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哲学中的“表象”概念
2016-12-06李科政
李科政
论康德哲学中的“表象”概念
李科政
本文旨在阐释康德哲学中的“表象”概念,首先是区分了动词意义与名词意义上的表象,对它们在认识论上的意义做出了说明。然后,本文分别就人类认识能力的各个部门,包括感性、知性,以及理性的不同表象能力做出了区分与说明,并且对它们在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中的应用做出了必要的阐释。这项工作无疑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康德的思辨哲学与实践哲学。
表象 康德 直观 知性 理性
“表象”概念是康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同时,也是康德著作中使用得最为频繁的术语之一。仅仅在第二版的《纯粹理性批判》中,“表象”一词就出现了597次之多。然而,康德在其主要著作中,似乎从未专门阐述过这个概念。因为,在他看来,“表象”的意义是极为清楚明晰的:“虽然表象这个词的含义从未借助一种说明而得到解析,但它却得到了充分的理解,并且被信心十足地使用着。”[1]无论如何,“表象”的意义对于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们,甚至对于任何以德语为母语的人们来说,或许并不是一个难以理解的概念。但是,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国人而言,“表象”一词并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概念。如果我们不能对它做出恰当的解释与澄清,那么,我们对康德的哲学、特别是他的认识理论的理解,就有可能会误入歧途。
一、作为动词与名词的“表象”
“表象”一词在康德的著作中,有时是一个动词,有时是一个名词。它们在德语中的区别是足够清楚的:(1)作为动词的“表象”是vorstellen,它是指我们表象一个对象的活动;(2)作为名词的“表象”是Vorstellung,它是指我们通过表象活动而产生的后果。通过进一步研究康德的理论,我们就会发现,作为名词的表象与被表象的对象是不同的。然而,由于汉语的特殊性,我们无法把这两种不同的词性具体地表现在术语之中,因此,它们只能都被译作“表象”。但是,我们只要意识到这种区别,并且足够谨慎地处理康德的文本,也不至于发生不必要的混淆。此外,就表象是一种活动而言,康德把主体发出这种活动的能力(表象能力)叫作Vorstellungskraft,或者Vorstellungsfähigkeit,或者Vorstellungsvermögen。
现在,我们首先来阐述作为动词的“表象”、也就是vorstellen的意义。在日常德语的应用中,vorstellen(表象)有“想象”、“设想”、“表演”、“介绍”等多种意义。但是,所有这些意义都可以看作是从vorstellen的一个基础意义中派生出来的。从构词上看来,vorstellen是由vor与stellen两部分组成的:vor是“在……前”的意思;stellen是“放置”、“安放”的意思。因此,vorstellen的字面意思无非就是“放到……的面前”。那么,根据vorstellen的这个基础意义:它作为“想象”与“设想”的意思,无非就是把一个想象的对象放到心灵的面前;它作为“表演”的意思,则无非就是把演员的活动放到观众的面前;同时,它作为“介绍”的意思,也无非就是把一个人放到另一个人面前。既然如此,作为动词的“表象”在康德那里的意思,就很容易得到理解:作为一种认识活动的“表象”,就是要把“认识的对象”放到“认识主体”的面前;同时,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的“表象”,就是要把“实践的对象”放到“实践主体”的面前。总而言之,无论人拥有多少种表象能力,或者说,无论人的表象能力拥有多少种特殊的方式,它们都必须根据这样一种基础意义得到理解与解释。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作为名词的“表象”。德语的Vorstllung就是“被表象的东西”的意思,也就是“被放到……面前的东西”,这并不难理解。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在康德那里,表象并不等于对象,也就是说,“被表象的东西”并不等于“被表象的对象”。具体说来:“对象”通常被认为是外在的,是主体的认识活动(或实践活动)的客体;同时,“表象”是纯然内在的,它是我们关于对象的认识,或者更为严格地说,它是主体的一个纯然内在的认识对象,并因此不同于一个外在的认识对象。根据一种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观点,真理就是认识与对象的符合。但是,由于认识活动是心灵中的一种内在活动,那么,真正说来我们能够认识的,就只能是作为表象的内在对象。因此,表象与对象被认为拥有一种同一性,若非如此,我们就根本不可能获得任何关于对象的知识。但是,由此产生的一个问题是:表象与对象的同一性何以可能?这个问题难倒了许多哲学家,并且直接导致了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争。