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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研究中的巴黎学派

2016-12-12李明月刘胜湘

国际观察 2016年2期
关键词:学派巴黎欧洲

李明月+刘胜湘

摘要:冷战结束后,运用批判路径的“欧洲学派”或“欧洲主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安全研究的理论格局。“欧洲学派”有三大理论分支:哥本哈根学派、威尔士学派(阿伯里斯特威斯学派)和巴黎学派。巴黎学派被视为安全研究的后来者,其独特的理论观点已获得学界认可,其影响日渐扩大。事实上,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理论不仅不同于传统的安全研究,也有别于哥本哈根和威尔士学派的安全研究。受法国本土社会学发展的启发,巴黎学派的以社会学为基础、关注(不)安全化进程、重视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的三大原则体现了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并得以对新时代的安全现象做出新的解释,这也正是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学术价值所在。其对移民、边界控制和国内监控治理等问题的注重亦使之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不可避免的是,巴黎学派也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但它的研究成果对安全研究和安全实践的影响还将进一步显现。

关键词:巴黎学派安全研究欧洲主义

冷战结束后,安全研究中出现的对传统上狭隘的安全概念的冲击越来越多。一些学者主张“将安全的范畴扩展到传统关注之外”,安全研究开始从传统的对国家和军事安全的强调,转向聚焦于非国家行为体、个人的安全政治实践、人的解放以及有关安全自身的争论,欧洲安全研究(或称安全研究中的“欧洲路径”、“欧洲学派”)是其中的主要代表。“欧洲学派”包括以维夫(Ole Waever)和布赞(Barry Buzan)为代表的哥本哈根学派(Copenhagen School)、以布斯(KenBooth)为代表的威尔士学派(Welsh School,亦称阿伯里斯特威斯学派,Aberystwyth School)和以彼戈(Didier Bigo)、胡斯曼(Jef Huysmans)为代表的巴黎学派(Paris School)等,欧洲学派的安全研究已成为国际安全研究的主流。目前国内对于安全研究中的“欧洲学派”关注较多的主要是哥本哈根学派,威尔士学派也有所涉及,但对“蒸蒸日上”的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介绍与分析寥寥无几。为此,本文拟介绍与分析巴黎学派的缘起与发展、其主要理论观点,并对之进行评价,以弥补国内学界的这一缺憾。

一、巴黎学派的产生与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起,欧洲学者即开始将其社会学传统植入安全研究领域,并展开对传统的安全研究的批判,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欧洲学派”。巴黎学派是安全研究中“欧洲学派”的三大代表之一。受法国本土社会学发展的启发,巴黎学派由此形成了研究安全、不安全、安全化等问题的独特视角,其影响与日激增。

(一)巴黎学派产生的社会背景

社会科学理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总是与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和学术背景相关。正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催生了理想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使现实主义获胜,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冷战时期应运而生,而冷战的缓和又造就了基欧汉的相互依存理论,安全研究中的“巴黎学派”的出现也与冷战结束前后国际与欧洲政治和安全环境的变化有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美苏关系开始缓和,大国对抗有所降温,传统安全的影响也相对减弱,而非传统安全威胁逐步加剧,冷战的结束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欧洲的安全议程即源于苏东剧变带来的社会安全问题,包括欧洲内部东欧国家的融合问题。因此,巴黎学派“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融合”的观点,如东西欧融合、移民、边界控制等正与欧洲现实的安全问题与安全议程相关。

(二)巴黎学派的思想渊源

巴黎学派借鉴了政治社会学、社会犯罪学等众多不同学科的观点和分析方法,有关学者也与其国内的社会安全研究者进行互动。由于他们关注的主要是欧洲移民和社会监控治理等社会性问题,诸如福柯(Michel Foucault)、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等根植于法国本土的社会学家的观点备受其重视。

