等著:《当代中国简帛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401—409页。。同时,有关汉代候官研究的论著,也或多或少涉及后勤管理方面。这些前期的研究工作,为我们认识汉代候官的后勤管理打下了基础。但是,从候官机构日常运行的角度,分析候官的后勤管理遵循的制度规定,有关候官机构总体的财物开销和汉政府的后勤供应,候官的经济预算问题,候官的财物调拨、输入、存储和发放的程序性问题,这些认识候官机构属性和功能不可缺少的经济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财权等问题,专门性研究仍付阙如。有鉴于此,本文以出土简牍资料较丰富的甲渠候官为中心,分析和研究汉代候官的后勤管理和日常运行,这对充分认识汉代候官的形态与功能,进而理解汉帝国运用财政、经济等手段实现边郡地区的统治有着重要意义。

一、 甲渠候官的财物开销

通常情况下,甲渠候官障作为候的治所,统率着“候望备胡虏盗贼”的工作。自候以下,甲渠候官的戍吏总数通常在106至108人之间,戍卒大约有240至300人[1]27-29。这样规模的军事候望机构,其物资消耗的数量相当可观。甲渠候官的后勤供应需要满足下列诸项开支:戍卒的衣装;戍吏的俸禄;吏卒及随军家属的口粮、食盐;兵物器具;军中马、牛、狗等牲畜的饲养供应;上级吏员来往的招待;死亡戍卒的棺木等抚恤善后事宜;社祭、腊祭等祭祀活动的耗费;文书簿籍等材料及其它必需物资的置备等。下面,我们检视汉简*本文所引居延汉简均出自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孙家洲主编:《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文物出版社,2007年。引用简文按照学界惯例,标明简号,不再一一出注。根据需要,某些简简文内容未全部引用,作了省略。,对甲渠候官主要的财物开销进行归类分析,估测甲渠候官维持机构运转需要的各项开支。

戍卒的衣装

边塞屯戍机构吏卒的衣装问题,学界关注甚多,学者们逐渐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认为戍卒的衣装由官府配发,部分自备,戍吏的衣装则由俸禄所得购买。下面简文可证:

1.□/方秋天寒卒多毋私衣478·5

2.□□隧卒□逢薛明□ 官袭一领

官袍一领E.P.T53:115

3.阴安邑便里垣年

官裘一领38·38

4.官予夏衣如□□/ 直五百六万五千一百E.P.T52:330

上述数简出土自甲渠候官遗址,简文中“私衣”指戍卒自带的衣装。简1中,戍卒多无私衣,无法御寒,说明戍卒平时的衣装由官府提供。“官袭”、“官裘”、“官袍”、“官予夏衣”,说明衣物由官府配发。简文中戍卒的衣装名称大致有绔、袭、袍、襌衣、襦、裘、章衣等。戍卒的官衣或私衣,都由官府统一运往边郡戍所[2]51。简4则可以说明,甲渠候官为戍卒供应冬夏不同季节的衣装。

来自内地的衣装输入,保证了戍卒衣装的供应。如:

5. 受正月余袭二百卌二领 其二领物故

今余袭二百卌领 E.P.T51:192

皁布复绔一两

6. □衣橐 犬皮纟末二两受都内

革缇二两

枲履一两 E.P.T59:19

简5说明,甲渠候官数量较大的衣物,应该是由内地输入的。简6说“□衣橐”的戍卒衣物“受都内”,指接收自内地的国库。鉴于一般戍卒的戍边期限为一年,甲渠候官可能在冬夏各为戍卒发放一次寒、暑季节的衣物。黄今言结合简文对汉代边郡物价进行考证,认为按保守估计,汉代一个士卒的衣物一年以一袍(1000钱)、一袭(500钱)、一单衣(300钱)、一绔(500钱)计算,其费用当不少于2300钱[3]93。此说近是。甲渠候官戍卒按三百人计,则每年的衣装费用当为690000钱。

甲渠候官戍吏的衣装,则由自己置备解决。如:

7.皁单衣毋鞍马不文史诘责骏对曰前为县校弟子未尝为吏贫困毋以具皁单衣

冠鞍马谨案尉史给官曹治簿书府官繇使乘边候望为百姓潘币县不肯除E.P.T59:58

简7中,骏因为家贫,无钱备置“皁单衣、冠、鞍、马”,便不具备除任候官尉史的资格。简文中有大量候官戍吏从戍卒手中购买衣装的例子,可做参证。

戍吏的俸禄

甲渠候官戍吏的俸禄标准,因秩级的不同而有高下之分。西汉时期,官吏的俸禄主要以钱为主,王莽时期以谷为主,东汉时期则半钱半谷[4]136。居延汉简中,官吏的俸禄以钱发放时多称“奉”,以布帛充俸时多称“禄”[5]36。李天虹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重新考证,制定出西汉时期候官主要戍吏的月俸数额表[5]39,引用如下:

官职秩别月俸钱额(益俸前)月俸(益俸后)候六百石6000比六百石3000塞尉二百石2000[3000]士吏百石1200[1800]候长百石12001800令史斗食900[1350]候史佐史600900尉史佐史600900燧长佐史600900