正是为了结束这个争端,回答表象与对象的同一性问题,康德创造性地提出了他的“哥白尼革命”。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说:“如果人们假定,我们的经验知识遵照作为物自身的对象,将发生的情况就是:根本不能无矛盾地思维无条件者;与此相反,如果人们假定,我们对事物的表象如同它们被给予我们的那样,并不遵照作为物自身的对象,而是毋宁说这些对象作为显像遵照我们的表象方式,那么,矛盾就被取消了。”[2]康德的意思是:认识的对象真正说来并不是外在的,而是纯然内在的“显像(Erscheinung)”,它是作为“物自身(Ding an sich)”的对象呈现于我们心灵之中的形象。而且,作为显象的对象总是遵照主体的表象方式而建构起来的,这构成了表象与对象的同一性基础,同时也就是认识符合对象的基础。
二、认识活动中的表象能力
就作为动词的“表象”在认识活动中,意指“把认识对象放到认识主体的(心灵)面前”而言,康德区分了“感性的(sinnlichen)”与“理智的(intellectuellen)”两种不同的表象方式(Vorstellungsart)。感性的表象方式是“直观(Anschauung)”,也就是主体的感性能力(Sinnlichkeit)受到对象的刺激、从而产生各种关于对象的印象(Eindruck)的能力,这也就是主体通过“感觉(Empfindung)”把认识对象放到心灵面前的表象方式。但是,直观的表象也就因此与对象有所不同,故而,康德把“直观”理解为是一个对象的表象。同时,理智的表象方式是“概念(Begriff)”,也就是主体的知性能力(Verstand)自发地把各种直观的表象联结在一个共同的表象之中的能力,这也就是主体通过“理解(verstehen)”把认识对象的一个表象放到心灵面前的表象方式。但是,概念的表象也就因此与直观的表象不同,故而,康德把“概念”理解为是一个对象的诸表象的表象。
感性的表象活动为知性活动提供了质料,故而,康德在把“直观”称作“接受表象的能力”的同时,又把“知性”称作“通过这些表象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2]因此,如果没有感性的表象活动提供的内容,知性的表象活动就没有应用的对象。故而,康德才会说:“思想无内容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2]无论如何,直观的表象构成了知性活动的一个基础。主体的直观来自于外感官与内感官的活动,它们通过接受外在对象的刺激,为主体提供了作为印象的表象。外感官就是眼、耳、鼻、舌、身,它们把对象分别表象为色、声、香、味、触的形式;内感官就是主体的意识,它把外感官的各种表象进一步表象为持续、同时、相继等关系。所有这些东西结合起来,就是直观的表象的一个经验形式。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地在这些经验形式中去除掉所有那些纯然出自感觉的内容,也就是康德所谓的“经验性的(enpirisch)”的内容,剩下的就是外感官与内感官的纯粹形式。外感官的纯粹形式是空间,内感官的纯粹形式是时间。按照康德的说法,“心灵唯有在这些条件(空间和时间)下才能够接受对象的表象。”[2]然而,这些东西无法经验性地获得,因而是纯粹“先天的(a priori)”的东西。因此,空间与时间构成了感性的表象方式的先天形式。
理智的表象方式是“概念”,它是知性的一种自发性的活动,是把对象的概念放到心灵面前的表象方式。通过对一般经验的分析,可以发现知性的活动及其各种功能。任何一个经验的概念总是由直观的表象组成的,而后者总是“杂多(Mannigfaltiges)”。但是,我们知道直观中的一个特殊的形状与颜色、一种特殊的声音或气味属于同一个对象,从而获得了一种“统一(Einheit)”,这只能通过一种联结与综合才是可能的。这种活动显然不能出自感性能力,因而是知性能力的一种活动。因此,康德把知性定义为“通过直观的表象(杂多)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2]知性把各种直观的表象联结到同一个概念的表象之中,然后,通过这个概念达到对象的知识。对于任何一个经验的概念来说,直观的表象都构成了它的质料,如果我们去除掉所有直观的内容,剩下的就会是一个概念的纯粹部分,也就是知性的“纯概念(reiner Begriff)”或“诸范畴(Kategorien)”。[2]这些东西构成了经验概念的先天形式,康德认为,知性能力正是通过它们对诸表象进行联结与综合。这种综合能力表象为判断形式,即通过“A是B”的判断,把B的直观表象联结到A的概念表象之中。因此,康德又说:“一般的知性可以被表象为一种判断的能力。”[2]同时,他又把这种综合能力本身称作“统觉(Apperzeption)”。
康德还指出,除了感性与知性之外,“想象力(Einbildungskraft)”也是一种重要的表象能力,尽管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表象方式。康德区分了两种想象力:再生的想象力(productive Einbildungskraft)与生产的想象力(reproductive Einbildungskraft)。前者就是一般而言的联想能力,也就是“即便对象不在场也在直观中表象对象的能力”[2];但是,想象力在这种意义上服从的是感性的表象方式。然而,知性的纯概念(诸范畴)为了能够应用于直观的表象,还需要一个中介,这个中介必须一方面与范畴同类,另一方面与直观的表象同类,使得前者对后者的应用得以可能。这个中介就是“先验的图型(transscendentale Schem)”,它是生产的想象力表象知性的纯概念(诸范畴)的方式。[2]