福柯有关治理性的理论在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聚焦于国家与其公民的关系,以及国家最终如何控制其公民。国家通过官僚机构、项目和技术,在整个社会制定某种形式的纪律,这最终会成为一种规范,以从精神上实现对公民的治理(governance through mentalities)。

福柯的权力观也深深影响着巴黎学派。福柯认为,权力并不只有自上而下一种维度,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中,渗入到社会的各个毛细血管。福柯的分析焦点是权力的微观物理学(micro-physics of power)以及主权在决定性时刻如何扩散。根据主导性话语原则,治理性是自我治理的艺术,每一种社会关系都渗透着权力。因此,权力已经侵入日常生活之中。巴黎学派因此认为,安全不应只从国家层面上考虑,它产生于日常实践,而非发生在非常时期的例外,非常时期的安全仅为这一进程的一部分。

如果说福柯把权力看作一种关系,布尔迪厄更倾向于视之为一种能力,视之为不同的资本,包括社会性、象征性和政治性资本等。每一种类型的资本涉及不同的社会领域,行为者在各自的领域内竞争,以求获得更高层次的资本。在他看来,这些斗争受每个行为体习惯的影响,这些习惯是由其过去的经历、可用资本的水平、社会历史环境、内化的信念、价值观和理所当然的共性决定的。布尔迪厄的观点对巴黎学派关于安全机构、安全领域以及安全专家等的论述有极大的启示。

巴黎学派的学术渊源与欧洲研究的社会学传统密切相关。欧洲的国际政治研究素有将社会学融入其中的传统,如约翰·加尔通(John Galtung)的和平研究,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学研究等都采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冷战结束前后,欧洲学者也运用其社会学传统对“安全”进行解构和重构,从而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安全理论。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则根植于法国本土的社会学理论,其社会学色彩更加浓厚。在作为独立学科的安全研究,巴黎学派有其特定的理论化过程。它更多地受到建构主义和反思主义的影响,以社会学视角开展研究。

(三)巴黎学派的发展

巴黎学派兴起于冷战结束前后,其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冷战结束前后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对欧洲内部安全的关注成为这一时期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主要内容。这与当时整个国际形势和欧洲局势的变化有关。就外部环境而言,冷战的结束意味着冷战时期西欧的外部威胁日渐弱化。而从西欧内部看,到冷战结束时,欧共体的发展以及东欧国家的逐步加入使欧洲内部的安全问题愈益突出,其中包括移民问题以及一体化进程所带来的社会不安和不稳定等情形。巴黎学派的代表人物迪迪埃·彼戈编著的《欧洲的政策与内部安全》和撰写的《内部安全的欧洲和思考不同的安全》等研究成果对此有精辟的分析。由于根植于社会学,巴黎学派的安全概念最初被视为由警察部队执行的和平和公共秩序,而较少涉及到“生存”概念。巴黎学派专注于分析欧共体内部人群的自由流动,不稳定的国家主权概念以及边疆控制等,欧共体已经形成了一个关注自身安全的网络。

巴黎学派安全研究发展的第二阶段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9·11”事件前,其研究重心转向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会。此时东欧国家有融入欧共体的迫切愿望,这与欧共体通过进行东扩来解决移民和边境控制问题的宗旨相一致,因此东西欧日渐融合。欧共体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互融也成为巴黎学派此时关注的焦点。巴黎学派有大量关于移民和边境控制的文献,彼戈的文章——《二合一:欧洲内部与外部的安全化》是此类研究的代表作。该学派认为,安全领域并不如传统的安全研究那般可明确地分割为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两者的融合使国家不仅面临着外部主权国家的威胁,对它的威胁也同时来自内部。内部安全的治理方式可以应用于外部安全的治理,应对外部安全的军事化行动也可结合进用于内部安全治理的种种手段。

