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为政之道
2016-12-06杨浩
杨浩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是我国明朝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张居正一生经历了嘉靖、隆庆和万历三朝,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改革思想。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达到个人权力的巅峰。张居正为官讲究实用,推行其改革和治理之道,在明朝中晚期领导了影响深远的“隆万大改革”和“万历新政”,使朝不保夕的明朝出现了短暂中兴的局面。
因时制宜,务实为政
明朝祖制强调皇权在政治中的核心地位,因此,通过各种制度手段限制行政官僚的权力,最高的行政首长不再是宰相,而是首辅。首辅仅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即根据皇帝要求针对现实中的问题提出政治见解,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财政政策和用人等,不具有决定权。
张居正要实现其政治抱负,需要和皇权建立政治联盟。张居正在为政中主张务实主义,因时制宜,主要有以下两点表现:一是“宫府一体”,统一政治。张居正认为,要实现高效的领导和改革,离不开权力集团的团结和统一,而不是对立。在张居正之前,高拱担任内阁首辅。高拱信奉传统的儒家思想,不愿在核心权力内部展开斗争,不能形成统一合力。因此,尽管高拱成为一代儒学大师,却没有成为一名合格的官员。在高拱担任首辅时期,行政效率低下,核心权力中派系林立,极大地影响了明朝中后期的政治格局。在没有统一政治领导的格局下,很难进行高效的管理。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之后,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政治上与司礼掌印太监冯宝和李太后建立政治同盟,形成了皇权、宦权和封建官僚权力的联合。在政治上,张居正迁就冯宝和李太后的利益,在行政上,张居正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取得了“隆万大改革”和“万历新政”的成功,这些行政改革的成功都与张居正务实的为政之道密不可分。二是因时制宜,进行变法。明朝中后期,儒家思想盛行,传统的儒家学派主张“复古”,认为孔子时期的法律和道德是最佳的状态,解决现实问题应该回到传统的儒家经典中去找答案,反对一切形式的更新与发展。张居正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时宜之,民安之,虽庸众乏所建立,尔可废也。庚子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意思是,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也要不断进行变革,不能故步自封,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对于不适宜的法律要进行更新或废止。在甄别法律方面,要以实际效果为考量标准,而不是根据法律的由来和书面意义进行判断。
现代领导者学习张居正的领导艺术,要懂得通过协商的手段保证领导层的统一协调,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或废止不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整顿风纪,统一舆论
张居正非常重视社会风气和舆论的作用。在明朝中后期,儒家各个学派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学派。张居正认为,儒家“心学”学说和道家老庄学派是“空谈”,整个社会的“唯心主义”舆论对于国家的改革和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因此,他主张统一国家舆论,为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张居正统一舆论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整顿学风。明朝中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和经济衰退,学术精英们转而投靠无为的老庄文化和儒家的“心学”文化寻找精神安慰,在全国范围内广设书院,围绕“形而上学”文化进行讲学,在“形而上学”文化的传播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教条主义学风。张居正认为,整顿“空谈”和“形而上学”的社会风气应该从学风入手,在书院中严格规定讲授内容,不得讲授“心学”等“唯心主义”学说,严格禁止对于政治和行政改革进行议论,同时,营造符合统治意图和改革之势的政治舆论,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符合改革要求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整顿政风。在行政系统中,行政组织的政风直接影响着领导者的权威和执行效率。张居正发现,当时的政风存在着“派系斗争”“争名好利”和“形而上学”共存的问题。他主张,在行政系统中进行政风改革,建立实用性和高效性强的行政体系,实行《考成法》,在选人和用人方面,以个人的业绩作为考核标准,淘汰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冗余官员,重用了以戚继光为代表的一批能臣武将,形成了务实肯干的政风。
现代领导者学习张居正的领导艺术,要学习他重视组织风气和外在舆论的作用,提升组织和领导者个人的美誉度,提高领导效率。
革新吏制,任用贤能
高效率的领导需要完备的组织保障。张居正在担任首辅期间,非常重视行政组织的效率和用人问题。为了提高行政执行效率和淘汰冗余官员,张居正制定并实施了考核官员的《考成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考成法》中,张居正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一是加强权力集中。张居正认为高效率的领导离不开权力的集中,因此,《考成法》中规定,内阁具有绝对权力,不仅管理六部,同时管理着负责监察的六科。因此,在张居正担任首辅期间,明朝内阁的权力处于顶峰。一方面,在行政权力上内阁高度集权,政令通畅;另一方面,内阁权力不受到监察部门的监督,引起了朝廷内部的非议,为张居正死后遭到清算埋下了伏笔。二是改革监察体系。明朝为了监督官员的言行,实行以“言官”为代表的监察制度。“言官”级别较低,但是可以直接向皇帝弹劾一品官员,在传统儒家文化的氛围下,很多“言官”为了获得声誉不惜牺牲生命去弹劾官员。张居正认为,“言官”制度不利于官员进行改革和提高效率,容易滋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为现象。因此,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期间,严格限制“言官”弹劾行为,同时,对官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形成官员的考核组织和系统,而不是个人的弹劾。三是绩效考核官员。《考成法》强调组织管理,而组织管理的中心就是绩效考核。《考成法》规定,行政部门和官员的绩效由上级部门进行考核,加强了上级部门的权威,促进了政令的通畅。与此同时,《考成法》规定,要对各级衙门中的编制进行统一计划和管理,裁撤闲散官员,节约了财政开支,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是,也使得张居正遭到了很多闲散官员的记恨,也成为事后遭到清算的重要原因。四是严厉打击腐败。张居正认为,腐败是影响行政效率的重要原因,地方官员为了获得晋升,大多依附“京官”作为靠山,从而导致地方官员和“京官”共同干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张居正主推“巡按御史”制度,通过巡按御史对地方的腐败行为进行搜集和汇报。张居正说:“对违法者,不问官职崇卑,出身资格,一体惩之,必罪无赦。”同时,对于巡按御史的腐败行为,加倍处罚,绝不留情。张居正采取恩威并济手段,不仅惩治腐败,同时对于勤政廉洁的官员实行嘉奖。通过张居正的吏制改革,使得明朝呈现出了焕然一新的政治局面,经济和社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
现代领导者学习张居正的领导艺术,也应规范组织结构和部门关系,裁撤冗余和闲散人员,赏罚分明,提高领导权威和效率。
简化税制,统一赋役
物质经济条件是政治领导的经济基础,为了维持稳定的政治局面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发展。明朝中后期,国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和基础就是农业。因此,张居正非常重视对于农业的管理。当时,农业中存在着土地丈量不准确和赋役不统一的问题。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张居正制定了《一条鞭法》。《明史》记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佥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货,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共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主张统一丈量全国土地,统一农业人口,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面积征收赋税。明朝的农业赋役主要包括税负和劳役两个部分,很多大户为了逃避劳役而雇佣其他农民代替或者通过贿赂逃避劳役行为,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张居正提出将农业的赋役统一为税负,以银两进行支付,统一了税制和支付方式,大幅提高了农业的征税效率,为明朝中晚期的中兴提供了经济支持,为其政治领导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和保障。
现代领导者学习张居正的领导艺术,可学习他从经济基础问题着手,稳定财政收入,保障赋税的统一公平,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经济问题,提升领导者的美誉度,提高领导效率。
(责编 / 傅建芬)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