表中所示“益俸”,是指朝廷给低级官吏增俸禄。西汉政府曾于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汉哀帝绥和二年(前7年)两次为低级官吏增加俸禄[4]136。表中缺乏候官掾的俸禄标准。简99ES17SH1:20中有“掾吏百石以上过隧长辄宿”,则掾的秩级当与士吏、候长等百石吏相同,俸钱的标准也应相同。按照甲渠候官的建制,我们假定候官戍吏有候一、塞尉一、掾二、令史三、尉史四、士吏三、候长十、候史十、隧长七十四共108人计*参见李均明:《汉代甲渠候官规模考》(下),《文史》第35辑,第27页。,则益奉前每月俸钱总数当为81500钱,益俸后为119250钱左右。全年分别为978000和1431000钱。

除了以钱发放俸禄的方式之外,简文中尚有特殊时期以粮食、布帛、盐、絮等充俸的现象。如果按价值折算,当与用钱发放数量相差不大。

口粮

在诸项物资供应之中,吏卒的口粮占据相当大的份额。边塞屯戍机构吏卒的口粮所需实行供给制,粮食供应品种有粟、穈、麦、穬麦等。戍吏和戍卒在获得粮食品种和数量方面,基本享受同样待遇[6]137-138。由于计量单位(大小石)、大小月份的天数、廪食人员的身份等因素,简文中呈现的吏卒廪食供应情况出现各种数字上的差异。一般情况下,较为常见的吏卒廪食标准可用下表显示[7]168:

廪粮等级大月小月大石小石大石小石一吏卒2石3石3斗3升少2石3石3斗3升少1石9斗3升少3石2斗2升少二吏卒1石8斗3石1石8斗3石1石7斗4升2石9斗

表中显示的吏卒每月廪食数量,如按汉代大石计算,以粟为例,换算为重量,则如下表:

廪粮等级大月小月大石重量大石重量一吏卒2石50.72市斤2石50.72市斤1石9斗3升少49.03市斤二吏卒1石8斗45.65市斤1石8斗45.65市斤1石7斗4升44.13市斤

按吏卒每日六升口粮折算,则每天口粮折合1.52市斤。这样的标准,是完全可以满足吏卒日常生活需要的[7]170。

依据上述标准,按照大石折算,正常时期甲渠候官按戍吏108人,戍卒300人计,则每月用粮为816石(大月)或795石(小月),全年吏卒廪食用粮为9666石。除此之外,探亲的吏卒家属的食粮供应,军中驿马、私马、牛、骆驼、狗等牲畜的饲料用粮,上级吏员来往的招待等均消耗一定的粮食。总数虽然难以计算,但每年甲渠候官粮食消耗总量在万石以上则是可以肯定的。

食盐

吏卒每月食盐的供应标准为三升。《汉书·赵充国传》:“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盐三百八斛,分屯要害处。”[8]按总数折算,吏卒每月用盐约为三升。谢桂华提出,甲渠候官障的属吏不配给食盐,戍卒每月食盐配给标准为三升[9]75-79。认为戍吏不配给食盐似乎证据不足。甲渠候官戍吏百人,假如依靠自己俸禄去居延县或就近至候官所属仓购买,或者每月领取俸禄时从其中扣除食盐用钱,这种情况将会频繁出现,简文里面应该有所显示,可惜我们没有看到这样的记录。我们倾向于甲渠候官戍吏与戍卒一样享受每月三升的食盐供应。

如此说来,甲渠候官按戍吏108人,戍卒300计,每月用盐达11.94石(小月)和12.24石(大月),全年用盐达145.08石。因为简册中戍卒领取粮食数量为“三石三斗三升少”,计量标准为小石。大小石换算比例为10:6,则甲渠候官吏卒每月用盐为大石7.164石(小月)、7.344石(大月),全年用盐数量为大石87.048石。简文未见吏卒家属的廪盐记载,总体上说甲渠候官每年的用盐总量将大大超过87石。

兵物器具

除了口粮、衣装、食盐等生活物资外,甲渠候官尚配置有兵器、防御器等物资器具。简文中有“初元五年戍卒被兵名籍”(E.P.T53:209)、“甲渠候官第廿三部黄龙元年六月卒被兵名籍”(E.P.T52:86)、“第四部甘露二年六月吏卒被兵隧别簿”(E.P.T53:189 )等记录。被兵,指配备兵器的意思。被,穿戴、佩戴,成语“被坚执锐”中“被”字即是其义。被兵簿或被兵名籍,反映了吏卒的兵器配备情况。除了兵器之外,还有与防守有关的器具设施等守御器,另有部分生活杂器、铁器等物资。

简文所示,“出钱九百买弓椟”( 11·12)、“贳卖剑一直七百”(271·1)、“不侵卒解万年剑一直六百五十”(258·7)、“弓直五百五十”(E.P.T65:126)、“弹弓一直三百”( 462·2)。这些弓椟、剑、弩弓、弹弓等都属于甲渠候官城障烽燧的必备器物,都有一定的价格。甲渠候官兵物装备种类多种多样,各种器物的价格不一,尽管难以统计整体的费用消耗,但可以想象一定是一项数额庞大的支出。

综上所述,甲渠候官在戍卒的衣装、戍吏的俸禄、人员的口粮、兵器等方面都有大笔的开支。甲渠候官的日常运转中,因人员众多且身份复杂,钱财物资品类繁多,繁重琐细的后勤管理工作考验着候官负责官吏的行政效能,也关涉汉帝国边郡地区统治和管理的实现程度。

二、 甲渠候官的财物预算与调拨

为了保障甲渠塞数百吏卒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甲渠候等候官的负责戍吏,在后勤管理方面需要作大量的工作。候官本身不是生产经营性单位,也不像地方行政系统的县一样,具备征收赋税等经济职掌。候官的后勤供应,主要依赖内地输入的钱粮衣物,还有部分是居延屯戍区的生产供给。甲渠候官往往需要根据吏卒人员情况,提前筹划安排,作好机构的人员物资消耗总量的统计、核算,向都尉府及相关部门呈报。如下简:

1.居摄二年二月甲寅朔辛酉甲渠鄣候放敢言之谨移正月尽三月吏奉

赋名籍一编敢言之 E.P.T8:1A

2.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

谨移四月尽六月赋钱簿一编敢言之E.P.F22:54A

3.建武四年十一月戊寅朔乙酉甲渠鄣守候博敢言之●谨移十月尽十二月

谷出入簿一编敢言之 E.P.F22:453

上述三枚简,内容都是甲渠候官向都尉府呈报的文书。奉,同“俸”,指俸禄。简1中的“奉赋”,指用赋钱支付吏奉。“吏奉赋名籍”,即用赋钱支付俸钱的戍吏名籍。有研究者指出,一般来说,甲渠候官按月支付戍吏的俸禄,或提前或在当月发放,特殊情况下有拖欠发放俸禄的情况[7]273。简1中的干支日期是二月八日。甲渠候呈报正月至三月的吏奉赋名籍,是在二月第八天向上递交的。而正常情况下,三月份的吏奉是不可能发放的。甲渠候官可以根据现有机构戍吏人数、秩级等情况,统计吏奉开支的总量,提前制作临近月份的吏俸钱名籍,为发放吏奉做好准备。甲渠候官已经上报发放奉钱的戍吏名册,包括了三月份的内容,说明这类名籍具有预算的性质。同样,简2、3涉及的两类簿书,也都具有预算的性质[5]43,79。

正常情况下,甲渠候官的吏卒总人数一般是较为稳定的,俸钱、粮食、食盐等物资总量的需求也基本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规模。因此,为了保证各种物资的按时供应,甲渠候官需要根据机构人员状况和各项开支需求制作预算,并提前上报都尉府等有关部门,申请物资的调给和拨付。如下简:

4.建武四年□□壬子朔壬申守张掖□/旷丞崇谓城仓居延甲渠卅井殄北言吏当食者先得三月食调给

有书为调如牒书到付受与校计同月出入毋令缪如律令E.P.F22:462A

5.新始建国地皇上戊三年五月丙辰朔乙巳裨将军辅平居成尉伋丞谓城仓闲田延水甲沟三十井殄北卒未得……□/付受相与校计同月出入毋令缪如律令 E.P.T65:23A

甲沟 掾闳兼史宪书吏获 E.P.T65:23B

简4,根据同一探方简E.P.F22:71A中有“六月壬申守张掖居延都尉旷丞崇”,可以证明上简残缺之处可增补为“居延都尉”。查朔闰表,“建武四年□□壬子朔壬申”是建武四年二月二十一日[10]198。这是都尉府收到甲渠、卅井、殄北等诸候官申请之后,移告城仓的时间。“居延甲渠卅井殄北言吏当食者先得三月食调给”,说明甲渠候官和居延、卅井、殄北等候官在二月份,已就三月份的戍吏廪食向居延都尉府提出调拨粮食申请。简5,“裨将军辅平居成尉”,是新莽时期对酒泉郡居延都尉的改称。当时居延地区划归辅平郡。简文中的“甲沟”,是莽新时期“甲渠”的改称[11]159,202。“丙辰朔乙巳”,这个时间是居延尉移告城仓,令其按照甲渠(甲沟)候官的申请拨付粮食的日期。与简4比较,“闲田延水甲沟三十井殄北卒未得……”,虽然简文残缺,但大意可知,由于戍卒未得口粮,甲渠候官(甲沟)等屯戍机构向都尉府申请调拨六月份戍卒的口粮。简4、5说明,甲渠候官在满足吏卒口粮供应的后勤管理工作中,预算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甲渠候官对赋钱、粮谷、食盐等物资的预算,具体内容尚不清楚。但是,我们似乎可以从下面简文中找到一些线索:

6.三月毋见赋钱 EPP22:418

7.□/赋余钱千三百廿九□/ 110 .26

8.□/尽六月毋见赋钱□/ EPF22 : 563

上列诸简皆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李天虹认为,这些简属于赋钱出入簿中现余赋钱记录[5]43。“见”,通“现”,“见赋钱”,指现存赋钱的数量。简6中,三月份赋钱支出完毕,没有剩余。简7,表示赋钱支出之后,还余一千三百廿九钱。简8 ,“尽六月”,结合简文辞例,可能是“四月尽六月”,表示季度统计无赋钱的剩余。结合上引简2可知,甲渠候官向都尉府呈报“四月尽六月赋钱簿”这样带有预算性质的赋钱簿,等到该季度结束,赋钱或像简8 那样支出净尽;或像简7那样,稍有剩余。上述简文从侧面说明,甲渠候官经过预算申请拨付赋钱的最后支出情况。多数情况下,候官的预算与实际的开支数量应该是基本相合的。

三、 甲渠候官的财物输入和存贮

在甲渠候官的日常运转中,物资的输入和贮存管理,也是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甲渠候官主要的物资,是从居延屯戍区城仓、库等调拨的。一般来说,中央都城的国库或者内郡的物资从内地输入居延屯戍区,和居延屯戍区生产储备的粮食物资,一起构成整个居延屯戍区军政机构正常运行的物资供应基础。居延城仓、库,是甲渠候官等居延地区屯戍机构存储和供应物资的主要基地。