进入21世纪,尤其是受“9·11”事件的影响,对移民、收容政策等安全问题的关注对于欧盟变得更为重要,巴黎学派安全研究步入第三个阶段,其重点转向(不)安全治理,包括对(不)安全的全球化、(不)安全化进程、(不)安全的技术治理等的探究。巴黎学派认为,世界(至少是在欧洲)正逐渐形成一个跨国网络,上述安全问题业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关于(或至少是欧洲的)不安全的新共识。随着安全问题不断增多且愈加复杂,特别是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警察、海关人员、边防人员等安全专家已经在欧洲层面及有关社会空间中发展出竞争性的网络,由主要威胁的优先秩序所引发的竞争在他们之间进行。社会安全治理成为新时期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新重点,尤其是技术的发展也创造了安全治理的新模式。这方面的代表性著述有彼戈的《(不)安全的全球化——安全治理专业领域的反思和(不)安全化的进程转型分析》和《全球化的(不)安全:确定监控的范围》等。

二、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基本思想

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基本思想也被称为巴黎学派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三项基本内容:社会安全观、安全进程以及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以社会学为基础是巴黎学派的出发点,也是其有别于传统安全研究的首要特点。关于安全进程,巴黎学派提出了安全专家、安全领域等概念,就此与哥本哈根学派相区别,形成了其特有的安全化进程观。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被誉为巴黎学派最具价值的观点,这在实践中也被用于解释欧洲移民和边界控制问题。

(一)巴黎学派的社会安全观

巴黎学派的首要原则是以社会学为基础,亦可称作“安全社会学”,即将社会学的概念和研究方法运用到安全研究领域。其目的既在于鼓励摆脱传统的安全概念,也是力图为安全本身提供更好的理解。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社会学基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安全的治理性理论(theoty of govemmentality)与安全和不安全含义的重构。

其一,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强调技术运用的重要性,尤其是治理性和(不)安全化技术。彼戈的首要关注是监视技术。“这种所谓的(不)安全化进程在影响日常生活的监控技术的使用中得到体现。因此日常的官方决定,实际的技术,以及技术和经济利益的持续合理化及需求共同作为不安全化的设备或仪器而发挥作用。”这一进程被他称为“确定监控”(banopticon)。彼戈对“确定监控”的定义是一种分析技术,以此确定何者应处在监控之下。巴黎学派认为,监控并不能带来安全,却在事实上带来了不安,对不安全的管理也因此而出现,而这只不过是利用可用的程序和技术打造而成的一种形式上的治理手段。同时,监测与数据挖掘网络有助于创建一个人人处于电子监视下的“安全国家”,这是彼戈所强调的方式。他认为政府及其官僚机构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获得对议会开支和政治对手的政治进程的控制。

其二,由于将社会学概念和方法原则应用于安全研究,在巴黎学派看来,安全也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但其首先应被视为一种实践而不是言语的建构。这些安全实践正通过从事日常控制与监督的具体实物和技术得到体现。巴黎学派有关安全含义的一个重要论断即为安全并不是不安全的对立面。彼戈指出,不安全很大程度上是安全话语和安全政策的产物,“是安全化进程的结果,更准确地说是(不)安全化进程的结果”,“安全与不安全同时生成”。巴黎学派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不)安全概念。一方面,去安全化(desecuritisation)并不总是减少不安全和增加政治信心。如何定义安全决定了什么是安全与不安全。对不安全状态的监控是一种治理模式,它界定了个人和集体层面的恐惧和不安;另一方面,安全机构的专业网络试图利用权力与知识的联结实现对安全界定的垄断。这种安全概念体现了对安全化的不同理解,认为其意味着边境控制、威胁管理、界定濒危实体的能力,同时也转移了我们对安全的关注。

(二)(不)安全化进程与安全领域

巴黎学派的第二个原则是注重(不)安全化进程,并聚焦于导致这一进程的安全领域。将某一规范化系统内的问题安全化的进程,并不仅仅需依靠言语行为,也要运用官僚程序及其进程。安全是一个跨越国界的领域,安全专家彼此竞争,均想实现其自身所希冀的安全化。

