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重拳打击货车违法行为首次使用扣分处罚治理货暏超载
2016-12-08本刊编辑部
文 本刊编辑部
公安交管部门重拳打击货车违法行为首次使用扣分处罚治理货暏超载
文本刊编辑部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在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等行动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对超载货车司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采取扣分处罚,这在我国尚属首次,因此也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治超措施”。
《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和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公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此,《意见》还从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和路面执法监督、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机制、健全完善治超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
据介绍,2004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干线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由集中治超前的80%以上下降到5%左右,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但与此同时,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仍较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未能有效遏止,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重点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根据《意见》要求,全国范围内将重点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即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和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
其中,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将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监管,从车辆生产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健康合法的市场秩序。
同步进行的还有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路警联合执法。首次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整为49吨,实现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行处罚、记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督促企业将严重违规的“双排车”限期整改为“单排车”,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第二阶段,督促企业将“单排车”整改为文件要求的标准化车型,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首次使用扣分处罚治理货车超载
根据《意见》和同期出台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对超载货车司机除了经济处罚之外,还要扣分。这是我国公路治理超载超限行动中首次使用扣分处罚,也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治超措施”。
《意见》明确,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对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渠慎宁认为,为节约经济成本,货车司机经常超载。扣分处罚落实到个人,能有效控制货车超载。同时他表示,这是我国公路治理超载超限行动中首次使用扣分处罚,五部门联合出台的治理超载措施,政策压力变大,处罚力度也增强,堪称“史上最严治超措施”。
渠慎宁说,货车超载涉及经济问题,很多驾驶员为节约成本,经常超载。但是,货车超载对公路损害大,国家每年投入很多资金修复破损公路;货车超载致开车速度慢,易产生交通拥堵;另外,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风险大,对司机也有安全威胁。
因此,我国出台了很多措施治理货车超载,但治超这些年,效果不明显。主要是以前经济处罚落实不到个人身上,“以前对货车超载罚钱,很多司机通过公司报销或其它渠道解决,起不到作用。这次处罚由集体落实到个人,对司机扣分处罚,很多司机为不失去驾驶员资格,会谨慎驾驶,更有约束力。”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发展中心研究员虞明远也表示,如果仅用经济处罚,驾驶员或者相关企业会将其纳入成本中,违法成本不高,这种行为仍不会得到根治。但扣分意味着有可能无法驾驶,驾驶员会更在意。”
信息共享 联合惩戒
此次行动中,五部门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予以曝光、约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源头上治超也是此次行动的一大亮点。从车辆车型标准化上入手,让违法从根本上无法实现。车型标准化后,不会许可企业生产支持“超载超限”的车辆。这样也会改变目前道路运输者普遍改装车辆,超载超限再压低运价行为。
此外,还将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