甲渠候官的用粮消耗,主要来自居延城仓的供应。在居延屯戍区内,作为最高军政机构的居延都尉府,掌管着物资的调拨和分配。大多情况下,甲渠候官需要向都尉府上报申请,经过都尉府的审查和批准,然后才能调拨某项物资,供应机构的需要。

我们在第二节“甲渠候官的财物预算与调拨”引简E.P.F22:462A和E.P.T65:23A中,可以看到,甲渠候官和居延、卅井、殄北等候官根据吏卒的廪食消耗情况,在二月份向居延都尉府提出调拨三月份粮食的申请。在收到甲渠、卅井、殄北等诸候官申请之后,居延都尉府以府记、牒书等文书形式通知下属的城仓,按时向甲渠候官调拨供给粮食。同时要求,粮食支付的数量、需要办理的交接手续、支付的时间记录等不能出现差错。

居延城仓和甲渠候官之间的粮食授受记录应该有如下内容:

1.□/甲沟守尉良受城仓佐阳□ E.P.T59:565

2.□/九十九石 卅三卷 建平二年十月癸未甲渠令史宗受城仓令史谭 84·27

3.入粟十二石增廪五千二百廿五石今五千二百卅七石 受城仓 12·21

4.入谷五千五百二斛 受城仓 吏□/ E.P.T27:11

付甲沟给吏卒十人二月

5.城仓以见已入正月三□ 谷四百二十斛

长吏迎 □210·13

简文所见,甲渠候官派往居延城仓的戍吏,有守尉、令史等人,简5,“长吏迎□”,应该指长吏迎受、迎取。甲渠塞只有候、尉等二百石以上的戍吏才能称为长吏,则可能某时甲渠候或尉带领人员赴城仓迎取粮食。城仓拨付粮食时,甲渠候官候、尉(或守尉)、令史等人,在城仓的负责吏员城仓佐、城仓令史等主持下,领取粮食并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如前简E·P·F22:462A、E·P·T65:23A所示,“付受与校计同月出入毋令缪”,领取粮食的品种、数量,领取的时间,双方负责的人员,这些要素,都应有简明而完备的记录。

甲渠候官转运输入的粮食,大致分配在候官常设的候官仓,第廿三仓、吞远仓(简中也称吞远隧仓)等仓内[12]89-91。多数情况下,这三仓是甲渠候官塞的三个主要物资供应基地。除了粮食之外,各仓也负责食盐的存贮。如:

6.隧给□土恶廿石致官载居延盐廿石致吞远隧仓 2000ES9SF4:21

7.□/坐劳边使者过郡饮適盐卌石输官 E.P.T51:323

据编号,简6出土于甲渠候官第九隧[13]88,反映某次物资输入甲渠候官情况,其中有居延所产盐廿石输入吞远隧仓。二十石食盐,可供一百戍卒食用三月有余。简7,犯有过错的戍吏被处罚载运食盐四十石,输入甲渠候官障。作为大宗物资,甲渠候官所属各仓的粮食和食盐,为吏卒的生活所需提供了充分保障。

与粮食、食盐等物资相比,甲渠候官戍吏的俸禄、经常性的办公经费及其它杂项开支,这部分用钱主要来自赋钱。居延都尉府下属的库具体负责钱财的管理。甲渠候官接收调拨和输入的钱(包括布帛、絮等可以充当俸禄等开支的重要物资)的记录如:

8.●凡入赋钱卅万八千八十285·22

9.受二月赋钱八万七百廿E.P.T52:144

都内赋钱五千一百

10.入 给甲渠候史利上里高何齐

地节二年正月尽九月积九月奉 111·7

11.金曹调库赋钱万四千三39·28

有学者认为,两汉时期,大司农是主管边防军后勤供给的中央主管机构,负责全国军队衣粮、武器装备的供给,以及军功赏赐、安葬、抚恤等所需费用的拨付和管理[14]41-42。中央政府为边郡输送作为军费的赋钱,应由大司农筹划安排,从内地国库转运至张掖郡居延屯戍区,最后入藏居延都尉府下的库。简8、9表明输入甲渠候官的赋钱数额巨大。简10则指出给戍吏发放的俸禄来自国库的赋钱。简11中,“金曹”,《后汉书·百官志》:“金曹主货币、盐、铁事。”可能由都尉府属吏负责货币盐铁事的金曹调拨输入甲渠候官。

甲渠候官接收来自大司农输入的钱,贮藏于候官障的邸阁、库之内。相关简文如下:

吏奉钱十五万九百 私橐二百廿二

12.甲渠候官 卒阁钱六万四千 八月见谷

卒吏钱已发264·11

13.●元寿六月受库钱财物出入簿286·28

14.赵临开傰臧内户盗取卒阁钱二千四百谨已劾傰职事无状E.P.T50:154

15.凡吏九人钱六千 建昭五年十月丙寅甲渠尉史强付终古隧长昌守阁卒建知付状E.P.T51:409

简文中“阁”,有时与“邸”连用,称“邸阁”,都是指存放钱、财、物的地方[15]7-8。我们认为,甲渠候官障之内的仓、库、邸、阁的利用是根据贮藏物资的种类、数量来进行调节和分配的。像粮食、食盐等大宗物资贮积在仓、库里,钱、布帛、戍卒的衣装等价值较高、较贵重的物品,可能存放在阁内。因为仓、库、阁同处在候官障城之内,空间有限,有时盐与钱、布帛、衣装等同处存放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秦汉时期,对仓、库等重要的物资储备场所的管理,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云梦睡虎地秦简》中的《仓律》、《效律》等律文,对秦国粮仓的封堤制度、廥籍制度、核验制度等方面,规定严密完备。汉承秦制,类似的律令制度,亦应在边郡存在并发挥作用[16]。甲渠候官障城之内,无论仓、库,或者阁,作为重要的贮存物资处所,甲渠候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安排令史、尉史等负责管理,并分派障卒守护。如下简:

16.□/五月戊寅尉史蒲敢言之乃丁丑直符仓库户皆完毋盗贼发者 264·9

17.更始二年正月丙午朔庚申令史□敢言之乃己未直符谨行视诸臧内户封皆完时毋水火

盗贼发者即日付令史严敢言之 E.P.T48:132

18.建始二年十月乙卯朔丙子令史弘敢言之乃乙亥直符仓库户封皆完毋盗

贼发者敢言之E.P.T52:100

19.建平三年七月己酉朔甲戌尉史宗敢言之乃癸酉直符一日一夜谨行视钱财物臧内户封

皆完毋盗贼发者即日平旦付令史宗敢言之E.P.T65:398

直符,《汉书·王尊传》“直符史诣阁下,从太守受其事。”颜师古注云:“直符史,若今之当充佐史也。”《汉旧仪》述夜漏时“传五伯官直符行卫士周庐”。直符为当值日官[4]102。检视简文,甲渠候官障之内,负责直符当值的戍吏,仅见令史、尉史,充任值守仓、库戍吏之责。从上面诸简记录的干支日期看,诸令史、尉史轮流值班,每人负责一日一夜。值班的戍吏,需要严加巡视,谨防盗贼窃发仓、库封藏的门户,盗取钱财诸物。值班结束,负责的戍吏向接班的令史或尉史完成交接手续,并把做好的值守情况记录上报障候、塞尉等长吏。当值的令史、尉史,因工作疏忽,发生钱物失窃事件,候官是要严加处置的。

据上,甲渠候官从都尉府批转预算申请之后,甲渠候以及候官派出尉、令史等人,遵照严密的交接支付、度量核校等程序,从城仓调运粮食,并且贮存于不同的仓中。候官的仓、库、邸、阁,保存的粮食、食盐、钱、戍卒衣装等财物,都有专人负责管理,出入授受都有清楚的登记记录。甲渠候官在物资输入和储存的各个环节,显示了后勤管理的严密性。

四、 甲渠候官的财物发放

在物资的配给与发放环节,甲渠候官的后勤管理工作,同样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定。这在发放戍卒的衣物、吏卒的口粮食盐、戍吏的俸禄等方面,都有体现。

我们在论述“戍卒的衣装”时,注意到甲渠候官的戍卒是每年两次按夏冬季节发放衣物的。戍卒自备或发放的衣装暂时不用的放置在候官的邸阁中,需用时赴候官自取或者同部吏卒代取。如下简:

1.单衣一领自取 布巾一两□□

单绔一两自取 □□自取

□阳取

□二□自取

布纟末一两阳取 □一索□□ 卩

枲纟末一两阳取

练纬紬五尺

●右十一物阁官 214·93

爵复襦一衣 剑一枚阁丿 布袭一衣

2.山阳亲阳里魏偃 第廿三隧 皁复襜褕┬阁丿韦舄一阁丿 布尹吊一衣

白练 一阁丿 缣尹吊一衣

布襌衣一阁丿 布禅一衣 E.P.T56:86

□复□一领 □□□一两 □□□□领四月甲午同隧卒吕为取橐

3.穰邑西里张贤 见 白布禅一领 毋面衣一枚 ∠ 行巾券一枚已 卩

~ E.P.T52:92

简1、2、3中,符号“卩”应是戍卒领取衣装时的画押,“丿”可能是衣装存放在候官阁中时,清点确认后做的标记。“衣”应该指戍卒穿着在身。“阁”表示存放在阁中,“阁官”也表示存放在候官的阁中。戍卒的衣装除了日常穿着之外,其余闲置的衣装候官代为保管,并且隧卒可以随时赴候官取用,也可如简3那样,由同隧卒代为领取,领取时作签画登记即可。

甲渠候官吏卒口粮的问题,学者们已有较一致的意见。一般来说,甲渠候官按月向吏卒发放粮食,吏卒的口粮标准大月为小石3石3斗3升少(大石2石);戍卒小月的口粮为3石2斗2升少(大石1石9斗)。不同时期,稍微有所变化[7]174-177。吏卒口粮的发放,是遵循一定程序的。这样的过程大致是:

(1) 甲渠候官所属诸部为领取下月口粮,在每月月底,统计所辖各隧的人员名单,制作吏卒廪食名籍,在当月月底前呈报给候官或者候官下属的粮仓,提出领取下月粮食申请。如下简:

4.建平三年六月庚辰朔戊申万岁候长宗敢言之谨移部吏卒

廪七月食名籍一编敢言之 E.P.T43:6

5.建平三年二月壬子朔辛巳第十五隧长□/

□廪三月食名籍一编敢言之 E.P.T65:123

6.元延三年四月丙戌朔甲寅南部□/

五月食名籍一编敢言之 75·9

第廿三卒李婴 第廿四卒张猛

7.第廿三部卒十二月 第廿三卒苏光 第廿五卒曹逢

廪名 第廿三卒郭长 第廿五卒韩意

廿二人 第廿四卒成定 第廿五卒张肩

第廿四卒石关 第廿六卒张建 24·2

简4、5属于甲渠候官万岁部和第十五隧向候官呈报廪食名籍的记录,简6出土于A32肩水金关遗址,亦反映南部向上级呈报廪食名籍情况,引之以作对比。三简反映了部当月月底呈报下月廪名籍的情况[5]63。简7为“廪名籍”的基本格式,上面一一列出该部当月应领取粮食戍卒的详细名单。候官仓等诸仓提供廪给情况简文亦有所显示:

