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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EA模型的我国区域技术转移效率实证研究

2016-12-05张译匀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21期
关键词:技术转移DEA模型

张译匀

内容摘要:本文基于投入产出视角,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构建我国区域技术转移效率评价指标,在规模报酬变动假设下,从研发经费、吸引外资、技术吸纳与输出等方面实证研究我国30个省市区技术转移效率。研究表明,东部沿海地区技术市场活跃,技术转移效果明显;中西部地区需对冗余的技术投入进行优化。在此基础上,从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创新载体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技术转移   DEA模型   综合效率   规模效益

引言

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获取与成长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技术创新有效性往往依赖于技术扩散与转移。技术转移是区域实现技术追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近10年来,政府相继出台《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自主创新示范(试验)区试点政策等政策法规推动科技发展,我国技术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骨干,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成为实现技术转移的重要途径。

2015年,我国技术市场成交额9835.79亿,同比增长14.7%,占当年GDP1.45%,完成技术307132项,同比增长3.4%。由于地址位置、基础设施、工业支撑、科技资源等方面的差异,我国不同地区的技术交易市场活跃度参差不齐,技术转移呈现极不均衡的现象,各地区创新研发能力、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差异巨大。如北京技术市场交易额为2767.83亿元,海南省为1.93亿,相差1434倍,西藏甚至进入技术冬眠期,交易额为0。因此,应提升不同区域技术转移的有效性,解决投入与产出的调整优化问题,以进一步推动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技术转移体系评价模型构建

(一)模型构建

数据包络分析(DEA)是针对多投入多产出决策单元的综合性评价方法。该模型在测度企业创新效率、高校产学研效率、科技资源配置等方面效果良好。由于技术转移具有显著的知识经济特征,对传统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选用BCC模型深入分析不同区域技术转移的有效性,并提出相应优化方案。

假设有n个待评价对象,即有n个决策单元DMU,每个决策单元都有m种类型的投入,s种类型的产出,每个决策单元的DUMj都有对应的效率评价指数hj:

模型的含义是以权系数vi、ur为变量,以所有决策单元的效率指标hj为约束,以第j0个决策单元的效率指数为目标。即评价第j0个决策单元的生产效率是否有效,是相对于其它所有决策单元而言的。

其中:xij为第j个决策单元对第i种类型输入的投入总量,xij≥0;yrj为第j个决策单元对第r种类型输出的产出总量,yrj≥0;vi为第i种输入指标的权重系数,ur为第r种产出指标的权重系数,且vi≥0,ur≥0。则每个决策单元DMU投入与产出比的相对效率评价指数如下:

在此模型基础上,引入约束条件         ,评价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不同状态。

(二)指标体系与数据选取

技术转移投入产出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由于科技投入与产出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本文设置滞后期为3年,R&D经费、R&D人员全年当量、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取2013-2015年,按照90%、80%、70%比重递取加权平均数。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数据网和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新产品收入、专利授权量与FDI取2015年数据。

(三)技术转移效率测度

由于西藏技术交易市场持续3年交易额为零,故本文样本选取为30个省市,运用DEAP2.1软件,对各个区域的技术投入与产出效率进行测度,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

如表3所示,全国30个地区技术转移综合效率平均为0.79,整体仍有较大改进空间。综合效率为1,达到DEA相对有效的有7个地区,分别是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湖南、重庆和甘肃。交易市场的活跃是实现技术转移的重要条件,这7个地区中,北京(0.39)、上海(0.75)、安徽(0.75)这3个地区的技术吸纳输出比小于1,说明科技服务能力较强;浙江(2.27)、湖南(1.31)、重庆(1.22)、甘肃(1.08)4个地区侧重吸纳技术并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推动创新发展。Crste值小于0.8的地区有14个,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占46.67%,说明全国技术转移体系还不够成熟。同时,受到科技资源、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约束,东部沿海城市与西部偏远地区的各项投入与产出绝对值差异巨大,中西部地区的技术转移存在较大改进空间。

纯技术效率又称技术效率,达到DEA有效的区域有11个,其中8个位于东部地区,2个在中部,1个在西部。这些省市中,吉林、广东、江苏、山东的综合效率与规模效率均未达到DEA有效,说明其技术转移与产出结构需要调整。

规模效益用来考察在技术转移活动期内,投入与产出规模是否处于最优状态。由表2可知,有10个地区的规模效率处于合适状态,8个区域规模效益递增,12个区域处于规模效益递减阶段。

区域技术转移创新体系DEA效率优化

本文通过投影变量与松弛变量的分析,进一步研究DEA非有效的投入冗余或产出不足的情况,为区域技术转移效率的优化提供目标与建议。

从投入角度,由表4可知,R&D经费冗余,需减少平均幅度为6.73%,其中需减少幅度最大的四个区域分别是山西、青海、新疆、云南;R&D人员平均减少幅度为7.06%,其中陕西冗余比例最大,为67.74%,其次是河南、黑龙江、贵州等地区。西部地区相较于东部地区,创新平台建设滞后,创新体系与配套设施不完善,研发经费使用、科研人员效率和创新产出失衡严重。技术吸纳的平均调整幅度为5.11%,吸引FDI外资的平均改进幅度为9.26%。