从事安全研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安全?巴黎学派认为,安全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是所谓的(不)安全化进程的产物。与哥本哈根学派的“言语行为”(SpeechAct)建构不同,巴黎学派提出,“安全,特别是内部安全必须被作为边界、认同和秩序概念的安全化/不安全化加以理解”,强调“安全化是一个政治选择,而不仅仅是某种理性行为者对事件和感觉的反应”。有关学者的观点是,有必要以一种社会学和犯罪学的视角对安全化进程进行再建构,将威胁、暴力和恐惧也视为一种进程。巴黎学派认为给市民提供“安全”的必要进程,可能实际上造成其更大的不安全。“在安全化进程中,试图获得最大程度的安全往往会导致不安全的最大化,而非传统安全路径认为的不安全最小化”。在彼戈看来,仅用言语行为解决安全问题并不充分,还有必要考察安全专家使用的战略和技术,以及言语行为可能对公民及其安全本身产生的影响。

巴黎学派也讨论了安全专家的特殊作用,认为(不)安全化进程是“安全领域”内的“(不)安全专家”决策和实践的直接结果。在这个意义上,相关学者并未将“安全专家”的角色局限于政治家、军事家和警察,还包括边界巡逻队、情报机构和私人企业的专业人员。在他们看来,每一位专家皆与其他领域的专家就不安全事务展开竞争,以求最终定义(不)安全概念,将自己选择的特定问题安全化。换言之,每一个领域的专家都在寻求管理和建构对安全的既存威胁。由于掌握着社会资本和管理知识,安全专家能够对威胁强度和风险进行评估,判断哪些群体或事务显得更加危险,从而塑造安全议程和安全话语。他们的知识与政府官员的实践相结合,成为以安全的名义进行管理的一种模式:不同的专业知识被用于合法的控制和监督,不同的技术被用以满足不同的需要,并“专业地”界定安全需求与安全治理。

然而,安全专家的世界并不是同质的、简单明晰的。彼戈借鉴布尔迪厄的观点,认为这些安全专家是“安全领域”的一部分,在该领域,不同的行为者持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利益。与其他的专业领域别无二致,为追求更多的社会资本,安全领域也充满了斗争。彼戈指出,安全话语的演化也是通过这种斗争来展现的。还有一项类似的说明,巴黎学派认为,行为者在安全领域内的所作所为受到他们的习惯(habitus)和过去经历的极大影响。习惯对理解安全十分关键,它决定了行为者的偏好和决定。诚然,这种习惯并非以往处理威胁的各种方式的简单集合,而是行为者在安全领域内的行为方式。习惯就是行为者的精神地图,它塑造了行为者为社会资本而斗争的方式。

(三)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

巴黎学派安全研究更关心的是“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即反映这一融合现象的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莫比乌斯安全带”(Mobius ribbon ofsecurity)。这被誉为巴黎学派在安全研究中提出的最有价值的观点。该见解源于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后结构主义,它认为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界限正变得越来越难以厘清。各国警察部队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军队的作用也越发模糊。这意味着国家的传统职能,即保护其内部免遭外来侵略,正在被改造和重塑为扮演全球网络中的结点角色。它表明威胁将不再限于国家,而是更具跨国性,且安全实践也将越来越少地来源于主权国家。相反,作为可治理性的安全变成了由行政法规和话语主导的跨界安全管理实践。无论安全的政治目的何在,与其规范化、效率化、控制和监督的管理功能相比,都是次要的。