官廪 官廪 官廪E.P.T6:34

□/□廪 吞远廪 吞远廪E.P.T6:31

□/五隧长浊戎 廪廿三 廪廿三 廪廿三 廪廿三 廪廿三 廪部 廪部E.P.T65:64

简文中,“官廪”指由候官仓廪给,“吞远廪”指吞远仓提供廪给,而“某五隧长(可能是第二十五隧),“廪廿三”说明廿三仓提供了廪给。

(2)候官下属各仓,按照各部提交的吏卒廪食名籍,根据吏卒不同的粮食配给标准,制作成实际各部吏卒人员口粮发放的台账“当食者案”、“当食案”。

永田英正以甲渠候官第四隧为例,指出简文中反映的这类领取口粮台账,内容和形式是这样的:

四月壬戌自取以付卒□□

8.第四燧长张临五月食粟三石三斗三升少

卒成竟五月食粟三石三斗三升 四月癸未卒魏羽取

卒魏羽五月食粟三石三斗三升 四月癸未自取

卒张常五月食粟三石三斗三升四月癸未卒□□取180·2,180·3

简文记录了隧长和全体隧卒的姓名、一个月的口粮支取量、领受日期、领受方法。其中“四月癸未卒魏羽取”、“四月癸未自取”等表示领受日期、领受人的内容,从笔迹看与其它不同,是后来书写。“当食者案”在口粮支取以后,要添加上领受日期、领受方法,这其中包含着一个谷物移动的过程[17]282-283。“廪名籍”和“当食者案”一起,说明了甲渠候官吏卒口粮领取和发放的关键步骤。

(3)诸部具体领取廪食时间由候官规定,候官统一下发通知,接到通知后部派所属烽隧吏卒到仓领取口粮:

9.元延二年十月壬子甲渠候隆谓第十候长忠等记到各遣将廪214·30

10.第十四隧长凤将部卒诣官廪六月癸丑平旦入89·11

11.第二隧长褒将部卒诣官廪三月丙戌蚤食入133·16

简9,查汉代朔闰表,元延二年十月为己丑朔,壬子日是该月二十四日[11]186。临近月底,甲渠候以官记文书的形式,通知第十部候长等人,派吏卒领取廪食。简10、11反映各部派隧长带领戍卒赴候官仓领取廪食的情景。上列诸简说明,部的口粮大多由部下属各隧长带戍卒前去领取的。

(4)甲渠候官严格禁止侵削吏卒利益的行为,吏卒领取廪食时,负责发放粮食的吏员遵循量具规范、计量准确的原则,足额发放吏卒口粮。

甲渠候官诸部制作的“吏卒廪食名籍”和仓制作的“当食者案及谷出入簿”,其中一个典型的特点是上面大都有“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等表示廪给数量的记录。这样的记录一丝不苟,反复出现,少有减省的例子。它不仅表示廪给标准,还应该表示发放口粮时计量的准确。如下简:

12.吞远隧长成则诣官平斗□/ E.P.T43:69

13.正月癸巳甲渠守尉史奉宗敢言之君遣奉宗之府角斛升龠以壬辰平旦谒□/ E·P·T57:52

14.九月庚子府告甲渠障候尉史忠平甬府事已遣之官日时在检中到课言 E.P.F22:290

15.告候尉赏仓吏平斗斛毋侵99ES16ST1:3

斗、斛、升、龠,为仓发放粮食、食盐时基本的计量工具。甬,同“桶”,《史记·商君列传》:“平斗桶权衡丈尺。”裴骃《集解》引郑玄曰:“音勇,今之斛也。”[18]2232《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日月分则同度量、均衡石、角斗甬、正权概。”郑玄注曰:“角如角力之角,谓比较其大小也。”比较可知,“平”、“角”义同。“平斗斛”、“角斛升龠”都是指检验校对,以使量具度量准确。上面简12中,吞远隧长诣官平斗,可能是吞远仓发放粮食所用的斗,需要接受甲渠候官的检验和校测。而甲渠候官尉史到居延都尉府校测斗斛(甬)升龠,也可能是候官仓所用的量具,尚需接受上级部门的检验。简15中“告候尉赏仓吏平斗斛毋侵”,则说明上级命令甲渠候尉等长吏,要对奉职守法、发放吏卒廪食时公平公道的仓吏加以奖赏。从量具定期的校验,到边郡屯戍机构律令规范的明确规定,再到候尉长吏的监督落实,“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这类反复出现的廪食记录条文,就成为甲渠候官诸仓谨慎履行职责,保障吏卒切身利益的生动例证。

简文很少见到甲渠候官吏卒廪盐的记录,一般来说,吏卒每月食盐用量总数较少,领取的程序与领取口粮的情况大致类似。甲渠候官各部以部为单位,编制廪盐名籍,上报候官及该部附近的仓,由候官或仓的负责吏员,依照名籍发放食盐。如:

16.建始二年八月丙辰朔北部候长光敢言之□/

廪盐名籍一编敢言之 141·2

17.□/言之□移亖月尽六月盐出入簿□/ E.P.T7·13

简16出土于A33地湾,肩水候官遗址,“北部候长”指肩水候官下属部的候长。甲渠候官的廪盐制度应与之相同。一般来说,在每月月底,各部往往会派遣部卒去候官或吞远、廿三等仓领取下月食盐。特殊情况下,也有当月领取上一月食盐的延期领取现象。如下简:

18.障卒张竟 盐三升 十二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 十一月庚申自取 203·14

19.障卒李就 盐三升 十二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 十一月庚申自取 254·24

20.出十二月食盐四斗五升 十一月丙辰卒釰护取部卒十五人食 203·34

21.入盐八斗七升 给鉼庭部卒卅人 闰月食 阳朔五年正月辛亥第卅三卒夏奇第卅四卒范客子受守阁卒音 28·13

简21,“闰月”指阳朔四年十二月闰月,阳朔五年(即鸿嘉元年,前20年)无闰月。该年正月二十七日,鉼庭部卒二人领取了该部上月的食盐。这种延迟领取将近一月的情况,可能与该时期甲渠候官的食盐没有能按时调给输入有关[7]194。

边塞屯戍机构中,关于候官吏卒的俸禄发放与领取等问题,从简文看,甲渠候官按月编制上报吏秩别名籍,作为上级发放月俸的根据。如简210·34“甲沟候官新始建国天凤上戊二年 桼月吏□□至下士秩别名”。候官下属各部按月编制受俸名籍(候官编制的用赋钱支付俸禄的名籍称“俸赋名籍”,二者性质相同,区别在于是用“钱”或是“赋钱”支付吏俸),上报候官,等待候官通知领取俸禄[5]24,25,34-37。如下简:

22.●城北部元始三年十一月吏受奉名□/ 283·24

23.●临木部绥和二年七月吏受禄□/ E.P.T40:87

24.……诣官受吏桼月禄一人会月二十日 E.P.F22:676

候官根据赋钱调给输入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按月支付戍吏俸禄,或提前或在当月发放[7]273。在接到领取俸钱的通知之后,部往往派候长、候史等戍吏领取俸禄。如:

25.第廿三候史良诣官受部吏奉三月乙酉平旦入 168·5,224·13

26.第十守候长□诣官受吏奉十一月 174·9

27.出二月三月奉钱八千□百候长□□三月千二百候史□□三月九百不侵隧长□□二月三月六百当曲隧长□□二月三月千二百……建昭三年五月丁亥朔己丑尉史弘付不侵候长政∕候君临 E.P.T51:234

28.六月奉钱出四千二百候长胡霸千二百候史刑延寿六百诚北隧长范胜六百武强隧长宋竟六百俱南隧长王胜之六百执胡隧李敞六百·凡四千二百永光五年五月甲辰朔壬申候君付长霸候史延□就钱廿一 卩 E.P.T51:239

上简25、26中“诣官受吏奉”指到候官领取俸禄。简27,二月、三月的俸钱,直到五月方才发放。库藏充实,则如简28,“五月甲辰朔壬申”为五月二十九日,即发放戍吏六月份的俸钱。

候官戍吏如候、尉、掾、令史、尉史等,都曾负责或参与俸禄的发放。如简27、28中,候君,是对甲渠障候的敬称。甲渠障候参与并为城北部、不侵部戍吏发放俸禄。值得注意的是,甲渠候官严格按照戍吏的任职时限发放俸禄,戍吏何时任职,从何时计算支付俸禄的起始时间,戍吏何时去职罢休,或者病死物故,俸禄发放马上截止。多余发放的俸禄,需要追缴并归还候官。如下简:

29.已得三月癸亥尽丁丑积十五日奉用钱六百自取□/ 4·26

30.出钱七百 给临木候长乐博六月壬子尽丙午廿五日奉 八月己酉自取 乙附 12

31.出赋钱四百八十 受佐史物故奉还□□□前□廿四日 E.P.T4:64

32.不侵候长柏诩所还重取奉钱千六百 507·11

戍吏领取的俸禄,除了按整月计算之外,还出现上列简29、30中按天计算如“积十五日奉用钱”、“壬子尽丙午廿五日奉”的情况,这与戍吏的除任吏职时间有关,表示任职一日,即得一日之俸。而简31中,某位佐史之秩的戍吏该月任职六日不幸死,该月剩余二十四日的俸钱即被候官所追还入库。像不侵候长领取重复的俸钱,依照有关规定还交候官,这种制度,渊源有自。《周礼·地官·舍人》孙诒让《正义》说:“谓官吏有迁黜、物故更代者未上,则为空缺,不须给禄食,舍人则计其数收还,仍入于廪人也。”甲渠候官中,戍吏因迁转、罢免、死亡等原因离职,皆须归还发放多余的俸禄和口粮,离职的吏员是要计日收还俸禄和口粮的[5]44。这些皆可体现俸钱从属于戍吏职务的严格属性。戍吏从事一天工作,领取一日的劳动报酬,这也反映了候官后勤管理制度的严格。

