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试点来了
2016-12-09张英贤
■ 张英贤
无车承运人试点来了
■ 张英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10月份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此《意见》一经发布便引发行业内外广泛关注,企业如何看待试点工作?当前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有哪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专家有何建议?就此记者采访了多家知名无车承运人平台及相关专家。
企业踊跃报备试点
今年10月至2017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意见》发布以后,众多无车承运人企业跃跃欲试,积极筹备无车承运人试点的上报工作。
“此次试点评选工作要求非常严格,能够被评选为试点企业,是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司开展该项工作的认可与肯定。对行业来说,无车承运人试点的开展发挥着引领和示范效应,对今后行业的转型将起到很大的助推作用。”中储智运战略发展部经理刘云飞说。
运满满是由上海细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发的专业物流软件,其总裁苗天冶表示,无车承运人试点的开展,将会促进无车承运人平台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够推动行业的有序发展。加入无车承运人试点,有利于品牌塑造和企业长远发展。此外,运满满作为一家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也愿意在此次试点中探索解决行业难题。
运东西是汇通供应链技术与运营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物流产品,其总经理幸世平告诉记者,承运人没有运营车辆,就无法开具11%增值税发票,这种矛盾限制了行业的发展。成为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可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解决无车承运人无法开具11%增值税发票的痛点。
税收征管方式备受关注
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无车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幸世平介绍,对于国内很多从事无车承运人行业的平台型企业来说,财务上其实是代收代付的过程。平台代收货主物流费用,支付给承运商,平台只收取少额的信息费和运营费(毛利)。成交总额高企使无车承运人平台的开票额度频亮红灯。目前我国具有开票资质的只有企业,个体司机不具备开票资质,而个体司机是无车承运人平台的主要构成之一,巨额的销项发票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抵扣税率,使企业面临巨大税务压力,限制企业发展。
在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坚看来,税收征管问题依然是无车承运人试点中最需要破解的难题。王坚认为,目前国内有三种模式可以借鉴。一是安联程通模式,即无车承运人平台代个体运输户交税,在政府的支持下,无车承运人可以用“缴3%抵9%”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成本;二是卡服模式,即个体司机向代理机构注册成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这样个体运输户就能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把通行费、油费作为进项抵扣。三是需要突破现有的国家税务政策,允许无车承运人使用个体司机的油票、通行费作为进项抵扣。
基于无车承运人的准入门槛问题、法律责任问题,王坚认为,无车承运人试点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和完备的保险流程,这样才有能力承担货物道路运输中出现的损失风险。无车承运人在法律责任上也需要和个体运输户共进退。此外,在货物与无车承运人的交接过程中产生的空白地带,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出台细则加以规范和限定。
针对货主和无车承运人在合作过程中次数多、时间长的业务特点,及在合作中产生的“变繁为简、只取一张发票”的需求,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董娜认为,可以研究设立符合物流业务需要的专用发票,以适应“一票到底”的一体化物流运作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发票开具问题。
试点有望带动行业升级
据富士康集团物流顾问李勇瑞介绍,目前有众多互联网平台进军物流行业,但年轻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并没有过硬的物流专业团队,缺乏稳定的公司结构与财务管理。“部分无车承运人没有资产可以赔付,这需要物流险种来支持运营。无车承运人未来是比较考验技术实力的,无车承运人聚集了大批的车源,如果技术实力不过关,很容易造成数据泄露以及业务操作的系统问题。”李勇瑞说。
“互联网+”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改造了现有物流业态,无车承运人试点政策的出台释放了无车承运人还需增强薄弱环节的信号,将带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发展模式转型。
在无车承运人经营上,美国罗宾逊全球物流有限公司的模式或可成为借鉴。罗宾逊投入重金完善全球统一的操作系统,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任何运输模式的可视化追踪。“罗宾逊公司并不是真的轻资产,只是他的资产不是车辆、园区这些通常认为的资产,而是人、流程和IT系统。”深圳易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