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的融合事实上亦即内部与外部的安全机构和行为者之间的融合。这一见解首先由彼戈提出,并最终成为巴黎学派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整个现代史上,尤其是在西方,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之间的界限一向泾渭分明:警察负责国家内部的安全,军队一般负责外部安全。彼戈认为,这是安全领域形成的结果:“国防和内部安全已经融合成为一个互联的网络,也可说是融进了一个不安全管理专家的领域。”它反映了先进的国际警察网络最新取得的显著进展。国际警察通常处于与外部威胁抗争的第一线。这也使西方某些国家的战争私有化趋向得到充分的解释。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中,美国把很大一部分的军事任务外包给私人承包商而非动用传统的军队。

三、对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评价

由于巴黎学派产生的特定学术背景和政治环境,其安全研究既有别于传统的安全研究,也与安全研究中“欧洲主义”的哥本哈根学派和威尔士学派不尽相同。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既有其独到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

(一)巴黎学派与“欧洲主义”和“美国主义”

巴黎学派与“欧洲主义”。巴黎学派在欧洲安全研究和国际安全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是“欧洲主义”的三大支柱之一,乃“欧洲主义”的一个分支,也可以说,“欧洲学派”是巴黎学派产生的宏观学术背景。巴里·布赞把诸非传统安全理论研究分为“美国路径”和“欧洲路径”。“欧洲学派”包括三大分支:哥本哈根学派、巴黎学派和威尔士学派。这三者虽然有各自的研究侧重和研究方法,但其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的安全研究皆区别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安全研究,重在剖析不同的安全主体、社会结构等安全的决定要素,人的安全与“人类解放”、安全与“安全化”的复杂性,以及拒绝研究中的“国内”与“国际”二元分裂。“欧洲主义”认为,国际关系和国内政治之间并不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是“欧洲学派”安全研究竭力颠覆传统上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所主导的“美国主义”安全研究的重要武器。

巴黎学派与“美国主义”。“美国主义”安全研究始于20世纪40年代,此时它与战略研究同义。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安全研究又被等同于战略与威慑研究。时至70年代,和平研究进入安全研究领域,形成了和平研究与战略研究并存的局面。自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学者提出重新定义安全的主张,安全的概念及含义被要求扩展和深化。下述观点由此产生,即认为从战略研究转向安全研究应该考虑超越传统界限,拓宽分析的范畴和领域,战略研究当被限制在较为宽泛的安全研究中的一个较为狭隘的范围内。或受此观点影响,代表安全研究中“欧洲主义”的威尔士学派、哥本哈根学派和巴黎学派开始形成,它们与美国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哥本哈根学派深受美国结构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影响。90年代后,巴黎学派影响的逐渐扩展使欧洲的安全研究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并导致世界范围内的安全研究出现秉持传统安全观的“美国主义”和注重非传统安全的“欧洲主义”两大派别。“欧洲主义”得以与“美国主义”并驾齐驱,巴黎学派功不可没。

(二)巴黎学派安全研究领域的特殊结构

在安全研究领域,欧洲学派主要考察的是大学研究机构、思想库、和平研究机构和市民(包括公共知识分子)之间的关系。巴黎学派也不例外,同样与公众有关安全的讨论相关联,并尝试将后者具体化、理论化。因此,巴黎学派的理论发展是复杂的个人政治进程和理论选择的结果,是学者、专家、市民和公共知识分子问达成的“协议”。一般认为,美国的国际关系研究与政策联系得更为紧密。这一假象的形成是由于巴黎学派安全研究中对政治概念的界定更加宽泛,而并不仅仅只是政策建议。换言之,美国分析家的角色就是为政策决议提供相关的因果关系知识,而在法国,政治和社会并未像美国那般彼此分离,研究者们作为政治进程的参与者,会思考更多关于道德、困境和选择的问题。

