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2016-12-06陈之瑶罗军黄海滨
文/陈之瑶 罗军 黄海滨
促进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文/陈之瑶罗军黄海滨
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发展是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结合科技、人才等新兴生产要素,加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当前我国实现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20世纪80年以来,先后部署了“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973计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等,2016年1月13日,国家颁布了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认定条件和程序、申请条件、税收优惠、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了修订,加大了对更多中小微创新型企业的倾斜扶持力度,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文在通过充分调研以及一定的研究基础上,对广东省高企政策与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对高企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进一步扶持高企的发展提出政策思考与建议,对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1 广东省高企政策现状分析
自2008年国家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来,广东省结合自身科技能力和经济基础,制定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且大力宣传和不断完善落实高企相关政策,近三年,广东省高企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创新产出方面均得到明显地加强,已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骨干力量,具有很强的带头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各个地市积极配合广东省高企工作,相继出台高企优惠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企业申报。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存量高企共11105家,同比增长19.56%,增速全国第一。
1.1广东省政策措施
为落实国家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文件中提到“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助力高企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激发广东省市场创新活力,逐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根据对2015年全省各市高企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结果进行梳理,各地地方政府也出台一些地方性的高企财税激励政策和措施,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出台政策包括《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珠海市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企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2015-2017)》《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5-2020年)》《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试行细则》《惠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等,各地市除了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外,在人才落户、职称评定、资金补助、金融支持等方面也提出相应的要求,予以高企相关优待。
2 广东省高企发展现状分析
2.1广东省高企进展
广东省2007-2013年高企存量变化的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分析结果显示,珠三角地区的高企存量占广东省高企总量的比例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所占比例由84.33%提高到93.27%,始终是广东省潜力企业的主要来源。从四个地区的高企存量变化规律来看,2009年高企存量处于最低点,这主要是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危机之后,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帮助企业度过困难时期,重拾信心,2009-2013年期间,各个地区的高企数量均呈现稳步增长。
图1 2007-2013年广东省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高企存量的变化
广东省高企在2007-2013年期间的经济贡献、经济效益及创新成果的变化如表1所示。统计结果表明,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广东省高企的经济贡献、经济效益及创新成果均在2009年最低,2009年后,高企各项指标又处于逐年递增的状态,2013年广东省高企的工业总产值、出口总额、总收入、净利润较2009年翻了1倍,净资产为2009年的4倍,发明专利为2009年的7倍,欧美日专利高达约2009年的50倍。据测算,截至2015年,广东省高企工业总产值约达到4.1万亿元,高企发明专利约为2.7万件,仅两年时间就实现工业总产值和授权发明专利翻番,由此可见,广东省高企在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后,经济快速恢复,各项经济指标的增长速率越来越快,同时拉动着广东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高企的创新主体作用,有效的推动着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
表1 2007-2013年广东省高企的经济贡献、经济效益及创新成果的变化
2.2广东省高企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2.2.1区域发展失衡
高企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张衡等对广东省高企区域发展能力及产业发展特征进行了分析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得出珠三角地区高企发展指数得分基本高于粤东西北地区高企的结论。同样根据本文2.1中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高企存量的对比分析中可知,珠三角地区无论是在高企数量还是增速上均远远超过粤东西北地区。此外,在经济指标上的失衡更加明显,从表2中看出,珠三角地区在工业总产值、总收入、净利润、出口总额、新产品产值、税费总额几个指标占全省高企数据总量比例均达到90%以上,远高于粤东西北地区,我省高企发展存在严重失衡,这种局面将会大大的制约我省科技创新水平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发展的战略格局。
庭前会议对程序公正的促进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庭前会议通过将法官与公诉人,法官与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庭前交流予以制度化、合法化,这样能够很好地排除他们之间相互单方接触过程中请客送礼等影响实体公正的情况发生,也满足了程序自身公正性的价值要求。而且,庭前会议制度本身设置的结果乃是将程序性问题在整个审判程序中的地位凸显出来,摆脱了程序性事项的解决依附于案件实体审理过程的状况。[1]
表2 2013年广东省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高企发展情况
2.2.2高企扶持政策较单一
通过对全国高企发展较好的兄弟省市进行调研和信息整理,了解到北京、江苏、深圳对认定为高企的企业采取多方面的优惠和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人才引进落户、用地优惠、税收优惠等综合性激励政策。而广东省目前依据国家2008年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仅对认定为高企的企业采取所得税减免这一项优惠政策措施,与北京、江苏、深圳相比较为单一。除此之外,深圳市的高企仅凭高企认定证书直接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而我省其他地区的高企无法凭证书直接享受所得税减免。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越来越多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开始进入市场,更多的新兴产业涌现,广东省单一的扶持政策也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普惠性政策的扶持力度,才能激励市场创新主体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2.3税收优惠政策未充分落实