三、实践活动中的表象能力
根据康德,除了感性与知性之外,理性也是一种特殊的表象方式。理性在其逻辑应用中只是推理能力,但是,它在其先验应用中把知性概念的杂多联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也就是说,理性把知性概念的对象(经验)表象为服从于一个统一的规律。因此,理性的表象方式就是“规律”或“法则(Gesetz)”,它也因此不同于直观与概念。然而,理性的表象不仅应用于认识活动中,同时也应用于实践活动之中。康德认为,“理性存在者具有按照法则的表象亦即按照原则来行动的能力。”[3]也就是说,理性对法则的表象规定了主体的行动,这个表象也就是一般而言的意志。
康德区分了两种类型的意志,他把主观的意志叫作“任性(Willkür)”,同时把客观的意志特别地叫作“意志(Wille)”。因此,在康德的哲学中,意志一词有广义与侠义之分。意志(或任性)如果出自一个主观的目的,就是主体的一个准则(Maxime);但是,它如果出自一个客观的目的,就在严格意义上是主体的一个法则。我们首先来谈谈理性如何把主体的一个任性表象为准则。主体的一个准则总是表现为“假定命令(Kategorischen Imperative)”的形式,康德认为:“假言的命令式只是说,行为对于某一个可能的或者现实的意图来说是善的。”[3]英国著名的康德学者H·J·帕通巧妙地把假言命令的一般形式总结如下:“如果你意愿任何目的,你就应当去意愿实现它的手段。”[4[5]通过这种关系,“欲求能力被规定去实现这个客体。”[5]然后,理性就按照一种迥异于其思辨应用的方式,按照因果关系来表象“主体的一个特殊的行为”与“欲求能力的特定客体”,这也就是理性的一种实践应用。因此,理性的表象能力在实践方面的应用,相比它在思辨方面的应用更加实用,并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但是,康德认为,理性的表象能力在实践方面还有更大的作用,他说:“纯粹理性单凭自身就是实践的,并给予(人)一条我们称之为道德法则的普遍法则。”[3]所谓“纯粹的”,就是不依赖于经验的。康德的意思是说:理性不但能够根据主体的一个特定目的而提供行动的原则,它也可以独立的、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性的规定根据而做到这一点,这也就是所谓的纯粹实践理性。康德还认为,经验实践理性必须以纯粹实践理性为前提,否则就会是不可能的。而且,定言命令的存在证明了纯粹实践理性的客观实在性。定言命令是无条件的实践原则,它具体表现为“不可说谎”、“不可杀人”这样的定言形式,由于它具有一种无条件的应然性,而且对于每个人都是先天必然的法则,故而又被称为道德法则。康德认为,只有定言命令才能恰当地被称至此,我们已经在康德的意义上,对人类理性各部分的功能,以及它们各自在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中的表象能力做出了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地理解“表象”的意义,以及它在理性各部们功能中的应用方式,那么,康德的思辨哲学与实践哲学也就并不那么难以理解。
为一个“意志(Wille)”,因为它纯粹出自理性自身,而不是主体的任何特定的欲求。纯粹理性在规定一个定言命令的活动中,按照一种必然的关系,把作为主体的“我”与一个特定的行为联结起来,也就是说,它把一个行为表象为主体应当无条件服从的规律。而且,理性的这种应用被认为是其最高的应用,因为它在这里完全摆脱了经验条件的约束,自身充当自然世界中的一个行动的原因。换句话说,理性在其纯粹实践应用中,表现为一种独立于自然的原因性,也就是“自由(libertas; Freiheit)”。
[1]康德,李秋零编译.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前批判时期的著作II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康德,李秋零译.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康德.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4]H. J. Paton. The Categorical Imperative: A Study in Kant's Moral Philosophy [M]. london: Hutchinson's University library, 1946.
[5]康德,李秋零译.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李科政(1986-),男,汉族,四川简阳人,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研究方向:德国古典哲学、中世纪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