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流通业与农民增收互动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2016-12-05李俊英
李俊英
内容摘要:健全的农村流通业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稳定发展,与农民增收存在密切关系。农村流通业通过改善流通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缩小农产品收购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距,促进农民增收。本文在探讨两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解决农村流通业发展遇到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流通效率偏低、物流成本过高等问题,以期推动农村流通业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流通业 农民增收 协调机制
引言
农村流通业作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纽带,是城镇和农村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决定着农村经济运行速度与效益。近年来,政府为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多次出台相关政策,致力建设农村流通体系和结构,如“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工程”等,同时推出《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当前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农村流通业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越加密切。一方面,农村流通业渗透农业各个领域,为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市场规模扩大、城乡结合提供了机遇,为农民收入结构多元化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农民收入增加有利于推动乡镇城市化发展速度与进程,为提高农村流通效率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只有对农村流通业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加以理解,对其互动协调机制进行研究,才能更好地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实现农民增收。
农村流通业与农民增收之间的互动关系分析
(一)农村流通业的良性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条件
近年来,我国农村消费品流通规模不断增加。据国家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6%,高于城镇1.4个百分点。农村消费品流通规模的扩大使得农村流通业水平有了很大提升。随着国家政策项目“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的实施,农村流通业运行能力与网络体系显著改善,现代化农村流通体系网络化形式逐渐成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产品购销体系,逐步建立以城区配送中心为核心,村级店面为根基的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农村流通运行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条件。一方面,创造了农产品流通时间价值和场所价值,尤其是加工附加价值,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为农民创造了合理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加快了与流通相伴的资金周转速度,从而降低了农民的资金占用成本。农村流通运行能力的提高将增加或变相增加农民收入。
(二)农村流通业发展与农民生活水平呈正比关系
农村流通业作为城镇和农村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决定农村经济运行速度、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反映农民消费能力、收入水平的窗口及衡量表。从长期来看,发展农村流通业会对农产品流通及其效益产生正面影响,为农民增收提供条件。农民收入提高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区开放程度,将会影响农村流通业的效率水平,影响其效率的提高。一方面,农民增收会推进城乡城镇化进程,城乡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将得到良好改善。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农产品交易场所,从而带动农村流通业顺利发展。另一方面,农村流通业发展,通过完善现代化统一、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发展流通业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在农村流通业与农民收入相互影响机制中,两者相互发展,共同促进。如图1所示,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2010年的20864.8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36026.6亿元,增幅近172.67%。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从5919元、4381.8元增长至9892元、8383元,增长率分别达67%和91.3%。伴随农村流通业格局的愈发扩大,农民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也逐年提高,农村流通业运行能力高、效率快则表明农民消费需求旺盛、生活水平高,两者关系呈正比。
(三)农民增收有利于农村流通渠道多元化发展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逐渐在农村普及。据《2014年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农村网民人数已近2亿,网购使用率达43.2%。农村居民消费习惯得到改变,网购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各大电商企业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如京东开出通往三、四线城市和农村的“大篷车”,阿里启动“千县万村计划”等。许多大型快递物流公司(如顺丰速递、圆通公司)开始进军农村市场,为开展多元化农村流通渠道提供了基础条件。另外,农村领域电商平台普及,促使农村市场开放度提高。农民经营的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可以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半径。电子商务平台在农村大量普及,活跃了农村消费市场,同时扩大了农产品所面向的市场规模,实现农村商贸双向流通效率的提高与农村流通渠道多元化。基于此,2016年有关政府部门推出了“互联网+流通”计划,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并建立农村电商业态组织服务体系,推动农村流通渠道的完善与升级。
(四)农民增收有利于农村流通主体的培育与壮大
农民增收是农村市场消费水平提高的直接原因,是衡量农村商贸流通量的标准,有利于培育与壮大农村流通主体。近年来,农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来看,从2010年的4381.8元增长至2014年的8383元,增长率达91.3%。流通主体如农村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农民经纪人、加工企业等在实际流通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农村市场日趋活跃。据统计,在全国4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2000多家企业的年流通额达到1亿元以上,涌现出一批拥有著名品牌的流通企业,如深圳雨润农产品集团、香港宏安集团等。流通主体交易方式从传统集市、现货交易向“订单”购销、专业批发、远期合作交易、竟价拍卖等现代金融交易方式转变。同时,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的应用,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批发交易。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销售、“基地生产+社区直供”业务等。