根据调研发现,将近过半的高企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享受到税收减免优惠,而导致政策难以落实的原因,除了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不高以及税务机关部分人员的消极态度外,归根结底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税收征管制度存在问题。由于政策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力度等方面均存在不足,相关配套政策又尚未形成,政策缺乏协调沟通机制且审办机制效率低下,导致政策执行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减免作用的有效发挥。
2.2.4配套政策不完善
高企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企业必须有持续的创新能力,才能不被市场淘汰,这需要企业拥有更多的知识产权和更快的成果转化率。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企业技术的来源,需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依托,然而当前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申请保护程序复杂,缺乏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另一方面,高企的成果转化需考虑审批流程和产品市场因素,其一,企业通过研发投入获得科技成果后需经过一系列繁琐的审批过程,导致科技成果可能错过最佳转化时机。其二,企业进行成果推广时需要通过生产和销售创新产品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巩固自身的创新地位,打响企业品牌效应,但由于国内的个人或一些机构对国产商品缺乏信心而不愿购买。然而,目前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方面均缺乏相关配套政策,这对我省高企的发展极为不利。
3 促进广东省高企发展政策构思
3.1加强高企财税支持政策
参考一些发达国家针对高企关于财税方面支持政策,可以发现发达国家的财税政策具有多样性、针对性、强制性以及无偿性。结合我省目前的高企发展状况,针对税收减免政策中关于税收征管、综合税收政策、财税支持三方面问题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完善税收征管。建立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简化税务审批流程。第二,进一步推动综合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建立创新型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制度,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制度,完善加速折旧制度、优化研发费扣除等配套税收优惠制度,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更多中小微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第三,加强财税政策落实。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和当前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高企财税扶持政策,对培育库企业进行出库奖励,鼓励其认定为高企。
3.2促进高企科技成果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是我国科技创新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这个难题,参考邓小朱等学者的研究模型并结合广东省自身条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促进高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出台相关配套的创新政策,为此提出几点思考。第一,构建科技成果与转化制度创新的协同整合机制。首先,以企业为主导,联合其他各个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创新研发、营销网络、品牌塑造环节,构建科技成果协同创新体系,同时提升转化制度,创新子系统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促进作用,构建科技成果的政策整合机制。第二,完善科技成果应用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制度需要政策保障,通过推进市场化进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等政策,提升各项创新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与保护。第三,加大力度开拓高新产品市场。解决高企产品出路和市场问题,进一步实施我省远期创新约定政府购买制度,减少企业创新风险,促进更多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
3.3推进高新技术领域行业和技术重点扶持政策
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调整,新增的以及扩充的纳入高新技术领域支持的行业和技术包括现代体育服务、智慧城市、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检验检测认证以及研发与设计服务等新产业、新技术,有些行业领域的企业研发周期长,成果产出慢,企业一直处于研发投入阶段,针对这些新增领域以及特殊行业,应根据企业发展特点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从而促进这些行业和技术健康快速发展。
3.4促进人才优惠政策
高企人才梯队是推进科技进步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注重加强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优惠政策的实施。对此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必须加强对企业人才的专业培养和社会教育,引进海内外科技服务人才,创造企业人才落户和成长的创新环境,建立高企人才基地,促进科技人才的集聚和成长。其次,在高企人才职称评定方面,借鉴国家及兄弟省份有关规定,建立高企科技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激发科技人员进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5加大力度培育和引导高企后备军
要不断挖掘我省的潜力企业发展成为高企,则必须加大力度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后备军,结合广东省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发展现状,提出几点建议。第一,进一步完善我省高企培育工作体系,针对性地调整高企培育库入库条件以及高企培育财政补助政策,以重点进行出库补助的方式,引导企业把管理目标定位由入库转变为出库,激励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为高企。第二,做好高企培育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辅导、监督与考核,按照高企的认定标准,建立入库培育企业的发展台账,找准短板,精确辅导,推动入库培育企业尽早的发展为高企。第三,结合我省培育入库企业填报的运行数据,跟踪企业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经济效益、成果产出方面的情况,做好高企培育辅导和跟踪工作。
广东省工业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研究与建设”(2012B010600023);广东省工业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与示范”(2013B010102008);广东省工业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及管理体系研究”(2011B010400030);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项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指数测算方法研究及引用”(2015B010101010)
陈之瑶(1988-),女,研究实习员,硕士,任职于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研究方向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政策研究、科技管理与科技政策、科技咨询服务;罗军(1985-),男,研究实习员,硕士,任职于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研究方向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政策研究、科技政策研究、科技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黄海滨(1979-),男,助理研究员,硕士,任职于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研究方向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政策研究、科技政策研究、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