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与1960年代经济调整的几件大事
2016-12-07韩钢
韩钢
1960年代初期,马洪在国家经委工作,担任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正值“大跃进”导致异常严重的后果,中央终于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马洪参与了调整的几件大事。
参与起草“工业七十条”
“大跃进”期间,“破除迷信”,工业企业大破规章制度,许多必要的章法被废除,一度出现脱序和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生产指标难以完成,产量大幅度下降,产品质量不高,设备损坏,事故频繁,人心涣散,工人流失。严峻的形势迫切需要采取重大步骤,把困局迅速扭转过来。整顿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成为调整经济的重要内容,而制定一套工业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便成为当务之急。
当时中共中央书记处总结“一五”时期以来,特别是“大跃进”以来的经验和教训,考虑制定一个国营工业企业管理的条例。1960年底开始,分管计划和工交口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亲自组织和领导了对北京十个工厂和单位的系统调查,选定北京第一机床厂作为重点,由他直接主持。马洪被指定参加了这个调查组。
北京第一机床厂是当时全国最大的铣床制造厂,基础很好,但在“大跃进”运动中却发生不少问题,在大型工业企业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李富春确定解剖这只“麻雀”,以便找到整顿企业工作的妥善办法。1961年元旦过后不久,由马洪带队的调查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6月,调查组结束半年的调查。中央书记处决定以此为基础,起草《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6月17日,总书记邓小平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把这项任务正式布置下来。以北京第一机床厂调查组的部分成员为基础,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薄一波组建了一个工作组,到东北的一些国营工厂再作调查。他们一边作调查,一边讨论,同时起草条例。历时半月,完成条例草稿的起草。
在哈尔滨、长春等地,基层干部职工反映:许多企业里的问题都不是企业自身造成的,而是上级领导决定造成的。例如计划是上面下达的,生产指标是上面规定的,原材料供应也是上面安排的。生产建设上的瞎指挥,许多来自上面。外部问题不解决,企业内部的生产秩序即使整顿好,企业工作还是搞不好。根据调查获得的意见,工作组不但了解企业内部的问题,而且了解到企业外部的问题。经过反复修改,工作组写出初稿,题为《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条例(草案)》,送交中央书记处。8月11日到14日,邓小平在北戴河主持召开书记处会议,讨论和修改“条例”草案。
书记处会议通过的“条例”只是初稿,随即提交8月23日在庐山开幕的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在会上,多数人认为这是一个好文件,对于兴利除弊、整顿工业企业、搞好企业管理十分必要。有了这个“条例”后,工业企业的工作就有章可循了。也有人对文件持不同意见,认为“条例”写厂长负责制方面很突出,而党的领导方面则不突出;写按劳分配、物质奖励方面很突出,而对政治思想方面则不突出;写责任制方面很突出,而群众运动方面则不突出;写厂长负责制方面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写政治挂帅方面则是点滴的,不连贯的;写强调科学方面很突出,对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则不突出;对“大跃进”的正面经验总结得不够,肯定得太少等等。还有人担心,实行这个“条例”,又将回到“大跃进”以前的老路上去。
中央书记处认真研究了会上的不同观点,凡能吸收的意见都尽量加以吸收,对“条例”初稿再次作了修改。尽管如此,仍有人不肯表态。最后,田家英出了个主意:在颁发“条例”的同时,另写一封指示信,全面论述“大跃进”的成就,既体现当时思想上的共识,又对制定这一“条例”的目的、意义和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说明。中央书记处采纳了这一建议,指定由田家英组织人员起草指示信。
9月17日,毛泽东批示:“指示及总则已阅,很好”,圈掉了“管理”二字,最终定稿题为《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草案经讨论通过后,由毛泽东签发。这就是著名的“工业七十条”。“工业七十条”是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管理的第一个总章程。它的出台,对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左”的错误,提高全国工业企业管理的水平,把企业引向健康的轨道,起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七十条”在全国工业企业中普遍实行,收到良好的效果。虽然由于“文革”,“七十条”的实施被迫中断,但它是中国试图走出一条自己的工业企业管理道路的有力探索。