(五)农民增收推动农村流通载体建设
农民收入水平提高,是其消费意识、消费水平、组织化程度、品牌化意识提升的保障,农民消费结构逐渐由被动消费转向主动消费,主要消费品已从生活必需品转向可选择性产品,消费品类型逐步呈现多样化,服务类消费占比提高。农民消费结构升级,促使农村商贸流通市场服务逐步完善,并且向多元化发展,提升了农村流通业运行能力,促进农村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流通环境改善、流通意识提高。2015年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总里程达397万公里,实现90%以上的建制村通班车。2016年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投资1.2亿元于全面完成剩余1600公里的县乡道安全治理任务上,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农村流通场所方面,部分农村地区具备了功能齐全、完善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流通载体得到良好改善。并且,在交易方式和流通方面,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农村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农产品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综合市场发展较为迅速。
农村流通业与农民增收互动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损耗率较高
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大,农村流通业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流通效率的提高。一方面,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高速公路建设重视城市之间的交通,而蔬菜和粮食主产区的高速公路分布少,公路等级比较差,农产品运输的过路费负担异常沉重,优质农产品因运输成本过高而走不出原产地,农产品流通半径缩小,妨碍商品农业发展且不利于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另一方面,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不足。由于农产品对冷链运输过程中的冷藏设施、检验、存储等有特别严格要求,农产品冷链设施落后、冷链温度控制技术低等因素,直接导致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出现损耗大、流通效率低等问题。据调查,欧美国家85%的农产品都进入冷链系统,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仅有41.7%建立冷库,11.1%配有冷藏车,12.9%配备了冷柜。同时,仅有20%的水产品、10%的肉类、少量豆制品和牛奶进入冷链系统,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农村流通交通设施条件和冷链基础设施落后,使农产品流通半径受限,很难走出原产地,农产品难卖、损耗严重等问题突出。
(二)农产品物流运输环节多,增加了流通成本
农村流通业环节多、渠道不畅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新瓶颈。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流通覆盖众多环节,如生产者、采购商、批发市场、零售商和消费者等,导致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过多、链条过长、运输费用高,进而增加了流通成本,拉开了农产品零售价与收购价之间的差价。并且距离农产品终端消费越近的流通环节,随着其税费增多,农产品价格也不断飙升,其中的利益被过多的中间商所瓜分,而农民所得较少。另一方面,流通环节多且物流水平不高,农产品经过多次运输、转移造成严重损耗。据统计,目前我国农产品在流通环节损耗率呈现增长趋势。如水果和蔬菜,采摘后平均损耗率高达25%-30%,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元,而发达国家的损耗率普遍低于5%,美国仅有1%-2%。可见,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造成的流通成本较高、农产品损耗严重等问题直接影响农业经济发展,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农村流通信息化水平低,农民获取信息渠道不畅
我国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水平不高、技术落后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于获得市场信息的渠道单一且传统,农民对科技信息了解较少,无法利用智能化农业设施和网络化销售等方式提高自身收益,较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商品流通业的发展。由于对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不重视且无法掌握最新信息,农民无法对市场变化进行正确判断,总以现有市场信息为标准,预期未来收益,从而陷入“蛛网困境”,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普遍。此外,农资流通和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方面,出于农民缺乏相关信息意识与信息获取渠道,在面对日用消费品及农业生产所需用品时,很难辨别假冒劣质产品,导致遭受较多损失,间接损害农民利益。
(四)农产品生产者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现象普遍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为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制定了农业税取消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农产品生产者大多以家庭生产为主,农民生产、销售行为较为分散,组织化程度较低。这种单家独户分散生产、估摸市场、效益低的市场销售方式,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主要限制因素,而且使农民处于被动接受市场交易定价的地位,导致其收入仅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盈利空间较小。同时,农村流通业发展迅猛,更多当地农民进入农村流通领域中,但其组织化程度低的劣势,使农民在利益博弈和利益结构中处于不利位置。若农民与其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社会集团发生利益交流,其组织化低的因素会抵消人数多的优势,使其处于弱势地位。最终,这种个体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在农村流通业逐渐形成了“剪刀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福利和收入。
(五)农村流通管理制度存在较大漏洞,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多成分、多渠道和开放式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交通制约等因素,流通体系尚不完善,管理制度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流通管理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滞后,对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总体缺乏合理规划。由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生产、加工、质量监测、安全卫生、储存、流通、零售、消费等环节分别归属不同部门管理,流通管理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滞后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效率。且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多头负责现象严重,责任与权力之间发生交叉,权责分属不明确。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市场管理体系不完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建设布局不合理,缺乏科学规划,某些区域市场布局数量繁多,重复建立和市场缺乏等问题并存,浪费现象较重,导致出现“空壳市场”、“有无市场”。而某些区域市场建设数量却严重不达标,沿街为市、沿街叫卖的现象比较普遍。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宏观调控效果不佳,农村流通业发展缓慢。且重收费、轻服务问题突出,导致伪劣假冒产品在农村泛滥、劣质商品过多、商家乱涨价、欺行霸市等问题比较严重,农民利益和收入得不到保障。
