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分业监管是大问题
2016-12-08南方周末评论员陈斌
南方周末评论员 陈斌
为什么刘士余措辞这么严厉?2016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发表讲演,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
刘士余说:“最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发生了一系列不太正常的现象。你有钱,举牌、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是可以的,作为对一些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公司的挑战,这有积极作用。但是你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这是在挑战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底线,也是挑战职业操守的底线,这是人性和商业道德的倒退和沦丧,根本不是金融创新。”
一时间,市场及舆论对这段话进行了各种深度解读。刘士余的这段话针对的谁?针对的是坐在台下听他讲演的基金从业人员,还是最近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的保险公司?大家普遍解读为针对后者。个人认为是明指前者、暗指后者,因为在目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前者是证监会管得着的,后者是证监会管不着的。怎么合理解读这段话?
在资本市场,用杠杆收购撬动市场的野蛮人是必需的,有助于让经营不正常的低效率公司摆脱内部人控制,提升经营效率与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中小股民利益。关键是由谁来充当把死水搞活的鲇鱼?实力雄厚的企业上是可以的,投行上也是可以的,基金上也是可以的。但是,让商业银行上合适吗?让保险公司上合适吗?让信托公司上合适吗?
2015-2016年间,大家目睹了一个怪现象:险资凶猛。保险公司不再满足于对股权搞财务投资了,拿下不少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与经营权,甚至不乏蛇吞象吃下商业银行的案例。这里面的问题就大了去了,蕴藏着巨大的系统性风险。
第一,这是保险在干投行的活,有违保险的本质。虽然大家都是金融,但金融与金融不一样。保险的基本业务模式是,客户缴纳保费,以此为对价向保险公司转移特定的风险,在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这就决定了保险要审慎、保守。如果保险公司向投行一样到处冒险,甚至把自己玩死了,这是保险公司还是冒险公司?保险公司凭什么可以干投行的活?
第二,目前,银行股权投资还是受限的,但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放开了。这就出现了很大的不对等:保险公司可以拿着客户的浮存金到处买公司,甚至买银行,但要是银行也可以用储户的钱买公司,在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应该是银行,而不是保险公司,是银行买下保险公司,而不是保险公司买下银行,因为手里钱最多的是银行,而非保险公司。这种不对等合理吗?
在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下,商业银行是金融系统的主体与核心。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关键是在低风险的商业银行业与其他高风险的金融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在这个意义上,商业银行发扬审慎保守风格,自营同样低风险的保险业务与信托业务还能接受,但介入高风险的投行业务是不行的。反过来,任何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控制商业银行都是不合适的。险资像投行一样攻城略地吃下商业银行,防火墙已经被敲开了一个缺口。
保险公司用的是什么钱?主要是大肆发售结算利率高的投资型保险产品,什么分红险、万能险,那是在保险功能(次要功能)上加了投资功能(主要功能),基本上就是一个理财产品,其实是保险公司干了投行或基金的活。讽刺的是,有一些银行为了挣一些费用,给保险公司代销保险理财,保险公司再拿筹得的钱举牌银行,好比有人把你卖了你还帮他数钱。在刘士余讲话之后,保监会叫停了前海人寿的万能险业务,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动向。
金融业向来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条路线之争。所谓分业经营,就是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与信托等主要金融门类之间建立防火墙。这样,一家金融机构出现危机,甚至一种金融门类出现行业危机,也不至于升级为金融与经济的系统性危机。2008年肇始于美国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是由房贷次级债引爆的金融全行业系统性危机,金融混业难辞其咎。
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出现了金融混业经营的苗头,全牌照的金控集团已经出现,险资举牌银行就是最典型的一幕。但金融监管体制是一行三会式的分业监管:人行管货币政策,人行下属的外管局管外汇;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分别管银行、证券与保险业务。简言之,是混业经营+分业监管,既然是分业监管,就有抢着管的重叠地带,也有谁也不管的空白地带(如财富管理公司)。所以体制内有很大的呼声,要求改由一家机构统一监管。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即使做不到完全的金融分业,至少商业银行应该分业,不容其他金融机构染指,同时实行统一监管、混业监管。简言之,是分业经营+统一监管。这至少应该是一个方向。刘士余讲话会是一个风向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