无论是戍卒的衣装、吏卒的口粮、食盐,还是戍吏的俸禄等,甲渠候官在吏卒领取或发放时皆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定。永田英正指出,汉代行政的基础,是对冠有官名的东西,无论是人还是物,毫无例外地通通将之置于严格的官理之下[17]414。甲渠候官之内,像俸禄、口粮、食盐等,候官要求部按照一定的时间要求,呈报根据不同的人员情况制作的待领物资簿籍,这既利于候官的审核和检验,又有利于候官提前做好预算,调拨物资以供所需。另一方面,候官对部隧吏卒领取物资的时间有统一的规定,领取时候官有清楚的发放记录,记载付受双方交接的人员、物品类别和名称。甲渠候官为吏卒发放物资时,遵循计量准确的原则,严禁侵削吏卒利益的行为。同时,又追缴分发多余的钱物,保持对候官所属物资的严格控制,这些都体现了甲渠候官后勤管理工作的严密。

五、 甲渠候官的财权

在考察甲渠候官的后勤管理工作时,我们注意到甲渠候官每年定期制作带有预算性质的簿籍文书,上呈都尉府,请求拨付钱粮等物资,以满足机构运转的需要。得到都尉府的批准之后,甲渠候官会从城仓、库等机构领回大宗的钱、粮等物资,储存在候官所属的仓、库、邸、阁等处,并按时分发给吏卒人员。从对钱、粮食、盐、兵物等物资的管理和分配等方面可以看出,甲渠候官的财权受到了居延都尉府的严格控制。

以戍吏的俸禄为例,甲渠候官需要按时编制戍吏的“吏受奉名籍”、“吏奉赋名籍”等簿籍文书,定期上报居延都尉府。得到审查和批准之后,甲渠候官才能调拨输入奉钱。在发放环节,甲渠候官需要把发放的记录作成“赋钱簿”、“赋钱出入簿”等文书,并上呈都尉府,接受都尉府的校验和监控。候官并没有多大的自主权力,决定物资的分配和趋向。

甲渠候官的财权,与行政级别相当的地方行政系统的县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最突出的表现是,甲渠候官的财物不是以其经济收入为基础,而是以管理汉政府调拨的钱物为基础。有学者指出,县政府具有的经济职掌体现在户籍管理、赋税征收、劝课农桑,指导民众发展经济方面。此外,还有征收工商业者的税收,征收商人等算缗钱的特殊税收等[19]128-136。更重要的是,县能够把相当一部份的财赋收入自主运用于机构人员以及其他方面的分配,自行解决吏员的俸禄等开支[19]99。相比之下,甲渠候官的主要职责是候望军情,防御敌人入侵。作为军事单位,甲渠候官不涉及民事,更谈不上经济职能。候官既没有治民之权,机构吏卒也不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没有物资生产能力,没有租税等经济收入,甲渠候官之内吏卒人员所需的衣装、盐粮、钱等诸项开支,皆依赖于内郡及屯田区生产部门供应。甲渠候官的财权仅仅体现在对钱、粮食、盐、兵物等物资的管理和分配方面,并且时时受到都尉府等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候官既没有多少可以自由支配的钱粮财物,也基本上没有可以自由支配财物的权力。

综上分析,甲渠候官的财权明显受到上级军政领导机构居延都尉府的严格监督和控制。这与其军事机构的性质是分不开的。一切物资消耗有赖于政府的财政供应,又必须接受上级军政部门的严格监控,因而基本上没有自主权力。汉政府正是通对候官这样的军事机构的经济控制,来实现对它的日常运转的有效管控,进而实现了对边郡屯戍区卓有成效的管理和统治。

[1]李均明.汉代甲渠候官规模考(上)[M]∥文史:第34辑.北京:中华书局,1992.

[2]赵兰香.汉代戍边士卒衣装试考[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3]黄今言,陈晓鸣.汉朝边防军的规模及其养兵费用之探讨[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1).

[4]陈梦家.汉简缀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6]李振宏.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2003.

[7]赵宠亮.行役戍备——河西汉塞吏卒的屯戍生活[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8]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986.

[9]谢桂华.汉简与汉代西北屯戍盐政考述[M]∥秦汉史论丛:第6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

[10]饶尚宽.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11]李均明.居延汉简编年——居延编[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2004.

[12]李均明.汉代甲渠候官规模考(下)[M]∥文史:第35辑.北京:中华书局,1992.

[13]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14]朱德贵.汉简与财政管理新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15]裘锡圭.汉简零拾[M]∥文史:第1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

[16]蔡万进.云梦秦简中所见秦的粮仓管理制度[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17]永田英正.居延汉简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18]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2.

[19]邹水杰.两汉县行政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 王记录]

On the logistics management of jiaqu houguan in Han Dynasty

ZHANG Wen-han

(Henan Normal University,Xinxiang 453007,China)

The logistics management of jiaqu houguan in Han Dynasty, following strict rules, effectively reflect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ilitary economic system and the financial system of the empire in the border areas. Meanwhile, jiaqu houguan consumed great amounts of materials for the payment of shuli’s salary, the supply of shuzu’s uniform, the provision of salt and grain and so on . In order to keep itself in good order, every year jiaqu houguan made all kinds of budget documents and then submitted them to juyan duweifu to apply for appropriating goods and materials. However, it had no independent financial power, and subjected itself to juyan duweifu’s strict supervision, managing and using various materials under the strict rules in terms of receiving, transporting, storing and distributing materials such as money, food and salt. With strong financial, economic and other means, Han Dynasty realized the effective control of daily operation of jiaqu houguan and other military institutions, and further achieved powerful management and rule in border areas.

Han Dynasty;jiaqu houguan;logistics management;border areas

2016-01-20

10.16366/j.cnki.1000-2359.2016.04.019

K234

A

1000-2359(2016)04-0111-10

张文翰(1976-),男,河南南阳人,历史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简牍学、秦汉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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