我国农村流通业与农民增收互动协调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农村流通业虽得到良好改善,但仍与农村市场消费规模扩大相冲突,不能满足农村市场流通需求,间接缩小了农民盈利空间。对此,政府方面应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从功能属性、投资效益、流通协同三方面进行评价,对投资导向起指示性作用,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体系,关键是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双百市场”、“万村千乡市场”等工程的建设。积极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保险、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与市场均衡供应能力。同时,升级和改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尤其增加落后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力度,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大型农村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站,改进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基础条件配置,包括农产品质量检测、储存、保鲜、冷藏运输、信息递送、交易、安全监控等。迅速发展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科学规划、安全系数高、卫生条件好的全国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二)重点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并提高组织化程度
农产品流通主体实力较弱、缺少龙头企业、缺乏足够的竞争力,是目前农村流通主体面临的最大困境。中介管理和加工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一家或几家流通企业可以掌握足够大的规模需求。因此,第一,加大农村经纪人及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的培养力度,为其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信贷服务模式,探寻为企业提供贷款的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信贷方式,有效解决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第二,鼓舞农村中小流通企业重组、联合及兼并,协助其变强变大,加快中小流通企业规模化发展,有效增强其社会和经济功能。第三,有效利用国家制定的对农村合作组织有利的政策,积极引进社会方面投资,使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加强“大市场”和“小生产”的紧密联系,提高农民在商业谈判中的地位和实力。
(三)完善农村流通服务功能并营造现代农村流通网络良好环境
加快建设农村流通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流通服务功能。一方面,有效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创建,高效利用掌握的资源、信息材料,设立具有权威性、高速、准确、高效的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为农民创造既能对其生产农产品提供最新信息,又能提供交易服务的交流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网点为农民开展系列化服务。另一方面,构建现代农村流通网络良好环境。引导大型超市、商场、流通企业扩展在农村的延伸深度。构建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网络模式,整合农村流通信息资源积累、沉淀,促使各自为政的邮政、供销社等系统有机整合,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传统网络优势,拓展新的农村流通服务领域,促进农产品双向流通,帮助农产品和工业品实现城乡之间的顺畅流通。
(四)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信息化水平
国外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体系发达,农产品流通主体、农业经营者、生产者都能及时获取流通信息、市场价格、库存信息等,从而实现产品的有序流通。这些都得益于其先进的农业信息系统,据相关数据显示,美国建有成熟的信息服务系统多达300个,此外还有各种农业网站、信息咨询公司。且农产品网络贸易量占全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量的8%,农民从事网上交易的占比达16%。美国农业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成熟,为实现农产品流通规模化、集成化奠定了一定基础。我国也应积极借鉴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产品流通信息技术,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收入空间。以流通渠道信息化为先导,逐步实现农产品流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网络化,通过信息系统连接农产品流通各环节,指导农业生产、流通,减少盲目性。此外,政府应设立覆盖全国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立权威部门专门进行信息汇总、综合分析等工作。建议各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加强对本区域农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市场需求状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力度,并将本区域的农产品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录入国家数据库。
(五)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建立健全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资流通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制定“互联网+流通”计划,大力推进相关流通企业有效利用线下实体店的服务及物流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线上线下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模式,推进入市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品牌产品。将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的基础技术应用于流通产业,通过智能分析建立“互联网+全程配送”智慧管理系统,对供应链网络和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提升市场需求预测的准确性。以电商平台为基础,建立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直达快速通道,实现农产品城乡之间的双向流通,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扩大农产品流通半径。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农业生产资料领域,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有效的产销联盟,形成畅通、便捷、低成本的城乡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