马洪作为北京第一机床厂调查组的负责人和“工业七十条”的起草人之一,为此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这期间,为了更好地阐述和贯彻“七十条”,他对中国企业管理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批判地吸收苏联以及西方国家企业管理的经验,为摸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企业管理体制作了极大努力。事后,他与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人员协作,主持编写《中国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一书,从理论上探讨了我国工业企业管理的问题。
“文革”开始以后,“工业七十条”和马洪主编的《中国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一书,都作为鼓吹“一长制”和“业务挂帅”“利润挂帅”,反对“突出政治”和对抗毛泽东思想的“大毒草”而遭到了批判。然而,据薄一波“文革”后的说法:“小平同志后来告诉我,毛主席直到逝世前,身边还放着‘工业七十条。”
参与“七千人大会”文件起草
为使国民经济走出困境,中共中央于1962年1月至2月,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各中央局,各省、地、县的领导干部,以及一些重要厂矿、高校和军队的负责干部共七千多人到会,这就是著名的“七千人大会”。
“七千人大会”最主要的文件是中央政治局的报告。1961年12月下旬,马洪到钓鱼台宾馆参与这个文件的起草。当时中央还没有确定由谁在大会上作报告,陈伯达被毛泽东指派主持文件的起草。马洪到达钓鱼台时,田家英、梅行、何均、柴沫、陈其群等人已在起草小组工作,胡绳、吴冷西、邓力群有时也参与。陈伯达主持此项工作,文件都是由陈口授,参加工作的人员做记录,再由陈伯达本人修改成稿。陈伯达主笔的稿子脱稿以后,刘少奇、邓小平直接指导文件的修改。1962年1月上中旬的十多天里,刘少奇上午到会,邓小平下午到会,对稿子提出各种意见,最后把原稿推翻了。
在刘少奇、邓小平的直接领导下,田家英、胡绳和吴冷西负责文件的重写。胡绳写政治部分,吴冷西写经济部分,田家英写党的部分。马洪先是参加经济部分的起草,与梅行一起,帮助吴冷西写关于经济工作的集中领导和分级管理部分,后来被调去陈伯达处做记录,记录由他口授的关于经济总结的部分。这一部分是经过毛泽东的要求补写进去的。
刘少奇、邓小平两人的工作方法不同。刘少奇有什么指示,都直接找胡、吴、田三人,分别面谈,然后再由这三人分别传达给有关的参加文件起草工作的人员。马洪所听到的刘少奇关于文件起草的讲话,大都是经吴冷西传达的。刘少奇对文件起草的基本意见是:
(1)总路线是站在群众之上,命令群众,形式主义地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不是由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地去鼓足干劲,切切实实地力争上游,而是由少数干部站在群众之上,命令群众形式主义地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是只注意多快,不注意好省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浪费了群众的干劲,这几年浪费了群众的许多干劲,是一个很大的错误。群众的热情和干劲受了严重的挫折。
(2)三年大跃进,出现了“马鞍型”。没有增产,吃穿用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这几年提出过高的工农业生产计划指标与基本建设指标,进行了许多不适应的“大办”,要在全国建立许多完整的经济体系等等,都是缺少根据和没有根据的,违反了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作风。工农业生产计划指标过高,基本建设战线太长,国民经济各部门比例关系发生了严重的不协调现象,比例失调。大跃进只注意多快,不注意好省,不注意品种质量。这些事情英国人懂得,日本人懂得,就是我们不懂得。
(3)人民公社搞早了。当时不办,也许好一些。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现在还不大明显,还看不大清楚。
(4)这三年好像一个人害了一场大病一样。这几年发生的许多错误,使全党的干部、党员,以及大多数人民,都有了切身的经验,都有了切肤之痛。饿了两年饭。
……
(8)现在是非常时期,要有非常措施。现在要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反对分散主义和地方主义。
(9)恢复法制。过去几年犯错误,下面干部无法无天,就是因为没有法制。
邓小平则把稿子集中起来,让人一部分一部分地读给他听,读到哪一部分,就吸收有关的起草人员参加。邓随听随发表意见,在某一部分读完以后,再综合发表意见。邓要求当场按他的意思将稿件改写出来。马洪听到的邓小平的讲话,中心是强调集中统一,反对分散主义和地方主义。
刘少奇和邓小平的意见都写入了后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和口头讲话。刘少奇的意见,是由吴、胡、田等从刘少奇处亲自听说之后写进文件里的。吴冷西曾说过,听了刘少奇的那些讲话以后很开脑筋,可以放手写稿子了。
经过刘、邓十多天的“督战”,稿子完成,送交毛泽东审阅。据田家英说,毛看了刘、邓领导重写的稿子后非常不满,指示要很好地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要增写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还指示,要组织一个起草委员会,重新起草文件。由彭真、谭震林、薄一波、陆定一、李井泉、陶铸、刘澜涛等及胡绳、吴冷西、田家英等组成起草委员会。起草委员会不在钓鱼台工作。