从产出角度,专利调整需求最大的是内蒙、青海、天津、山西等地,技术输出能力普遍偏低;海南、新疆、广西、福建等地技术交易市场低迷,科技创新服务能力落后;新产品销售收入能反映当地创新能力,西部地区平均改进幅度为155.40%,东部地区为22.58%,相差7倍以上,地区经济差异对创新体系的培育具有较大影响。

技术转移能力提升对策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专利产出的改进幅度折射出科技交易市场环境尚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失,无法培育可持续发展创新的氛围。未来,应创新技术产权交易模式,积极探索打造“技术产权银行”;组建各类产学研联盟,完善覆盖创新全链条的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价值链对接。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着力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高校等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对口率、应用率和产业化率。

政府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应提供更多服务职能,弱化直接干预市场的行为。首先,必须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有技术转移法律做支撑,通过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技术转移与配套科技服务;其次,编制系统的科技计划、匹配的财政预算,比如像“欧盟科技框架计划”、“美国制造业伙伴计划”,主要都是瞄准国际尖端技术和前沿产业。缩短政府技术决策链条,形成科技合作快速反应机制,考核政府决策服务效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紧缺技术、尖端技术、产权共享技术的引进,建立科学的“专家+政府+创新主体”多角色快速决策机制。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本土引擎企业

DEA有效是一个相对值,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基础良好,技术转移产出大,同时投入也多,效率未必较高。技术市场在促进科技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重要调节作用。长三角地区在嵌入全球价值链的经济活动中陷入“贫困性增长”,自主创新能力低,外向依赖度高,航空设备、精密仪器、生物科技等高技术产业关键技术的自给率低,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国际经验表明,在低成本竞争优势丧失后,自主创新能力是核心。

技术转移效率的提升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为重点,以完善产业共性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服务体系为依托,加快培育本土引擎企业和研发团队,支持企业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和产业化基地等创新载体。

(三)培育产业根植性,推动跨国技术引进

引进技术要立足于产业结构优化。我国依靠FDI与代工嵌入全球价值链,长期被挤压在全球技术链的底层,产业根植性弱。长三角地区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9.81亿元,高端装备制造业中,外资企业占半壁江山,出口交货值、新产品销售收入被跨国企业高度垄断,本土企业盈利能力弱。区域技术进步体现在制造业尤其是高端制造业,特别是关键技术的掌握。推动本土研发机构与外资研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本土企业对关键技术的掌握与应用,注重配套产业的核心技术发展,融入全球技术链的上下游环节,延伸技术链,提升技术链位置,参与技术标准的研讨与制定,实现产业跃动、产业完善和产业优化。

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技术引进,特别是专利技术授权合作、共同研发、二次创新成果共享等提升知识产权效益的技术引进,注重技术对接效率,提升战略产业层次;鼓励区域技术链条企业间技术产权的有偿分阶段共享;引进尖端技术,完成二次研发与创新,实现技术链的越级发展,达到技术领先行列,实现技术主导、价值链提升和全球产业链整合。

(四)推进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产学研联盟

扶持骨干机构,打造品牌效应。借鉴中科院网络模式,鼓励科技示范机构在发达城市建立一批与高端装备制造业紧密结合的孵化器;提升成套技术转移服务、公共检测服务、技术评估服务、专项研发和合作攻关服务、知识产权商业化等多项服务能力;组织协同创新,形成产业链技术群和技术链产业群。

加强依托高校的技术转移中心体制机制建设,引导大学的技术转移工作从高校体系中分化出来,从行政化管理转向以技术研发与转移的专业科技服务管理;鼓励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形成跨国研发联盟,提升高校尖端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与品质,实现产业化。

建立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实现基础性研发与应用性研发互补,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研发平台,开展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究,规范创新产出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校的重点实验室、数据库、文献资料向企业开放,促进技术资源共享;鼓励高校吸纳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访问,丰富人才培养与交流手段,支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建立独立或合作的研发机构,以实现技术获取途径的多元化。将已有一定基础的合作研发中心建设成为立足行业、面向社会的共性技术开发基地,为先进适用技术转化成适用于全行业的共性、关键性、平台性、前瞻性技术及成套技术创造条件。

(五)提升跨国科技合作能力,完善保障条件

加强与国际科技数据库的合作,提高尖端科技革新信息的响应能力,降低跨国技术的搜寻成本;推进与美国、法国、以色列等重点国家大学、研究院的高端学科领域合作,加强协同创新;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点,共同发展国际合作计划,开展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孵化、培养人才、产权共享;通过联合举办国际科技会议,推广国内科技服务机构的国际知名度;建设一支专业化、复合型的跨国科技合作团队,尤其是提高国际科技谈判能力、项目评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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