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920座充电站和35万个充电桩
2016-12-12
齐鲁周刊 2016年42期
本刊讯 山东“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近日公布。十三五期间,山东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2万辆,为此,山东将建设920座充电站、35万个充电桩 ,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划要求,新建小区要基本实现“一车一桩”,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城市中心城区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小于 5 公里,高速及国省道平均服务间距小于 50 公里。
“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不低于30%、70%、100%。青岛、淄博、潍坊、聊城、临沂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配备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要占到一半以上。
(李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