据马洪记忆,在稿子起草过程中,几位具体起草人员有时会交换一些意见。在吴冷西的房间里,讨论过如何集中统一的问题。邓力群和梅行认为,这几年经济工作没有搞好,主要应由计委的李富春负责,同时赞扬陈云。吴冷西也赞成这种看法,认为尽管前几年陈云的“反冒进”意见受到毛主席的批评,现在看来陈的“紧缩”主张还是正确的。田家英认为,农业上谭震林也难辞其咎。马洪则认为应从组织领导的形式上来考虑,过去中财委统一管理财经工作,现在多人分工,各搞一摊,主管计委的李富春尽管是管综合的,但因为工农财贸文教各有负责人分工,让李富春和计委统一管起来,也有难处。是否应在中央要有一个统一领导财经工作的机构,像过去的中财委那样?有人赞成这种意见,也有人不赞成。有人认为还是由谁来挂帅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主张由陈云来挂帅。这个意见反映到周恩来那里,周说现在情况变了,再搞中财委不适当。
“七千人大会”实际上基本否定了“三面红旗”。陈云虽然没有接受毛泽东让他在会上讲话的建议,却在不久后的“西楼会议”上,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伤筋动骨”调整的意见。同年6月,陈还进一步提出“分田到户”的主张,以解决农业的困难。
西北农村“单干”的调研
“七千人大会”之后,毛泽东退居“二线”,刘少奇在中央“一线”主持工作。为了进一步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搞好调整,中央指派一些干部去基层作调研。1962年4、5月间,马洪和计委的廖季立受陈伯达指派,去东北地区了解工业恢复和调整情况。5月间,廖季立、经委的张磐和马洪又受陈伯达指派,到西北作工业恢复和调整的调查,还顺便了解一下青海湟中、甘肃张掖和陕西三原三个县的农业生产情况。
农村政策的调整是1960年冬开始的,经过一年多时间,有了一些初步效果。但是局面尚未根本好转,不少地区情况依然严重,有些地方甚至还在继续恶化。马洪在西北三省调查,发现那里的粮食生产还在下降,农民口粮依旧匮乏,不少人还在饿肚子,许多农民和基层干部呼吁实行单干,以度粮荒。马洪把了解的情况整理成材料,送交两位中央领导人和国家经委党组,并写了一封信。“文革”初期马洪受到批判,被强令作自我检查,交代了这封信。这封信经过“文革”保存了下来,基本内容如下:
从这三个地方农业生产的情况看来,目前粮食的产量还在下降,牲畜还在死亡,生产下降的趋势,还没有完全扭转过来。
这三个地区,过去都是产粮区,而现在都严重减产,同过去最高年产量相比,有的减产一半(三原),有的减产将近四分之三(湟中、张掖)。
由于农业减产,而粮食的征购又过多,农民吃不饱,意见很多。要求单干的呼声,相当普遍。许多农民认为单干可以使粮食增产,可以不饿肚子。
根据陕西省的一些负责同志反映:目前有的社队,约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要求单干。有些县和省的负责干部也提出:允许农民单干,可能是较快地恢复农业生产的一种办法。
在这方面,有以下一些议论:
一种议论是:由于各个地区经济条件不同,农村的经济组织可以有集体、半集体、单干三种形式。在集体经济内部,也可以有较高级的和较低级的不同形式。
持这种意见的人,主张如下:
(1)凡是有一些现代化的农具,拥有一些真正受益的水利工程和排灌设备,群众确实感到从集体经济得到了比单干较多的好处,因而赞成继续办下去的生产队,一定要坚决地帮助他们巩固起来,更好地发展生产。
(2)多数社员要求单干,但是,由于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严重不足,这些东西,仍然需要保持公有公用,因而耕地种地,也需要集体进行。但是,在地种完了以后田间的经营管理工作,可以单干,也可以自愿结合,实行互助合作。这种形式,就是所谓“半集体”的形式。
(3)对一些坚决要求单干的农民,也可以采取如下的办法:土地集体所有;牲畜分户喂养,以私养为主公养为辅;有些大农具(如犁杖等)也归私有。土地的耕作,可能有某些换工互助,但基本上是个体经济。属于私有的耕畜、农具,谁使用谁付给所有者一定的代价。
另一种议论是:把现有的生产队再划小一些(现在陕西省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平均有二十五户到三十户,可以考虑再划小到十户左右);或者在现有的生产队下面,分作业组,包产到组,或者以作业组为单位进行经济核算。
田家英当时是主张实行“包产到户”的。马洪发出西北农村调研的信件不久,大约这年初夏,田家英约请马洪参加了一个座谈会,约有十来个人参加。田家英在会上以他在湖南的调查为依据,作了系统发言,说明当时农村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主张分田到组到户。田家英说,他的这种意见已经得到中央几位负责同志的支持。会上还有人举出安徽曾希圣“包产到户”的例子,来支持田的意见。马洪介绍了在西北三省的所见所闻,提出了他的意见,即能办好的要继续办下去,核算单位过大的要适当划小,实在办不下去的,也可以考虑包产到组到户。不料,陈伯达收到马洪的报告后,对马洪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批评。
据当时一同参加调研的张磐回忆,在青海湟中县,有一条稀罕的“倒淌河”。以中国西高东低的地形地貌特征,河流大都是由西向东流淌,最后归入海洋,这条河却是一个例外。当地人士特地向马洪等人介绍了这一奇景。马洪登临日月山,远眺河流蜿蜒西去,终汇入青海湖,甚不寻常,心有所感,提笔写下这样一段文字:“青海湟中一奇河,九天落地向西折。世人皆知东流水,无缘见识倒淌河。”(大意)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本刊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