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承担“一村一校”办学成本
2016-12-06魏文彪
魏文彪
“全校只剩3名学生、5名教师,这学校还能办下去吗?”9月10日,陕西西安户县蔡家坡小学的学生家长郑师傅略带焦虑地说。9月1日报名后,因为一则“撤校”流言,家长纷纷为孩子转学,使该校学生突然大量流失,从50多名锐减至3名。(见《华商报》)虽然后经证实,蔡家坡小学将要“撤校”是一则谣言,户县教育局也表示“不会撤校”,但在农村地区,这样的“撤校”谣言的出现不会是空穴来风,折射出的是当前部分地方农村学校纷纷被撤销或并校的现实。
近些年来,不少农民进城务工,将孩子转到务工地学校上学;也有些农村家长为了孩子能够接受到更好的教育,将孩子转学到县城学校读书,这导致部分农村学生数量锐减。于是部分地方纷纷撤销农村学校,或将其与其他学校合并,让被撤校或并校的学生到离家较远的学校上学。
部分地方实施撤校、并校之举,给那些被撤校或并校的学生及其家长带来不小的不便,甚至给学生带来安全隐患。由于孩子到离家较远的地方上学,不少家庭为此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如为孩子承担上下学交通费、在学校住宿等费用。有些地方不通班车,一些家长不得已接送孩子上下学,因此而耽误务工、劳动,减少家庭收入。有些家长实在腾不出空,便让孩子自行上下学,导致孩子在上下学途中面临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各种风险。
部分地方政府实施撤校、并校之举,确实节约了办学经费与成本,便利了自己,但却将不便和负担留给了被撤校或并校的学生及其家长。像这样的自利之举,显然是负责任、勇担当的政府所不当为。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优质的学习条件与环境,原本就是政府应承担的职责。所以,各地政府理当承担“一村一校”带来的成本,摒弃胡乱无序撤校、并校的做法,让所有的农村孩子都能在家门口上学,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