(三)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学术价值

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有其独特的视角,它提出的有关安全、不安全、(不)安全化进程、安全领域、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等创新性观点使之不仅不同于哥本哈根学派和威尔士学派的安全研究,也同世界其他地区的安全研究相区别。巴黎学派的研究在促进自身理论发展的同时,也丰富了安全研究的内容,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第一,巴黎学派反对安全是一种例外的观点,认为它产生于日常实践。在巴黎学派描述的安全格局中,主权(言语)行为并不起决定性作用,相关学者反对哥本哈根学派对主权话语的决定性和创造性权威的强调。尽管巴黎学派在其理论中并未明确表达对哥本哈根学派的批判,但它的一些主要的理论主张可以被视为对哥本哈根学派的回应。其中主要的观点分歧在于安全的性质。简要地说,哥本哈根学派将安全视作日常实践的例外范畴,而巴黎学派更倾向于视其为业已标准化的或标准化中的日常实践。在它看来,决策和主权已经扩散到社会中无数的微观权力关系内部。这表明,安全被视作一种日常实践,它并非出现在例外的时刻,而乃有其日常基础。安全的日常实践已经使例外的情形完全处于日常生活的常态中。正如巴黎学派所反复论述和证明的,例外变成了常态,安全治理的目标在于训导人们接受一种普遍的恐惧状态。因此,对既存威胁的紧急回应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的案例,而是存在于我们的日常互动中。巴黎学派认为,我们基本的自由是有限的,不仅仅是在突如其来的状态下,而且在常规范围内也同样如此一一所以安全即变成了习惯的、合法的以及可接受的。

第二,巴黎学派认为,安全和解放是对立的。这显然与威尔士学派的观点相悖。后者将安全与解放理论化,视两者几乎为同义,并未将安全的独特元素从中分离,认为解放产生真正的安全,或者从理论上说,解放就是安全。巴黎学派在安全研究中对此持批判立场,提出安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控制和主导的压迫装置。作为一种惩戒机制,安全被视为一种实践,其用于证明在某种秩序下,某些特定的个人和群体受到压制,而社会中的大部分都被规范化或处在监控之下。解放,简而言之,就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免于压迫。但在打着“安全”旗号的广泛控制之下,这种解放是不可能实现的。如若要保障社会的安全,便必须舍弃一些自由,接受一种广义的异常状态和独裁统治。

第三,巴黎学派设想出一套无法取代的安全组合。在其理论中,国家创建并维持着一个结构紧密的工作机制以从事监督和惩戒,官僚机构和安全专家提供合法化的知识和技术,普通大众则通过自我治理的话语和微权力实践接受和强化这一机制。“安全领域”、“安全专家”、“安全实践”、“安全机构”、“安全治理”均成为巴黎学派特色的安全研究工具,是该学派对安全研究做出的重要贡献。

(四)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实践意义

除其学术贡献外,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注重对移民、边界控制和国内监控治理等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密切了安全理论和安全实践的联系,因而也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巴黎学派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融合,对移民、边境控制和管理颇有启示。移民问题早已被视为安全问题,而传统的安全研究往往将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两个安全领域明确地加以区分,外部安全问题主要靠国家军队解决,而内部安全问题则由国内警察处置。移民问题和边境控制问题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外部安全问题,属于国防范畴。巴黎学派反对在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问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在其看来,移民和边境问题正是二者有机融合的极好例证。由于相关领域内安全专家的竞争,边境警察和民间组织也渐渐参与到移民与边境控制问题的处理中,边境部队的作用正逐步被削弱。巴黎学派认为,由于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相互融合,诸如移民与边境控制等传统的外部安全问题也可运用内部安全治理的方式予以解决。巴黎学派的这一原则有利于更好地理解移民和边境控制问题,为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也对世界其他地区解决移民与边境控制问题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巴黎学派安全研究与安全实践的相关性还表现在它对安全治理的研究中。巴黎学派并不认为安全是必需的,而视其为政府进行治理的技术或日手段。国家希望使民众处于一种普遍的恐惧状态,随即其便可运用(不)安全化技术对之进行治理,这对当今国家的内部治理极富启迪。国家可以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创造一个“广泛的监狱”对社会实施监控,后者又具有合法性并为全社会认可。在这里,安全并不是目的,而仅是一种手段。监控并不会带来安全,甚至会造成民众的恐惧和不安,但政府却可以通过这一手段获得对政治进程的控制。

