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强化综合监管多方协作配合
2016-12-08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建平
文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何建平
安监局:强化综合监管多方协作配合
文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何建平
截至今年3月底,重庆市连续42个月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祲大交通事故,农村地区连续11年未发生重祲大交通事故。
抓机制完善,落实齐抓共管
专门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属地责任,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四大责任”。建立部门处级联络员会议制度,针对市委、市政府交通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协调、督促,确保“行动快、落实好”。在市安委会下设“交安办”,由市交巡警总队牵头,组织财政、交通、建设、运管、公路、农委、教委、旅游、质监等23个职能部门每月议事,及时研究问题、落实解决。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制定了涵盖人、财、物、机构等要素的一揽子文件规范,全力推动以“交安办”、公巡队、劝导队(站)、乡镇派出所、执法小分队“五支力量”为基础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抓重点治理,巩固安全根基
专门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明确区县政府、公路、公安、旅游、财政、安监“六方职责任务”,量化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排查会商、台账登记、年度治理、验收销号、挂牌督办“五项制度。严格落实农村道路通行客运“五个前置条件”和通客前交通、公安、安监“三堂会审”机制,确保达不到条件不通客。加快推广应用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系统、道路交通GPS动态监控系统、营运驾驶人安全信用系统,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已连续107个月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会同公安、农机、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动开展“交安”系列部门联合整治,始终保持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农村突出交通违法的高压严管态势。
抓责任落实,提供强力支持
制定下发了《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对党政同责、“两站两员”、投入保障、科技应用等11类37项核心指标实行量化计分评价,通过强化考评导向,强力推动落实。加大对“涉交”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责同追”,对典型责任事故,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对失职渎职问题,依法倒查问责追究;对半年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事故的区县,开展警示约谈并实行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对事故责任企业,严格“三追两检一挂牌”,对挂牌企业一律在媒体上曝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5年,全市因交通事故行政问责25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