(五)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局限

虽然巴黎学派的安全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但其自身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是理论的缺陷。其一,巴黎学派所探讨的问题局限于其他学派所提出问题的范围内,只是其分析的角度不同,如安全化理论即来自于哥本哈根学派。其二,巴黎学派过度关注领域内的纷争,忽视了那些并非专业人员以及“此刻正在忍受饥饿、压迫、伤害”的人们的利益。其三,安全实践皆定位于安全领域或不同领域内专业人士(如法官和安全专家)的争斗之中,却并未考虑“危险”事务本身抵抗安全实践的多重复合方式。其四,巴黎学派并未为在不同环境下重置某些术语(即使是有关安全的问题)之可能性留有余地。很多界定安全专家话语的术语并非科学的概念,而是同民主、自由和平等相类似的一般术语。它们可能会被无法进入安全领域或没有充足社会资本的人们“重占”或“重置”。

其次,对社会学的依赖。除以上在自身理论推演中的局限外,更为重要的是,因依赖于社会学,巴黎学派对国际政治环境的认知和从事安全研究的出发点也存在局限性。虽然其从社会学理论中获益良多,但对复杂社会学理论仰赖过重,以致它的安全研究并不是为在国际环境中的运用而设计。这种复杂性和对社会学理论的依赖致使产生一个疑问:巴黎学派是否仅仅只乃不涉及现实政治运用的学术活动?

在国际体系中,安全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国家和个人总是面临着新的、不断演化的安全威胁。因此,现实主义的安全观念并不总适用于我们生活的世界。这一不足便由近年来兴起和发展的新兴安全研究学派予以弥补。巴黎学派的很多观点都恰好与现实主义相反,如安全的指涉对象和安全威胁的范围等。因此,有观点认为,巴黎学派仅仅是从现实主义的反面提出同样的问题。尽管现实主义的安全概念对现今的国际政治环境仍有强大的解释力,但巴黎学派依然对其全盘否定。巴黎学派由于对现实主义的“仇视”而不认可国际安全中的权力政治现实,这可能导致其在与主流理论的对抗中失败。

最后,巴黎学派的地域限制。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绝大部分学者都身在法国巴黎,尽管像彼戈、胡斯曼等有诸多英语研究成果,但大部分成果都以法语著述,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巴黎学派与国际关系主流理论之间的对话、交流和辩论,从而也限制了巴黎学派的影响力。一种理论需要得到主流理论的回应和认可才更可能进入主流,如建构主义理论是在得到了主流理论的回应后才在主流范畴中获得了一席之地。由于现今国际关系和安全研究的主导地位依然由美国占据,研究中的第一语言仍然是英语,巴黎学派的研究成果未能得到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积极回应,语言可能是一个障碍。即便就欧洲学派而言,在国际关系主流学者看来,对欧洲安全研究作出贡献的首属哥本哈根学派,其次是威尔士学派,巴黎学派则被视为“后来者”。有学者认为,巴黎学派的理论和观点仅仅被看作安全概念的“扩大”甚至“稀释”。因此,巴黎学派的进一步发展也待有效地打破语言和地区障碍。

总之,在安全研究中,巴黎学派具有重要地位,其影响也逐步提升。巴黎学派的主要理论观点富有借鉴意义,并对现今的安全研究大有裨益,也能为国家安全治理实践十分重要的帮助。但由于其自身理论推演的不尽完善、对社会学理论的过分依赖以及语言障碍和地区障碍限制等问题的存在,巴黎学派安全研究的发展也受到限制。尤为重要的是,它似乎并未意识到传统的现实主义威胁在国际体系和安全研究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巴黎学派将很难对安全研究整体的发展和演进产生实质性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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